修德从未离开过我。或许在某个不见明月的夜晚,他也曾经出逃,没有人知道。但是现在,在清晨,在正午,在黄昏,在一切他该出现的时刻里他都没有出现。
时针站在分针对面,现在是二十点十分。我在窗边点燃了一根香烟,看着破碎的月光洗过窗棂,古旧的玻璃变得焕然一新。几只金斑飞蛾趴在玻璃上鼓动翅膀,它们背过月色,面朝灯光,简单的结构让它们一生无法理解真正的光明。八只——九只——十只……每当我要得出结论时又会被它们的愚蠢打乱,它们总是拥抱着,挪动着。新的飞蛾飞来了,旧的飞蛾要坠落。
这时候阿眉哐哐敲开了我的门。她总是这样,在最需要的安静的时候制造出各种令人厌烦的声音。阿眉说:“先生,我已经去报警了,警察们一听是您,可重视了。修德他跑不了的。”阿眉笑起来的时候像块皱巴巴的烂抹布。
“知道了,你出去吧。下次记得用手敲门,而不是用脑袋或者屁股。”我说话时喷出唾沫星子,我以前从来不这样的。
“亲爱的先生,您从来没有这样粗鲁的骂过我。我知道的,一切都怪可恶的修德。”阿眉又抹起了眼泪,皱巴巴的抹布挤出水来。
阿眉像阵忧伤的风一样飘走了,空荡的房间里只剩我独自一人。我看着房间,房间也在看着我。它像个方方正正的盒子一样紧紧困住我,我像阵飘飘荡荡的游魂般试图填满它。屋子里陈设简单,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书架和它们各自的斜斜的影子而已。低头望去,地板一尘不染,大理石瓷砖的缝隙里都找不出一根头发。时钟滴滴答答的声音落满整个房间,我在想,房间里是不是太拥挤了。
我不想再为房间的促狭而烦闷。我重新点燃一根烟,让烟雾在眼眶里缭绕。朦胧与辛辣里快要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想起风滚草里的宝藏。当我正在回忆里深深感动时,电话响了。铃声急促,好像下一秒就要人命关天。
我不耐烦得接过电话,是一个年轻男人打来的。他一开口就让人觉得他很蠢。他的声音也很难听,好像嗓子里有一根根鸡毛在伴随着声带的振动而相互摩挲。他说:“高先生,真的是您吗,我不敢相信。您知道吗,这件事能让我开心三个礼拜。”
他说话间我观察到我右脚皮鞋上有一条白色的划痕,这让我浑身难受。加之他的蠢话,更让人怒火中烧。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向来以儒雅闻名。我大骂道:“你个蠢货,打给我电话还问我是谁吗?”
年轻人有些窘迫,他赶忙道歉,他说:“对不起,先生。我太激动了,差点忘记了正事。您的秘书上午过来报警,她说您的影子逃跑了。我们想找您确认下,您知道的,您的秘书说起来话来像只炸毛的火鸡。”年轻的警官说起工作的事来倒是滔滔不绝。
我掐灭了手里的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高深莫测。我对他说:“是的,年轻人,秘书说的没错。这种不幸今日终究是降临到了我的身上,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您放心吧,先生。既然有您开口,即便是挖地三尺我们也会抓住那该死的影子。”他说这话时有些兴奋,以至于他的声音在不受控制的颤抖。
“那么您现在状况还好吗,高先生。是否需要我们去您家里提供保护,或者替您联系医生。”年轻人似乎很担心我的状况。
我回绝了他,并告诉他我面临着怎么样的危难。我说: “不必了,孩子。一个人失去影子,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但是那些藏在影子里的黑暗会毫不保留的溜向我。修德走了,却没有带走黑暗,没有带走影子里的虚伪,邪恶与粗鄙。甚至是世界上一切恶心都藏在影子里。我需要的是救赎。年轻人!快找到他!”
我感觉到我的脸庞上滚动着热泪,我的声音也嘶哑了,我太悲哀了。如果上天嫉妒我的才能大可直接杀了我,而不是让我无暇的品格出现一丝一毫的损失!
“去吧,我的孩子。”我挂断电话,不想再多说。我想如果这部电话再次在从沉思中打断我,我一定把它砸的稀巴烂。不不不,不能这样,看来我快要被邪恶给完全支配了。
这时候,窗外一阵阵风开始猛烈的拍打窗户,卷起断了翅膀的金斑蛾漫天飞舞。我对风说:“修德啊修德,你如果还有一点点良知的话,你就立刻回来。”希望风能卷向远方,卷到修德在的地方。
烟已经抽完了,我也不再对窗外的飞蛾感兴趣。此刻,我又迫切的想要看到今夜的月色。我应该去我的花园里看看,看看紫色的鸢尾花是否在妖娆得盛开。花园里该有成群结队的夜莺在歌唱,唱瑞士琉森湖湖面有上一只摇荡的小舟。我应该能在那里睡上一觉,梦见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翩翩起舞,她说要为我占卜。
我夺门而出,一切黑夜都要被我抛之脑后。我一开门就看到阿眉了,她正要往我房间里来呢!我压下脾气,我倒要看看她长满雀斑的脸上能挤出什么表情,她腊肠般的嘴唇上该蹦出什么言辞。
阿眉说“先生,老夫人刚才打电话过来了。”
“她打电话能说个什么?都是废话!——哦,不不不,我怎么能这么说我的母亲呢?都是修德的陷害啊,让我犯下这种大错,我如何对得起我自己的孝子的美名?”我痛苦极了,心变成满地碎玻璃了。
阿眉走上前来,轻轻地拥抱我。这时候她终于像个女人了。她说:“那我替您去看望老夫人吧,一个星期前您就该去看望她了。”
我又紧紧抱住略显可爱的阿眉,表示我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真的该走了,出门去享受一个诗人的夜晚。
可是阿眉要阻止我出去,她说:“先生,你这种情况出去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呢。”
我原想破口大骂的,可是我瞬间就压制住了这种恶念,这就是我的品格。我对阿眉说:“可爱的姑娘,如你所知,你所服侍的是这个城市最伟大的诗人,他的崇拜者能挤满三个个落叶广场。而你只需要相信我,区区恶念,无法击倒诗人高尚的灵魂。”
我在阿眉崇拜的眼神里走出家门。我喜欢别人这样看着我,如同我喜欢星空下的晚风。
现在,晚风来了,却带着一股天竺葵的味道,让人作呕。明晃晃的路灯让街道亮如白昼,笔直的路面上,无数人正与无数人擦肩而过。这就是白城,白城不需要夜晚,白城只需要美丽的夜空。我抬头望去,一轮弯月如未出阁的少女在顾盼生姿,她多一分显胖,少一分则显瘦。我真该为这样的美丽可人的月亮写一首诗,我这样想。就在现在,月下恶臭的晚风居然带来了阵阵歌声。
我被不知名的歌声吸引,已经在梧桐大街上走出好远了。我才想起来原本是打算去花园里的。可是花园每天都能去,歌声或许明天就不在了。毕竟越是容易失去的才越是美好。
我沿着恶臭的天竺葵寻找美丽的歌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意识到,或许还有比天竺葵更加恶臭的东西。
那时候,那辆红色轿车还离我很远,我趁机穿过马路。歌声应该在对面,在梧桐大街和木棉街交汇的地方。
我过马路时就看到那个家伙了。他头上一根毛都没有。光头并不反光,因为上面是密密麻麻结痂的疤痕,似乎有人拿着刀子一寸一寸地在他头上雕刻过。这丑陋疤痕顺着他的头顶一路往下,经过他的眉毛,眼睛,扭曲着爬满过他的嘴和脖子,最后是整个躯干。他正赤裸着上身瘫在地上,似乎双腿残疾。至于他的脸,我只瞟过一眼,并不想仔细看清。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疤,长在这盛开着繁华的街道上。
人群都在避让着他,可是街道只有那么宽,总有人会被拥挤着推向他。我就是这个人。我晃晃悠悠地走过去,加之我的满头白发让我更显老态龙钟,即便我今年刚刚四十八岁。至于他,他用余光紧紧锁住我,等待着猎物上门。
我猛然加速,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从他眼前冲过去,仿佛回到了十二岁夏天我替班级拿下短跑冠军的那个下午。不用看他那张丑陋的脸,我脑海里已经浮现他惊愕的表情。
令我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他居然双膝跪地,像只豪猪一样像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冲了过来。在我震惊的瞬间里,他紧紧抱住了我的腿。
“先生,给点吧。”他声音掷地有声,像是天使的审判一样不容置疑。
而我呢,我穿着雪纺的裤子,这让我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的体温。他身上的脓疮和疤痕在我小腿上来回滚动,似乎下一秒就要全部炸裂,黑色的血会溅满整个梧桐大街。
我再也忍无可忍了。“滚开,粗鄙的下等人!垃圾!”我压抑许久的恶喷涌而出。我用力摆动身体想要甩开他。可是他的小臂居然如此有力,像一对烙红的铁钳子一样紧紧粘在我的腿上。
他恶臭的嘴里喷出热气,居然说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话。他说:“你不给我钱,就别想走!”这声音一定是来自是十八层地狱,罪恶的气息让人发指。
如果是平时,我会给他钱然后去报警。但是今天我不会,因为修德留下的罪恶改变着我。谦逊睿智的人会让步与思考,鲁莽与霸道的人半步也不会退缩。今天我从前者变成了后者。
我愤怒的挥起拳头砸向他的脑袋,甚至希望能一拳锤爆这颗罪恶的肉球。事与愿违的是这一拳似乎没太打疼他,倒是我的手背一阵阵火烧般的发热。
苍白无力的拳头彻底激怒了这个魔鬼,他居然站了起来!他一脚踢翻要钱的铁盆,连带着那个写着“双腿残疾,无以为生”的牌子。
我只看到他冲了过来,然后在一阵天旋地转中我栽倒在地上。我眼冒金星,鼻腔里满是灰尘的味道,脸紧紧贴在梧桐大街的地面。我想用力的爬起来,绝对不能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我还要起身反击,拍烂他的脑袋。
就这样,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被一个乞丐撩倒了。来往路人观望着这个中年人滑稽的表演。他像是一尾跳上岸的鲤鱼,不停地翻动身子。一会儿脸朝地,一会儿后脑勺朝地。他奋力站起来又晃悠着倒下,似醉如狂。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逐渐稳住了身体。我迷茫的张望着四周,保持着肌肉的高度紧张。我在周围诡异的气氛里没有找到那个该死的身影,我意识到我可能用了不短的时间才从地上起来。现在,有人在用手机偷拍我,即便他很小心,我依然发现了。
我仓皇逃离现场,我想到或许明天的头条就是某著名诗人街头挨打的丑闻。
回首我的前半生,在那么多满是粪土与鲜花的日子里,我从未像今天一样冷静并愤怒。我从未像此刻一样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
我狼狈地离开梧桐大街,一辈子也不想再来这儿。我用力拍干净身上的灰尘,走路时尽量遮掩着裂开的裤脚。大概走了五分钟,我看到一个名字叫“芭乐不太甜”的水果店。
我走进店里,踩过门前几块潮湿黏腻的地板。勾芡的污渍粘连我的鞋底,好像在我对我一次次挽留。我对着矮胖的女老板说:“女士,我要一个苹果,两根香蕉,三个橘子,四个桃子,五个梨子。另外,我希望您能送给我一把磨得锃亮的水果刀。当然,付钱也可以。”
我把一袋水果留在店门口,馈赠这个好心的女士,因为她送了我一把水果刀。我带着水果刀离开了。此时的狐狸,已经成了猎人。
白丽门前一对情侣在热吻,南桥上一对人马敲锣打鼓去了远方,飞鱼铺子边上有人唱歌,万钟楼顶也亮起了大灯。已是将死之人的乞丐,你躲在哪儿?!
夜色的人流是汹涌的暗潮,我是暗潮里来回穿梭的一尾鱼。即使要瞪炸我的眼眶,我也要看到那个肮脏的男人。我的怒火已经快将我的头发烧到根根直立了。此刻我是高涅还是修德?我不清楚,但是我的灵魂一定像影子一样漆黑了。
我像一条疲惫的疯狗一样穿过大街小巷,嗅着空气中属于魔鬼的恶臭味道。我若是不找到他,若是不能杀了他,我想我定会夜夜无法安眠的。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但是夜色越来越深,我的力气也随着一盏盏灯光的熄灭而枯萎了。
我走进一家亮着昏黄灯光的深夜酒馆,我感觉我成了一具干瘪的行尸走肉,我迫切需要休息一下。窗外是墨色的夜晚,我在靠门的位置坐下,点了两扎啤酒。啤酒的泡沫在灯光下翻涌,我想,那个男人或许钻进了下水道井盖,或许躲在垃圾桶里,也可能钻进一个老太婆的鞋垫子里了。反正,我找不到他了。
如果我喝完啤酒就离开,或许可以避免这场因为修德出走而导致的无妄之灾。
喝完啤酒的我已经拿起外套起身了,已经打算去柜台结账了。这时候我听到宋一和保罗的谈话。至于他们的名字,是去狱中探望我的阿眉告知我的。
我一站起身,就听到两个中年男人在靠窗边的位置上谈论艺术,白城的艺术。这让我抬不动脚了,我作为白城最伟大的诗人坐回了椅子上。
宋一对保罗说:“老伙计,白城真是艺术的殿堂。我后悔没有早些来。”
保罗面露自豪的微笑,他说:“你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我的兄弟。明天我带你去白城歌剧院,那里有白城艺术真正的灵魂。”
我觉得保罗说的很对,我就是在白城歌剧滋养下诞生的诗人。在他们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我甚至以为能与他们成为知己。
宋一问保罗:“白城的文学呢?我是指白城的诗歌,您知道的,我很喜欢诗歌。我之前看过几首代表白城的诗歌,似乎……”
他看了谁的诗歌?他应该看我的,只能看我的。我那时候恨不得起身毛遂自荐,但还是忍住了。
我悄悄别过头去看他们,他们的谈话让我很紧张。
保罗似乎面露难色。他想了好久,他说:“没有办法。这太悲哀了,这是白城的伤疤啊!”
“这是怎么说?”宋一还在追问。
我的心跳到嗓子眼了。
保罗说:“你看的是高涅的诗吧。他毁了白城的文学!他是罪人。”
轰隆一声,我的耳朵里响起爆鸣。似乎有一道道闪电通过空气传导进我的心脏,我险些被炸个粉碎。
“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从我的椅子上弹起来,桌上的啤酒被打翻在地,杯子摔碎的声音引来所有人的侧目。我用我的手指着保罗的鼻子。
他们先是吓了一跳。然后保罗轻蔑的笑了。他对宋一说:“看到没有,哪儿都有他的追捧者,他们都是这种素质,这种货色。”
“回答我,老东西!”我的声音开始歇斯底里。
“没有,先生,您听错了。我们也是高涅的追随者,就像苍蝇追随狗屎。我爱高涅,高涅就是艺术本身,高涅创造了世界。您满意了吗?”保罗的语气轻蔑而挑逗,而我的忍耐也快到达极限。
我像只愤怒的大鹅,两步就冲到了他们的面前,我甚至能听到我的牙齿咬得咯咯响。我的灵魂抵抗着最后的风暴,我怒吼道:“好好说话,说不清楚今天别想走。”
宋一似乎是被我这狰狞的样子吓到了。他拉开保罗,并站到保罗身前。他对我说:“先生,我们并不是高涅的追随者,相反我们很讨厌他。我想只要是懂诗歌的人,都会讨厌的。但是这并不打扰你喜欢他的诗歌,因为你只是个普通人。”
“高涅是白城最伟大的诗人!”我几乎用出了最后的力气才说出这句话。
但是这并没有打动宋一。
宋一说:“伟大?他或许是白城最受欢迎的诗人,这我承认。那是因为他的油腔滑调,无病呻吟让年轻人深深感动。年轻人乐于在高涅的诗歌里自我意淫,幻想悲痛的打击,享受人格的超脱。但是我没有见过哪个成熟的人喜欢这样的诗歌,你是第一个。他不懂诗歌,不懂人生,不懂命运,不过是看过几本书的跳梁小丑,引导着整个白城青年的审美走向低俗与谄媚……”
宋一侃侃而谈,酒馆居然响了阵阵掌声。
我已经听不见宋一在讲什么,我感觉我置身在无边的荒野,空虚凄凉的风在寸寸搜割我的骨头。我抬头一看,灰色的天空上是宋一和保罗巨大的脸,他们正露出无比轻蔑的笑容,在他们身后还有好多看不清眼睛的人。他们的笑声震动苍穹,让整个世界摇摇欲坠!
不!不!不!
我想起了“芭乐不太甜”送给我的水果刀,他就在上衣兜里。
现在,灯光摇晃,酒瓶正在被打碎。在尖锐的叫喊声里,那把本来应该插进乞丐心脏里的刀插进了宋一的心脏。
我绝对不否认我杀了人。但是那绝对不是出自我的本心,因为杀死宋一之后的所有事我都不记得了。那时候我的灵魂根本不属于我,甚至那一整晚,对于我来说都是模糊的。
我神智清醒是在第二天早晨,在白城医院里。那时候我睁开眼睛,正巧看到窗外的桃树上一朵花在慢慢盛开。不一会儿我就被守在床前的警察带走了。他们问我知不知道自己杀了人,我说知道。但我要求见到我的秘书和律师。
我被带到一个干净明亮的牢房里。漆黑的铁壁上开着两扇明亮的小窗,太阳刚一升起来就投进来一大片温暖的阳光,地面上铺满了柔软的干草。我坐在草上等了阿眉大概两个小时。
阿眉来了,她眼眶红红的,像是口红画到了眼眶上。她肯定已经大哭过一场。跟他一起来的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他身姿笔挺,眉宇间却藏着淡淡忧伤。他一开口我就知道是他了,他是鸡毛嗓子。
年轻人说:“高先生,都是我的错,如果我能找到修德,您又怎么会落到这般下场?”
这句话让阿眉圆滚滚的大眼睛里渗出水珠,也让悲伤涌向了我。
是啊,修德害我好惨,这一切都怪他。我感到一阵阵委屈像窗外吹来的风,吹得我心里隐隐发疼。我甚至有些想念我的老母亲了。
阿眉带着哭腔说:“先生,您放心吧,您会没事的。我们会找最好的律师。而且,您没有错,应该被抓起来的是修德。”阿眉说完就哭了。
阿眉一哭我也想哭,我一哭小伙子也跟着哭,三个人哭成一团。我感受到情绪在我心中激荡,我没有笔,我只能说出来。我眼含热泪地朗诵着我对修德的诀别与羁绊:
修德啊修德,为何你我永远脚掌相对?
因为你是我行走人间永恒的镣铐,
你是看守我一生的狱卒啊!
你是缰绳,是桅杆,是我忠于爱情的戒指
你怎能逃走?
……
说完这些的我已经泣不成声。阿眉在我的诗里痴了,鸡毛嗓子在我的诗里醉了。阿眉抬起红肿的眼睛,痴痴的看着我,她眼里有无尽的悲伤与说不完话。忽然,她的灵动的眼神僵住了,像是被什么粘住挪都挪不动。她看着我身后的地面直直发愣。我也向身后望去,一个黑色高涅躺在地上,被世界压得扁平,被阳光拉的很长,他在扬起的尘土里藏起了五官。不,那不是高涅,那是高涅的影子修德!
“修德!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你害死我了!”我失声惨叫。
“先生,您说我吗,我从来都在啊。”修德的说话的嗓音与我无二。
“撒谎!从上周三你就逃走了。留下的黑暗不断涌向我,让我酿成大错!”我说话间朝着修德逼去,修德不断往后退。
“先生,我生病了,上周三我变成了透明的影子,所以您看不见。”修德解释着。
“肯定是因为你把黑暗推向了我,你自己就透明了!你个恶棍。”我恨不能掐死修德。
修德的语气也有些脑怒了。他说“高涅先生,你不要再血口喷人了。我从周四就痊愈了,那时起我就变回了黑色。在你骂人时,打人时,杀人时我都是黑色。”
“你放屁,我为什么一直没看见你!”
“你这些天一直待在黑暗里,你不在光下面怎么能看见自己的影子?你可以不信,但是酒馆里的监控会还给我清白。”
是的,修德没有撒谎。所有人一起看了监控。昏黄的灯光下,我挥舞着“芭乐不太甜甜”的水果刀刺中宋一,修德也挥舞刀子刺死了宋一的影子。
在一个和煦的午后,法官判处了我的死刑。修德受不了我的诬陷,真正的离开了。我呢,我一身轻松,我什么都没有了。我整天都在听,听风路过墙角,听云朵开花,听透过厚重墙壁传过来的鼾声。我什么都听,好像什么都有趣。
最后的日子里,阿眉为我带来了我所有的诗稿。她来时我没有抬头看她,她也没有说话。我接过诗稿时一直盯着地面,我看见地面上有一颗颗珍珠掉落,摔碎。
那些日子里我一遍遍读我自己的诗。这是白城法官对我额外的施恩,据说还采取了全城投票。这算是白城人民对我的施恩。
这一天,雨洗白城,天空泛着灰色,鲜艳的季节也跟着褪了色。高涅被押进刑场,无数人来观看他的处决。谩骂声,哭泣声连成一片,场面一度混乱不堪。
当黑洞洞的枪口里闪出火花,高涅就埋进自己写下的诗山诗海里了。
真实姓名:刘明昆
在校生:武汉传媒学院 人文与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 大四学生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金地雄楚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