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与简,向来是文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有人以为繁复便是深刻,有人主张简约才是高明。其实这两种说法都失之偏颇。繁复未必累赘,简约亦非肤浅,关键只在用得是否恰当。文字之道,原不在于字数的多寡,而在于意思的深浅,恰如人之美丑不在胖瘦,而在骨相。
欧阳修母亲去世时,清江太守请人代写祭文一事,颇可玩味。那位才子只写了二十个字:“昔孟轲亚圣,母之教也;今有子如轲,虽死何憾!尚飨。”太守以为过简,欲换人重写,谁知接手的文人却说二十字已足。及至呈给欧阳修,竟得拍案叫绝。这二十字,将欧阳母与孟母并提,将欧阳修与孟子并论,既颂扬了逝者的教子之功,又褒扬了生者的学问道德,可谓字字珠玑。我想,那位才子必是经过一番刮垢磨光,将浮华词藻一一剥去,才剩下这二十字的精髓,犹如雕刻家凿去多余的大理石,显露出最本质的形态。
欧阳修后来在翰林院修《唐书》时,与友人关于“逸马杀犬”的讨论,更是将这种文字的精简发挥到了极致。两位友人分别用了“有犬卧于道衢,逸马蹄而杀之”和“有马逸下通衢,卧犬遭之而毙”,皆为十二字,而欧阳修只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而已,却包含了事件的主体、动作、客体和地点,无一字多余,无一字可删。这种文字功夫,非胸中有大丘壑者不能为。
反观今人写作,往往本可三言两语说清,却偏要东拉西扯。记得儿时作文,开头必是“阳光明媚”,结尾定要“深刻道理”,中间堆砌成语排比,看似华丽,实则空洞。
我曾就一篇编辑退稿请教知名杂文家、全国首届鲁迅杂文金奖获得者庆贵先生,他仔细看完全文,微信发给我:“文本似松散冗长了些,切口是否可再小些?主题提炼升华是否可再集中些?文字是否可再经济些?文章如人,多余的脂肪要去掉,只留筋骨。”这话极是!好文章不在肉多,而在骨力。
文字的繁简,当如中国画的留白。八大山人画鱼,常只一尾,周围大片空白,却让人感觉满纸是水。司马迁写《史记》,鸿篇巨制不嫌其长;王勃作《滕王阁序》,短短数百字却意境无限。问题不在长短,而在是否言之有物。现代生活节奏快,人们时间宝贵,删繁就简尤为必要。读者见满纸空话必生厌倦,若字字中的,即使短小也会回味无穷。
欧阳修的“逸马杀犬于道”,之所以胜过两位友人的表述,不仅在于字数少,更在于主次分明,动静结合。一个“逸”字,既写了马的状态,又暗示了事件的突发性;“杀”字直截了当,不绕弯子;“于道”二字点明地点,干净利落。这种文字,看似简单,实则经过千锤百炼。
老编辑有言:“好文章不是写出来的,是改出来的”。写作如同雕塑,第一稿只是粗坯,反复打磨方成精品。而打磨的过程,十之八九是在做减法。这减法之道,何尝不是人生至理?多少繁琐之事可以简化,多少复杂关系可以理顺。学会删繁就简,既是写作诀窍,也是生活智慧。
文字如烹饪,山珍海味堆满桌,未必胜过一道精心烹制的小菜。用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意思,这才是文字艺术的至高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学习欧阳修,做文字的减法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