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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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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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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笔记

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一直沉沦在盗墓笔记的世界里。

是的,我愿意用“沉沦”,而非“沉迷”。沉沦,有一种身不由己的下坠,也有一种醉而不愿醒的沉溺。从《盗墓笔记》8部的本传,到《藏海花》《沙海》的追寻,从《十年》的久别重逢,到《雨村笔记》的人间烟火,从《重启》的救赎,到《灯海寻尸》《万极之夜》的揭秘,我在那个宏大而庞大的世界里,追着吴邪的脚步,经历他的迷茫与悲喜,追寻与等待,痛苦与蜕变,看他行走在这茫茫而又漫漫的人间,做着一个又一个梦,就像他一直追着小哥的足迹。

小哥,是吴邪的小哥,他叫张起灵,吴邪也叫他闷油瓶。他是张家最后一任族长,背负着整个家族千年的使命与宿命;他拥有罕见的麒麟血与近乎永生的长寿;他强大如神明,堪称盗墓世界的武力值天花板。他身上有着极大的反差,光阴和宿命在他身上压下沉沉的厚重,他却一直是淡然出尘的,仿佛与世界毫无联系。其实,吸引我的,或者说打动我的,不是关于“终极”的巨大谜题,不是盗墓世界里光怪陆离的古墓与神奇的生物,而是那一份穿越时光,穿越一切,想要紧紧抓住,却无论如何都抓不住的执念与幻境。

南派三叔说,故事的高点总是短暂的,伏笔最漫长,后记最深情,唯有顶峰,转瞬即逝!

是啊,每一个故事都需要一个开头,就像每一次相遇,都是未来的伏笔。《盗墓笔记》本传,就是这个宏大故事的开始,也是吴邪一生的伏笔,更是我与这个故事的又一次重逢。

说起来,第一次读《盗墓笔记》已是十几年前,比吴邪与小哥长白山送别的十年之约还要长,还要久。十几年里,吴邪在三叔一本又一本的故事里,从青春年少走到人到中年,从天真无邪变成吴小佛爷,成为了他最不想成为的人。文字外的我们,又何曾被岁月饶过。

                 一   本传

“一见小哥误终生,不见小哥终生误。”《盗墓笔记》本传,分明就是吴邪的一曲“终生误”。

吴邪,老九门吴家小三爷,江浙沪三代独子,浙大建筑系高材生,西湖边“吴山居”老板。他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胖子形容他“清新脱俗小郎君,出水芙蓉弱官人”;黑瞎子说他睫毛很长,脖子曲线比女人还女人,让我想起《诗经》里形容庄姜的那些词“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他温和善良,眼神干净,良好的家世,家人的宠爱,让他恰如其名:天真无邪。他愿意相信别人,帮助别人,也一直希望身边的人都能好好的。他的人生看似也应该会平坦无比,光明无限,可他不知道,自己一出生就被老九门设定在一个庞大的计划里,这个计划需要三代人去完成,而他,是整个计划最大的后手,也是结局。

2003年,吴邪被三叔吴三省一条“9点鸡眼黄沙,有龙脊背,速来”的短信忽悠到三叔家,进门时,他遇到了背着黑金古刀正出门的小哥。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记得和小哥擦肩而过的惊鸿一瞥。不久,他跟着三叔进到了七星鲁王宫,在那里,他看到了传说中的七星疑棺,更看到了眼神淡然,沉默寡言的小哥,看到了他翩若惊鸿,婉如游龙的身手,看到了他让千年女尸下跪,麒麟血逼退尸鳖王的气场。人啊,不能在年少时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余生,只有寂寞。风陵渡遇到杨过的郭襄如此,七星鲁王宫遇到小哥的吴邪亦如此。

随着探寻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秦岭神树、西王母国、四姑娘山、张家古楼的一次次行动,谜题越来越多,他们的羁绊也越来越深,超越了亲情、友情、爱情,超越了世间一切情感。南派三叔用文字创造了一个更宏大的世界,给了吴邪与小哥更强大的灵魂,还有那份欲说还休,若隐若现,隐藏在字里行间,隐秘且汹涌,深刻而克制的牵绊与深情。

《盗墓笔记》本传是第一人称,有着吴邪大量的内心独白与心理描写,很容易让人共情,共鸣。所以,随着吴邪的仰望,小哥在我们眼里足以比肩神明;随着吴邪的追寻,小哥在我们心里神秘莫测。可就是强大如斯,神秘如斯的小哥,常常让吴邪觉得心疼,心疼他在古墓里洒血退虫,心疼他使用缩骨功的疼痛,心疼他亘古不变的淡然,心疼他雪山般冰冷的孤独,心疼他似乎永无休止的失忆。小哥,渐渐成为他的执念,他的心魔,他的追逐,他的人生归宿,让他不由自主靠近,再靠近,追寻,再追寻。

但也因为是第一人称,我们很容易随着吴邪主观的纠结、怀疑而深感不确定。那样超然出尘且强大的灵魂,会与人间有羁绊吗?其实,吴邪不知道,他是小哥这一百多年来,对人间第一次的俯视,也是与人间唯一的联系。百年的岁月,成长的残酷,家族的争斗,世人的背叛,让小哥看透也看穿了一切,他从不留恋世间任何的繁华与热闹,更不会回望人世一丝一毫的情感,他是独行于雪山的神明,也是穿行于人间绝对孤独的野兽。然而,唯一一次,吴邪让他有了渴望,渴望与人间羁绊,渴望心有所属。

想来,小哥也一定无数次问过自己:抓住吗?抓住吧。抓住这百年时光里的“唯一”。

小哥,他是吴邪的万里挑一,独一无二。吴邪也是他的“唯一”,是他百年不遇的人间啊!

2005年,长白山,青铜门,三日送别,十年之约,孤意在眉,深情在睫。《盗墓笔记》本传结束在长白雪山绝望的离别后,结束在西子湖畔吴邪洒泪的独酌中。

但是,故事,远远没有结束……

忽然想起《大鱼海棠》里的一句话,天若有道,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


                二   后续

“你什么时候爱上他的?”

“在我知道再也见不到他的时候。”

后续的《藏海花》《沙海》写的是吴邪与小哥离别后的这十年。这十年,是吴邪陷入疯狂的十年,是他从青春年少走进人到中年,从不谙世事、温和善良的“天真”成为深谙人心、不择手段的“邪帝”的十年。

离别,往往能让人看清自己的心。

长白山送别之前的吴邪,或许还有些许懵懂与犹豫,就算蛇沼鬼域里,小哥吐露了一点点心扉,有了“篝火告白”的名场面,可彼时的吴邪并没有完全懂得那意味着什么。他不确定自己的心意,他只是无限崇拜小哥逆天的颜值,天花板的武力值,好奇小哥的身世与过去,只是满心满眼地表达着自己的欢喜。直到长白山离别后,直到他一个人在山上想了三天,直到他回到杭州独坐西湖,洒泪独酌,独自绝望,他才真真切切明白了自己的心意,自己的渴望,自己的感情归属,自己的今生所属。

《藏海花》就像吴邪一生最分明的分界点,从此,他开始了十年的漫漫追寻之旅,开始追寻小哥走过的路,开始追寻小哥的过去,开始追寻小哥的身世,开始追寻小哥背负的宿命与使命……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我吹过你吹过的风,这算不算相拥;我走过你走过的路,这算不算相逢……”算啊,吴邪,怎么能不算呢!

直到他走进西藏墨脱的喇嘛庙,遇到亲眼见小哥从纷飞的雪山中走来的喇嘛,读到小哥留下的笔记,听到三日寂静的故事,见到小哥流泪的雕塑,望见盛开的藏海花,他才真正伸手触摸到那遥不可及的,关于张起灵的,他永远无法参与的过去。原来,小哥是绵延了几千年,拥有长生与终极秘密的张家人;原来,是小哥的母亲白玛用自己的死让他有了心;原来,小哥是终极世界的守墓人,他所背负的,是终其一生无限循环的宿命;原来,他们相隔那么近,一个在40年前,一个在40年后,他们在同一座雪山中穿行。

小哥,就此成为吴邪心中永远越不过去的雪山。

《藏海花》是三叔灵光一闪的佳作,他写的浪漫而又任性,恣意而又放任,有着醉酒后真情流露的不管不顾和那管他明天巨浪滔天的洒脱,许多秘而不宣的心事都洋洋洒洒的落在了文字里,落在了吴邪回望过去的悲欣交集与恍然惊觉的痛彻心扉里。它不止是冒险与探秘,还有成长与蜕变,命运与抗争。

自此之后,天真无邪的吴邪不见了,他变成了《沙海》里冷酷无情的邪帝,疯批到吓人。他以身入局,一路追寻着真相。他筹谋布局,发疯般摧毁着幕后操纵一切的汪家势力。他不惜以身为饵,多次吸进“费洛蒙”的蛇毒,读取对抗汪家的记忆。他多次割破手放血驱虫,就像当年小哥做的一样,因为每次握住十指,他才能真正知道小哥的痛。他不惜以命赌命,被割喉跳下悬崖。那一章三叔用了“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做标题,就很惊心。悬崖下,躺在藏海花海里的吴邪,眼前闪过长白山上小哥跳下三十米悬崖救他的画面,彼时彼刻,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对那个强大如神明的张起灵意味着什么,是不能失去。

这十年里,他无数次梦到年少的小哥和年少的他相遇,他是那么耿耿于怀,自己不能参与到小哥的过去。

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未解之谜。你不会预料到,从此以后,人生之路归向何方,而心又归何处?是柳暗花明,还是无路可逃?

诺大的世界,只有吴邪,他把对于小哥的心疼,一个字一个字拆解,然后,放在了自己人生的每个阶段。十年的努力,十年的代价,十年的九死一生,他终于覆灭了汪家,终止了小哥无限循环的宿命。今后,小哥再不必去守青铜门,他们,也再不必分离。

爱,就像天上的雨,它们从天而降,有人避之不及,有人却愿走进雨里,抬起头,仰起脸,去感受雨滴落在皮肤上的感受,虽然,有时候它们像极了眼泪。

合上书,那些文字依然在脑子里回响,那个画面依然在眼前萦绕,纷飞的大雪中张起灵一个人从雪山深处,他像一头绝对孤独的野兽,一步一脚印走下山,向着山脚下微弱的光前进。他走向喇嘛庙,亦是走入了人间,独属于他的人间。

海水有尽头,月亮有圆缺,人间有不足,但你在,就能弥补。弘一法师说:“人的手就那么大,握不住的东西太多了。”既如此,我们,握住自己喜欢的,就好!


                  三  重逢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小哥,好久不见。

重逢,远比相遇沧桑。走出去那么远,那么久,鱼的沧海,蚕的桑田,谁都经不住岁月浩荡。

《十年》是一部短篇,是吴邪与小哥十年后的重逢。故事延续了云顶天宫的奇遇,他又一次遭遇人面鸟和口中猴的攻击,还有那如潮水般涌出来的蚰蜒,阴差阳错下他由水路进入到了山底的裂缝中。在这里,他遇到了云顶天宫里失踪的老九门的陈皮阿四,赫然发现小哥已将陈皮阿四的尸体做成了指路的标记。依照小哥的留言,吴邪从陈皮阿四的鼻骨里拿到了可以指路的钥匙。那一刻,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可以触摸的具体;那一刻,他消失许多年的安全感忽然从心底生起。他知道,小哥一定在所有可能到达青铜门的路上都做好了标记。

十年前,长白山一别,吴邪并没有立即离开,他在山上又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直到他彻底绝望。而后,“绝望”这两个字,贯穿了他此后的十年时光。《沙海》里,黎簇通过蛇来接收吴邪传递给他的情报,同时接收了吴邪自己的感情碎片,那是无数无法触摸的记忆的碎片,混着那和世间无关的眼神,混合出了世界上最纯粹的绝望的滋味。原来,情到深处,只有绝望。

吴邪不知道,那三日,小哥一定在旁边偷偷看着他,看他默默悲伤,看他静静发呆,看他渐渐绝望,看他转身离开。然后,小哥清理了十年后他再次回来时所有可能经过的路,并一一做好了标记。

其实,小哥也在用这十年为赌约,赌一份承诺会否实现,赌一份思念能否穿越十年,赌一份感情是否会变?小哥赢了,十年以后,吴邪如约而来。

能将时间折叠成可控的程序,且可以望见结果的人,除了小哥,还有一个。就是《散落星河的记忆》里的殷南昭,那个同样强大如神明的男人。他死在了第三部的开篇,可他布下的局,安排的事,救下的人,留下的话,覆盖且贯穿了整个故事的始终,连结局都是他期望的模样。

十年,吴邪历尽艰险,走到了青铜门前。巨大的青铜门一如当年,繁复的纹路,带着远古的记忆。这一扇门啊,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里。如今,他终于又一次站在了门前。门里是小哥,门外是他,一门之隔,他们之间已然隔了十年光阴。这十年里,他想了无数个结局,想了无数个可能,然后试着一个一个地接受。可真的站在青铜门前,他还是紧张了,不敢去想那无数的可能与结果。

他穿上小哥为他准备的衣服,关掉手电筒,静静坐在黑暗里。小哥,你还记得我吗?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会和你将我们走过的路再走一遍,我已解脱了老九门和张家被支配的命运,你再不必接受天授,再不必失忆、寻找,重复永无尽头的痛苦。小哥,你会出来吗?

黑暗中,吴邪忽然看到有人举着风灯走来,到了面前,他才赫然发现那竟是他自己,愕然中,又有无数个自己相继走来,如他般坐下来,静静等待。他走在无数个自己中间,原来,他们都是他这十年里面的每一个瞬间;每个人,都是过去十年中的一个自己,穿着不同的衣服,带着不同的警惕,拿着不同的武器。

这一段,三叔写的让人动容,无数个日日夜夜,无数次筹谋计划,无数个生死瞬间里,都有一个执迷不悟,宁死都不愿意放弃的吴邪。小哥,是他的思念与等待,更是他的执念与心魔。他不曾有一刻忘记长白山,忘记青铜门,忘记十年之约,哪怕梦里都是看不到的结果。

很久很久之后,朦胧中,有一个人坐到了吴邪身边,他侧头去看,恰好,小哥也侧头看他。两两相望,隔着十年的距离。两两相望,幸好,没有两两相忘。

“你老了。”小哥道。

吴邪回望青铜门,如同凝视着深渊,他回头转向小哥。

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四  终章

“也许我不信有来生,来生对我毫无意义。”

“如果没有来生,那我想长生。”

啊,终于来到了《雨村笔记》。

我最喜欢看秋日下的树叶,看着明亮的黄色,心里总有阳光闪过。就像看三叔的《雨村笔记》,每每心里都有爱意氤氲成雾,久久不散……

不得不说,三叔还是温柔与慈悲的,他把最世俗的大团圆结局给了吴邪与小哥,给了铁三角。

离开青铜门,吴邪带着小哥和胖子来到了雨村。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经历了那么久的离别之后,他们终于停下了脚步,来到了雨村,开启了养老模式。

雨村,是福建南边山里的一个小村子,附近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花常年落在村子上空,使得村子好像下雨一样。有游居的僧人路过曾说:“这里百年枯藤千年雨。”村子里还有一种植物叫雨仔参,据说吃了可以让人记起前世的记忆。他们在村子里开了一家叫“喜来眠”的农家乐,然后,在廊下听雨,林中看灯,院中捉猫,庭中种苔。吴邪还会帮着村里办灯会画板报,和胖子插科打诨,分析大张哥的行动轨迹,他真的有在好好生活。安宁温暖的俗世生活,让本传的吴邪渐渐回归,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不谙世事的天真少年。

吴邪对于自己的今生很满意,他说:“在我稀里糊涂的前半生,过得无比精彩,我看到过人间无数的奇景,我有着世界上最神奇最有故事的伙伴。我们在峭壁高歌,在雪山诵经,在戈壁对酒,在海上看月。我这辈子已经够了。”想来,他最无憾的还是今生遇到了小哥,并且与他一起经历那么多那么多。所以吴邪才会说:“也许我不信有来生,来生对我毫无意义。”是的,没有小哥的来生,对吴邪毫无意义。

只是,表面的平静并不能掩盖他内心的不安。“未来”,像一个魔咒,始终悬浮在吴邪的头顶。他开始思索自己与小哥的寿命差。相较于常人几十年的光阴,小哥几百年的寿命几乎等同于长生。吴邪常常会感到失落,也许自己只不过是小哥漫长生命里的一个匆匆过客。为此,他做了好多梦,关于老去,关于告别,梦里他都想着最后的时刻,他会拿出一把枪对着小哥,说一句“小哥,闭上眼睛给你个惊喜”,然后扣动扳机。可现实里,他担心的又是小哥往后漫长的生命里没人可陪,没人可伴。纠结,拧巴的状态常常让他低落。

吴邪的小心思怎么能逃过小哥,他带着吴邪、胖子去看雨村的瀑布,从高处一步,两步,三步……一步步走向吴邪,告诉他“你们赶不上去,我便走下来了。”他还悄悄布下一个关于《釣王》的局,用行动告诉吴邪“我回来了,你又可以天真无邪了”;用一场岁月之竞告诉他“如果走追不上,那就跑吧。如果会老去,也无计可施,但至少现在不会输给我。”

最后的最后,吴邪说:“如果没有来生,那我想长生。”

故事也许永远不会结束,可未来,就像必然会到来的明天,终将到来。到时候,该怎么说“再见”呢?

南派三叔表示,我也不知道。

有人说,杭州没有吴山居,长白山没有青铜门。有什么关系呢。世上没有孙悟空,也不耽误人们世代将他奉为英雄;世上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也不耽误人们传颂他们的爱情。文字本是三维世界中的第四维,在那个与现实平行的世界里,那些人,带着他们的爱,将会永远行走在时光里……


                  五   番外

《花夜前行》是盗墓笔记系列的一个分支,就像评书里最常说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支。这支花开在了花爷和黑爷头上。又是两个男人?哈哈,对!想看三叔好好写一场正常的恋爱,一个字:没门!

花爷,小名小花,艺名解语花,本名解雨臣。他和吴邪同是老九门的第三代,小时候拜年还一起玩过。不同的是,他没有吴邪那么温暖有爱的童年,他八岁当家,见惯了大宅门里的肮脏龌龊和勾心斗角,所以,他也远比吴邪冷静、冷酷和理智,性子更加凉薄。当然,他也比吴邪有钱,很有钱,非常之有钱。用行里的话说就是:倒斗界的资本家,资本家中的土夫子。他拜老九门二当家二月红为师,唱的一嗓好京剧,也练的一身好本事。他比吴邪长得精致,且深度洁癖,他喜欢穿粉色衬衫,这几乎成了他的标配。只是,外人看来,那粉色衬衫煞是好看,行里人看来,那粉色却是冷冰冰的杀气。

原本,他会是吴邪的官配,两人年龄相仿,家世相当,又有点青梅竹马的味儿,结果,吴邪遇到了惊艳他,也惊艳世人的小哥张起灵。从此,他的脚步只会追着小哥跑,他的眼里,心里,生命里,也只容得下那一个人。

有的人,不能见。见一面,负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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