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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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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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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若此

比之于“前后赤壁赋”,苏轼这篇五百来字的散文《书刘庭式事》,知道的人怕不是太多。它为我们形象地诠释了什么是初心,值得一读。

苏轼任密州太守时,刘庭式是通判,州郡长官的辅佐。当时的密州连年饥荒,弄得身为太守的苏轼居然“斋厨索然,不堪其忧”。苏轼熙宁八年(1075)在《后杞菊赋》中说,当时他和刘庭式经常一起沿着古城废圃寻找杞菊充饥。

八年以后,即元丰六年(1083),苏轼就刘庭式娶盲女的事,写了一篇杂记,即《书刘庭式事》。

刘庭式是齐州(济南)人,通晓礼仪,在未及第时,商议迎娶同乡人家的女儿,已经订约但是没有过定。后来刘庭式考中了,那女子却因病两眼都失明了。女方家世代以种田为生,家境十分贫困,不敢再提起双方的婚约。也有人劝刘庭式迎娶那户人家的幼女。刘庭式笑道:“我的心已经许给她了,虽然她眼瞎了,我岂能辜负我当初的心意呢!”最终还是娶了那位盲女,并与之一起到老。后来盲女在密州死去,刘庭式为她举办丧事,超过一年后而他的悲哀没有减轻,也不肯再娶。

苏轼与刘庭式就此有过一段对话。

苏轼问:一般来说,丧妻的悲哀缘于爱,而爱生于美色。您娶了一位盲女,并与之一起到老,这是坚守道义。但是你的爱又从何而来呢?你的悲哀又从何而来呢?

刘庭式答:我只知道失去了我的妻子而已。她有眼睛是我的妻子,没有眼睛也是我的妻子。我如果是因为美色而生爱,因为爱而生悲哀,那么美色衰减爱也会废弃,由爱而来的悲哀也会忘掉。反过来,如果仅以美色作为选择标准,那么,那些漂亮的风尘女子,岂不是都可以做妻子了吗?

刘庭式娶盲女,是出于一种道德的信义观念呢,还是出于一种爱呢?近一千年前的苏轼,提出了这样一个颇有现代意义的问题。他想将“义”产生的怜悯、同情与爱情区分开来。另一方面,他又坦率地提出“爱生于色”的观点。无庸讳言,双方的容貌如何,是男女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这一因素还不是全部,也不是决定性的。

刘庭式“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的诚恳表白,令苏轼为之所感动,进而赞许他“子功名富贵人也”。即是说,像刘庭式这样能够葆守初心,且能以理智控制感情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大彻大悟,必将得道而成正果。

写作此文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已近四年。他感到,自己在宦海沉浮中之所以一再地受到挫折,其原因之一就是不善于克制自己,锋芒太露了。可是,面对多变而怪谲的官场,自己能够违拗初心,去“迎合时宜”吗?

“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已在城东开垦坡地,自号“东坡居士”的苏轼,想到此,只能是苦笑几声,摇两下头。也正因此,他的被贬之路,才刚开了个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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