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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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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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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鞋

有一次回家整理我的旧物,我留在家里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一张书桌的抽屉就放下了所有,其中包含几枚特殊的古代钱币、一块七彩流光的鹅卵石、剩余的就是一些老照片,有几张毕业合影,剩余绝大多数都是我的独照,只有那么几张是合影。我喜欢翻自己的旧物,到不能完全说我是个恋旧的人,相比恋旧的那些纯真之人,我的记忆是驳杂混乱的,只有通过这些旧物我才能将过去的人和事,慢慢串联起来,过往的痕迹一下就会清晰很多,过去的人也会像一个电视人物,谈笑风生。在这所有的旧物之中,有一张照片格外引起我的注意,那是我与我一位朋友的合影。

合影的背景,是小学里的红砖房,墙壁上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并不在照片中,脚下是没有水泥的黄土地,照片上还印着2001年的字迹,这些并无特殊。我那时年幼,娃娃脸,为了在照片中留下微笑的模样,当时听着摄影师数“123”的声音,嘴角两端是尽力向上扯着的状态,像个面具人。而另一个人,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长发斜切了半只眼睛,嘴唇微张、面部微微向上,一副玩世不恭模样,但搭配他系在腰间的衣服,颇有几分帅酷。只是再往下去看,我是双脚并立,站的笔直,他却是一双跛脚,两条腿无法并拢,像是两个括号,画了两个半圆,如果不搭着我的肩膀,他很难站稳。这是我的少年朋友:玉雷。

说到他的脚,便不得不说他这个脚长什么样子。跛脚本身是指腿脚有疾、行走不便的人,但具体是什么样子,便是各家病人有各家的情况,跛脚本身具体的生理特征也并不一定相同。我这位朋友是先天有疾,生来如此,他的脚不像常人是朝前脚掌落地,通过脚踝连接大腿,支撑整个身体,他那双脚生来就扭曲,像是被人从脚踝处生生向内掰弯,然后将双脚脚尖互相面对,呈现内收模样,以至于他无法用脚稳定支撑住自己的身体,所以,当你看到一群小孩站着讨论问题,其中有一个人不停地,朝前一步、朝后一步晃动。这,便是他了。

他不仅无法稳定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也无法保持长期站立的状态。那双脚的生理结构几乎是让他脚踝受力,小腿腿根直接与地面交接,这让他在少年人的游戏中都处于绝对的劣势,无论是追逐者,还是逃跑人,他都是最惨的那个,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与我们这些正常少年玩闹,他甚至比我们投入更饱满的热情。我记得他迈着步子在阳光下奔跑,因为恐惧被追上,他不得不再三回头确认与追逐者的距离,三七分的黑色长发随着来回舞动,他的双腿就像两根弯曲的棍子在地上倒圈,哪怕他拼尽全力跑,也逃不过十步之内,一旦被抓住,他就像是一个奋力挣扎的兔子,哪怕快要被扯烂身上的衣服,也要靠蛮力摆脱,他虽然残疾,却比我们每个人都热爱被追逐的游戏,有时候他靠着来回闪躲的身法,如果侥幸逃脱了追逐者的抓捕,他总会仰面朝天,攥着拳头弯腰呼喊,仿佛获得了什么似的。

如果到这里,有人好奇他穿不穿鞋,就说明你对我之前的描述,看得还算认真。他当然穿鞋,只是和普通人略有不同,他的鞋子是他奶奶缝制的麻布袜子,接触地面的那一侧,会额外缝上棉絮或者多垫几层麻布,这个布袋子只需一套便能兜住他的整只脚,然后再用绳子捆扎好,便是脚上的“鞋”了,我叫它“布袋子鞋”。这个纯布缝制的鞋子,没有新制橡胶耐磨,他几乎每个月都会穿坏了一双,然后隔月就会看到上面有几块大补丁。那个时候,没有为他定制的橡胶鞋,他便就这样一直穿着布袋子鞋,布袋子鞋与柏油马路地面会擦出清晰的响声,听到这个声音,你便知道,他来了,或者是他走远了。

你如果问我,为什么他妈妈不帮他缝呢?这就得说一下他的身世了,他的生父与他的生母,在生下他的时候离婚了,生母远走他乡,生父不愿意要这个“残废”孩子,便将他丢给奶奶寄养,另娶后母,又生了一位弟弟,这在村儿里并不算罕见的事儿,“傻小子”和“疯丫头”,有些被他们的父母抛弃,如有爷爷奶奶照顾还算能囫囵长大,没有人管顾,便不知道会流浪到哪里去。幸好,他奶奶愿意留他,他便在奶奶那小屋子里,度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间砖房,没有特定的门,敞开的院子里有一个母鸡落巢的架子,有一个农村里常见的旱厕,有一辆他爷爷的三轮车,剩余的便是那三间屋子,院子对面临着一片池塘,没有院墙也没有栅栏隔挡,反正院子里也只有这些东西,小偷摸底也不至于非要走到这么穷的人家。我经常去那里找他玩,每每快要走到屋子门口的时候,我便会高喊一声“玉雷——!在不在?”

他在的话,也总会扯着嗓子喊:“在!屋里呢!”,实际上我俩就隔着一扇窗户,黄绿色的窗框和薄薄的一层玻璃。

我和他是最好的朋友。

五年级开始的时候,我俩的关系还算不上有多好,只是在众多同学里面,都属于成绩优异,所以经常被老师拿来对比成绩,因此有很多机会交流难题,渐渐便熟悉了,在日常游戏中也会相约玩耍。那时我有几个朋友,大多属于孤僻类型,我们三四个人凑成一个小圈子,丢沙包或是跳皮筋儿,我甚至在跳皮筋时赢得过女生,这似乎也并不是多么骄傲的事情。他呢,则是与另外一群人,玩激烈的守门撞拐游戏,守门时,有时候会被飞踢过来的脚,踹出去三四米,闯门时,他冲进敌方大本营,也很难站稳脚跟与对方撕打,最终还是在摔跤搏斗过程中,被甩出白线,淘汰出局。守门撞拐这游戏对体力和身板要求很高,但他乐此不疲。

但是为什么成为好朋友,以及如何成为好朋友的过程,确实是一些少年人的奇妙心路旅程,如今再回想起来,次次都不断感慨稚子年幼、赤子之心。

我和他成为好朋友,可能学习成绩优异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各有各的自卑或残缺之处。我自卑,他残缺。自卑很难描述,如果能用一句顶过去,那便是经常被说“没有妈的孩子”。身残的他,实际上比我更惨,不仅含了我那句,身上还落了个脚残。不过他豁达又开朗,别人谈论他的脚,他从不在意,甚至会把那布袋鞋摘下来给你看,那双小脚像一个肉三角,也像古时候裹小脚女人的脚,又小又丑,头上尖尖,脚跟处才有些肉,因为常年与地面摩擦,他与常人一样,那一侧也会长满厚厚的茧,他不在意给别人看,你如果嘲笑那双脚丑,他也若无其事,把布袋鞋兜起来,用绳子在脚踝处系紧,一笑而已。

我俩成为好朋友的一次关键时候。是有一次晌午,我俩百无聊赖之时,聊起同学中某些隐秘的爱情故事,例如:王超喜欢晓静,晓辉喜欢兰兰等等,他忽然有点磕巴问我:你喜欢谁啊?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这是对真心朋友、绝对唯一的好朋友、不背叛、不抛弃的好朋友才能说的秘密!那时候我是这么想的。他说,我跟你承诺,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所有的秘密都和你说,你所有的秘密我都不会对别人说,我可能有很多朋友,但是你是我最好的那个,你跟别人不一样。嘿!你瞧小孩之间的友情表白,听起来比大人之间的恋人表白还要裸露几分呐!我半信半疑,让他先说。他说:我喜欢晓静。然后是沉默,沉默之后我点了点头,晓静是班里的第一,虽然皮肤有点黑,但因为学习好,举止淑女,追她的人挺多,能理解。我说:我喜欢艳洁。他说:艳洁是个好女生,虽然不漂亮,学习也不好,但是很单纯,将来一定是个好媳妇。那时我俩才十一二岁,屁大点的小孩,竟有如此生动鲜活的想法,还讨论到将来。从那一刻起,我俩就真的成了世上最好的朋友。

我俩成为世上最好的朋友之后,便经常聚在一起玩耍,升初中之后,虽未同班,但是下课时候也必定一起同行,几个小孩就这样一路骑着自行车,打打闹闹,几公里的路程转瞬就到家了。其中有一次巧遇下课后的超级暴风雨,在下课时,天空便被乌云遮的严实,得了老师们让我们提前放学的消息后,一群小孩子便如一只只飞燕从学校的大门涌向四面八方。那时,黑云便将天地都遮的严严实实了,我们只能循着记忆的影子蹬车,好在有半路是顺风,在风力的加持下,我们一路骑行狂奔,但终究是天不遂人愿,风雨还是在半路上把我们给截住了。一阵狂风从侧面吹过来,把我俩都给吹到路边的深沟之中,等我俩从沟里推着自行车爬上来的时候,从天上倒下来的雨水跟着就过来了,只是一顿脚的功夫,就淋个通透,他的布袋子鞋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负责系紧的绳子掉了,松松垮垮的布袋鞋敞着口。怎么办?他腿脚本就不便,如此之下,更是寸步难行。他在风雨里面喊:你先回去吧!那时候,狂风携着暴雨,将一株株大树吹得东倒西歪。

我不肯独自离开。把他一个人扔在路上本就不妥,又是暴风雨当头,这样做不够朋友。我便让他用手搭着我的肩膀,我推着两辆自行车的前车把,我俩一路在雨中踉跄前行,有时候风雨急着要落下,我们便不得不停下脚步,多走一步,我觉得他站不稳,他觉得我走不动路了。到家时,已经里里外外湿透了,成了落汤鸡。我俩在屋檐下对视一笑,我看到他明亮的黑眸倒映着黄色的灯光,那时候觉得朋友之间不过如此了。我一度认为我俩会携手,一起进入高中、大学、毕业,甚至更远的未来。

直到初二那一年。那一年,我成绩跃升至班级第三名,年级前十,成为学校中公认的好学生。而他已经退步至班级二十多名,年级中已经难以数到名次了。我有一次很生气地质问他,你为什么考这么差?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他说,我就是想学习差,想考不好,我就是要玩啊!

没有为什么。他说。

这句没有为什么,直到他退学那天,我才明白其中的缘由。他对于上学这件事深有恐惧,因为要一直花钱,要花奶奶的钱,初中尚且还不算什么,但是高中就不一样了,那么一大笔钱,他们家是怎么也拿不出来的。我奶奶没有多少钱,我们家有多少钱我很清楚,即使卖掉我爷爷那两只羊,也供不起。他跟我说。他跟我说的时候,情绪没有任何激动,只是平静地叙述家里面这点现金的来源,最后转身离开的时候,他才拍了拍我肩膀,也或许,他是站不稳了,想搭在我肩膀上借一借力,然后,便扭头离开了。他的双腿因为常年支撑身体,已经成了一个椭圆,俗称:罗圈腿。双腿在地上来回倒圈,左脚迈出来,他的身体就会向左倾斜多一些,右脚迈出去,他的身体就会向右多靠一些。就这样,一步钳着另外一步,消失了。

他不想再花爷爷奶奶的钱,便主动放弃学习,成为一名“合格”的差生,这就是原因。那时候初中生退学是一种常见的现象,退学的原因也各种各样,贫穷、学习差、家里缺劳力、家里有生意打理、沉迷游戏。他也找了个很正当的理由,就那么退学了。

自打高中后,我和他见面的次数,不用掰着手指头数,就那一次。

那次我已经考入大学。

村儿里面第一个真正的大学生,也是你们王氏家族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从一个小学倒数排名的穷小子,成了优秀的大学生,你跟我们已经不一样了。他这样说。

当时黑夜,华北中原大地的冬是浓重的墨色,因即将过年,家家户户门口都亮着一盏灯,我俩并肩走在街上,他依旧穿着布袋鞋,麻布与脚下的沥青路面摩擦,声音在黑夜里清晰又沙哑,渗入黑夜中,又从黑夜中荡了出来,我与他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隔板,声音就在我俩之间回荡。

如果当年你不退学,好好学习,现在一样是一个大学生。

我试图纠正什么。

没有如果,不是吗?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如果有的话,也不是我的。

他偏着头看过来。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一如曾经那样澄澈明亮,只是不在如曾经纯真,也不如曾经那样坚韧,他看着我,目光里先是自嘲,然后是疑惑,紧接着是浓烈的失落,最后慢慢转过头去,盯着路面。

可是,上大学不过是寒窗九年的一个收获而已,又能怎样呢?大学生又不是高人一等的上层人,又不是毕业就有一份好工作。我想说这些话,但是觉得说出来又显得矫揉造作,一时间卡在哪里。

你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下课暴风雨,咱俩被风吹进沟里吗?

我转移话题,回想小时候两个人共同走过的路,竟不由自主笑了。

不记得了,时间太久了,谁还记得那么久远的事儿。

他抬起头,我看他目光里没有什么撒谎的迹象,看来是真的忘记了。我俩并肩走在黑夜里,忽然陷入短暂的安静。

你还记得晓静和艳洁吗?

我忽然想起这两个人,想起小时候我俩在村中间小卖铺的台阶那坐着,聊彼此的秘密。

当然记得。晓静和你一样,也考上大学了,估计将来也要嫁到外面去了,不会再回到村儿里了;艳洁已经有对象了,是隔壁村儿的,我听说过了年就要结婚。咱们小学同学里面,王涛、王超明年都要结婚了,据说……

他语气中没有遗憾和失落,像是一个朋友,在叙述着另外一群朋友的近况,语气平淡。他们也都没有上大学,但有父母的安排,已经开始准备人生的下一件大事。而他,没有人安排这些事儿。

进了他家门。这是他的生父后母家,是一座新盖的房子,红砖绿瓦,院子里也是干净整洁的红砖地面。他说,自爷爷奶奶去世后,他爹便将那三间房卖掉了,他也拿出来这些年打工的钱,盖了这个房子,寓居此处,其实也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大多时候他都在外面。

那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我看着他。

没有打算,过一天是一天。

他那间屋子不大,显然是临时收拾出来的,还有很多杂物摆在墙角。他将床上的衣服划拉着收起来,然后走到暖气片旁边,摸了摸,确认温热这才拉过去一个凳子,就近坐在那了。暖气上横放着几片布袋子,不是麻布,看面料应该是聚酯纤维,能看到里面缝制了崭新的棉花夹层,一层布叠着一层布,最外面还有一层人造革,看起来没用过几次,上面连划痕都没有。

我,该回了。

好,我送你。

临别时,我们碰到了另外的熟人。在简单寒暄时,他与我们一样站在原地,但不像我们一样站在原地,他一直一前一后的挪动脚步,保持身体的平衡。灯光在夜色下,灰白笼罩一角而已,我躲在阴影里,目光总是看向远处,不敢看他。

走吧!时候我不早了。

走了!等……明年见。

我消失在冬日浓重的夜幕中,他一步钳着另外一步,消失在门廊之中。

谁能想到,此别之后,再未相见,他在这后面的岁月里消失不见,恰如我竟在那之后的岁月中告别离开。

后来有一次搭乘高铁去往上海出差,我走向售票厅的时候,听到一段清晰的节奏声逐渐靠近,嚓、嚓……我猛然转头看向声音来处,恍然以为是他向我走来,先是忍不住泪眼婆娑,可忙着在人群中寻找声音来源是时,原来,是一位拎着布袋子的女士,布袋子晃动,与她裤腿摩擦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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