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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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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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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重读

书架上那册《陶渊明集》,纸色已像晚秋的稻田,触手沙沙作响。我把它取下,像往常那样随手翻开,却忽然想起:这是第十一次还是第十二次重读?记不真切了。只记得第一次读它是在高中图书馆,窗外合欢树花丝探进窗棂,我把“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抄在练习本上,心里涌起逃离教室的豪情;第二次是在大学宿舍,熄灯后打手电读,读到“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竟在被窝里哽咽;再后来,它陪我坐过绿皮火车、躺过病房、栖过异乡租来的窄阳台。每一次重读,书页间的阡陌都悄悄改道,像被雨水反复冲刷的田埂,而我像那个“误落尘网中”的归客,一次次沿田埂走回自身。

世人常把读书比作交友,那么重读便是与老友对坐。少年时我们急于结识新友,中年以后才懂得:不必天天有新知,却需要旧友频来。重读最直观的好处,是省却“寒暄”。新书到手,总要先辨体例、识门径,如初次赴宴,正襟危坐,杯盏声里先互报姓名。重读则像深夜叩门,主人披衣而起,无须客套,直抵堂奥。读《红楼梦》第五遍,我一跳过“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的铺陈,径取四十五回“风雨夕闷制风雨词”,看黛玉如何在秋窗风雨夕撕扇、焚稿、落泪;那些字句像旧宅廊下被雨泡过的青砖,颜色更深,凹处积一泓凉水,一脚踏进去,凉意直钻脚心。

然而重读绝非简单的“温故”。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重读的真义,是读者与文本在两条时间河流里互相测量。书还是那册书,字粒在纸面上排成旧阵,但你的眼睛已被世事磨出了新茧。二十岁读《离骚》,只见“长太息以掩涕兮”,替屈原委屈;四十岁再读,却看见“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原来屈子并非一味哀怨,他自有“好修”的倔强;五十岁又读,竟对“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生出同感——那是对衰老与死亡的先期预习。文本像一根不变的地平线,读者的身高却年年抽穗,于是同一根线,在不同海拔上裁出截然不同的风景。

重读也是拆“时间差”的锦囊。第一次读《追忆似水年华》,我们跟着普鲁斯特在玛德莱娜小点心面前发呆;十年后重读,却可能先翻到末尾,看作者在“时间”那座大教堂里如何安装拱顶石。

重读让“过去的我”“当下的我”“书中的我”三重叠影,像三棱镜把一束白光拆成七色。时间不再是单向的箭头,而成了可逆的织布机,梭子来回,织出双面绣:一面是书里的亚尔蒂尼娅,一面是你胸口的旧日庭院。

更隐秘的好处,是重读能治疗“阅读表现欲”。初读时我们往往像赶路的邮差,把书当待送快件,急于签收、急于转发、急于在社交媒体晒出“已读”。重读却像把快件重新揉成一团,丢进炉火,看火焰怎样从纸缝里吐出蓝舌。我曾在朋友圈晒《瓦尔登湖》的划线句子“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收获一百零三个赞;三年后重读,却在一处无划线段落停驻:“我们能带给世界的,唯有我们自身的弱点。”那一刻像被作者当面指出:你所谓的诗意,不过是把湖泊当镜子自拍。重读把“表演”还原为“内观”,把铿锵的宣言还原为羞惭的私语。

重读还能救我们于“信息溺水”。今天的手机每秒吐出一条新资讯,像暴雨把街沟灌满,我们踮脚跳闪,仍被溅得一身泥泞。重读则像回到老屋地窖,那里封存着一坛坛去年梅雨季启封的米酒,坛口用黄泥与荷叶封紧。你拍掉灰尘,撬开木盖,一股子慢悠悠的甜香升起,提醒你:原来世界也曾用这么慢的速度发酵。我重读《论语》,不为“国学”,只为在“子在川上曰”的叹息里,听一听两千五百年前的那条河流,它仍不紧不慢地流,像一位拄杖老人,看我们这群手机屏幕上狂刷“热搜”的后生,轻轻摇了摇头。

重读亦是对“遗忘”的抵抗。博尔赫斯晚年失明,仍让母亲为他朗读《神曲》,因为“唯有重读,才能让我确认自己确实存在过”。我们每一次重读,都在与遗忘拔河:书页是绳子,字句是绳结,日子像砂纸,把绳子磨得越来越细。重读便是在旧绳上再打一个新结,让断裂处延长。我外婆晚年痴呆,连我名字也喊错,却能在藤椅上完整背出《增广贤文》里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那声音像锈锁被钥匙突然拧转——重读,成了她抵抗记忆崩塌的最后一把钥匙。

当然,重读也会“读丢”一些什么。少年时读《西游记》,最爱“大闹天宫”的痛快;三十岁后重读,却觉得那不过是前七回,真正的取经路从“五行山下定心猿”才开始;再到五十岁,或许连“取经”也不在意了,反而对一路被打死的无名小妖生出怜悯——他们不过是想偷一口唐僧肉,却连名字都没留下。重读让我们不断丢失“非如此不可”的执念,像树一次次脱皮,脱到最后,露出最脆弱也最坚韧的木质部。

于是,我学会了一种“慢重读”:不必从头到尾,也不必追求次数。有时只读一本书的第三十七页到四十二页,像旧地重游,只在童年藏过弹珠的墙角蹲五分钟;有时把书倒扣在窗台,让风把某一段吹得哗哗响,像风在替我重读。重读的最高形式,或许是“合上书然后读自己”——像陶渊明“抚孤松而盘桓”,手不必触字,却能把整卷诗携进体内,让心脏按五柳先生的节拍跳动。那一刻,书不再是纸与墨,而成为一根隐形的扁担,把读者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挑在同一副肩膀上。

夜已深,我合拢《陶渊明集》,像合拢一只旧木箱。书脊发出轻咳,仿佛说:去吧,你这次又带走了我什么?我摸摸胸口,那里似乎多了一条看不见的田埂,通向我尚未抵达的荒田。我知道,只要再次翻开,田埂又会悄悄改道,像月光下的河汊,闪着银光,引我走向另一条暗路。

好书不厌百回读,其实何止“百回”。重读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螺旋上升的楼梯,每一级都踩在前一级的影子之上;又像老树的年轮,外圈永远包着内圈,却不断向外膨胀。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在同一本书里,读出越来越辽阔的自己。

于是,我熄灯,让月光在书脊上铺一条窄路。明天太阳升起,那路会消失,但今夜,它足够让我赤足走过去,走到纸背的深渊里,与那个曾经、此刻、未来的自己,点头,微笑,然后并肩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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