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安写作者的初心与坚守
我叫邱明华,1972年2月出生在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提起家乡,我总忍不住多讲几句——那是一片被青山绿水环抱的土地,既有“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灵秀,又有“中国最美茶乡”的醇香。山间的云雾、茶园的清香、乡亲们的笑语,早已刻进我的骨血,成了我后来文字里最温暖的底色。
如今的我,有两个身份:一个是身着警服的一级警长,供职于安康市公安系统,曾有幸获得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公安监管新闻宣传突出个人”称号;另一个是执笔写作的创作者,先后加入中国诗歌学会、中国散文学会、中国微型小说学会,还出版了自己的诗文集《倒流的时光》。有人问我,公安工作的严谨与文学创作的感性,怎么能融在一个人身上?其实对我而言,这两者从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滋养、彼此成就的——警服让我看清现实的棱角,笔墨让我守住内心的柔软。
成长路上:那些点亮我文学初心的“引路人”
一个人的成长路上,总要有几束光,帮你照亮前行的方向。于我而言,文学梦的起点,就藏在紫阳县瓦房学校的两段记忆里。
小学时,语文老师吴少华是第一个把我领进文字世界的人。他讲课从不是照本宣科,经常给我们讲四大名著里的故事。他讲《西游记》时,会模仿各个角色的语气,让我们仿佛跟着唐僧师徒走在取经路上;讲《红楼梦》时,会坐下来和我们聊黛玉葬花的心事,说“文字里藏着人的喜怒哀乐”。他总说:“读书不是翻书页,是走进另一个世界,和千年前的智者对话,和不同人生的灵魂交朋友。”就是这句话,让我开始在日记本上写短句——有时是放学路上看到的晚霞,有时是帮妈妈做家务时的感受。那时候不懂什么是“创作”,只觉得把心里的想法写下来,是件特别开心的事。
到了初中,历史老师刘培森又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他讲历史课,能把枯燥的朝代更迭讲成有温度的故事,更难得的是,他会把自己写的乡土小说、散文念给我们听。那些文字里,有紫阳大山里的老茶农,有镇上摆摊的修鞋匠,有清晨挑着担子卖菜的村妇——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满是烟火气与生命力。他说:“文学不是风花雪月的消遣,是慈悲,是理解,是替那些没机会说话的人把心声说出来。”这句话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扎了根。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文字不只是写给自己看的,还能成为照亮别人命运的光。
后来我以优异成绩考入陕西省咸阳机器制造学校,读的是工科,每天要和图纸、机器打交道。但对文学的热爱,从来没因为专业而降温。那时学校的阅览室是我常去的地方,每天晚自习做完作业后,我都会抱着书坐到关门,有时周末也会坐一整天。从鲁迅杂文里的冷峻批判,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质朴纯净;从海子诗歌里的热烈理想,到余华小说里的深刻现实——不同风格的作品,在我心里搭建起了一个多元的精神世界。夜晚的宿舍里,我会就着微弱的灯光写东西,有时是一首小诗,有时是一段随笔。那时候的我留着长发,人也瘦,同学总笑我“不像学工科的,像个艺人”。可我知道,这份对文字的执着,已经成了我心里不能丢的东西——将来无论做什么,我都要写下去,写那些值得被记住的人与事。
警服与笔墨:我的“双重修行”
1991年毕业参加工作,又于1997年穿上警服,我没想到,这份职业会成为我后来创作最宝贵的素材库。
入警后,我在好几个乡镇派出所工作,除了从事治安防范工作外,我还坚持写案件通讯、人物报道之类新闻宣传。那时候的写作,讲究客观、准确,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可时间久了,我发现很多案件背后的故事,比新闻稿里写的更复杂——有嫌疑人的悔恨,有受害者的无助,有同事们加班到深夜的疲惫,也有破案、化解纠纷、排除险情后群众眼里的光。这些细节像一颗颗石子,不断撞击着我的心灵,让我忍不住想:能不能用文学的方式,把这些故事写得更有温度一些?
于是我开始尝试跨界创作。从真实的刑侦事件里找灵感,比如短篇小说《好兄弟》,改编自一个真实案例:一个为了母亲的手术费被迫盗窃,一个为了成全而自愿“背锅”,一个成了千万富翁,一个成了乡村教师,我不想只写案件的过程,更想展现他们内心的挣扎,在法理与情理之间,该如何选择?还有《一滴血》《巴山惨案侦破始末》,这些作品里的警察,不是“无所不能的英雄”,他们也会累,也会怕,也会在深夜里为案件睡不着觉。我想让读者知道,警服背后,是一个个普通的人,他们也有家人,也有牵挂。
有人问我,“作家梦”是不是出版一本书就算实现了?其实对我而言,“作家”从来不是一个头衔,而是一个不断累积、不断自省的过程。从最早在《安康日报》发表短文,到后来作品登上《诗歌月刊》《文学港》《今古传奇》等全国性刊物;从散文《外婆》、小说《一滴血》获得省刊杂志社颁发的文学奖,到诗歌《肩挑大地的星辰》入选中国诗歌网“诗歌大擂台”十佳诗歌——每一步都走得踏实,也都刻骨铭心。
最难忘的是2023年,在几位文友的鼓励下,我开始整理自己五年来的诗文。熬夜修改稿件时,看着那些文字,仿佛又回到了从警路上的一个个瞬间:第一次出警时的紧张,第一次破案后的激动,第一次看到群众笑脸时的温暖……最终这本集子定名为《倒流的时光》,它不只是文字的汇总,更是我对生命与职业的一次系统回望——原来这么多年,我一直用笔墨,记录着自己走过的路。
而真正让我坚定写作信念的,是读者的反馈。有位网友读完我的散文《一次生命的感动》后留言,说文中写的警嫂等待丈夫安全归来的场景,让她想起了自己当警察的丈夫,“每次他加班,我也会像文中写的那样,在夜晚为他亮着一盏灯”。还有一次,我写了一首关于流浪犬的小诗,被公益组织转发后,有网友主动联系救助站捐款捐物。这些小事,比任何奖项都让我动容——原来文学的力量,不是轰轰烈烈的,是细微的、绵长的,它能让陌生人产生共鸣,能让善意在现实中传递。
文学于我:一场关于“真实与善良”的修行
这些年写下来,我越来越明白:文学于我,是一场漫长的修行,也是一种对社会、对生命的回应。我始终相信,好的文学作品,应当有筋骨、有温度、有担当——有筋骨,就是要扎根现实土壤,不回避生活的棱角;有温度,就是要饱含人文关怀,触碰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有担当,就是要传递明亮的声音,让读者看到生活里的希望。
作为一名公安作者,我笔下的故事,大多来自真实的生活。我写破案一线的民警,会着重刻画他们手上的老茧、熬夜后的黑眼圈,还有面对群众时的耐心;我写警嫂,会写她们独自照顾老人孩子的辛苦,写她们听到丈夫加班时强压下的担心;我也写底层劳动者,比如诗歌《肩挑大地的星辰》,就是写给我父亲他们那一辈子扎根土地,用肩膀扛起家庭,像星辰一样平凡却明亮。我不想用华丽的辞藻,只想用细节和情感搭建一座桥,让读者不是“旁观”故事,而是“走进”一个人的命运里,去理解、去共情。
今年在整理旧稿时,又翻到了《倒流的时光》的手稿。看着那些修改的痕迹,突然觉得,这本书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它让我更加明确:文学不只是一条通向自我的路,更应当是一种向外传递善与美的媒介。现在的我,依然保持着每天看书写作的习惯——清晨起床后写一首小诗,夜晚睡前整理一段随笔,回想白天工作里的小事;工作间隙,会把突然冒出来的灵感记在手机备忘录里。
有人问我,都五十多岁了,还这么执着于写作,图什么?其实我什么都不图,只图心里的那份热爱——警服让我守护一方平安,笔墨让我留住人间温暖。我常说“生命不息,笔耕不辍”,不是一句口号,是我想一辈子践行的承诺。
未来的路还长,我想继续穿着警服,握着笔,写下去——写公安干警的坚守,写普通人的善良,写家乡紫阳的变迁,写这个时代里那些明亮的、值得被记住的瞬间。我愿永远行走在文学的大道上,让生命之花,为真实、为善良、为一切值得坚守的价值,绽放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