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今年创作大赛的奖金,我马上全款买下了那套向往已久的精装大平层。欧式风格的软装,我花费了很多精力去修饰完善它。餐厅和客厅打通,原木切割的欧式长餐桌可以供我所有的朋友围坐喝酒,喝醉了不用走几步,就能躺倒在沙发或者地毯上,我特意在全真牛皮沙发上铺上米白色的羊绒软垫,尽可能让躺者的体感冬暖夏凉;餐厅和厨房间用一个长度近于直跑道的吧台隔断,大理石台面和倒悬的高脚杯被擦得晶莹剔透,暖光射灯一打,角角落落都折射着炫目的香槟色光芒;主卧和客卧的面积和结构完全一样,这是为了避免朋友们为谁睡哪个房间而推让争执,卧室的空余面积可以铺下两张大凉席,最适合夏天打地铺。然而这套房子最令我满意的,是那个长长的全包阳台,落地窗搭配飘窗的设计,阳光照进来,这里就是全世界最温暖敞亮的地方,常令我联想到炙热、猛烈之类的形容词,一想到在即将来临的夏天——我可以缩在飘窗上的某一角,头抵着玻璃窗,静静看向窗外蔚蓝的天,金色的阳光笼罩在周身——我就抑制不住地期待。
夜幕即将降临,窗外的路灯已在暗沉沉的暮色中不动声色地亮起。朋友们马上就要造访。我却已难以按捺心潮,率先开了一瓶奔富707,给自己倒了一杯。血浆一般的红色在波尔多酒杯的杯壁上横冲直撞,我纵身跃上高得要命的高脚凳,还没有把这杯香气四溢的红玛瑙端起,就感到周身的血液都往上涌动着,心脏在胸膛里毫无节奏又不受控地乱跳。我端起那高脚杯,一饮而尽,苦烈的葡萄酒猛地充斥着我的口腔,直直地淌过喉咙。
晕眩,心猿意马。意识到自己太过兴奋以至于失态,于是想给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再倒酒,像高贵的上流社会一样,举起高脚杯优雅地摇晃,装模作样地品鉴昂贵的洋酒。观察,目光聚焦,“颜色?”看边缘,是玫瑰红,“深度?”贴近,贴近,越贴越近,于是越看越深,像红色的深海,“澄清度?”波澜汹涌,但清澈见底,一浪接着一浪,把水晶做的沙滩挂壁;豪华的新居开始扭曲变形,聚缩进这个红玛瑙凸透镜。一切都变成了鲜红色。
一切都是鲜红色的了,也包括我在内。我记得那间已经倒闭了的酒吧,四年前我常在那里流连。那家酒吧的灯光总是红色的,令人看不分明,令人躁动不安,令人只想一杯接一杯地痛饮,靠麻醉来忘却一切。那天我已经喝了不少了,但目光还是被舞池里的人们吸引;好像有很多熟面孔,但我一个都想不起来了;我不在意他们,撑着有些发晕发烫的脑袋,紧紧盯着舞池里一个穿红色针织上衣黑色紧身裤的娇小女子,她涂着鲜红的口红,像一颗熟透的樱桃一样娇艳欲滴,手举着半杯晃晃荡荡的红酒,在舞池里肆意地欢笑起舞,时不时和周围的年轻男人们互动,眼花缭乱的舞池里,她是唯一能攫住我的目光的。我好像从未见过她,又觉得我与她和她周围的那些人都该是认识的。我想我是醉了,我从来不是醉了却不愿承认的那种人。总之,我很高兴结识她。我站起身走向她,我觉得那是一种无形的召唤。
趔趄着,一步步,走向她,在猩红的灯光中,在暧昧的氛围里。忽然她的目光与我相撞,我虽然醉了,但时至今日依然能清晰记得,那一秒,某只射灯射出的红色灯光横亘在她眼前,她的眼睛在与我对视的那一秒钟里变成了红色,我看见那红色眼眸中的各种情绪,复杂变化,啊,我想起这间酒吧的名字了,always change,“无穷变”,四年前我们常常去那里消遣。我还没有考虑好怎样迎接她的目光,她已在刹那间收起了笑靥,冲出舞池,飞奔向我,再下一秒,那刚刚还在酒杯中跳舞的红酒已经被泼到了我的头发上、脸上脖子上、白色T恤上。
“李戡!”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原以为这女孩应该有着娇魅的温柔嗓音,但事实上那有些破音的叫声可以堪称尖利,堪称鬼哭狼嚎,堪称歇斯底里。
“你还敢来?你怎么敢的?没良心的东西!你自己红了就忘了我们!不配做我们兄弟!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小人,永远别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被这忽如其来的仇恨打蒙在原地,任凭红酒在身上肆无忌惮地流淌着,失去了应激的下意识反应。
“Rose,别这样!”在她即将要扑到我身上来撕打我的时候,刚刚在舞池里和她一起跳舞的男人们终于冲到她身边拦住了她,我也得以在这人头熙攘的酒吧里保住了所剩不多的颜面。如果我真的被她打了,那么以后酒吧里的老熟人该怎么看我?
“自私自利的小人……你自己红了就忘了我们!”“别骂了,Rosa,这样多不好啊……”“我要烧死他……”“别别别,你可千万别……”其中有几个男人带着歉意对我说:“不好意思啊李戡,她最近情绪不太稳定。”但他们抛下只言片语就转头去劝那个依然叫嚣着要烧了我的女人。我就呆滞地站在原地,木然地看着,没有机会获悉真相。
最终我也没搞明白这些人究竟是谁。顶着一颗眩晕的脑袋,一身红酒,和酒吧里众人黏在我身上的目光,我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无穷变”。
四年前,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参加一年一度的创作大赛。这个比赛声名远扬,每年夏天,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翘首期盼着,渴求一个晋级的名额,他们跃跃欲试的样子堪比准备跃龙门的鲤鱼,那年夏天,我也成了这些鲤鱼中的一员,怀抱着一半的碰运气和一半的异想天开。我竟然真的被幸运女神眷顾,一路过关斩将地晋级。为了更好地应对这漫长的战线,我和一个通过比赛结识的朋友在电视台边上合租了一间单间,在一张一米八的大床上一起睡了一个月,直到他在赛程过半时被淘汰,我才完整地拥有了这个单间。
我最要好的赛友离开以后,我也并没有感到孤单,托这场比赛的福,我确实交到了很多兴趣爱好相近的朋友,也算是不虚此行。我们常常在赛程闲暇时,到离电视台最近的酒吧always change喝酒放松,我们叫它“无穷变”。
我第一次遇到她就是在这个酒吧。在这个总是红光乱射的喧闹世界,我又一次喝得头昏脑涨。蜷缩在某个不易被人察觉的角落里静静注视着人来人往,把自己想象成来自异世界的侦察兵。思绪正在像自由生长的藤蔓一样胡乱蔓延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像一把干脆的小刀,斩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你怎么在这儿?”
我迟钝地循声看去,花了好几秒钟,才确信这声音的主人是在对我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穿着一件白色长裙,层层叠叠的裙摆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玉兰。她瞪着惊讶的清亮眼睛,在这个红色的嘈杂世界里,像极了那种烂俗偶像剧的傻白甜女主角,误入陷阱的羔羊。
我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在被酒精搅乱的记忆里反复翻找有关这个女人的信息片段。我应该是不认识她的,但她笃定的语气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或许是我在电视台见过她,与她搭过话?不太确定,但很有可能是这样。
“是不是他们非要你来的?”她的语气变得哀愁起来,在不太清晰的视线里,我却分明看到了她皱眉叹气的微小表情正昭示着她的万分痛心。
“不……”
她坐到了我身边。在这张可以容纳两到三个人的红丝绒沙发上,我们恰到好处地隔着一寸距离。我是不喜欢这种被动社交的,她的出现无疑打断了我那来自异世界的侦查。但是酒精的力量使我晕眩,使我昏昏欲睡,我再没有精神起身去舞池里或者朋友们的酒桌上把自己隐蔽起来。我就这样并不情愿地接受了这段社交的开始。
“其实,如果你不喜欢这种地方,可以拒绝的。”
她没有看我,双手局促地抚着裙边的暗灰色褶皱,好像很担心一条挨着一条的褶皱影响了她的形象。我没有想到她酝酿了许久就说出这样一句话,也不知该怎么回应她,于是照旧沉默,呆滞地盯着前方。比赛的大热选手钥匙和变色龙正在不远处的卡座和几个新结识的美女聊得喜笑颜开。我当然可以和他们玩到一起去,但我没法不在此时此刻想起我远在海外的女朋友。
我得走了,我想。就在我从沙发上起身的同时,身边那个清脆的声音像定时炸弹一样不合时宜地响起:“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于是我的身体维持住一个奇怪的姿势,尴尬地看着她,不知该坐下还是起身走掉。我们对视,她的眼睛里有碎钻一样的亮光,和不可名状又无法忽视的哀愁。我想起我女朋友的眼睛,她经常戴那种大直径美瞳,眼睛又圆又大,瞳仁的颜色很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即使在这样令人意乱情迷的地方,我依然确信,我的女朋友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
“算了,今天不是时候,下次吧。”她幽幽地说着,哀怨的目光却并没有从我身上移开。我落荒而逃。
我在比赛期间租的那间房子,原本是我的那位赛友独自居住的。因为彼此觉得很投缘,有天晚上他邀请我去他的出租屋里喝酒通宵。我也确实厌烦了无穷变的那种吵闹,想要尝试一点安静的交流。一进那间屋子,我就被深深吸引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生活用品在这一览无余的空间里扔得到处都是,也不是因为屋子小到我常常觉得转不过身,而是因为这一间小小的单间竟有整整两面墙都装上了大面积的透亮玻璃窗。朋友告诉我,这间屋子的租金异常便宜,因为它是由一间废旧储物间和一个阳台、半截走廊改成的,我所看到的延伸到天花板的大玻璃窗,是它的前身全包阳台留下的证明。那晚我就着酒精在靠窗边的躺椅上沉沉睡去,睁开眼便见到入睡前的暮色和星空已被一团明黄色的名为朝阳的光芒取而代之,而那朝阳挂在灰中带蓝的清晨天空中时,正是我决定要住进这间屋里的时刻。我的朋友欣然答应,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坚持,他一定不会要我分摊一半的房租的。
那个夏天,我常常躺在窗边的躺椅上,望着蔚蓝色的天。有时候什么都不想,只是发呆,但更多的时候,我脑子里全是有关比赛的事,这场创作大赛,我原本只是来试一试的,可它既然变成了老天馈赠给我的机会,那么我就有必要好好把握,多少人在渴求这个机会,多少人羡慕如今的我,我能承载着别人期待的目光走多远呢?我的灵感什么时候枯竭?下一轮比赛我能创作出什么好作品?我最终会拿到什么名次?我会在圈子里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吗?比赛结束后我又该何去何从呢?
在我的合租室友还没离开前,他会歪在床上摆弄他的电脑,我坐在窗边的躺椅上,看云朵和飞鸟,看天空变幻颜色,阳光照在我脸上时,热得发烫。我们时不时要聊上几句:你觉得你什么时候会走?这谁能知道呢,能晚一天走都是好的。你觉得谁会走到最后?我觉得是菲莫斯,他在来参加比赛前在业内就很有名了。但是我觉得比赛不会捧一个老人的,一定会捧新人,我押今年的冠军是钥匙,他很有个人特色,也很聪明。为什么不是孜然呢?我听说他背后有人。也有可能是变色龙,他现在非常红……唉,反正,冠军和咱们是没关系了,我只盼着咱们能一起走远一点。要走,咱们一起走,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我可受不了。
这段对话发生后才没几天,我的室友就在下一轮的晋级赛被淘汰了。
我再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酷热的下午。刚刚结束了新一轮赛程的参赛选手们浩浩荡荡地走出电视台大楼,躲在面积并不算大的阴影里叫出租车。我混在这叽叽喳喳的人群中,倏倏地淌着汗,被汗水浸湿的T恤贴在身上,很黏腻很痛苦。仰头望望这亮到发白的太阳,我简单地估算了一下打车回出租屋和步行的成本,最终选择了后者。
我把这群在大热天依然活力四射的竞争对手们抛在了身后,顶着不可直视的烈日,迈着缓慢又飘忽的步履,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去,每一步都软得像迈在云端。忽然我听到了身后传来了很张扬的引擎轰鸣声,扭过头,远远地看见一辆紫红色的敞篷跑车停到了电视台大楼前,车里坐着的那人应该是孜然,他把半个身子伸出车子,和那些七手八脚地围着跑车的参赛选手们说话。额上的汗水不合时宜地流下来,精准地越过眉毛,挡住我的视线。我转身继续向前走,抬起胳膊抹汗的瞬间,脑子里冒出了动物园的管理员去猴山发香蕉的场景。
天空是蔚蓝的,我在这空空荡荡万里无云的苍穹之下,缓缓扬起头来,感受炙热的阳光把我的每一寸皮肤晒透的奇妙肤感。天空是蔚蓝的,我盯着它的某个小角落,确认它的每个角落都是一样的蔚蓝,忽然很有想哭的感觉。
她就是在这个时刻出现的,她的出现总是会直面一些我的狼狈时刻,让我措手不及。
“你怎么了?”
我努力想要站直,想要表现得放松,但我的身子开始不受控地发软,头颅晕眩,我甚至觉得这太阳不是太阳,是老天倒扣在我脑袋上的火炉,将我的脑仁烘烤。我清楚地记得这天是没有云的,她穿着的纯白色连衣裙忽然出现,就好像这世上最后一朵云降临到了我身边。
她伸出手贴在我的额头上,那触感也是温热的,我没有躲开也没有抗拒。
“你该不会中暑了吧?”她的眉头蹙起,露出担忧的神色,然后拽着我的胳膊肘,半拖半拽地把我带到广场中心的那棵大树下。
“你坐在这儿等我。”她把我按在白色大理石瓷砖砌成的花坛边缘让我坐下,转身就跑向了不远处的麦当劳,在这个并不怎么繁华的小型商业广场,生意最好的就是这家麦当劳,一日三餐都有很多电视台的人来此解决。我垂下头,盯着自己的深蓝色牛仔裤,听着微风穿过树的枝叶在我头顶上响起的声音,脑子里蹦跳着乱七八糟的字眼,比赛,名次,晋级,孜然,跑车,太阳……我感到自己的身体愈渐麻木,甚至有诡异的凉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总之,等那个像云朵一样洁白的奶油冰淇淋出现在我眼前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还脚踏实地地存活于这个世界上,这个广场上,这棵参天大树下。
我接过那个冰淇淋,不敢抬头看她,只是勉强坐直了身子,一口一口舔舐着甜丝丝冰冰凉的奶油,我记得那个甜筒我最终也没有吃完,在路过某个垃圾桶时很自然地把它丢了进去。即便她把我从昏热中拖拽出来,我依然介意她冒犯地闯进我的世界。
“好巧啊,这是一棵合欢树。”她的声音轻轻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猛地转身去寻,却发觉她只坐在离我一尺远的地方。她也转过头来看我,在短暂对视后,是我先移开了视线,仰起头装模作样地看树。在层层叠叠的褐色枝干和翠绿叶片间,我惊讶地发现有粉白相间的花在其间绽放,像一团团粉红色的长绒棉。我每天都会路过这个广场,却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一眼这棵广场中央的大树。那一瞬间我好像获得了一点似是而非的灵感,我激动地想要把它抓住,让它在下一轮比赛中为我所用,可那点转瞬即逝的想头就像一阵刚刚刮过去的风,最终我什么也没抓住。
“李戡,”她叫我的名字,“你也喜欢史铁生吗?”
我不知道她哪儿来这么没头没尾的问题,也不知从何答起。手里的冰淇淋已经在融化了,手心有黏黏的感觉。
“我读过你的那首诗,在你还没来参加这个比赛之前,我就认真读过你的作品了。”
“哪首诗?”
“就是你之前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史铁生的那首。”
我又一次开始反复翻拣所有能够调动的记忆片段,又一次一无所获。
“只有我看出来了,对不对?我看了那首诗的评论区,每一条评论我都看了,没有一个人,提到这首诗里暗含着有关史铁生的内容,只有我,只有我看出来了。”她的声音、神情都激动了起来。我就像惧怕骄阳一样地惧怕这激动。她手里的冰淇淋也在渐渐融化。
“我一直在关注这比赛,我常常想,如果在这些选手里找一个人做我的朋友,那么我只能选择你,我想,你或许是我唯一的同类人。”
多年以后,我总算有些明白这番对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那时我们已分开很久了。
我形容一段关系的结束,常常用“分开”这个词,或者是程度更轻一些的“不再联系”,或者是程度模糊的“生疏”,我不喜欢用“绝交”这个词,这显得太决绝也太幼稚了,很没有必要。
回想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有和哪个朋友绝交过,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人活着就是需要一些圆融的,丁是丁卯是卯的思维方式会只会使自己辛苦。在那年的比赛结束后,没过几个月,我就和女朋友分手了,但我们分得很体面,没有纠缠不休,也没有说过对方一句坏话,甚至没有互删联系方式。“不再联系”这个词汇恰如其分地形容了我们的关系状态。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真心地爱着彼此的,这点毋庸置疑。在我比赛期间,尽管女友远在大洋彼岸,我也从来没有一刻产生过不忠的念头。我每天不论是在电视台还是酒吧都会见到数不过来的美女,但我觉得她们一个也比不上我女朋友。
那么,她,当然是算不得美女的,我在最开始就轻易地把她划分到了不需警惕的那一类;更何况她多次强调,我是她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朋友,这是正气凛然、掷地有声的强调。
她对我显然没有男女之意,当我终于能接受她的忽然出现,允许她有些莽撞地闯进我的生活了,我们就一起去无穷变喝酒,坐在高脚凳上,她的目光经常越过吧台和酒保,看向一个个来此地逍遥的比赛选手。我开玩笑地问她,你看上谁了?我介绍给你认识。她也大大方方地笑起来,透白的皮肤泛着红润的光泽,我不太确定那是灯光的缘故还是她真的面泛潮红。
那个行不行?她装模作样地端起眼前的那杯红色液体,不动声色地将握着鸡尾酒杯的食指往某处抬起。
那个?不行不行,他比你大太多了。你怎么会看上他?
那那个呢?她随即抿了一口酒,将食指调转方向。
不行不行,他有女朋友了。
那个呢?
他倒是没有女朋友,但是他其实不像你在看比赛的时候感觉的那么好,那都是他的人设,我听说他私下的为人很差劲。那个?那个倒是可以,但是我个人感觉你们俩应该合不来。那个更不行了,我听说他有一些怪癖……
她叹口气,将手中的鸡尾酒杯轻轻放下。我有些愧疚,仿佛否定她的中意对象就是否定她本人。电光火石之间我灵光乍现,带着补偿心理小心翼翼地问她:你对阿威有印象吗?他在前几轮被淘汰了,但是他人绝对好,也很有才华,是我非常好的朋友……她忽然抬起头,指着远处正在和其他人聊天的大热选手变色龙,毫不留情地打断我的话。
那他呢?
你喜欢他?我瞪大了眼睛。不行不行,他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
那又怎样?
在动感的背景音乐和变幻着照射角度和亮度的灯光下,她的眼神变得淡漠又坚定,令我大吃一惊,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种感觉非常可怕,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真的认识过她,虽然她总是出现在我身边,喋喋不休地说着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因为一首我根本想不起来而她信誓旦旦在比赛前就读过的、有史铁生出现的诗也好,因为她关注着我的比赛进程、深受我的作品感动、认为我们灵魂共振也好,那都是站在她的视角出发的,事实上站在我的视角,我从来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在意什么,所以总也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要做什么,反过来也是一样,她也根本不知道,我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她只是通过一些零星的片段,就死心塌地地要做我最好的朋友。每当她用那忧愁的闪着碎钻般光芒的眼望向我,我就心惊肉跳,深以为自己承受不起她这样汹涌的爱,更担不起“灵魂相通的同类人”这样厚重的词,很多次我想起她,意识到自己该去了解了解史铁生,可惜,每次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总有无数件更紧急的事情在眼前,所以一直到我们“不再联系”,我对史铁生都非常陌生。但不论我们的灵魂是否共振,我们友谊的纯洁度都非常经得起考验,自始至终,我们离得再近也会保持着一尺距离,不论是在灯红酒绿的无穷变,还是在已属于我一个人的出租屋里。只是无数个深夜我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她,会回味与她的种种经过,会好奇史铁生,紧接着怀念我的异国女友,并坚定地宣称我与她只是友谊。
夏天远没有过去,比赛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在那场将我淘汰的半决赛以前,她每场比赛都没有落下,可是我被淘汰之后,她却没有出现。我顾不得思考她在做什么,被淘汰的那天晚上,我没有联系任何人,只是独自坐在我的躺椅上,望着蓝黑色的夜空,每隔一会儿就要流一阵儿眼泪。
其实我应该感到满足了,我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却能在这样一场备受关注的比赛中获得一个很不错的名次,我在难过什么呢?我抹了一把留在脸颊上的泪水。可是一想到比赛过程中的种种片段,我的泪水又不受控地决堤,有肝肠寸断的感觉。
我花了大概三天的时间走出了被淘汰的悲痛。本想抛下这个有着太多复杂情节的地方一走了之,可又舍不得这个敞亮的大窗户。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我可以活得很舒服了,离开了这里,再去哪里找到这样一间两面都是透明玻璃窗的屋子呢。更何况,阿威在被淘汰前已将房租交到了九月底,我又何必急着离开呢。
那好像又是一个下午,她敲开了我的房门。在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一阵子以后,她再次来到我面前,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脸色惨白,反衬得她的双眼那么通红。
她没有说话,只是在我微微侧过身子的时候自然地走进屋里,面对着透亮的大玻璃窗,她留给我一个单薄又落寞的背影,在窗外的蔚蓝色天空下,墙根下的影子在无声游走,我在那一刻犹如受到命运之点拨,意识到我与她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早已被缔结。
傍晚时分,我听着浴室里不断的水流声,坐立不安。在狭小的屋里踱来踱去,随机将进入我视线范围内的东西收拾调整,但任何的小动作都无法掩饰我的焦躁不安。我不知道我在焦躁些什么,她是我的朋友,坚定的、纯洁的朋友,她现在万分难过,我应该陪伴着她,陪伴着自己的朋友,这是理所应当的,是问心无愧的。
我拿起手机,想给我远在大洋彼岸的女朋友打给电话,可是当时的时间却很尴尬,我不确定女友是否起床,紧接着浴室的门被推开,她披着白色的浴巾出现,半干的乌黑色中长发挂着晶莹的水珠,惨白的脸颊总算泛起一点红润。她的神色还是淡漠的,从那双清亮的双眼里,我读不出任何明确的情绪。她冲我点点头,与我擦肩而过。我无言以对,放下手机冲进水汽氤氲的浴室,洗了一个漫长而疯狂的淋浴,好像想借此冲洗掉所有的心烦意乱。
我真不想她住在这儿,我对自己说。我相信没多少人能接受忽然闯入自己平静生活的不速之客。灵魂想要共振,躯壳就应该保持一点距离。我在心里下定决心,走出这间浴室,我就问她,为什么哭泣,等弄清楚原因了,安慰安慰她,就把她送回家去,或者送她去旅馆也行,总之,不要让她住在这儿。
当我走出浴室,看到她正披着大浴巾坐在窗边的躺椅上望着窗外出神,手中的手机贴在耳边,是在和谁通话吗?结果她看了我一眼,就默默地垂下手,站起身离开了躺椅。
窗外的夕阳正渐渐靠近地平线,天空被染成橘红色,洁白的云朵在燃烧,窗外的整个世界都被镀上了暖色调的金光。我坐在靠窗的躺椅上,望着窗外瞬息万变的诡谲天色,心里压抑得说不出话。
她还是留了下来。靠窗的躺椅不再是独属于我的秘密领地,现在长期占据着它的是她——蜷曲在那黑色躺椅上,手臂环抱着屈起的双腿,呆呆地望着窗外,手里攥着她的手机。只要不出门,她就不再把头发梳理得整齐得体,它们随意地散在她的肩头,自然地卷出好看的弧度,她也不再穿精致的白色连衣裙,往往是一件从精品店买的白色T恤从早到晚,空调卖力地工作着,对我适宜的温度对她而言偏冷一些,我的牛仔外套被披在她身上。我坐在床上,努力不去看她想她,可我真想知道她为什么离家出走,我真想知道啊!
因为长期开空调而无法开窗,狭小的出租屋里充斥着泡面的气味,饥饿的时候那是香味,饱腹的时候那就是异味;每到饭点,我们对坐在一张小桌前,低头各自嗦着眼前的泡面,谁都没有说话。她吃了两口就低下头开始哭,我惊诧地把埋在面桶里的脑袋抬起,看向垂泪的她,她擦了把眼泪就拿起叉子继续吃,我仍是不知该说什么,低下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回眼前的面。白色卷曲的面条泡在浮着油花的褐色汤里,我于一瞬间没了食欲,豚骨叉烧面,根本没有叉烧的味道,人们往往只是在选择和冲泡的时候对泡面的味道充满想象,当它真的进入嘴里,便不会再想起今天选择的是什么口味。
每到晚上,她要入睡时,会在一片哐哐作响声中收起屋子中央的折叠款桌椅,然后摊开角落里的那一卷从超市购置的临时铺盖。我也被迫关掉手中的电子设备,或是在凌晨归家时蹑手蹑脚。我当然提出过让我来睡地上,她也当然很坚持。我们都知道这些谦让只会造成没必要的负担。
我们各自缩在这间并不大的屋子的一角,以前我和阿威睡在同一张床上时我是如此放松,没有感到任何的束缚;可现在我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却还要尽力让一切都显得稀松平常。有时候入睡得迟一些,或者是在午夜醒来,就会听见她微弱的啜泣声,第一次听到那声音,我惊讶地从床上坐起,转身看向她,她娇小的身躯宛如最后一片挂在枝头摇摇欲坠的枯叶,一阵微弱的风吹过就能让她坠落,又像是一块破碎的浮板,在汪洋大海之上孤独无依地随波逐流着,随着或猛烈或和缓的浪潮四处漂荡。她在梦里低声哭着,我恍惚不已。到了白天,我会抓住一切可行的时机查看她的床单,希望从那一方白色床单上寻找到泪痕,但留给我的往往只有几根遗落的黑色长发。
有时候,还留在这座城市的参赛选手们会相约去附近学校的球场打篮球,我不免要加入。有变色龙的场子里我会狠狠地拦下他的投篮,疑心她深夜的哭泣是否与变色龙有关,越想越觉得真切,以至于脑补出一系列狗血情节,但我始终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明摆着的花心渣男。球赛结束后如果没有下一场的酒局,我便能预知我会在广场的合欢树下见到穿着白裙手握两个甜筒的她。尽管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也绝口不提离家出走的原因。我们舔舐着甜筒迎着夕阳,踩着落在地上的粉白合欢花,静静穿过广场,燥热的暑气使我越来越能接受麦当劳甜筒的味道,渐渐不需要再把吃不完的甜筒丢进垃圾桶里。
那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我觉得不是,除非把傍晚的停电算作一件特别的事。那天我们在机缘巧合下买了很多酒和食物,面对突如其来的停电,我们一拍即合,将出租屋里仅有的桌椅板凳全都搬到了公共天台上,那里是整栋楼的租户晒衣服的公共区域。那天晚上的风很大,在炎热的夏季,这样凉爽的气候异样难得,似乎是老天要给处于停电煎熬中的我们一些补偿。在蓝黑色苍穹的庇护和T恤、牛仔裤、白衬衫、短裤胸罩的簇拥下,我们喝酒聊天到很晚。或许有酒精的功劳吧,那是我们认识后说过最多话的一天,偶尔沉默的间隙,听着猎猎的风声伴着不知谁家的空调外机的轰鸣声,感到很不适应,我们对视,欣然笑着,为这夜的打开心扉而喜悦。
很多人都说啊,你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第一次参加这个比赛就能拿到这么好的名次,应该知足了。可是你知道吗?根本就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你们所以为的“碰运气”“试一试”,背后是我多少时间精力的投入,你们知道吗?我所取得的成绩,不论大小,都是我一分一秒,日日夜夜,精雕细琢打磨我的作品才能得到的,可是在很多人的眼里,我只是有天赋,我只是运气好。但是我告诉你,菲莫斯、钥匙、变色龙、孜然,他们每一个都他妈比我运气好!每一个已经混出名堂的人,他们才是真的运气好!你去看看他们的作品,他们创作的东西,我告诉你,他们会的我都会,我只会做得比他们更好!可是现在,他们都已经功成名就了,我还什么都不是,他们却说我运气好!Fuck damn!我冲动地抓起桌上的空啤酒罐狠狠往地上一扣,几滴没喝尽的啤酒飞溅,在空中抛出一个小小的弧线。
她也许被我吓到了,也许并没有。她伸出手臂温柔地搭在我的肩头,柔软的发丝在夜风中飘动:我知道,我都知道,所以我能读懂你的那首诗,铁生在上岸之前,也拖着他孱弱残缺的躯体在无边海洋里泅渡了很久……根本就没有这么一首诗!我粗暴地打断她,没有!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史铁生!
她收回了那热情的手臂,端起属于她的半罐啤酒,扯出一个尴尬的微笑。
——所以你为什么离家出走?
在尴尬的沉默中我趁热打铁地抛出这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
她忽然就开始猛灌啤酒,将剩下的半罐啤酒一饮而尽。
——是因为那个电话里的人吗?
我想是酒精蛊惑我说出这些话的。
——哪个电话里的人?
——就是你刚来的那天,坐在窗边打电话。
——不,我那天并没有在打电话,应该说,是我始终没有勇气拨那个电话。
她一边摇着头一边抬眼望向夜幕,不巧的是,这夜的夜空里一颗星星都没有悬挂,只有已变成灰黑色的薄云在缓慢游移。
——你知道我害怕的是什么吗?
……
——是变化。我无法接受,这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之中。我曾经经历过的一切,如今都变成了陌生的过去,我该怎么证明那一切是真实发生过的呢?我曾经是那么地爱他,可是如今我却丝毫想不起来,我究竟是爱着他的什么,我无法向你解释,我究竟经历了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忽然就不爱他了,或者说,是我找不回曾经那种疯狂迷恋他的感觉了,这太可怕了,曾经确信无比的东西,忽然就消失不见了,你找不到任何凭据,李戡,你明白吗?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东西,长大以后再看,那东西仍是原本的样子,你却再也没有曾经的喜悦了。
——不好意思,你说的他是?
——我的爱人。
我再次被她震惊:你有男朋友?
她自顾自地继续说:我知道,变色龙就是一个垃圾,不值得我倾注任何真情,可是现在,我的心却不受控地指使着我抛下他,去爱那个垃圾,他什么都没有做错,我却要为了一个根本不值得的人去伤害他,那么伤害他以后呢?也许过一阵子,我对变色龙的迷恋也会消失殆尽。这太可怕了,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永远留住,包括我自己,我也必须被动地接受一切的变化。可是午夜梦回时,我还是从内心深处无法接受今天的一切与昨天不一样,与明天也不一样,所以我是如此地理解你的孤独,李戡,就算你想不起来那首关于铁生的诗,你也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看你的比赛时,被你的一件作品打动,当场流了眼泪,我还记得你在比赛时说,你在这里没有朋友,没有说得上话的人,从那一刻起,我就决心要做你的朋友,我们是这个浮躁的世界里唯一能懂得彼此的人。我不知道我现在在你的心里有多少的分量,但我并不在乎。你只管记住:不论何时何地,你的所有情绪,所有心里话,都可以对我诉说。
我默默地回想着我在比赛时说过的话,我说过那样的话吗?也许是有的吧。其实这并不算一句特别的话,所以就算我说过也并不奇怪。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会在特定的时刻感到自己在这世上没有说得上话的人,这实在正常不过。
午夜时分,电依然没有来。我躺在床上,横竖睡不着觉,因为燥热,因为酒精,因为才刚发生的对话。我并没有在咀嚼她那番吐露心声的发言,也没有因为她复杂的恋爱关系而费解,我想的全是我自己说的那些话。没有人能真正明白,我走到今天到底付出了多少;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出人头地,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不再躺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什么时候才能得到真正的认可,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拥有属于我的一席之地。
我身下的床单很快被无止境的汗水浸湿,辗转反侧。她应该是被我发出的高频率的翻身声吵到,无边的黑暗里她细微的声音传来:李戡,你热吗?
我被这忽如其来的对话吓了一跳。
要不我们换一下?地上凉快一些。
不用不用。我毫不犹豫地回绝,没有一秒钟犹豫。可是,我的身体陡然燥热——我将这种反应归罪于酒精——紧接着,女友的身影猝不及防地闯入我的脑海里。但我果断地将那浮影撕碎,抛之脑后。她已不再提交换床铺的事了,我却在一片热腾腾的寂静中蹑手蹑脚地翻身下床,躺倒在她身边。
我们背对背,沉默地侧躺,明明距离只有一尺,又仿佛各自形单影只,那一条窄窄的空隙是难以逾越的鸿沟。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让呼吸变平稳,然后就听见自己的心跳像击鼓一样震彻耳膜,颅内的轰鸣声又像是一阵接一阵的浪潮声,我整个人变得轻飘飘的,躯体仿佛浮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好像,我们身下微皱的白色床单变成了波光粼粼的海平面,而我们则都是汪洋大海上的破碎浮木,坚信有彼岸的存在,却总也到达不了,年复一年我们就这样隔着一尺距离相行相伴,进行着永无止境的漂流。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恢复理智,于是回味起了她方才在天台上的那番话:一切都在变化,所有的关系都会变质,爱会变成不爱,不爱也会变成爱。
可是这时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我对这件事的好奇甚至于将酒精挑起的冲动都逐渐击溃。我忍不住打破这暧昧的寂静,开启了我们在床铺上的第一次对话。
你睡了吗?
她没有回应。但我的脑海里自动出现了她睁开了双眼的画面。
我想起一件事,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说要问我一个问题,那是什么?
她幽幽的声音从我脑后传来:我已经问过了。
什么时候?
就是那天在合欢树下,我问你是不是也喜欢史铁生。
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
我们都不再说话,这段对话到此为止。
但是那一刻——也许我又该归罪于酒精吧——有莫名的情愫在我心中流淌,很温暖又很干净,我忽然就愿意接受了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至少也是最好的朋友之一吧。于是我伸出手——时至今日我仍不太明白那一刻的我为什么会这样做,但是总之,我背对着她,却试探着向她的方向伸出手去,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在我们的界限里探索着,我并不清楚我的目的地,但是意外的是我却触到了另一只温热的手,在那海沟一般又深又远的界限里,我们的手握到了一起,我下意识地用力,将她的手紧紧握住,仿佛两股温暖的洋流在冰冷的海水里意外交汇。后面的事,我的印象非常模糊,我应当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怀着温情蜜意,我进入了梦乡。那一晚我做了很多很混乱的梦,醒来后能回想起来的只有一些片段。我记得这梦里常有一群与我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还有一个穿红色针织上衣的女人,她的皮肤雪白晶莹,衬得那抹了口红的嘴唇宛如娇艳欲滴的红樱桃。
一开始,他们围在我身边,七嘴八舌地为我加油打气,对我说:“李戡,你已经做得很棒了,我们再接再厉,来年一定把冠军拿下。”我顿时备受鼓舞,和孜然以及他的小弟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气势不虚。后来我站到了创作大赛的领奖台上,即将被颁发奖项,他们都在台下某一角为我欢呼,我感动不已。再后来,因为我在比赛中打败了声名斐然的菲莫斯而成为了众矢之的,不论是参赛选手还是观众,都开始议论这比赛结果有黑幕,喊叫着创作已死,一时间诽谤和辱骂的唾骂如漫天冰雹向我砸来,我应对乏术,这时又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围在我身边,我记得他们当中有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指着诽谤者们铿锵有力地说道:“他就应该赢!”然后,我很快从这梦境中醒来了。
我反复回味着还能记起的梦境片段。我们应该是一个彼此很亲密的团体,虽然我完全想不起他们是谁;那红衣女子也与我们这群大男人形影不离,大家都是是挚友,是兄弟。我忘了那个红衣女子在梦中和我发生了什么交集,但我清晰地记得她留给我的感觉:她看我的时候,目光仿佛绵里藏针,有满载的柔情,也有轻易无法觉察的凌厉,她愿意对我很好,但也可以随时将我置于死地,在她的注视下,我仿佛一个踩钢丝的新手,稍有不慎就会面临失控,就会粉身碎骨。
那一年的夏天已经接近尾声,那一年的创作大赛在经过漫长的历程后,也终于迎来了总决赛。作为表现不错的参赛选手,我受邀去现场观战总决赛。那天我临出门前,想与她道别,她却正在公共天台上晾衣服。等我快步跑到天台,不巧她正站在被高高挂起的白床单下打电话。金色的阳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整个人宛如透明,配合着那湿透却依然能随风摆动的白床单营造出的氛围,有一种纯洁无瑕的视觉体验。她手中的手机就藏在乌黑发亮宛如绸缎的发丝间,她依旧一言不发,和刚刚住进出租屋那天靠在窗边打电话时的神情一模一样。时间有些紧迫,我没有上前打扰,而是选择转身走掉。谁也不能在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就完整地意识到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对我而言,尤其如此。
那年的比赛,钥匙拿到了总冠军。如果不是因为比赛现场禁止携带手机,我一定会在热情高涨的夺冠时刻打电话给我最好的赛友阿威,通过第一时间分享情况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复杂难言的情绪。
比赛结束了,仿佛一场历时数月的马拉松比赛终于落下帷幕,每一个与这场比赛有关的人都心潮澎湃。当天晚上,创作大赛的牵头人组织了饭局,我应邀前往。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晚在闹哄哄的饭桌上,牵头人对我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与期许,酒过三巡,他在把我叫到他身边,要我挨着他坐;在某个无人在意的间隙,牵头人主动给我倒酒,他拍着我的肩头,很和善地说:“李戡,其实今年那么多参赛选手里,我最看好的是你啊!你真的很有天赋,有着无限的潜能,如果你明年再来参赛的话,一定会取得更好的名次,你还那么年轻,未来有很多机会,总有一年,你会拿到总冠军的。”我欣喜若狂,难以言表,站起身端起溢满泡沫的酒杯,点头哈腰地向牵头人敬酒,然后将那一满杯啤酒一饮而尽。
饭局散场后,无需谁多言,大家自发向无穷变走去。我拖着晕乎乎软绵绵的身躯,跟在这群志得意满的新星身后,准备应对第二轮的酒局。尽管我着力表现自己,可那天晚上的我实在是不胜酒力,兴奋的情绪加速着酒精的作用,很快我就瘫软在角落的沙发里,冷淡地注视着眼前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无穷变的灯光总是红色的,令人看不分明,令人躁动不安。很快我的视线开始模糊,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无一例外染上了红的底色。舞池里好像有很多熟面孔,但我一个都回想不起来了;我不在意他们,撑着有些发晕发烫的脑袋,紧紧盯着舞池里一个穿红色针织上衣黑色紧身裤的娇小女子,她涂着鲜红的口红,像一颗熟透的樱桃一样娇艳欲滴,手举着半杯晃晃荡荡的红酒,在舞池里肆意地欢笑起舞,时不时和周围的年轻男人们互动,眼花缭乱的舞池里,她是唯一能攫住我的目光的。我好像从未见过她,又觉得我与她和她周围的那些人都该是认识的。我想我是醉了,我从来不是醉了却不愿承认的那种嘴硬的人。总之,我很高兴结识她。我自信地站起身,觉得那是一种无形的召唤。
趔趄着,一步步,走向她,在猩红的灯光中,在暧昧的氛围里。忽然她的目光与我相撞,我虽然醉了,但时至今日依然能清晰记得,那一秒,某只射灯射出的红色灯光横亘在她眼前,她的眼睛在与我对视的那一秒钟里变成了红色,我看见那红色眼眸中的各种情绪复杂变化,一如这间酒吧的名字,always change,“无穷变”。我还没有考虑好怎样迎接她的目光,她已在刹那间收起了笑靥,冲出舞池,飞奔向我,再下一秒,那刚刚还在酒杯中跟着一起跳舞的红酒已经被泼到了我的头发上、脸上脖子上、白色T恤上。
“李戡!”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原以为这女孩应该有着娇魅的温柔嗓音,但事实上那有些破音的叫声可以堪称尖利,堪称鬼哭狼嚎,堪称歇斯底里。
“你还敢来?你怎么敢的?没良心的东西!你自己红了就忘了我们!不配做我们兄弟!你永远别在我们面前出现,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小人!”
我被这忽如其来的仇恨打蒙在原地,任凭红酒在身上肆无忌惮地流淌着。我失去了应激的下意识反应。
“Rose,别这样!”在她即将要扑到我身上来撕打我的时候,刚刚在舞池里和她一起跳舞的男人们终于冲到她身边拦住了她,我也得以在这人头熙攘的酒吧里保住了所剩不多的颜面。如果我真的被她打了,那么以后酒吧里的熟人该怎么看我?
“自私自利的小人,你自己红了就忘了我们……”“别骂了,Rosa,这样多不好啊……”“我要烧死他……”“别别别,你可千万别……”其中有几个男人带着歉意对我说:“不好意思啊李戡,她最近情绪不太稳定。”但他们抛下只言片语就转头去劝那个依然叫嚣着要烧了我的女人。我始终呆滞地站在原地,木然地看着,没有机会获悉真相。
最终我也没搞明白这些人究竟是谁。顶着一颗眩晕的脑袋,一身红酒,和酒吧里众人黏在我身上的目光,我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无穷变”。
我凭着身体的肌肉记忆,穿过广场,路过合欢树和麦当劳,来到低矮的居民楼前。晚风吹过的时候,我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才猛然意识到,夏天真的要过去了。扭头望望身后高耸入云的电视台大楼,我为自己龟缩在这样一间破旧的改造而成的小屋里感到羞耻。推门而入的时候我眼前闪过大玻璃窗的反光,白茫茫的一片,我无心再去定睛分辨,倒头就扑进白色的海洋里,酣然入睡,这新换洗的床单上有好闻的洗衣粉香味。我不知自己睡了多久,总之在某一刹那,我感觉到脸上有温热的触感,是有人拿热毛巾给我擦脸。我的耳边响起了模糊不清的熟悉声音:
“我最亲爱的朋友,我和我的爱人已经缓和很多,虽然悲观过,但我从最开始就知道了结局。我们都逃不了这命中注定。
“我说,要和他分开了静一静,然后就肆无忌惮地行骗他人的感情。
“你曾经吐露自己孤独,就像我强调自己无辜。我拜托你陪着我,我以为你也需要我陪着你,但其实你从来不缺人,你的朋友在世界各地。你总是沉默我就不敢倾诉,你总是面无表情,我总是在痛哭。
“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我们煮泡面面对面坐着吃,你没说话只是呼嚓呼嚓嗦着面,我吃了几口开始哭,你抬头看着我,然后我一边哭一边吃,然后你也低头继续吃。印象中你一直是这样的,在我身边沉默着承受着,被动顺从,有求必应。
“我的朋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夏天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与你有关,天气很热很热,我们的短袖都湿透了,我的眼泪都干了。我们在大日头下沉默地舔着冰淇淋,那时候我以为你仰头看着合欢树的时候,是在怀念铁生。我真想念我们的朋友铁生,他是在冬天离开的,他走的时候嘱咐我们,要好好活。我以为你也意会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要在一起,好好活。”
我听见这说话声里夹杂着哭腔,我的心顿时揪成一片,可不论我怎么使劲,都没有办法睁开眼。我的躯体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在床单的海洋上浮了起来。除了静静地聆听,我什么也做不了。
“对不起,李戡,我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误会……原来那首诗根本不是你写的,这么长时间,都是我在一厢情愿……”紧接着便传来了一段漫长的哭泣声。
“但是你别误会,我绝没有怪你的意思,你早就告诉我了,根本没有这样一首诗,可是那时候的我一意孤行,我完全听不进去……
“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想我还是要现实一点,很多东西取不了暖,你我也根本不是一路人。你放心我不会就此沉沦,我只会越来越清醒,不再做那些夏夜星空下的梦,不再纠结过去之于当下的意义,不再畏惧变化,而是珍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为过去的,在那当时也是平庸的,而现在的,对未来也是珍贵的。
“我相信你会照顾好自己,并且平步青云。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夏天,你收留我的时候,我们在窗边吹风,在天台吹风,你握我的手握得生疼,我真的知道你是真的爱我,你也要相信我依然爱你,我最好的朋友,铁生走的时候嘱咐我们,要好好活,我曾经以为我们会永远相伴,在冰冷汹涌的洪流里紧紧相拥,抱团取暖,可是现在的我们像两条相交的线,渐行渐远。以后的日子我就踏踏实实,少和他冷战吵架,毕竟以后没有人收留我了。愿你今后一帆风顺平步青云。在我心里,创作大赛的冠军,一直都只属于你。
“我会记得这个夏天我最好的朋友,是我这个夏天做过最多的梦。”
后面的内容我听不太清了,我还是没有办法抵抗酒精与睡梦的力量。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沉沉睡去,醒来以后,她已彻底消失在我的世界里,再也不曾出现过。
我从醉梦中惊醒,率先映入眼帘的是吧台上那杯平稳放置的奔富酒,宛如一面鲜红的凸透镜。我懵地起身,环视四周,朋友们都还没有到来。但是一些被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隐秘心事被蓦然唤醒,记忆的闸门开始泄洪。我忽然想起,今年的创作大赛总决赛现场,大赛牵头人将沉甸甸的、实至名归的冠军奖杯端到我手中时,我的目光扫过人声鼎沸的观众席,曾与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庞有过一秒钟的对视,她穿着红色针织上衣站在兴奋不已的人群里,仰着头望着我,现场观众的手里握着红色荧光棒,把她的眸子映照成了红色。我的心脏不受控地狂跳起来,慌忙掉转视线,将这一秒钟的记忆深埋在记忆的海洋里。
我揉着疼痛不已的太阳穴,试图让自己清醒。掏出手机开始了疯狂的翻找,想努力找出一些有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是她在四年前就已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删除拉黑,时过境迁,我也没能保留住她的联系方式;我们没有共友,翻看相册,更是一张合照也无。她就这样在我的世界里彻底蒸发了,再没什么能证明她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来过我的人生。
我木然地盯着手机屏幕,手指还在机械地翻动着相册,忽然一条眼生的视频闯入我的视线,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静静地躺在我的相册中,却从来没能引起我的注意。当我颤抖的手指点开它,画面中出现的是电视台的走廊,熙熙攘攘的时髦男女们正往外走着,我认出这是创作大赛专门留给观赛观众的快速通道。忽然视频拍摄者的声音从画面外传来,对着人群中一位穿白色长裙的女生说:“你好,采访一下,请问你觉得今年的创作大赛,谁会走到最后?”
一片嘈杂的背景声中,她停下脚步,看向镜头:“嗯……老实讲,在我心里,冠军的位置一直都只属于李戡。”我的脑海中闪过那个夏天的许多画面,印象中她总是穿着白色衣服。出租屋的冷气很足的时候,她就把我的牛仔外套披在身上,坐在躺椅上看着窗外,像无尽海洋里的白色浮木,像那年的蔚蓝天空包裹着最后一朵洁白的云。
真实姓名:沈婧懿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研一舍(1栋)
就读高校:湖南师范大学
专业:中国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