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牧,很儒雅,很谦和,很热心,很慷慨,颇有士君子之风,因此,每当说起自牧,我就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旧唐书·儒林传上·李善》里的“方雅清劲,有士君子之风”等等。如果说,唐代学者李善是古时候的士君子的典型,那么,作家、书法家、收藏家自牧,便是当代士君子的典范。正因如此,凡是认识或不认识自牧的人,就都想或是直接或是间接地从他那得到一些光亮和温暖。
我,便是其中之一。
初到济南的时候,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我,举目无亲,两眼茫茫,就在这样一个“冷暖交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情况下,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束亮光,是的,这光,源于自牧。自牧非常友好地对我说,老弟,明天就是周末了,到我家喝酒吧?我当然是马上就答应了,因为那时候买馒头还要用粮票而我没有那么多的粮票,加上食堂的饭菜非常地一般,再加上我年轻,能吃,每天都会有一种吃不饱的感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能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何乐不为?去自牧家,去了一次,后来又去了多次,多数情况下都是和郑佑明一起去的,有个伴儿,就像有个保镖,确实是挺好。之所以一再地去,上了瘾似的,并且有一种从不怵头的心理,一是自牧既是我的山东大学的同窗也是我的淄博老乡,二是自牧的爱人也就是我的嫂子绝对是位难得的良善之人,从不拿我当外人,丝毫也不嫌弃我们去给她添麻烦,无论是添多少麻烦。这个,绝对不是装出来的。有时候,自牧会约上许多人,大家在一起,既有佳肴,也有美酒,何况还佐以我们都无比热爱的文学创作,可谓其乐融融。因此,清清楚楚地记得,有一次,我没有能够管住自己,就喝多了。那样的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后来就越来越少了,一是我们已经毕业了,开始各忙各的了;二是人也比以前更加地成熟了,自觉意识也加强了不少,总觉得再也不能轻易地去给他人添麻烦了,家宴,确实是挺麻烦的。但,自牧的热心,以及士君子之风,并没有因此而中止。
二
大学毕业后,我所供职的单位,是山东文学杂志社,与自牧家隔着好长的一段距离。有一次,我又到自牧家,自牧关切地问我,老弟,你怎么来的?我就说,电车,1路,不用转车,很方便。自牧就说,没自行车吗?我说,我平时很少出门,大多时间都窝在家里,用不着那个。自牧略一忖思,接着说,还是有辆自行车比较方便,这样吧,我这有辆旧的,如果你不嫌弃,就骑去,送给你了。我不知是旧到了什么程度,也不知是一辆什么样的自行车,就囫囵着答应了,好,好吧。从此以后,我便是一个有了自行车的人了。
自行车,驮着我,就像驮着另一个我自己。感觉,挺“奇特”的。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飒然临风的感觉的。何况,确确实实是方便了很多,省下了很多的时间。
后来,我写过一个短篇小说,题为《不朽的自行车》,很现代很先锋的那种,发在了 《飞天》1996年第2期的“青年作家专号”上。一直,我都没有透露过,我的这个如今看起来也很别致的短篇,最初的写作动机,是由自牧送给我的那辆自行车所引起的。
那辆自行车,并非一般的自行车,虽然旧了些,但它的“身份”——这样说吧,它是一辆老牌的英国制造的自行车。起初,我并不知道它是英国生产的,而自牧呢,也没有预先跟我说过。有那么一回,我还有点儿嫌弃它呢,因为骑着它跑在路上,哗哗啦啦地响,我不仅没有丝毫的意气扬扬的感觉,还感觉很没面子,总觉得,它与我的“作家”身份有点儿不相配。但隐隐觉得,它不平凡,于是,有一次,我便骑着它去了路边的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位,一是让师傅把断掉的前后轮的几根辐条换成新的,二是把松动了的辐条全部上紧,三是给前后齿轮和链条都上了油,四是帮我把那些生锈的那些部分做了一些处理……哇,果然,闪亮了不少,我也便愈加了珍惜了。
这是我的老同学自牧送给我的,我没有理由不珍惜。那时候,我自然是已经懂了,它不仅仅是一辆自行车,至少,是渗透了很多的关爱的。
珍惜加倍,与这样一件事儿有关: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去赴一个酒会,半路上,有个人和我一样也骑着自行车,一看,他的自行车就是很新很好的那种,他开门见山,说要用他的换我的。我纳闷儿,有此等傻瓜吗?他越是要换,我就越是觉得,自牧所送给我的英国自行车,是非同凡响的。纠缠了很久,最终,我也没有换。不换,坚决地就是不换,鬼才会跟你换……我,一路嘀咕着。
又有一次,我骑着它,在马路上迅跑,又被一个人追上且截住了。我说,怎么,我碍了你的事儿了吗?他,笑了:不是这个意思,我想知道,你这自行车,是从哪来的?我心里就在想,难道,他怀疑我是偷来的?一想到这里,为了洗刷自己的“罪名”,我便赶紧说,我这自行车,可是山东省委机关的一位老同学送的啊,有什么问题吗?说完,我就后悔了,但转念一想,自牧,是绝对不会去偷一辆自行车然后再来送给我的,这个,我是绝对敢肯定的。难道,他是怀疑我曾经做过什么走私的事儿,或是什么?走私,哪有走私旧自行车的?他,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估计,是他看出了我的疑虑吧,就又笑了,很耐心地对我说,这车,这么旧了,你想不想卖给我?反正已经这么旧了,还不如卖给我。因为我一是很好奇,二是想印证一下这车的身价,就问,你准备给我多少?他,倒是很爽快:三十,三十怎么样?我:不怎么样,从英国那么老远的地方好不容易才来到了中国,就值三十?他:旧了嘛,毕竟已经这么旧了嘛,骑不了几年,估计,就散架了,还不如卖给我。我说,我有事儿,还要赶路,不卖,我不缺那三十块钱的。何况,旧了,怎么了?文物不都是旧的吗?难道越旧就不值钱?听到这里,他有点儿急了:你这人……我也不跟你多说了,你看,五十块,卖给我,怎么样?我:五百,我也不卖,不卖,就是不卖!
挣脱了黏胶一样的他之后,我就风一样,跑了。一边跑,一边在想,好玩,可也真是太好玩了,以为我不识数呢,以为我很不懂得珍惜呢。
是的,人世间,还有比“珍惜”二字,更值得描了再描的吗?
后来,我就从洪楼南路10号搬到某所大学的校园里去住了,但我工作的山东文学杂志社,依然在洪楼南路10号。这时候,陪伴我最多的,自然是自牧所送给我的英国自行车。这辆英国自行车陪伴我的时间越多,为我所做的贡献自然也便越大。因此,对它,我便有了越来越深的感情。宁可我受伤,我也是不允许它受一点儿伤的。
那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我正骑着它飞奔在山大路上,突然,就有一辆轿车斜冲到我的前面,把我给逼停了,因为是下坡,加上猝不及防,我就紧急刹车,结果,一下子就滑倒了,我的胳膊和腿,便都有了明显的血痕了。因为是夏天嘛,穿着很薄的衣服,很容易擦伤。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并没有把我的伤放在我的心上,而是赶紧去扶起我的英国自行车,看它有没有受伤——车把歪了,这倒好说,正过来就完了。当我发现前轮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不正当时,即刻,我就心疼了。就在这个尴尬的时候,紧急停在了我前面的那辆小车里,走出了一个男人,很不客气地责问我:你差点就撞了我的车,眼瞎吗?知道这是什么车吗?万一撞坏了你赔得起吗?我的火,突然就来了:还有这等人!本来,我是走得好好的,是你不守规矩把我给逼停的,如果我坚决地就是不停撞上了撞伤了你的车也是活该你的车倒霉,关我啥事?他见我不买他的帐,又仗着他的个头比我的大一些,就更加地来劲儿或者干脆说是嚣张了:你这人,还刺头?一想到我就要耽误上班了,加上有疼痛袭来,我就更加地来气了:我这人怎么了,看不惯?见他蛮横,且挥拳而来,我就趁机抓住他的右手腕,往反方向用力一拧然后用我的左肘往下狠狠一按,问已经不得不低下了腰的他:如果你不向我道歉,我就让你的这根胳膊废掉,信不信?就在这个时候,从他的车上走下了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若不是由那名还算客气的中年人解了围,说实话,我是准备和他继续斗一下的,反正,先解了气再说,毕竟,人是不能憋气的,憋气,对身体不好。总是憋气,就成了标准的孙子了。
我这人,不怕恶人,最怕善人,历来这样,比如自牧那样的善人,因为我唯恐伤害了善人的心。伤害了不该伤害的,是天理难容的。
在洪楼南路10号,我把我的英国自行车往车棚里一放,就完了,因为那里有一个单独的院里,非常安全,但一到了我所居住的大学校园,就难了,因为我住在六楼,并且没有电梯,我必须要把我的心爱的自行车一步一步地扛上去才行,要不,我是真的会睡不着的,那份牵挂,只有我懂。不错,我要感谢自牧,让我有了这样一个很好的锻炼身体的机会。整天伏案的人,是必须要锻炼的。可是,自牧不知,他一直都在默默地帮我,即使不是直接在帮我的时候也是间接地在帮我。默默地帮扶别人,或祝福别人,自牧做得是最好的,只因,他最最不缺的,便是古道热肠,或播撒阳光的习惯。这点,我自然是非常地了解他的。
这不,自牧,又在帮我了么,让我平生第一次有了回忆“不朽的自行车”的机会。因此,无论如何,你也要相信才行,这个世界上的包括自牧在内的颇有士君子之风的善人,都是在默默地帮扶他人的。可惜的是,这样的人,真的,已经是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了。
“古道热肠,颇有任侠气……”我默念着,这清代瘦鹤词人、潇湘馆侍者邹弢的《三借庐笔谈·余成之》里的句子,以此,向自牧致意。
转眼,我和自牧,就都已经是有了些岁数的人了,可是,不知怎么,我却总觉得自牧还很年轻,至少,他的善心是很年轻的。因此,有次,在我们的班群里,我看到了自牧的近照之后就留言说:你的头发,怎么还是那么茂盛而且有型啊? 自牧回复说:老弟,我在省委机关医院工作了几十年,难道白干了吗?想想,也是,便乐在了心里。
三
我离开济南之后,先是在南宁工作,后是在香港工作,转眼就已经是二十四年整了。二十四年期间,我只在北京见过自牧一次。在那次的大学同学聚会上,王培元先生,耿建华先生,还有自牧和我,都留下了各自的书画。茅台飘香,墨也飘香,场景,甚是难忘。
因此,我的有限的篇章,实在是装不下太多太多美好的往事。往事如烟,这里的“烟”,自然是烟火的烟。
就在我的这些文字写好之后并且也呈给自牧看的时候,才得知,那辆承载着很多风云也承载着很多故事的自行车,是英国的一个名牌。五十年代的山东省委机关,给干部们配发的公用车,便是这名牌自行车,其性质,就如同后来的机关单位配用轿车。自牧的父亲曾在机关单位骑了十年,自牧顶替后在单位负责行政采购,因此就一直骑着它。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单位处理公车,自牧便花了十块钱卖下了它,毕竟,已经是很有感情了,人与人之间是这样,人与物之间也是这样,有了感情之后也便总也割舍不下了。
自牧在山东大学读书时,一直骑着它。由此可见,它是历经了沧桑的。虽然历经沧桑,但它的骨骼依然很硬,大梁钢管用手一弹,声音脆亮,犹如明亮的音乐,并且,比当时的国产自行车要轻捷得多。自牧还告诉我,四五十年下来,除了车带换过多次之外,其他的零件都是原装的。
据说,郑佑明曾骑过一段时间,也曾遇到过被路人追买的事情。那辆英国自行车受人喜爱的程度,就可窥一斑了。
自牧所告诉我的,很多很多,只因,他本身就是一部厚厚的书。里面所写的,无论是怎样地琳琅满目,也是离不开“优优乎有士君子之风”的诸多内涵的。如此的内涵,永永远远,都是如琥珀一般,外射晶光、内含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