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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颦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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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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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与灵魂共振

懵懂时的我以为,读书本没什么确切的意义,读出的虚无后感与生活的部分互不干扰,大致像同一平面内的两条平行线。浮浅的想法一旦生了根,就会越来越壮大。十一岁那年,因为身体不好,爸爸带我到城里的大医院诊病,我借此机会买到了心心念念的《红楼梦》。“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惜落花,葬落花,必是爱花之人了。我用钢笔在旁边写:“我喜欢黛玉,那我也得当一个爱花之人。”不然怎么算喜欢她呢?

从那天起,我刻意关注起家到学校的途中有没有什么花正在开,或凋零了。为了让拾捡花瓣更像那么回事,我揣上一个布袋子。已然记不得是什么季节了,路边掉落的花瓣大大满足了一个不知事的孩子炽热的心。布袋子里装满了花瓣,红的,紫的,一起装进去的还有悄然流失的时间。某天第一节语文课,我飞奔进校门时,上课的预备铃正好拉响。我站在门边上,老师扫了我一眼便打手势让我进去。

课间,我把满满一袋凋零的花瓣分给两个要好的同学,我们约好放学后去附近的公园“葬花”——大家一致同意。而语文老师就在我们身后,她收走了布袋,把我叫到办公室。前面的对话了无新意,也已然忘记,直到老师问我:为什么喜欢林黛玉。我自认一向爱思考,擅表达,这时却被问住了:为什么喜欢她呢?我好像没有思考过啊。总不能说,因为语文书上“哭哭啼啼的林黛玉”这句话,我就先入为主的喜欢她吧?总之看似圆满,应该毫无逻辑地表达了一通,老师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你喜欢这个人物,所以学着她捡这个?”老师晃了晃手中的布袋,“喜欢就会想模仿,但读书教会你的一定不是这个。”布袋又回到我的手中,因早上的杰作而窃喜的感觉飞远了,伴随我的是脸上的阵阵灼热。那到底读书和看电视剧有什么两样,不就是进到不同的世界,体验主人公的人生?曹雪芹花心思塑造了绛珠仙草衔泪报恩的林妹妹,这多浪漫神秘啊,喜欢林黛玉的想必不乏其人。那老师的话,总该有其中深意……我一度思考过,没有结果也就抛之不论了。

上初二时,和同学们挤班车回家,在拥挤的车厢里,我勉强在人与物的夹缝中站住脚,便拿出《平凡的世界》囫囵吞枣地继续读——在学校已经读了一大部分,书是厚着脸皮向同学借的,没几天就得还了。路面不平,车颠簸着开往家的方向,我加紧遨游书的世界。读到最喜欢的部分,我却舍不得翻页了:最吸引我的率真热情的女孩,一个高干家庭的孩子,能与农民的孩子毫无顾虑地相爱,并把想念记在日记里,戏称对方为“我的掏炭丈夫”。她像自己的父亲一样为他人着想。面对洪灾时,她坚守在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按下她生命终止键的不是终会来临的必然,是洪水无情的浪潮。汽车颠簸着继续行进,而洪水中消逝的田晓霞更令我震撼。她,不正是那美好春日里凋零的“落花”吗?

说不出的意味,若明似昧……搅动着我的大脑。路遥笔下的田晓霞让我喜欢,喜欢到可以为她的种种写上好一篇文章。我迫切希望再回读《红楼梦》,我想,我应该知道怎么回答当初那个困住我的问题了。

书柜里的《红楼梦》爬满了灰,翻开来,一行行勾画的句子,旁边生涩的手记又让我回忆起小学时的葬花故事,依稀可辨。“人们爱上的,往往都是与他们相似的人,或是他们曾经的那种人,或是他们想要成为的人。”啊,我明白了,我那时的喜欢是耽于表象的典型表现。老师的话点破了那层浮浅的“喜欢”。喜欢本身没有错,但理应迈上新的台阶:读书本身的意义因人而异,读出的虚无后感与生活的种种在某些时空交错,思考与现实默默搅拌、混合,互不干扰的平行线终汇合成了无形的浪潮,这不是空穴来风的虚妄。黛玉的璀璨,源于她洞察世俗的敏锐,不藏于内的才华与真性情;晓霞的璀璨,源于她不拘于世俗的束缚,无畏于自我的牺牲。她们正是那春日里本不该凋零的落花。在高压生活的缝隙里,看似虚无的精神力量其实正通过文字与我们的灵魂共振。那个被老师归还的布袋,里面早已腐烂的花瓣却化作思想的星辰,在黛玉葬花的暮春与晓霞消逝的洪流之间激荡。当我再次伸手触碰布袋,指腹同时抚过十一岁凋零的花朵与如今拾级而上的感悟——原来那未完成的葬花仪式,都在文字里长成了贯通时空的根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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