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里割麦子,麦浪一眼望不到头,日头火辣辣的,只有秋虫陪着我。
我割一下,它叫一声,我割一排,它喊一段。我一直割,它一直唱,似乎在与我较劲儿。于是,我不停歇地割,硬撑着割到它喘不上气为止。
只是,田里不止它一只秋虫,几乎每一株麦穗上都有一只它。而我,只有一个人。
很快,我便败下阵来,将镰刀丢到了地上。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像水壶里的水,总有喝完的时候。但一群虫的精力却是无限的,似江河之水,滔滔不绝。
它们可以一只叫完了,另一只接着叫,甚至还可以来一次高低音组合的团队大合唱。我却不能够割完右手割左手,毕竟我是个右撇子。
我端起地上的水壶猛灌了几口,顺手摇一摇,听声音还有半壶多,又放心地丢回了地上。
啪嗒一声,无意间竟砸中了一只秋虫,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
空气在一瞬间凝滞,连风也屏住了呼吸。
忽然,不知是哪一只带头尖叫起来,一只只、一群群、一排排、一片片,猛地从四面八方朝我席卷过来。
而后,原本低垂的麦穗,竟也一个个竖起了它们的尖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似一排排狼牙棒。
我看到一只极度肥硕的秋虫,麻利地骑到麦秆上,用它的触角向我发起了进攻的指令。
“跑!跑!跑!”田边大树上的一只乌鸦向我发出了预警。至于它为何要帮我,只因那棵树是我爷爷种的。这么多年,它一家七八口免费在上面生儿育女、吃喝拉撒,我没有收过一分租。
我转身朝它那边跑去,深一脚浅一脚,踉踉跄跄的甚是狼狈。好不容易跑到树下,才发现风这家伙,已经先我一步逃到了这里,打着旋儿在原地踱步。
我抬头看向头顶那货,它正挺胸抬头地蹲在树枝上,与另一只乌鸦挨在一起,自顾自地给对方梳理羽毛,仿佛压根儿没有把我这个逃难至此的小地主放在眼里,更别说是那满地的秋虫大军。
风似乎有些焦躁,一会儿在我左边,一会儿又在我右边,来来回回地走个不停,惹得我也不禁有些担忧。我斜眼瞅了瞅那鸟,默默在心中思量它到底靠不靠谱,毕竟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金甲军!
它似是有所感应,也低头将脖子偏到右边瞅我。我心中大喜,这鸟年年住我家的树,吃我家的麦,果然通人情。我说,鸟哥,鸦兄,叨扰了,能否帮忙开条路,让我把镰刀取回来?
它又将脖子偏到左边瞅我,然后竟然掉头将屁股对准我,抖了抖羽毛。我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暗暗自语完了,感情我家三代人收养了一家不靠谱的鸟——白眼乌鸦!
我转身看着漫天漫地的秋虫,多希望我爷爷当初收养的是它们,如果是那样,至少今天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它们说:“虫兄,给我干它,怕个鸟!”只可惜事与愿违,总不至于说:“鸟兄,给我上,怕个卵!”
事到如今,我也算是体会了一把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天上的鸟和地上的虫,似乎没有一个愿意放过我。
不过到了最后,我也看得明白,它虽然不愿帮忙杀敌,却也有意庇佑我三分。离树十步之内,没有一只金甲军敢越过城池袭击我——这是它的地盘!
是啊,转念一想,我又给了它什么呢?也不过是给了一棵丢到村子外面,长在田间地头、不大不小的歪脖子树罢了,况且树还是爷爷当年种的。如今,我又凭什么要求它替我出生入死呢!
一只鸟将我们随手种在村外地头的一棵树,当成了家,在上面生儿育女,生老病死,代代相传,这不是鸟的荣耀,而是人的荣耀。人不应该认为是鸟占了自己的树,转而要求鸟替自己做一些事。树天生就是属于鸟的,没有这棵树,也会有其它的树。一只鸟选择这棵树,是偶然,一家鸟选择这棵树,便是人的荣幸。
我站在树下望着鸟,鸟蹲在树上望着虫,虫爬在田里望着我。我不能要求鸟替我出城杀虫,鸟也不能要求虫为它撤军放我,虫更不能要求我为它放弃鸟佑。我们三方莫名其妙在一棵树下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最终,是路过的驴队打破了我们的对峙。起因是裴小栋的驴,这货驮着麦捆路过我麦田的时候,忽然不守规矩,胡乱骚情我的驴,被狠狠踢了一脚,继而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声,引起了对面山岗上的驴一起嗷嗷叫。最终,吓得秋虫大军四散逃亡,解决了这场麦田里的垓下之围。
裴小栋递过来一根烟,对我说:“老哥,这麦子都快掉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急,虫子都比你着急!”
我一手接过烟,白了他一眼,不悦道:“你这人怎么跟你的驴一样,喜欢胡乱骚情,能不能管得住,管不住我帮你骟!”
他哈哈大笑一声,摆摆手走了。我却拿着烟站在原地,迟迟没有点燃。我在想他说的话,虫子着急吗?它为了什么着急?
风率先跑了出去,它掠过金黄的麦田,溜到了对面的大湾,那里还长着几排青色的麦田。
我点燃手上的烟,抽了几口,烟雾顺着树干笔直地向上飞升。乌鸦在头顶上嘎嘎叫起来,似乎在抗议我的二手烟。我不理睬它,继续抽我的烟。我想,反正我抽的已经是二手烟了,你有什么怕的呢?
抽完烟,我朝麦田走去,忽然眼前一愣,脚步不禁猛地停滞——湾里的那几排麦子黄了!原来风真的也在着急,着急催熟一粒粒麦子,一块块麦田。
裴小栋说得对,它们都比我更着急处理这块地上发生的事情,比我更熟悉这块土地,也对这块土地更加亲热。相比而言,我虽是整块土地上拥有最多的那一个,却也是最不合格的那一个!
我找到了我的镰刀和水壶,它们还保持着我刚才狼狈逃跑时的姿势。我丢下了它们,在它们最需要我的时候,也在这块地最需要我的时候。我看着漫山遍野金黄色的麦穗,日头打在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热。
我捡起水壶,却忽然发现被我砸死的那只秋虫不见了,四下观望,依然不见踪迹。于是,我抄起镰刀向四周猛割,双眼死死盯着地面上露出的一寸寸麦茬。我不相信它还活着,更不敢相信它死了还能跑走。果然,在我向右前方割了大概五六米时,终于发现了它。一群蚂蚁正喜气洋洋地驮着它的尸体,朝麦田更深处走去。
麦子黄了,我收麦时失手砸死的秋虫,成了它们的秋收。
“跑,跑,跑!”乌鸦又叫了起来。
我转头朝它眺望了片刻,忽然明白,或许,它不是在给我预警。
秋虫还在田里叫,却离我很远,它为什么要不停地叫?它也在秋收吗?我不知道,毕竟我不是一只虫。我连人的事情都没有弄清楚,又怎么能懂虫的世界。
我唯一能知道的,是我所做的事情和一只秋虫所做的事情,应该是一样的,我们肯定每天都在做自己认为能够名垂青史的事情。或许虫界没有所谓的青史,但人的青史,肯定只是局限在人界罢了。
某种意义上说,我口袋里那块高祖父用过的磨刀石,能够留存到今天,都比我做的事情更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