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乡下老木房子总是不太结实,发霉的吊顶稍一抖动,上头的尘土便无可救药地倾泻而下,抓也抓不住。就和记忆一样……回忆,回忆并不总是甘甜的,但总还是要回忆。时间摧毁着生命大厦,记忆试图唤醒废墟之上的喘息。落下的尘土带点檀木香,令人神往,小蘅的房子里也有这种气味。这个味道像是某种记忆的质,模糊,又陶醉,像是被写信人滴下的眼泪晕染开来的字迹。
要不是在来的路上瞥见那个湖泊被填平成了马路,我快忘记这件往事了。其实呢,本来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我最后一次见到小蘅就是在她屋里。床很高,她像一堆祭品那样被摆在上面,不知供着哪个神灵。小蘅在木板床上翻身,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不晓得是床板的摇动还是骨头之间的碾磨。但即使这样,她还是美的——是一支干枯的玫瑰。
我和她的老家在同一个村——或者是隔壁村,我记不清了。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二十年前,我还是个公司底层的小职员,那时的日子让我很没有滋味——尽管和当下别无两样,但现在的我可不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按理说,我这样的人就不该有太多好高骛远的幻想,不过我还是偶然地认识她了。老家在郊区,正夏的太阳很大,好在刚下过雨,路面上的积水跟镜子似的,照得眼前和地下全是绿色,看着也多了几分清凉。泥土还没干,小蘅却光着脚在田埂上小跑,黏上的泥巴也啪嗒啪嗒地跟着她的脚丫往前赶。她只穿了一条有点旧的绿色碎花裙,是早过了时的款式,但穿在她身上倒意外地相衬,舞动的裙边携带了点凉风和生命力的梢儿。水汪汪的双眼就跟路面一样,干净得能够倒映出所有绿意。跑近时我听到她的笑声,是风铃一般清脆的响——我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了起来。我一眼便觉得她是个能给我带来点变化的人。镇上一些据说很会识人的经验之辈告诉我,这个女人颇有点放荡,尽管我从没有见过或听她提起把谁带回家过夜。但我被她身上某种似乎在这个时代不应存在的气质所吸引了。不管怎样,我们一拍即合,我总会在周末从城区开一个小时的汽车来这里找她,一起干点“毫无意义”的事。作为报答,我也常常给她带去一些生活必需品和食物——因为她已经窘迫得吃不上饭了。
她说,就钓鱼吧,钓鱼好。我说行。于是,我买好全套钓鱼设备,在那一周就进行了尝试。我特意找了郊区内一处几乎未被开发的湖泊——那里平时没有人,很安全。小蘅看着我这一身滑稽的行头,噗嗤笑了。她告诉我,只需要一根鱼竿就够了。她装出一副哲学家的样子,用一种神秘的口吻道:“钓鱼,不为鱼,为的是一个姿势。”我并不懂,但还是照做了。四周没有什么围栏一类的东西,望不到边,整个世界都是我们两人的;但似乎又很小,小到只有手里的这根鱼竿,和身边坐着的那个人……漂泊的人需要一点实体感,一点抓得住看得到的东西。除了湖泊、鱼竿和小蘅,其他的一切好像都在被慢慢抽空……一种难以名状的现实感的抽离,是另一个世界的回音。两个人就这么静坐着,手里各拿着一根没有诱饵的鱼竿,没有风,湖水不动,人也不动,像是一幅油画。鱼竿连接着人与湖心,抓着杆子,也就抓着生命的中心。我的心里好像有只知更鸟在翩翩起飞呢。
你结婚了吗,她突然问。我说结了。
“看来你不爱她。”她轻声说道。
“不,我爱她,我希望她健康幸福。”我涨红了脸。
她说,这不是爱。我反问她,那什么是爱呢?
她在沙子地上一笔一划仔细地写下“爱”字,字很漂亮,不像是农家女人该有的水平。一阵风吹来,沙子被渐渐抚平,仿佛不曾有过什么形迹。她说,她还没有找到答案。
手有点酸了,我们放下鱼竿,暂作休息。小蘅扔给我一个苹果——小蘅家种了几棵苹果树,以后她每次陪我钓鱼都会给我吃苹果。农家种的苹果很红很脆,乃至上了瘾,有时候不知不觉竟能一下子吃六七个苹果。我们边吃,边望着对岸的风景。湖对岸是一片荒原般的废墟,青灰色的砖瓦滚落在大地上,不知是古老墙体坍塌还是被丢弃和遗忘的多余物,倒有点末世的味道。她又教导我,废墟也是美的。
对岸的废墟渐渐地被清理掉,铺上了人工绿化,裁剪得像机械作图中的几何形状。甚至慢慢造起了高楼,乃至摇身一变为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场。傍晚时分,更觉灯火交错,恍恍惚惚像是天上的仙乐。这头的人也跟着摇摇晃晃起来,一晃就老了几年。她微笑着说,看看也好。
有一次,我们交了好运,真的钓上来一条鱼。大概是那鱼太傻了罢。
只是我忘了,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我不过是个平庸的男人。
我们的联系已经变少,钓鱼也好几个月才偶尔去一下。直到有一次来了电话,小蘅邀请我去她市区的新家。我很诧异她居然有钱买新房子。小蘅完全变了一副模样:衣服换成了最新的时髦样式,精巧、光彩照人,从头到脚挂满了首饰,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给我一种莫名的眩晕感。小蘅轻车熟路地在家中游走,我跟在她后头,打量着新屋,仿佛我才是那个没去过城市的乡下人。
“我以后不能陪你一起钓鱼了。”她突然转身,差点把我绊倒。
“你知道吗,我要结婚了。不过我希望,你能时常来我家里坐坐。”
我抬起头,望着小蘅瞪大着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但不知为何让我联想起街上店铺橱窗内摆放着的玻璃球一类的东西。小蘅很兴奋,我却有点说不出的怅惘。我们正好绕到了窗前,日光从窗棂外照进来,通透明亮,可惜帘子并未完全拉开,左边还是一地阴影,小蘅正巧立在边界中央,像是戴着副黑白面具,光影在她脸上跳动,或明或暗。小蘅还是那样热情,为我做了一桌子菜。我们吃着饭,顺势聊起了这场突然的结婚。小蘅说,她今年三十了,需要有稳定的生活,她打算拿这段感情来赌一赌。小蘅烧了一大碗白萝卜汤。我看着小蘅吃白萝卜。她夹起一块沉在汤底的白萝卜,慢慢地咀嚼。白萝卜没有像看上去的那么嫩。老白萝卜被嚼完后露出了筋脉,被吐在桌上,只剩下中间密密麻麻的菱形镂空网洞,干硬、无趣、乏善可陈,就像经受了生活的倾轧以后低低喘息的人们。
简单吃完后,小蘅送我下楼。外面天很亮,楼梯里却只有一只坏了的灯泡,因此接通户外的一截楼梯也是或明或暗。我回头要和小蘅说再见,就看见她站在楼梯口,酷似中世纪镶嵌画上的圣徒像,五光十色,但脸上毫无表情,支离破碎。我不敢再多看一眼,匆匆地回去了。
后来,小蘅的名声很不好。听人说,那男的骗了她,不是结婚,只是做了人家的情人。她开始死活不同意,后来也答应了。我一时说不出话,原来她所说的爱居然是这样的选择。但平日工作繁忙,也就不怎么着心她的情况。毕竟是别人的私事,而且这本也不是什么大事。
只有一天,我朦朦胧胧地睡下,只记得做了个怪梦,是小时候在书店偷过一个小沙漏,小沙漏里细细的彩沙,一丝一丝流下去,真漂亮,可那老板现在站在面前,非要我还回去。刚一惊醒,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铃铃铃得直刺耳。我接起电话,是她的声音。“凌屿……救我。”小蘅带着哭腔道。我问她怎么了。“他打了我。”一字一句,像是从极寒的冷水里捞上来的冰渣子,扎进我的耳朵里。漫长的寂寞。“你爱他吗?”我不合时宜地问了这样一句,兴许是对曾经她讥笑我的报复。小蘅叹道:“曾经也许吧,不过又怎样呢,分明婚姻都是一场带有赌博成分的交易,而我比这还不如,就是没有签约的卖身罢了。”良久,我低声劝道:“那——你还是赶紧离开他吧。”小蘅道:“凌屿……我离不开他。现在,我才懂得你,懂得真的人生。”过了几秒,她又改了口,换成一副少女般天真的口气,就像钓鱼时那样,轻轻说道:“那你,可以把我接走吗?”我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她睡得正熟。小沙漏还在滴答作响,可是我一碰那沙漏,外壁的玻璃就碎了,里面的彩沙哗啦哗啦淌了出来,瞬间变成了泥块……最后一丝彩沙随风飘逝,我看到眼前那个小蘅的面容也逐渐变得模糊。不,她不能死!她还活着!但是……我不能冒这种风险。
“我平时都有工作要忙。恐怕……”
又是许久的寂寞。夜没有白日的声响,只剩下永恒的黑和静。唯一能够听到的声音只有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仿佛只有几秒,又仿佛过了一万年。啪嗒一声,那头突然挂了。
我终究把破碎的小沙漏也还给老板了……之后的一周内,我一直有种怪异的感觉,妻子总是隔着厨房玻璃门斜眼监视着我,邻居也从窗内伸出脖子来偷窥我的一举一动,甚至走在路上的人们也都盯着我看。莫非他们都知道了我和小蘅的事?
小蘅的处境终究传遍了。我回了趟老家,又是一样的夏日,一样的雨后。隔壁屋的王大娘坐在门口剥着毛豆。毛豆看着很老成,坚硬的外壳是让人安心的盔甲,可它瞬间又被人轻易地剥开,只剩下里头的豆子,婴孩一般毫无抵抗力,任人摆弄。我拉了把椅子,帮着一起剥毛豆。大娘拿了颗毛豆,用手肘碰碰我,道:“听说那个小蘅了吗,她那城里头找的男人,连家也不回。偶尔回来几次,估计把气发泄在她身上,竟然动手打人。她起初也是百般地闹啊,要出走啊,后来不知怎么也默许了。所以说嘛,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留的住男人呢。”扑棱,扑棱,心里的那只知更鸟还想飞,可是突然被人掐住了脖子,怎么也喘不上气。新剥的一筐毛豆撒了一地,那婴孩一样的皮肤上沾满了灰。我道了歉之后又匆匆地逃离……再之后,就是我所说的,只有最后一次见到小蘅时的场景了。
但我始终认为,小蘅的死我也有罪。
那时候的小蘅又回到了村里。我进她屋时,她闭着眼躺在床上,直至我走到她跟前,才吐出一句话:“你来了。”仿佛来自远古山间的回响,又是寂静的一刹。我坐在床头的木凳上。床上的小蘅已经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我抓住她的手腕,肉体溜走了,只剩下突出的白骨。一双眼睛还是水汪汪的,但长在现在这样瘦的脸上只像是两个空洞的灯泡。小蘅似乎不愿让我看清她的样貌,努力侧过头往窗外的方向看。我顺着她的目光也向外看,窗外是白花花的烈日,和农家孩子们的笑声。小蘅道:“曾经的我以为逃离了这里,便逃离了苦难与恶意,可是城市里的日子又有什么区别呢?农村无非是用淳朴伪装的刺刀,城市无非是用华丽包装的机心。”我反驳道:“我们普通人,活在人间,本非理想国。人间嘛,连玫瑰也是有刺的。”小蘅说:“那你给买一束玫瑰花过来吧。即便有刺,总还是美的,就当做最后的念想了。”我便起身去开着车找花店。买来的玫瑰花有点小,所幸还是热烈的红。我捧着花要回村。
远远的,在车上,我便看见村口三三两两坐着些老太太,都是村里的熟人,正在那嗑着瓜子。满地的瓜子壳。瓜子虽小,头却尖,也算是一把锋利的小刀,能够戳伤人。当时,小蘅的名声已经糟糕透了。我逃遁了。
玫瑰花被安置在我在城区的家的书桌上。一个月后,花朵渐渐枯萎了,有光线的时候像是几片血的标本,颇有点悲壮的味道,暗的时候又像个干瘪的骷髅,好像要把人的魂灵吞噬进去。不管怎样,这玫瑰也没有用了。很快我就把它扔到小区楼下的垃圾桶里。
我也很快迎来了公司的大提拔。
唔,是了,对于当时的我,一个正在晋升期的小职员来说,让别人知道我和这样的女人扯上关联,并不是明智的选择,都市里的体面人是绝不会这么做的。这也不是我的错嘛。
不管怎样,一切都结束了。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人们遗忘得很快。我耸了耸肩,趿着拖鞋轻松地往门口走去。这一类的老房子总是配着生了锈的老式锁孔,孔内一闪一闪的,好像一只黑洞洞的眼睛。也许只是房门的孔眼,也许不是。
记忆望向我。
姓名:谢逸群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
就读高校:浙江师范大学
专业: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