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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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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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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括“诽谤苏东坡”的真相辨析

沈括和苏东坡,一个是科学泰斗,一个是大文豪,现在人对这两位历史人物的认识主要局限在他们分别对自然科学和文学艺术方面成就的了解,而对于两人在政治上存在的交集和“恩怨”则知道的不多。对于这个问题学界是有争议的。有学者认为,源于对变法改革的政治立场和态度不同,和同时出于对苏东坡影响、地位的嫉妒,沈括曾以在苏诗中词句旁“签帖上报”的形式,在宋神宗那里诽谤苏东坡,成为后来“乌台诗案”的导火索,而笔者近来围绕这个问题读书,查阅相关资料,从时间脉络、相关人物记述及乌台诗案卷宗等多方面证据仔细考证,便发现沈括与苏东坡这段“政治恩怨”并不存在。故特撰此文,以存一说。

历史的真相往往隐藏在细节之中,时间的坐标是检验真伪的第一道关卡。沈括察访两浙发生在熙宁六年(1073)八月至次年三月,若按照《元祐补录》中所说他 “告黑状”,时间应在熙宁七年(1074)三月之后。而 “乌台诗案” 爆发于元丰二年(1079),两者之间相隔了整整五年。这五年的时间跨度,足以让许多事情发生改变,若宋神宗真的在熙宁七年接到了沈括关于苏轼的密告,很难想象在元丰元年(1078),苏轼还能从杭州通判升任密州知州。在古代官场,官员的升迁往往与皇帝的印象密切相关,若皇帝心中对苏轼已有芥蒂,怎会轻易给予其更高的职位?这一时间上的矛盾,为沈括密告苏轼之说打上了第一个问号。

再看 “乌台诗案” 爆发时沈括的行踪,元丰元年,沈括因与新党交恶,已从 “权三司使” 的高位被贬为宣州知州。到了 “乌台诗案” 爆发的元丰二年,他始终在宣州任上,根本没有机会参与新党人士对苏轼的围攻。要知道,“乌台诗案” 是一场牵涉面甚广的政治风波,从案件的发起、证据的搜集到对苏轼的弹劾,都需要在京城朝堂之上进行运作。身处宣州的沈括,既没有参与其中的地理条件,也缺乏影响案件进程的政治能量。一个不在现场的人,却被指为案件的始作俑者,这显然不合常理。

相关人物的记述更是为这一说法提供了有力的反驳。在 “乌台诗案” 的整个过程及后续回顾中,苏轼本人及其弟子们从未提及沈括与此事有关。苏轼一生经历坎坷,“乌台诗案” 更是他人生中的重大劫难,若真有沈括密告这回事,苏轼不可能对此毫无察觉,更不可能在自己的诗文或与他人的交流中只字不提。此外,王安石、吕惠卿、蔡确等与沈括反目成仇的新党人士,在攻击沈括时也从未提及他密告苏轼之事;而作为对立面的旧党人士,在抨击沈括时同样对此事讳莫如深。要知道,在政治斗争中,对手的任何污点都会被无限放大,若沈括真有密告苏轼这样的 “黑料”,无论新党还是旧党,都不可能轻易放过。各方人物的集体沉默,恰恰说明所谓的密告之事极有可能并不存在。

“乌台诗案” 的卷宗是最直接的史料证据,卷宗显示,苏轼的呈堂罪证是他本人在市场上刻印出售的文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这部文集由其好友王铣编辑,而非沈括所呈送的诗稿。这一关键证据直接否定了沈括通过递交诗稿陷害苏轼的说法。案件的审理依据的是公开流传的文集,而非私人之间的诗稿,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沈括与 “乌台诗案” 的关联。

有史载:御史台罗织苏轼罪名的核心证据,全然聚焦于其近作。李定、舒亶等操盘手在奏章中反复引用的是苏轼知密州、徐州、湖州时期(1074-1079年)的诗文,尤其着力于其《湖州谢上表》中的牢骚。翻遍乌台诗案现存卷宗,竟无一处提及沈括六年前那份传说中的“笺注”报告。

记载沈括密告苏轼之事的主要文献是王铚的《元祐补录》,但这一记载本身就存在诸多疑点。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引用相关内容时,将其列入 “考异” 篇,并附注 “此事附注,当考详,恐年月先后差池不合”,明确表达了对这一记载的怀疑态度。李焘是南宋著名的史学家,治学严谨,他的怀疑绝非凭空而来,而是基于对史料的细致考证。此外,《元祐补录》中关于沈括与苏轼在元祐年间见面的记载也与史实不符。据考证,苏轼元祐四年(1089)七月到杭州任职,沈括九月才举家迁居润州,苏轼赴杭经过润州时两人并未见面;沈括在润州期间唯一一次可能接待苏轼的机会是元祐六年苏轼奉诏回京路上,这与《元祐补录》的记载完全不一致。文献记载的诸多矛盾之处,让沈括密告苏轼之说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沈括与苏东坡都是北宋时期的杰出人物,沈括在科学领域的成就举世瞩目,他的《梦溪笔谈》被誉为 “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苏东坡在文学艺术领域的贡献更是影响深远,诗词文赋、书法绘画无一不精。他们生活在北宋那个政治风云变幻的时代,因政见不同而分属不同阵营,在官场之上或许存在分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会有如此不堪的私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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