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和乡村是人类的常驻区域,随着这些区域的不断扩展,很多野生动物出现在了人类地界,并与人类共同生活,我姑且将这种共生方式称之为嵌入式共生,之所以这样命名,是因为人类在自己的常驻区域定下了专属规则,这种规则与自然法则差异很大,野生动物不懂得如何遵守,因此它们难以像宠物一样融入人群之中,只能像一块块宝石一样嵌入人类的堡垒上,装饰着人类的生活。
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里,野生动物同人类的距离非常近,在一些小区里,乌鸦会把小孩的衣服连同衣架一起叼走,一个一个地固定到电塔上,搭成一个巢穴,而在配备了空中花园的第四代住宅区,斑鸠、鸽子更是与人类同檐而居。这些邻居会帮助人类控制城市中昆虫的数量,而适量的昆虫既不会威胁到植物的生长,又足以承担起授粉的职责。天空是普通人难以触及的区域,即使与人类比邻而居,鸟类也能及时避开一些坏人的危险举动,因此它们是城市的常客。但颇让人意外的是,很多陆生动物在城市中也活得十分从容,在很多热带或是亚热带城的城市中,猕猴经常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上演跑酷运动,在气温稍降的温带,黑夜里的城市公园或是绿化带成了浣熊和赤狐的天堂,前者是提供情绪价值的高手,甚至掌握了同人类以物易物的本领,后者则是老鼠的天敌,默默守护着人类的财物与健康,城市居民很乐意见到它们的身影。另外,还有一些危险系数很高的野生动物受到了人类的特殊优待,在印度的部分城镇中,人们不会对脚边的孟加拉眼镜蛇大惊小怪,在老挝的大街上,人们对亚洲象的“零元购”也习以为常,因为它们在当地被视为神明的象征,寄托了平凡人的无尽信仰。
相较于城市,在农村定居的野生动物并不多,原因在于大多数农村的隔壁就是野外,即使野生动物没有寄居在农村的院舍之中,与这里人的往来也比城市居民更加密切。农村的田地、果林和牧场都是被人类优化过的自然,对野生动物有着天然的诱惑力,杂食性的鸟类和啮齿类钟情于庄稼和果子,而猛兽、猛禽则对家禽和牲畜虎视眈眈,当然,如果它们突破不了人类设置的层层关卡,一切都是徒劳。但好在农村人是很好客的,即使果林、农田中加装了反光带和防护网这些防护设施,但院里和路旁的果子是不会被摘尽的,每次屠宰牲畜剩下的骨头和内脏,也从不介意与猛兽、猛禽分享,还有一些生活在西北高原的牧民更加慷慨,他们遵循着人放天养的原则,当野外猎物相对匮乏的时候,如果狼群或是金雕捕食了牲畜,他们会认为那是对大自然的谢礼。除了食物的诱惑以外,很多野生动物也从农村中得到了归属感和安全感。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我以前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一只只野鸡或是野兔时常跑入我的视野内,但却对我若即若离?后来查阅了很多相关资料才终于弄明白,这些小家伙壮着胆子接近我,是因为附近潜伏着它们的天敌,原来,在那一瞬间,我竟然无意间成为了一只野生动物的重要依靠。人类能够为野生动物提供的共生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共生,还包括更加珍贵的情感共生。这一观点在我看到的几则新闻中也得到了印证,我相信大家对这些新闻也不陌生,比如新疆一位牧民赶着羊群归来时,有两只北山羊随行其中,比如云南一家农户的牛圈里混入了一只白肢野牛的幼崽,并且一待就是十余年,也许这些野生动物在家畜群中得到的这份归属感不过是人类的无心插柳而已,可只要野生动物受益,有心与无心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今的世界是人类主导的世界,所以野生动物往人类区域嵌入的共生方式还将长久地持续下去,至于能嵌入到什么程度,还得取决于人类的包容性,就目前而言,偷食成性的老鼠与登堂入室的昆虫都被视作了越界的动物,人类的这些判断是出于对自身生活的担忧,的确无可厚非,但值得提醒的是,不管是人类的城镇还是乡村也都是嵌入在大自然中与其他物种的栖息地和谐共存的,这些区域要么沿河而建,要么傍地而建,当然也有紧邻着矿产和油田建立起来的,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和资源乃至最引以为傲的科技都是大自然赐予的,而存续了悠长岁月的大自然是靠着众多物种共同维系至今的,人类从中得到了更多,就理应分享出更多的生存空间来确保物种的多样性,不然的话,未来的大自然中哪会有更多的宝藏等待着我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