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乡下来到城里,已有十多年了。也许是年岁渐长的缘故吧,常常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群山怀抱里那个绿色的小山村来。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最末的那个秋天,我出生于湖南省新化县的维山乡维山村。我家的具体位置,在维山村最南端的文魁朝门,紧贴乡政府(亦即了园)所在的林屋村,与维山村的主体部分隔着一大片田畴。其实,我们这里曾经就是属于林屋村的,后来却不知因何划入了维山村。所以在地理位置上,我们这几个院落更像是林屋村的一部分。而维山村北边的水口村,是维山乡中心中学所在地,那所学校是我的母校,后来在那里执教了八年之久,加上之前在维山乡中心小学执教的三年,我几乎将所有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家乡的教育事业。因此可以说,维山、林屋、水口这三个村子,是我从出生到二十九岁这段成长、成熟时光——读湖南省冷水江师范的三年除外——的主要生活、工作场域。在我的生命里,它们就是一个村庄,我管它叫雨村。
所以,“雨村”是我杜撰的一个村名,但它又真实存在。这部集子里的雨村小学即是维山乡中心小学,雨村中学即是维山乡中心中学。“雨村”的得名,源自村南的雨山垴,这在第一章“桃花”里已经讲过了,同时也多少考虑到我的网名“雨夜茶香”——毕竟是写“我的村庄”嘛。
岁月匆匆过,这些年来,特别是在我离开那片村庄以后,雨村变化太大,明明是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却又渐渐陌生起来,不复是我记忆里的家乡了。这便回到了那句常被人念叨的话:故乡,回不去了——回不去的故乡。
然而我又常常想起记忆里的故乡来,还有那些逝去的时光,有时竟至眼噙泪花。我明白,我能做的,就是用文字将它记录下来,结集成这部《雨村谣》。
《雨村谣》里的十几篇文章,不是按现在排列的顺序写出来的,而是想到哪就写到哪。最早的一篇是《饥馑余寒》,写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与翌年三月写的《月夜箫声》,登在我们新化县作家协会同人杂志《作家园地》二〇二〇年秋季号上。《饥馑余寒》当时题为《偷饭》,文后有一则《附记》:
在这个四千余字的短篇里,我将目光投向故乡的村庄,讲述三十多年前发生在大院子里的故事——那个年代的贫穷和饥饿,以及贫穷和饥饿的人们——从而折射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湘中农村的社会变迁。
同时,我想以此为契机,建构属于我自己的村庄。
小说中的故事实有其事,毋宁说,这个小故事是从我记忆里抄出来的,所以,写的时候很顺畅,轻轻松松就写出来了——话虽这么说,却又总觉得与预期颇有些距离,这也是没奈何的事,谁教自己笔力不够呢。不过让我稍感欣慰的是,我多少写出了当年大院落生活的空气。
而此后的修改工作,更让我的心沉静下来,得以直面儿时的记忆——我喜欢这样反复打磨自己的作品,直到它剔透如水晶。
诚然,一开始,这两篇都是当作小说来写的——尽管它们几乎是实情的写生。所以,《月夜箫声》里的女主角芳子,我用的是化名;不用本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不想给她的原型招惹不必要的麻烦。那是我的初恋,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疑惑那到底算不算一场恋爱,不过现在想来,或许初恋就该这个样子吧,就像故乡笼着薄薄朝雾的溪河,低声细语打门前流过。《月夜箫声》完稿后,我投过几次稿,均杳无音信。后来一时心血来潮,将它改名为“箫声咽”投给《参花》,竟被采用了,发在二〇二六年第二期下旬刊上。但若作为散文加入《雨村谣》,我觉得还是用回原名“月夜箫声”更好些。正如上述《附记》所说的,当时,我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写“我的村庄”。最早出现“雨村”的,便是这篇《饥馑余寒》,然后是《月夜箫声》。
至于萌生写一部名为“雨村谣”的散文集的念头,则是在二〇二四年三月写《桃花》的时候。这篇文章以儿时家门前路口的一株桃树为贯穿意象,以十六户人家聚居的文魁朝门为叙事舞台,串联起故园的建筑风物、民间传说、家族生存、邻里人情,勾勒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湘中村落的原生样貌,初步构建了“雨村”的空间原点,可以看作是《雨村谣》的开篇奠基之作吧。一树桃花,盛放着整个村庄的悲欢,也盛放着一代人再也回不去的、清平简静的故乡。《桃花》首发于《散文百家》二〇二四年第十期。
之后,这部集子的写作推进得很慢,只能用碎片化时间写作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太懒散。我意识到,若要以“雨村”为名构建我的精神原乡,比起以它为舞台写一组小说来,写一部散文集更能给予我温暖和慰藉,并且可以将已经出现“雨村”的旧作《饥馑余寒》与《月夜箫声》当作散文,也拉进来。倘要写一组小说,我想将舞台命名为“雨镇”,描摹城镇化加速这一大背景下的人性与人情,并批判社会的弊病与疗治的探索。事实上,两年后的二〇二六年三月至四月,前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便写了包括六个短篇的小集子《雨镇传奇》;此时,《雨村谣》仅完稿一半的样子,仍在继续写作中。也就是说,那段时间,呈现左手写“雨村”、右手写“雨镇”的状态。但那一组“雨镇”的小说很顺畅便完成了,而“雨村”系列散文仍未完稿。
《四时歌》前前后后花了约莫一个月的时间,每天下班回来后,和妻子做完家务,等她哄着小儿子去睡了,我才得以陪着读初中的大儿子学习,一面写这篇万余字的长文,初稿完成后反复打磨,一经定稿,便未再改动,首发于《南方文学》二〇二五年第六期。依雨村的四季流转来写传统村落的生活图景,嵌入岁时节令、农事劳作、民俗仪式、乡土人物,或许可以看作是对梅山地域文化的一种记录吧,寄寓了我对传统村落消逝的感伤。那样的村落不见了,那些时光也一去不复返了,在美与惆怅的纠葛中,我唯有用文字来自我救赎。除此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叹息罢了。
《月菩萨》写的是我们雨村的一位近代先贤。在雨村,年纪稍大一点的人,大都听过月菩萨的故事。作为一代乡贤,月菩萨的风骨,自然影响一域之民风,亦可谓山高水长。
《琐忆》写了雨村的巫俗仪式、民间匠人、邻里人情、婚恋观念四组乡土图景,夸张一点,可以说是农耕文明末期乡村社会的微型档案吧,有我童年温暖的记忆,姜铁匠也好,作渠奶奶也好,皆以慈爱对待村人。然而两位老人的晚景却颇为不同,姜铁匠得享天伦之乐,作渠奶奶则甚是凄凉,这是我在《琐忆》里不忍写的。前面在《春歌》中已经说过,我们雨村是有许多禁忌的,诸如早上忌妇女披头散发进他人家里;看望病人忌说病,而应说不舒服等婉转问候;老人去世忌说“死”,应说“老了”、“故去了”或“不在了”;忌出嫁女儿回娘家过年,忌在娘家生孩子;杀牲口时忌杀二刀,等等。其中,忌在娘家生孩子这一点,有“娘家里留下一滴血,全家诛灭”之说,作渠奶奶家就应了这句谶语,给雨村人留下血的教训。某年,作渠奶奶家因其外孙与其对门对户的义忠叔的儿子玩着玩着就打起架来,两家的大人都袒护自家的孩子,也跟着吵起来,作渠奶奶的独子已经背了包要去他乡教书,见这样子就返回来劝解,不曾想义忠婶竟从背后操起饭勺柄子用力往他后脑勺上一插,当时就破了皮,留了一点血,作渠公公两老口赶紧给他止了血,见没什么大碍,也就这样过去了。不料大约半年后,这四虎三彪的后生竟双目失明倒下了,送去城里人民医院照CT,原来是半年前的那次受伤,脑内留有淤血造的怪,这时已是相当严重了。此后休假在家治疗,吃了许多蜈蚣、蝎子等各种中药亦未见好,拖了三两年,最终还是亡故了。作渠公公老两口伤痛欲绝,可对门的义忠叔两口子一开始付过一点医药费,后来见情形不对,在一天深夜里带着一对儿女逃到远方去了,这时连出气的地方都没有,只气得作渠奶奶天天往他们屋顶上扔石块,人都要疯了。村里人无不为之扼腕,背地里谈论时,便归咎于当年作渠奶奶留她大女儿在娘家生孩子,而生下的这孩子也正是后来引起两家闹纠纷的那个。“老古班传下来的话,是一定要听的呀,瞧这怎么得了哇!”再后来,村里风传举家逃往他乡的义忠叔他们老两口也未得善终,一个得了绝症,一个被车撞死了。这时作渠公公已作古,垂垂老矣的作渠奶奶得知了这个信,就哭她那早亡的儿子:“我苦命的儿啊,天老爷给你报了仇了!”这段凄恻的往事,是雨村人记忆力永远的痛,而对老古班传下来的各种忌讳、告诫愈加敬若神明,更不敢有丝毫造次了。
《踏槐花》记录了我刚念小学的那段时光。虽说学校是我们曾氏的祠堂改造的,颇有些古旧了。但当年第一次以学生身份踏入校园的那份欣喜,恍如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那些歌谣般的课文,带给我迥异于村居生活的文字之美。在这个篇章里,还写了我孩童时候一段纯粹的情谊。那个从县城转来的女同学王静,无疑是我们这帮乡村孩子眼里的“白月光”,很幸运,她很喜欢和我玩,我们有过一段相处融洽的时光。多年以后,我一直在思考,她和我一同度过的那些“青梅竹马”的岁月,对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她的出现,是闭塞山乡里吹来的一缕带着远方气息的风么?她的离去,却又如一朵带着晨露轻轻飘落的槐花,留给我一生清淡温柔的记忆。
《港湾》写了我见过的外祖母,还追忆了我未见过的外祖父,他的勤劳与侠气。在祖父母冷落我们的那段岁月,外祖母和她的老屋便成了我与弟弟的港湾。外祖母脾气好,不像母亲那般严厉,这让我们感觉少了许多约束,很自由很快乐。
《归鸿》是这个集子里执笔最晚的篇章,仍属于家族记忆。写的是远房堂兄鹤年老大哥、其子阳素两代返乡者的故事,串联起抗战、土改、城市化、疫情时期近百年的家族沉浮。在这篇文章里,我侧重于将鹤年老大哥、其子阳素、其孙小虎子三代人构成一组递进式对照,勾勒乡愁从热烈坚守到勉力维系、再到彻底淡漠的代际滑坡,试图以此来呈现城市化进程中,乡土伦理逐层消解的现实症候。我无意在此批判什么,可回顾鹤年老大哥与阳素的一生,行诸笔墨的时候,心里却涌起一股难以遏制的悲凉,虽然自己也不明所以。老大哥将近九十岁的时候,写过一篇数千字的《自传》,托阳素给我父亲捎来一份打印稿,我当时太忙,只匆匆一过,心想等闲下来再细细品读,然而后来那个小册子却遗失了。如果还在的话,写老大哥的故事,可以更详细些吧,现在却只能凭记忆写这么多了。在这个章节里,我又谈到了祖父,他以瘦鹤之躯,生生将老大哥从日本鬼子枪口下救下,这段往事,成为整个家族的荣光。作为一介书生的祖父,竟有如此英勇侠义的一面,让我由衷感到敬佩与自豪。顺便说一下,年初写的那篇关于梅山民间抗日故事的小说《对决》,便是在此基础上写就的,我还融入了日本侵略者在毗邻的洋溪镇制造“新洋惨案”的史实。然而不知为什么,在《雨村谣》这本回望故园的集子里,我居然没有给我所敬重的祖父留出一个单独的篇章来,这让我颇感歉疚。也许是我和祖父相处的时间不太长的缘故吧,抑或是在小说《祖父的小木屋》里,已集中写了祖父的孤独?不过纵观全书,祖父的身影却又几乎无处不在。一个事实是,写这部书的过程中,每次写到祖父,我心底里都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来:“爷爷,我在写您哪!”大概因为这个,我在潜意识里也就觉得,不需要再给祖父单独立传了吧。祖父千古。
《书香》从多年前写的一篇短文《家传一脉书香》扩写而来,原本想分“家传”与“少年书香”两个篇章来写,但尝试之后不满意,还是合二而一了。我阅历平凡,也没有多少人际交往,一路走来,主要是书香为伴。即便是乡村闹书荒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也东寻西借地看了一些书,虽然大多是通俗读物。现在回首这段读书的经历,仍是真心叹惋虚度了时光。倘若童年与少年时代,有现在我的孩子们这么多的好书读,那如今的我,大概会少却一点平庸吧。
《月夜箫声》《素手茶香》《俗世修行》可以看作是《雨村谣》的“青春三帖”,抑或是“青春三部曲”吧。这是我第一次集中讲述自己青少年时代羞涩的恋爱,也多少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从乡土走出的知识分子共同的乡愁。《月夜箫声》前面已经讲过,就不多说了,《素手茶香》全文抄录了二十年前写的一篇短文《茶与少女》,并补写了当年未写到的一些相关的往事。在我,都是很可怀念的。写到这里,我愈加深切地感到,人是生活在时间里的,也愈加理解普鲁斯特为什么会那般执着地用文字记录那些逝去的时光。
作为终章的《俗世修行》,记录了我年少时候的精神修炼,也可以管窥我文风形成的早期渊薮吧。这没什么好隐瞒的。既然是要给读者看的,坦白说出来更好。我做文章的这点可怜的家底,故作神秘反而显得可笑。需要指出的是,书中所说读《史记》与《资治通鉴》,均是选本,切莫误以为我在说大话通读了全书。我还记得读的《史记》是王伯祥选注的那个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横排繁体版。我被两位司马的文章所倾倒。总之书读得太少了,且多是杂书,这从我的文字便可看出来吧。周作人是真正的大家,却谦虚自己只是“杂家”,他这么一谦虚,反而大大拔高了“杂家”这一称谓的档次。我即便想说点硬话,给自己壮壮胆,也自觉离这“杂家”相去甚远,连大观园里宝姐姐打趣宝兄弟“杂学旁收”都不敢类比,更不敢硬撑门面而端着了。还不如坦诚一点,老老实实把心交给读者,就像面对面闲谈,温暖彼此,不是很好吗?至于那次近乎笑话的相亲,我把它看作是走向成熟的一次磨炼,少年时代留下的“荷花仙子”的梦破碎了,是放下,亦是一种开悟。
这本薄薄的小书,前后历时八年矣,今始成。前面说了,有些篇章已在杂志上刊登过,而作为一部散文集,也陆续在中国作家网上连载,现在又反复打磨,深切感受到写文章真是件磨人的事。
人到中年,半生碌碌,这些年零零散散的笔耕,算是一种文字修行吧。曾经倒是梦想过年少成名,然而那都是他人的热闹,虚度的光阴太多了,能怪谁呢?正像《石头记》开篇说的,“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今年仲夏,楼下步行街开了一家循环书店,我常去逛逛,随意翻翻。一日读到冯唐的几句话,觉得像是帮我说的,蛮欢喜:“齐白石如果三十岁就红了,说不定就成范增了。我如果十八岁就红了,说不定就成郭敬明了。……一个冯唐这样劳碌、好奇、热爱妇女的人,如果一直在写,直到六十岁才红,写到九十岁才死,对于汉语一定是件好事儿。”他说的那两个名人如何如何,姑且不论,但“直到六十岁才红,写到九十岁才死”的想法,却让我颇受鼓舞,心有戚戚焉。成名,红,不想是假的,但那需要足够的天分,还有运气。我真正在乎的是,一直写下去,写到九十岁。若如此,我便深感幸福了。“对于汉语一定是件好事儿”这半句话,透着天机:对于写作本身,务必心怀敬畏,对得起我们祖先所创造的这种语言文字。
现在,关于“雨村”的写作,暂告一段落,可以腾出手来,开始新的工作了。我重整行囊,目光投向远方。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曾伟业记于水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