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我而言,“姑”这个字和“姨”是一样被我赋予特殊色彩的字。
小时候,我总觉得这两个字不敞亮,像是既土又小气的名字,于是便不喜欢见这两类人,认为人和称谓是捆绑着的,称呼土而乏味,人又能好去哪里?
自幼而大,我确也见过不少的姑和不多的姨,她们近乎一致地让我有种陌生的排外感,既不土的敞亮,又不高贵的自然。跟她们交谈,仿佛不是在一个世界生活过的,互不相通。
要说打破我这观念的,当属是我的大姑。自我出生起,便被告知她是我爸爸二姨的闺女,近乎算是爸爸的亲妹妹。小时候叫她大姑,由于她的辈分就该逼迫我开这个口。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接触事物的改变,其他的姑与姨似乎要弥散在世界里,不知道是藏在哪,或者是知道住址,可既离得远又不亲近,知道的信息也不过是浪费。
大姑却始终如一,她对我从是那么认真,与其称其为大姑,不如称其为我的朋友——颖。展信舒,愿安康:
打小,我不太爱跟颖攀谈,觉得她活在大人的世界里。若去找她玩耍,又要遭与其他大人同样的捉弄。
她在北京,那时颖很少回到家里,至少我很少见她回到家里。可每次她回来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将我抱起来转一圈才放下。直到长大,颖抱不住我了,才换成热情的拥抱。
那时候,爷爷奶奶爱带我旅游,嘴上常念叨:“现在不去玩玩,长大可就没空玩了!”颖要听见,就马上兴高采烈地对我说:“贝克!你啥时候想去北京告诉大姑,住大姑那儿。”留过学也好,在北京也好,她张嘴说出来的一定是地地道道的家乡话,一点儿没装腔作势。也是因为这,我才把颖和其他姑归成一类,我心想着,“北京能有什么好玩儿的!”
去北京投奔颖的第一次是奶奶带我去的。颖跟另外一个叫什么娟(记不清了)的女人合租在一起。一个小窑窑,很阴暗,我近乎记不得在那儿发生过什么。
唯一记得的是,我趴在她耳边悄咪咪地对她讲:“姑,我想要个蜘蛛侠套装,我妈不给我买。”她让我坐她旁边,用她的小电脑帮我查,
“这个吗?”
我摇摇头。
“我往下滑,看见了你就指。”
很快,我就又羞羞地看着她,她竟明白我的意思。小孩儿,想要又不好意思指。她便往上翻,用与刚才一样的排除法排出我想要的那个。
我没想过她为什么会在北京,干什么工作,为什么要跟另外一个非亲非故的女人住一块。若想起她,就只记着她的一句话,“贝克,到北京了住大姑那儿。”她有时还会补充,“别嫌乱都中!”
正如她所说的,我们从没跟她客气过,下了北京的高铁,第一面一定要迎上颖。她怕我们住她那儿凑活,给我们找了北京的好酒店——香格里拉大酒店。我太记忆犹新。我第一次见的大世面和最风光的脸面通通是颖给的。第一次闻见曼妙的香薰,第一次吃到海里的波士顿龙虾。到学校通通跟朋友们要炫耀好多遍。
那时,大姑这个词汇在我的心里慢慢移动着。可不是更亲近,而是变得畏惧,更疏远。我想:“又土又奢侈的人指定不是好人!”
我虽然接受她赠予我的各式各样的东西,但排外感却久久弥散不去。
后来,家人们好在颖面前说玩笑话。
我也学着,“姑,你咋还不叫大姑夫领回来哎?”
她局促又坦然,“你记住,大姑找谁都是大姑夫。”
那时候只觉得她说的搞笑,可现在回味起来,又觉得她幽默地戏谑了一圈子,像是在对我们讲,“比起那个还不存在的人,你们不该更关心我吗?”
家人们常常提颖便免不了她的留学事迹。奶奶常拿它作激励我奋进的例子,还有爸爸、妈妈。
可在我看来,我对颖的留学路却有截然不同的走法。她是积极的、乐观的,勇敢的,探索的。于是我常反驳他们:“那是她自己要走的路,没人硬逼着她,苦难就是苦难,也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况且你们怎么知道她在那儿又一定是受不够的折磨?”
他们就哑口无言了。其实,就这些不同的意见,我很乐意拿出来驳斥,他们又无不用威吓和敷衍草草了事,这是杀死了一个人最本真的自己。
可颖呢,就从不这样。刚开始,我毕恭毕敬地像对待所有亲戚那样对她。
“叫人!”爸爸凝望我。
“大姑好!”我就躲在妈妈身后,或是低着头陪着他们聊。
可相较于爸妈,颖更在意我的感受,“不嘞!今天请贝克嘞!贝克想吃啥?姑请你。”
爸爸不坦率,马上向我挤眉弄眼,“跟恁大姑说,不嘞,今天请姑吃饭嘞,哪能让你掏钱哎!”或者是“小孩儿,你管他嘞!你是不是吃啥都中?”
我没反应,他就接着说:“孩子都点头了,今个儿谁也别抢。”
小时候若没能让爸妈请成这顿饭,当爸的回去又像个婆娘一样发不完的牢骚:“让你说个话都恁难蒙!”他总爱这样恐吓小时候的我。
可颖总又不愿意,她非要请客,就蹲我身边,或抱着我,一脸嬉笑地看着我:“不嘞!今个儿请贝克嘞,恁俩坐陪就白吭气儿了!”
但这些事儿又改变不了我觉得排外、土和奢侈,还是和爸妈亲,准确地讲,是妈妈亲。
可年龄却成了堵塞沟通渠道的一块石头,愈大便愈堵得不通。
“妈,我写篇文章,你帮我看看呗!”我央求她。
“不看不看!打游戏嘞!”可最后她准是要看的。
“爸,我写篇文章,你看不看?”我央求他。
“你发过来哎!不发过来我咋看!”看见三千余字,又说:“我等闲下来好好品读!”他的油嘴滑舌却总是得不到音信的石沉大海。
起初,我不会跟颖直接说我写过什么东西,而是含沙射影道我喜欢写点东西。她每次都要比请我去北京更兴高采烈:“有没?给姑看看,姑欣赏欣赏。”
若闲的时候,她准马上放下手头的事来读我写的东西;若在车上,她便有些为难。
我也不爱在车上读东西,读不进去,反倒不如不读。
她开脱我,“等姑回家再读吧,看着这标题起嘞都好!”
我开脱她,“搁车上咋管读下去嘞?该晕车了,没事,闲了再读。”我自诩道,“好饭不怕晚!”
那时候,颖常一字一句地揣读我写的文字,每次读完又都会给出不下百字的独家真言。说实在的,我每次看到反馈,我都是热泪盈眶。谩讽或是夸耀我全不记心上。只觉着,真的有人会耐心读下去,也真的会有人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她总是教导藏在褒奖里。
颖不常提及她小时候的事儿,最多的便是她爸爸从小吊着她打的事儿。她讲的是回忆,我听着倒像逸事,她的口吻从来是轻松大方的,语调更不凝重。其实我从来也没想过她为什么能这么光荣地把挨打的经历说出来,不嫌别人听见这些事儿丢脸?
我揣测到,她早在每一分一秒都杀死从前的自己。或许从前的事讲出口像是说的一位素未谋面又熟的不行的朋友。
她与我讲过最多的话,是那天晚上在巷里记的饭局上。我慢慢觉得土和奢侈,完全是“姑”和“眼睛”把我蒙骗了,我甚至差点被骗了一辈子。
原来,颖是这么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死板的“姑”。
“我跟你讲,小时候,我跟恁爸住挨边儿,没事儿就我上他家……”她刚进门就像是醉了,饭馆的布设唤醒了那个被杀死的从前的自己。
她指着饭馆里矗立的电线杆,一边像炫耀地对我说:“贝克,小时候,榆树园的电线杆都长这样。”再转向爸爸,“是吧,哥!咱小时候都这样的电线杆。”
爸爸眼离开手机,瞥了一眼颖说的物件,“嗯,差不多。”便敷衍了事。
颖又转过头,拉着我指向一个包间,“贝克!以前恁四姨奶家都开了个这么大的电玩店。恁家开的比这个大得多,那时候赚钱啊……”
我试着不局促,想要理解她,谁不会怀念童年呢?即使我刚18岁,可童年却早已遥不可及,嘴上说着是自己的故事,可究竟现在又在哪儿呢?它怎么能算我的呢?
因为我记着,因为颖记着。回不去,忆得出。
她的慨叹我也到底不知道是否算得上陷入了什么虚无主义。可人生,又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意义?
颖高兴,我听着,我也高兴,只是怕她会讲着落泪,在我正笑得开心的时候。可她比去到国外更加欢喜于回到过去,这也是我第一次听她讲着过去的事儿,一辈子可能也就听这么一回了,究竟她的过去在我这儿是什么颜色,那就得看记忆了。毕竟,她再难醉得这么蹊跷了。
那天吃罢饭,出去的时候进出的车塞住了口,颖与我都好奇是怎么一回事,刚下车到路口,车便通了。我们自诩道:“咱俩是幸运星!”
“姑”的书应被我翻开重审,我却只审了她的。因为只有颖,把我化成了朋友。不高低,无贵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