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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闲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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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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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地瓜粥

眼下的时节总是让人感到慵懒,太阳暖洋洋地、花儿开得艳艳地,连风儿也轻轻地。

这样的周末是不大习惯早起,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五脏六腑一齐发作起来,搅得天昏地暗。

人真是个卑微的东西!任凭你有坚强的钢铁意志,决然是抵挡不住饥饿来袭的, 一日三餐总要正式或非正式地被安排上日程。自古不论高门大户的权势贵胄还是蓬门荜户的乡野之家,或琳琅美味、玉盘珍馐,或粗茶淡饭、布衣蔬食,都不过是用于果腹的介质,在肚内周转过渡而已。对于糊口这件事,古今中外大家总是高度地默契。

黄庭坚《四休导士诗序》:“粗茶淡饭饱即休,补破遮寒暖即休。”

老舍 《四世同堂》十八:“假若这是在战前,我无论怎样,可以找一点兼差,供给她们点粗茶淡饭。”

《红楼梦》中关于“茄鲞”的描写,显然够详实,若那曹雪芹没有做过豪门的公子哥,是断然臆想不出如此富贵逼人的佳肴,只须看着流程和配料就已然闻到了朱门酒肉臭的味道。

可耻的封建社会!总是让人联想到饥饿。

对于吃食,我向来不甚讲究。

我幼时长在农村,一个农村孩子对童年的记忆总是最先建立在味觉上的。凡能抓到或挖到的东西,都难逃被消化的厄运。自此便练就了一副铁胃,以及对食物旺盛的消化欲。如果非要用一种食物来重拾幼年的味蕾,那么非地瓜莫属。

那时整个村庄唯一来钱的活计就是做手工粉丝,而红薯就是制作粉丝的首选原料。这种大块头便宜、耐放。每到冬季来临,各家各户都要购买成千上万斤的红薯堆在院子里,每到冬季整个村子磨浆的机器就轰隆隆地开动起来,过不了多久,整个村庄的沟沟坎坎就淌满了酸臭的浆水,这是淀粉沉淀后被淘汰的废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十里八乡的外人一说起我们这个村子,总要在村名前冠一“臭”字。

说到红薯这种作物,原产于南美,明朝时被陈振龙从国外偷摸带进来一根红薯藤条,编进帆船的缆绳里,进而在国内大面积种植,这些大块头产量高,饱腹感强,一经种植就成为当时主要的口粮,解决了很大一部分人的饥饿问题,所以明清时期人口数量剧增,和红薯的大面积种植不无关系,这才造就了后来所谓的盛世。而这根漂洋过海在中原扎下根的红薯藤条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地瓜苗一般在盛夏来临前种植。田里的土先要被整理成一陇陇呈长条形的土方,宽高约半米,长约六七米,每陇中间隔约三十公分左右,便于藤蔓的攀爬。远远看去像是土地上凸起的青筋,又像是用于打伏击的坑道。盛夏来临的晚上,月亮高高地挂着,我们一帮孩子总是潜伏在各处的地瓜田里,向彼此发起冲锋。

夏季里长开的秧苗像无数的八爪鱼,肆意地伸展自己的触角,每一条都牢牢地扎进泥土里,这时需要把它们从泥土里拔出,翻到朝阳的一侧,以进行完全的光合作用,保证地瓜的生长。多余的地瓜秧则被修剪下来,成捆地拖回家里,扔进猪圈慰劳那些嗷嗷待哺的猪仔。其实地瓜的叶茎在夏季里也是清爽的小菜,开水里汆一下,拌入蒜泥麻油,清脆爽口。人和猪仔在食物链上第一次有了共鸣。

霜降时节是地瓜的收获期,土层表面被地瓜撑开一条条裂缝,隐隐可见粉红色的表皮。农村的孩子都是娴熟的“盗墓者”,早就觊觎到了土里的“宝藏”,随便盗一个洞,就能牵出一堆宝贝。只需在沟里生起一堆火,就能饱餐一顿。往往地瓜的表皮刚刚烤的焦黑,就被一群生猛的食客生吞活剥了。

熬地瓜粥就斯文多了。 地瓜斩成小块,和米一起下锅,水开后文火熬制半个小时,这时候从咕嘟咕嘟的蒸汽里隐约可以嗅到地瓜的香气,这时候的地瓜粥黏稠绵软,地瓜软糯香甜。小心翼翼地咬上一小口,还没待味蕾充分反应,地瓜的香甜已在舌尖欢快地跳跃、百转千回了。

喝地瓜粥是有讲究的,须佐以自家的酱菜或咸萝卜条,这种小菜虽粗犷,但配上热乎乎的地瓜粥算的上相得益彰。乡野的食物虽难登大雅之堂,却别有一番滋味。而不谙乡野生活的钟鸣鼎食之家是绝体会不出这份乐趣的。如果你听到“呼呼啦啦”如饮狂风般秋风扫落叶,把后槽牙咬得咯咯作响的,一定是饿极了的农村汉子,他们赶农忙,喝完这一大碗就要忙半天的活计;而“滋溜滋溜”着一边晃动脑袋一边小口吸溜的,一定是天真的孩童,他们晃悠着晃悠着,还不着急长大,他们有的是耐心。

我也在等眼前的这碗地瓜粥,等它变得温和了,等到雾气散尽,眼前呈现出一片绿色的藤蔓,等到我的味蕾回忆起那一块烤地瓜焦糊的香甜。而今,家乡已难寻那一片高高低低的地瓜园,也不会再有闰土一样的少年,在月夜里潜伏在那碧绿的藤蔓下。

家乡无所有,赠我一碗香甜的地瓜粥,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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