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了弹附在袖子上的烟味,闻久了,便不觉得刺鼻和厌恶,我是这样说的,可一旦到了外面仍觉得呼吸的空气格外干净,尤其是雨过天晴,天蕴着青色的时候,整个人仿佛也干净起来,如果不是碍于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想必会和这片土地来个亲吻,我想我是这样的,,纵使在这条路上的来往已经熟悉到像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赤条条的身体,像一个老友,也只能称作熟悉的陌生人。便是贾宝玉见了林黛玉的一见如故,也难免让唏嘘一场,只是可怜木石前盟。于是只能吃吃的羡慕路边的小男孩,手上的袖子可以用来擦嘴?嗯,这是一件奢侈的事。
“戒了烟我不习惯”,其实我也不习惯,不习惯充斥鼻腔的味道,不习惯明灭的烟火。但其实我还是习惯的,毕竟我不曾拒绝过。
我一直说喜欢海,但其实我喜欢的浪,喜欢海的平静着的开阔,迎面而来的海风也有股独特的味道,大约是海盐的味,阳光走过,颇有点晶晶然如镜之新开的味道。我知道我的平静只是片刻的欢愉。我喜欢大海的未知,喜欢这浪的翻涌,还有海的迷失,忽而出现,忽而消逝海浪,出现时心潮澎湃,消逝时仿佛从未来过。我知道我是一个流动着的生命,和海面下的流动没有什么不同。
我喜欢北方,当然这种喜欢是惊喜的,也随意的,如果非要定一个期限,我想我会失去这份喜爱,如果要和这即将到来的雨雪谈一场恋爱,那我一定不主动,不拒绝,也不负责。但我却想说我喜欢雪是真的,也是纯粹的,似乎有点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感觉。
果然,男人的嘴是信不得的
是夜,漆黑的路上,深邃的看不到尽头,骑着车撞上了防护栏,才知道这是一段未修好的路。自行车的链子又掉了,才看见小桥边的河水,便觉得手心微微的竟已经出了汗,又惹来微风凑热闹,微风也不那么微了,一阵汗凉。庆幸的是岔口的的一侧忽明忽暗的亮光,又听见突兀的咳嗽声,仔细看去,城市的妖风让他进了紧怀,显露出略微消瘦的身体,骨骼似乎也描了出来,秋天剩下的明晃晃的叶子和着秃枝,,颇有一股西风瘦马的感觉,偶尔几声枝丫应声的脆断,却又仔细听得窸窸窣窣的脚步更加有力。大呼一口气,怕黑的我也不觉得有些什么了,只是迎面并排的时候并未闻到烟的味道,只等再走几步的距离,一股香味才铺面而来,竟然是巧克力味的,一丝丝的甜。回到家,40W的白炽灯暖着我,只觉得烟也不是烟了。再看一眼黄色的灯光,仿佛整个人也有了烟火味。又想到,抽烟可以把吸进肺里的粉尘呼出去,嗯,物理老师这么说的。物理,格万物之理,仿佛吸烟也成了一种妙事。
渭城朝雨起邑新,又是新的一天,那斜斜的雨已把昨天的烟火砸进泥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