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伟大的短篇小说们》阅读札记
《50 伟大的短篇小说们》。柳鸣九、张英伦等译。果麦文化出品,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本小说集的选目,在我看来基本是亲民的,它避开了更大的深度和实验性,眼光趋于中和,所以阅读时不会有太刺眼的感觉。当然,任何关于“伟大”的前缀,都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危险就在于更多人的评价和历史沉淀。这里的50篇小说,当然也包括50位小说家,他们或她们,都在小说的万花筒中璀璨而缤纷,即便不能“伟大”于全部概括,也总还是从历史的河流中被沉甸甸地捞起来,进入我们的阅读视线,同时带给我们许多美妙的心灵慰藉的闪光时刻。我把这种美妙的瞬息一一记录了下来,遂成此篇阅读笔记。
1、波兰犹太作家布鲁诺舒尔茨的《鸟》。舒尔茨创建了一个属于他自格局与内容的“父亲王国”,你不能以你自己的经验来解读这个“王国”。在《鸟》当中,父亲不是父亲,而只是一只“鸟”,最多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童趣”仿佛就是建立在整个家庭已经乌烟瘴气的基础上的,但是他看上去浑然不觉,乐在其中,能够管束或纵容他的,似乎只有女仆阿德拉,而最后这位女仆也无法忍受他的恶作剧。舒尔茨的小说都像油画一样浓烈而绚烂,色彩并不最重要,但画风是统一的,便是浓烈,就仿佛用颜料桶直接倾倒在画布上,它几乎没什么故事,却只有自由奔放的渴望之心,让父亲宛如一个癫狂的少年。舒尔茨着实是一位小说天才,1942年,这位天才在街上遇到德军搜查时被发现,当街被枪击死亡。他一生只有两本小说集,开始时默默无闻,而今被逐渐发掘出来,并广受赞誉,被称为与卡夫卡并肩的小说家。本来他在写一本长篇,但万恶的战争和犹太人灭绝计划让这位天才夭折,也让这个世界失去了一位有可能体量更大的小说大师。由此更加诅咒战争,痛惜舒尔茨……
2、舒尔茨小说《父亲最后的逃亡》。死去无数次的父亲忽然变成一只鳌虾,或者巨蝎,总之,他被母亲带回家来,这个家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安静再次终结,无序状态风云再起。不管那是父亲的变异,还是父亲的灵魂,他活泼、无厘头、孩童般的个性依然保持在这只鳌虾身上,这是舒尔茨的思念还是他的排斥?不管怎样,父亲确定还没走远,他们一家还在一起。但是这个家毕竟改变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原来那个家,时间正在消损掉以往的父亲的那些记忆,仆人阿德拉换成了葛妮亚,这是一个怪异的像狸猫一样的女子,同时,一个莫名的查尔斯叔叔也来到家里。父亲再也没有如鱼得水似的快乐,他多次遇险,被“我”解救出来。但是终于有一天,父亲成了一道菜肴,被端到餐桌上来。父亲丢盔卸甲般地逃亡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舒尔茨并非在批判现实的残酷和父亲的水土不服,他的叙述中带着温情和关怀,甚至有些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这只鳌虾,又爱又怕,不知所措。如果这是舒尔茨写的最后一篇关于父亲的故事,我觉得他充满了对父亲的流连,但又希望他最后可以逃回他自己的世界中,不管在哪里,只要他自由和快乐,哪怕真的变成了一只鳌虾,他也不再希望父亲继续漂泊和折腾了。在他的关于父亲的小说中,父亲真的太辛苦了!
3、芥川龙之介《竹林中》。在日本小说家中,他属于我的最爱。川端康成也很好,只是稍稍有点墨迹。以我喜好而言,他更应该获得诺奖。他以《罗生门》一部小小短篇闻名于世,其人性之复杂性被写到极致,几乎无人超越。这篇《竹林中》的主题,其实与《罗生门》有同款之妙,都是从多角度来无情地揭露人性丑陋的一面,有点惊世骇俗的意味,你简直会怀疑,人性怎么可以卑劣到这种程度?在死亡面前,人格瞬间塌陷和变形,成为恶魔的代言,之前的“人设”定位变得可笑而愚蠢,求生的本能衍变成罪恶的毒液,令人愕然瞠目……
4、短篇小说是芥川龙之介的“高配”,也因此扬名立万。《鼻子》是他的一个名篇。是他比较早期的作品。一个僧人长了一个特别长的鼻子,常常被人嘲笑,这成了他几乎唯一的苦恼。想尽各种办法,后从江湖中觅得一个“偏方”:以开水烫后,由别人以脚踩之,可缩短。傻子僧人照此办理,鼻子果然短了。他自觉得意,以为一切安稳。不想却继续被他人嘲笑,且更为厉害了。这让他羞愧难当,无以面对他人,不知所措,找不到自己了。最后,一个奇怪的夜晚之后,他的鼻子突然重新变回原有的长度。他顿时觉得春回大地,人间值得。再也不会有嘲笑了吧?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但寓意深刻。一个虚荣心强烈却内心抵抗力虚弱的人,活在别人的眼光里,矫枉过正,最后几乎迷失自己。这是一个心理建设极其糟糕的人,耳朵根过软,别人的一点点嘲弄便可摧毁他的基本判断,别人的道听途说也很容易被他偏信。芥川龙之介写的是鼻子,实则在写我们更多人的不自信,以及对自身缺点的过度放大,还有可怕的虚荣心。鼻子虽小,却被作者“以小见大”了。实为短篇小说世界中的精品!
5、舍伍德.安德森《鸡蛋》。貌似有些荒诞,其实一点都不。一个开小酒馆的小人物“父亲”,只为给别人带来一点快乐,却始终做不到,这让他甚至哭了出来。当然,不止如此,他可以说做的所有事都是失败的,却一直想通过一点点小成功给别人(或者老婆或者客人)带来快乐,但命运总是开他的玩笑,他没有办法做到,哪怕是一个细小的动作(让鸡蛋竖立起来)。这个小人物又可怜,又有点可爱,但就是得不到一次胜利的机会,胜利的是鸡蛋。或许,他做的事尽管很小,但却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这恰恰是他的失败所在,他这样永远也战胜不了自己,因为他一直在跟自然法则中的不可改变的部分较劲,是小人物的悲剧死结。安德森最近这些年已经很少被人提及了,九十年代初,他在中国还是小火过一阵的,他的长篇小说《小城畸人》也曾叫响过。他同时代的大作家福克纳与他交往颇多,我曾在福克纳随笔集中,读到他的小说被福克纳善意取笑的片断,在福克纳面前,他就像这篇小说中的“父亲”,有点卑微,但又特别想获得认可。这感觉,在他小说和生活中都不是陌生的。
6、托尔斯泰《舞会之后》。是他的名篇,著名在于,它整个故事中的大量留白,相当巨大的前后氛围对比,是巧妙的构思和充满力量的笔力所致。十九世纪的俄罗斯上流社会,舞会云集,其中自然上演过更多色彩斑斓的故事。这篇小说的前半部是一个年轻人讲述他的爱情之舞,以及舞会的种种优雅与美妙,动人的舞姿和服饰,甜蜜的一见钟情,以及年轻人深爱的瓦莲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前半部分描述得越美妙和优雅,后半部分的故事便愈显讽刺意义,上流社会的虚伪和伪善、冷酷,在舞会之后便更加暴露无遗。当然,整个小说的留白部分确实让许多读者望而怯步,它不是云里雾里的那种,而是直接折断,截成两段三段和多段,由你自己来缝补。不过这些技术上的问题不是这篇小说最闪亮的点,我觉得最耀眼的部分,是它的批判锋芒和隐含着的一种力量。《舞会之后》这个题目或许还是含蓄的留白,我倒觉得,它更适合叫《假面舞会》,那种歌舞升平虚伪繁华的场景,不过都是虚假的一种面貌,是人的,也是整个社会的,不止上流,也在民间。也适合于当下我们浮华虚伪的生活。
7、海明威《三天大风》。一篇对话小说。海明威是著名的“冰山小说理论”的始作俑者,他的小说实践也是遵循着这一点。这篇小说的全部故事,都是通过两个男生的对话结构而成,裸露的线索极其有限,他们漫不经心吊儿郎当般的闲聊喝酒,好似漫无边际,最后聊到爱情和父亲,才貌似有了一点主题和情感起伏。外面风很大,俩人东拉西扯般的让生活仿佛随风而逝了,是的,这就是海明威所要讲述的,不管过往多么有趣或无趣,轻松或沉重,得到或失去,都将被时间和生活带走,就像一场大风一样,没什么大不了。这个故事,其实就是写的一种态度,对人生的过往,要轻松而简洁地面对。海明威的对话是世界一流的,如果戏剧冲突再强烈一些,那些对话就会更加出彩儿,尽管,我特别不喜欢对话小说,但是对海明威,我愿意臣服在他面前——膜拜……
8、毛姆《午餐》。小说很短,在今天它可称为小小说。一位作家招待她的女读者的回忆。英国人的幽默溢满整篇,颇具讽刺。毛姆把两人的各自貌合神离与小心思写得娇俏跳跃,漫画式的讽刺,让我联想起生活中经历的某些人,那种酒桌上的小贪心与虚伪,还有某种虚荣心掩盖下的某种吝啬,都是很具普遍性的,让我不禁暗暗想笑。但是说到毛姆的小说,我曾经尝试进入他的文本深处,但我发觉,毛姆整体的幽默感和机智 并不是我喜欢的,因为毛姆的语言方面无法吸引我,他缺乏更清晰的特色,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缺少“辨识度”,就一名小说家的作品而言,没有明晰特色的文本会让我失去耐心。毛姆有多么好的构思和英式幽默,都不能覆盖他小说语言上的平淡无奇,或许正因为如此,在世界小说史范围内,毛姆的存在是没有问题的,却是缺乏亮色的那一个。当然,仅此而已,毛姆不失为一位经典的小说家,他工整、大方、严谨、慢条斯理、哲理充分,在英语小说家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9、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按照中国式划分,它不是短篇小说,当属中篇小说。但在西方,没有中短篇小说这回事,长篇之外,都是短篇。甚至,西方也没有小说和散文之分,都属叙事类作品。中国细化了一下,但许多写作者自己还是傻傻分不清。少年时读过这篇小说的,有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着这个美国硬汉。他的著名作品我会找来读,但年少轻狂,我几乎没怎么读懂这篇小说。有人说,这是一部意识流作品,我不同意这种划分。尽管海明威和英国的詹姆斯乔伊斯私交不错,但直到海明威把猎枪含在嘴里射击那一天,他其实从来都没有写过意识流小说。如果一定要归类,他的这篇小说属于心理现实主义作品,和英国的亨利詹姆斯,奥地利的茨威格,中国的施蛰存等人都是一个路数。严格意义上的意识流,连法国都普鲁斯特和英国的伍尔夫都有些勉强,纯粹的作家是美国的福克纳和英国的詹姆斯。但评论家和文学史的归类或许有它们的理由。回到小说。小说写的不是乞力马扎罗雪上,它只是一个背景,尽管它很重要,但小说直到最后才告诉你它有多重要。小说写的是关于生和死的问题。一个浪荡子 在即将死亡之时,以自由联想的方式回忆和忏悔,面对死亡,他坦然无惧,尽管跟他的情人有些歇斯底里和无理取闹,但总体上,他在整理自己荒诞不经的生活过往,期待自己死后,灵魂可以超度,飞向乞力马扎罗的山顶,不再虚度。它算不上是浪子回头的故事,但内心的忏悔与“回头”是清晰的。小说因为方式的新颖和主题的深刻,当初发表便广受好评。海明威的著名中短篇小说中,除了《老人与海》和《杀手》、《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等之外,就数这篇著名了。在“迷惘的一代”中,海明威算不上是文体大家,但他的小说的确开创了一种新风尚,它简洁、硬朗、潇洒,同时带有悲情色彩,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世界文坛。乞力马扎罗山这个隐喻其实是正能量的一种体现,有人说在海明威身上,充分体现出了美国人的精神:“孤高自许,目无下尘。”这评价蛮对的。
10、毛姆《患难见知己》。这篇小说,个人感觉比之前我读他的那篇《午餐》要更好一些。好在他充满了反讽,而且特别具有典型性地描述了这种虚伪外表下的阴暗人性。也是两个人的交谈,讲述另外一个人的命运,悄无声息似的,一个外表温暖平易近人的虚伪小人露出原形,但它是含蓄的,反讽的,似乎不易觉察的,这种人在我们每个人的经历中都可能碰到,就是说,你不要被一个人的外表所欺骗,那说明不了什么。小说的题目也是反讽的,它甚至都不像一篇小说的题目,有点太直接太道德的感觉,但这种感觉是错误的,它就像一个人的漂亮五官,并不能代表他丑恶的内心和灵魂,所以这题目的高调门,其实是一个假象,如同被p了的照片一样。毛姆的这个故事有很好的构思,开篇的“坑”挖得很深,让你深信一个具有崇高道德感和良好德行的人物出现在面前,并且更好的是,毛姆没有半句批判和谴责,行云流水般的讲述中,一个阴暗的小丑跃然纸上。
11、左拉《陪衬人》。少年时是从收音机中收听过这篇小说,现在第一次读到文本,感觉如此异样。首先觉得,它特别不像我印象中的左拉,开始写作那时起,有一点时间是挺迷他和莫泊桑以及福楼拜等人的“自然主义”的,现在回头看,自然主义后来被所谓批判现实主义以及现代主义所覆盖,但这种写法是有魅力的,它没那么尖锐和强烈批判性,也因此更像“文学”本身,有好多年,文学被个人或者集团赋予了太多功利目的和意识形态色彩,它们更接近了政论和口号甚至大字报,而不是文学本身。自然主义阵营的作家们更希望还原生活,逼近自然书写,今天看依然有其历史价值。“陪衬人”毕竟是短篇,并不能代表“自然主义”的风格,甚至我觉得,它写得如此直接,议论如此之多,已经不大像一篇小说,距离左拉的《卢贡-玛卡一家人的自然史和社会史》系列总体风格,更是相差甚远。当然,从讽刺意义上来看,即使在今天,它也具有现实意义,关于美丑,关于它们与商业的关系,与金钱的关系,都不落伍。只是它基本没有人物,而如同街上一面橱窗前的人声鼎沸,还有浮华与堕落。只是看不到一个中心人物。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倒也是蛮“自然主义”的。
12、陀思妥耶夫斯基《圣诞树与婚礼》。陀氏的招牌作品是长篇巨著,短篇被他自己淹没了。这篇小说,如果不署名,你也许会恍惚以为是契科夫或者果戈里的手笔。我想说,在世界文学队伍中,写小丑的作家,俄罗斯和法国是最牛逼的,没几个国家能干过他们。中国写小丑也还好,只是路数不同,直接了一些,即便含蓄,也缺乏幽默感,因为小丑在幽默的语境下会更有特色和反讽意趣。陀氏这个短篇小说,是典型的俄罗斯讲故事样式,那种刻画和幽默感,无处不透露着那个国家的风情和辛辣劲儿,它把小丑放在一种热闹的场景中,像一场闹剧中的一幅漫画,夸张但不过分,那种令人作呕的丑态与心机,会由妙笔充分描画,栩栩如生,甚至似曾相识。陀氏也好,契科夫也好,这样的题材被他们驾轻就熟地讲述出来,比现在的荒诞剧和小品更有戏剧性,也更有一种俄罗斯的魔法力。今天的小说家们似乎都不大记得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了,所以现在读这样的小说,反倒有一种久违了的气息,扑入心脾,仿佛进入了一个光影与气味同样汹涌的热闹剧场……
13、莫泊桑小说《两个朋友》。提到短篇小说,在全世界范围内,莫泊桑几乎是无需多言介绍的。俄国的契科夫,美国的欧亨利,加上这个留一抹漂亮小胡子的法国人,被并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师从福楼拜,接受了老师的理论,但所作小说却与师父差别极大。《两个朋友》应该是一战题材,前半部温暖动人,后半部冷血残酷,这样的对比让读者更加痛恨战争。但小说是不是反战题材也不尽然,它还是写一种友情和低调的爱国主义,说它低调,在于俩人赴死之坚决中,又充满胆怯和沉默,这其实才是真正的现实中的爱国主义和友情,没有口号加持,也无豪言壮语,反倒是在被枪毙前流泪,甚至有那么一点懦弱和恐惧,但不管怎样,他们就是没有说出“口令”, 俩人就这样死了,像他们钓到的鱼一样,平凡甚至卑微的死去,但你仔细想想,所谓伟大的爱国,更多都是默默无闻的平凡者,而不是大喊大叫的那些人。莫泊桑是短篇大师,简短的故事中,深藏着友情的感动,战争的残酷,人的冷血,以及伟大人物的平淡,疏淡似的开篇,自然般的过度,最后冷酷中收束,对比效果一下子就出来了。赞叹一下。
14、莫泊桑《项链》。因为它太有名,简直就要成为“通俗小说”了。当年读中学时,它是入选过语文课本的,那时候我傻不拉叽的以为,这个世界上短篇小说最牛掰的只有莫泊桑的《项链》、契科夫的《变色龙》、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和鲁迅的《孔乙己》,后来发觉事实并不是这么简单。莫泊桑的这篇小说架构,特别像我们今天许多人在写的小小说(那时候还没有这个概念),最重要的是最后那么一下,酷似相声中的包袱,效果全压在那儿呢。只是,粗浅地看,既然是小小说,莫泊桑干嘛写那么长呢,最后一揭谜底,过程不用那么多吧?非也。我觉得,这是莫泊桑煞费苦心的地方,它把中间写厚(就像围棋中的下厚,形成厚味),才会有助于最后那个包袱抖得响亮,也越有力量,悲剧的,嘲讽的,铿锵作响。中间的厚,几乎写了一个时代的轮廓,生活的艰难,背负的压力,最后变成一个莫须有的滑稽戏,一笔带过是不行,那就真的成了通俗文学了。极度的爱慕虚荣,最会被这场虚荣所戏弄,从而一生尽毁,这就是一串项链的真假所蕴含的个人命运和时代浮躁,在今天,它依然警钟迴响……
15、马克吐温《竞选州长》。我几乎很少说出我不喜欢的作家和作品,自知人微言轻学养浅薄,无德无能无资格批评他人。但是此番在本书中,遇到马克吐温这篇,绕不过去了!他便是几乎所有小说家中我最不喜欢的那种。这判断也许要怪当年读中学时的语文课本,它也被选入过。我那时候小,根本不关心什么竞选什么州长,离我天地之隔,又完全不懂那是怎么回事,所以那时就讨厌透了这篇小说和作者。以至于后来,他的所有小说我都没阅读。——哈哈,我就这么耿直!我当然知道他被文学史推崇,什么辛辣讽刺什么批判现实主义什么幽默感之类,当然,他倒是弄了不少名言警句什么的,但我就是喜欢不起来。单说这篇小说,它写的是什么呢?一个家伙要竞选州长,被对手和媒体反复语言蹂躏恶语相加谣言中伤,这家伙整个过程一言不发,没做只字反击,这还则罢了,我想你最后总得有声屁吧?没有!结尾,这家伙就一句话:服了,我退出竞选!这叫什么玩意儿啊,整个一狗熊啊!这小说是不是太省力了,葛优躺就能弄一篇出来呀?帖几组评论和留言就成,最后写一句话!?这算是美国人的幽默和辛辣吗?我觉得我受不了。故事线索几乎没有,也没什么性格刻画,难道就因为它写了美国选举本身的弊端和荒谬,就可以被列入“名篇”之列吗?最可气的,是我想起当年语文课上,老师不厌其烦地讲它的中心思想和写作特点,现在看这篇小说,简直有点画面滑稽啊……
16、另一篇马克吐温的小说《牛肉销售协议风波》。依旧不喜欢。不想多说。在我看来,好的小说是把虚构的故事写得跟事实一样,不好的小说,是把可能的事实素材写成了“虚构”。荒诞的故事本已荒诞,再用滑稽的笔法来诠释,显得特别“不正经”,轻佻之外,又平添了许多随意性和哗众取宠之嫌。
17、凯瑟琳曼斯菲尔德《游园会》。在英国的女小说家中她称得上是位欧式大美女了,颜值至少排在前三吧?但是英国的好作家太多,她的作品是排不到前面的,在一段时间内,她被盛赞,比如徐志摩见到她的那个时期,她有点如日中天的意思了。但实际上,她的小说与十九世纪初期的英国小说比较,并没有跳出简奥斯汀等人的那种巢穴,被评论家们赞赏的叙述突破,也远没有超越勃朗特姐妹,伍尔夫,乔治艾略特的小说艺术。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写得喧闹毛躁,忙三火四的场面令人静不下来,后半部的一个灾难消息,打乱了这个富裕之家的办游园会是心情和节奏。劳拉去探望穷人之死的场面突然沉寂下来,形成强烈的节奏对比 是我阅读时感触最深的地方。这是曼斯菲尔德有意为之,所以还是看得出她的构思用意。我觉得作者在探讨的 其实是“什么是真正的幸福”这种大话题,尽管有些牵强,但作者还是用笔有力,让一个普通穷人的死亡所自觉的那种幸福,反衬富人喧闹的浮夸的幸福感,是多么的没有意义。这大概是作者深思后的结论,或者它只是一种对比,而没有表达态度,态度是我的心得罢了。这是我第一次读到曼斯菲尔德的小说,顺表敬意,向伟大的英国小说传统以及反叛!
18、杰克伦敦《白色寂静》。他当属硬汉那种,尽管这只是猜测,但从他小说的写法到故事,尤其是最后自杀这种勇气来判断,他不是一个我们习惯称之的那种所谓文人或白面书生。在世界著名的小说家自杀队伍中,除了川端康成我不是太了解他的个性之外,海明威,三岛由纪夫,杰克伦敦,伍尔夫,茨威格,芥川龙之介,茨维塔耶娃等等,都是火爆脾气,不是硬汉便是烈女,杰克伦敦也当属此种。但是这样一个作家,他的代表作却是大名鼎鼎的《热爱生命》,他一生的大部分作品,都在探讨生命和死亡。他的故事总是铿锵有力,充满男性荷尔蒙,但不是海明威的那种男欢女爱,而是男人的豪情与野性,还有对于生死的无畏与坦荡。用“纯爷们”来形容他的作品似乎是合适的,哪怕最后总是悲剧收场。当然,在杰克伦敦看来,那也未必就是一种悲剧,因为“死亡”在他眼里和笔下,早已升华为一种“哲学”,而非俗世之死。他的小说中,充满了各种刚猛的个性,声音,色彩,自然变化,搏斗,没几个人能写出他这种大开大合与壮怀激烈的节奏。《白色寂静》,颜色单调的淘金世界,一点都不寂静,生死离别,铁汉柔情,兄弟情义,都在其中咣咣震荡……
19、契诃夫《小官员之死》。作者和作品似乎都无需介绍的。即使对文学和写作没什么兴趣的人,都会觉得这些是常识。我只说对这篇小说的一个新理解。说“新理解”,在于它区别于我读书时听闻后的解读,不是黑板上的中心思想和写作特点。我觉得,契诃夫直至今日,它的小说作品依然在文学史上坚挺,甚至更加受到推崇,在于他塑造的人物形象,放到今天或者明天,它都有非常鲜明的强烈的现实意义,换句话说,只要官僚体制存在,强权存在,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就都不能说是虚构。切尔维亚科夫这样卑微至死的小官员,可以在我们的各种地方找到对应,他们不是小人,也不是投机者,更不是宦臣,只是活得窝囊,卑微,下贱,自己却又茫然不知,他们并不想巴结高官,但却一丝一毫都不敢得罪。现实的写照是,不仅仅只在那种沙俄时代,官僚体制如此庞大而坚硬,傲慢,黑暗,无人可以越过和触碰,你越是触碰,就越加的倒霉和惶然。契诃夫写得异常冷静,精准得像手术刀一样,几刀便刻出卑微的小官员与傲慢的将军画像、心态,没做多余评论,赫然出现的结尾把你瞬间撞到,官僚体制的强横力度力透纸背……
20、契诃夫小说《变色龙》。法国“新小说”的兴起,在当时是一场飓风般的“革命浪潮”,革谁的命?首先是法国那边自己的大师,以巴尔扎克和司汤达首当其冲。但格里耶等人在最为狂飙突进的时期,对于俄罗斯的两位大师还是出言谨慎的,一个是托尔斯泰,一个就是契诃夫。直到今天,两人虽然已经不是读者的热门了,但是在小说写作界,他们俩总会被反复提起,重读之风一直都在。可见不朽是多么的难能可贵。这篇小说也几乎是业内“家喻户晓”的名篇了,不用我来饶舌。我只有一个更明显的感受,就是整个如此短小的篇幅,契诃夫已经把所有的“反转”的技术用到极致,并且都是在对话中完成的,一层一层的变化推进,像川剧的锣鼓镲,节奏清晰,随着“变脸”的不断进行,烘托着一个卑鄙小人的无耻“执法”。即使今天,我们对这样的人也不陌生,攀附权贵,谄媚上级,无所不用其极,摇尾乞怜的,如影随形的,狂拍马屁的,见风使舵的,当面人背后鬼的,都不是稀罕之物,已经是官场、职场的黑厚法则,没人觉得无耻和下贱,甚至耀武扬威,亨通四方,以为八面来风左右逢源之能事。契诃夫的厉害之处,便是以小见大并具典型性,写出人性最卑鄙无耻的那个部分,尖锐而深刻。世界不是永恒的,权贵与高官或许会有消失的那一天,但契诃夫确定将是不朽的。
21、欧亨利小说《带家具出租的房间》。欧亨利不属于勤奋型的小说家,他属于天才型,“欧亨利式结尾”是他留给这个世界小说史的最伟大贡献。以作者之名给一种创作体裁方法命名,全世界能举多少例子?在他之前及后来,一定有很多小说家采用了这种方法,但别人没有机会和实力获得命名,因为只有欧亨利是集大成者,这种伟大的“创意”,对后世小说创作的影响,比我们想象的要巨大许多。它不是模式,而是适宜的方法论,是最好的实践。绕开这种方法写今天的小小说,几乎就会失败。这真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带家具出租的房间》,外壳是被爱情包裹的,一个男生四处寻找他曾经的女友,终于落空,最后死在她曾经自杀的带家具出租的房间。殉情吗?似乎是的,但仔细想想,又不尽然。这其中就像有一道魔咒牢牢攫住了他,让他找不到,离不开,活不成。那魔咒是什么?是美国社会那个时代的一张网,店主肥胖女人的贪婪与谎言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个群体,自私的唯利是图的小资产者,以及曾经在这个房间居住过的浮躁的物欲的杂乱群体和个人,还有这个男生无聊惨淡的生活状态。最后的自杀与女友竟然完全一样方式,既意外又合理,房间里破烂不堪的家具长久存在,是一个隐喻的社会环境,而幻觉中的青草香气,只不过是他曾经的爱情中美好那部分的一丝闪光罢了。据说欧亨利也写过长篇,但完全被文学史视而不见了,欧亨利式结尾毕竟没办法在长篇小说的舞台上舞蹈和施展,他还要靠短篇小说得以在世界文坛立足,这是短篇小说的幸运,也是欧亨利的宿命。也蛮好一件事。
22、欧亨利《麦琪的礼物》。中国读者大多因为读了这篇小说,知道美国有一个写小说很厉害的家伙,名叫欧亨利的。当年确定读过它,甚至不止一次。但少年时愚钝,一段时间里把这篇小说与莫泊桑的《项链》傻傻分不清。那现在读,觉得美国人与法国人的叙述方式其实有很大不同。法国人基本属于考究而精致,一丝不苟地说事儿,并且喜欢行文优美。美国人还是喜欢在叙述语言中添加一些爵士乐一样的节奏变化,善于扯开去,又绕回来,你甚至会看到作者打字机旁扭动嘴巴和腰肢的细节,他们不喜欢纠缠在感动中,开脱的办法是自嘲和口哨。《麦琪的礼物》,已经算是很动人的一篇故事了,一对情侣,圣诞节前为对方准备礼物,却阴错阳差,各自毁掉了礼物的实际用途。过程有点感人,各自为对方准备时的那种细致与投入,真情流露,自然发生,所以才会聚集到最后的差错上。可以说,没有各自爱的存在,就没有最后的错误,所以这个错误既是遗憾的又是感人的。教科书上喜欢说,它揭露了什么讽刺了什么批判了什么,等等之类。或许都是评论家们的一厢情愿吧,甚至都有可能是一种误读。小说当然写了社会现实,怎么可能脱离现实,但作者是否真的用意在批判上,我不确定。因为这篇小说的标题中“麦琪”,并不是一个人名 就像写古诗词喜欢用的一样,它是一个典故,代表了三种不同意义的礼物,意为最完美最适合的礼物。小说最后,欧亨利也是这样说的,所以我宁愿相信,这篇小说写的还是一种情感,尽管阴错阳差,但一样是最好的礼物,他们都付出了可以付出的心思,想到了对方最重要的部分,从情感付出的意义上来说,没什么好遗憾的了。如果有批判性,我觉得也是自然产生的一个历史背景,生活境况,和个人命运,即便这些东西组合在了一起,我觉得不是欧亨利的刻意,而是材料巧合,他写的依然是一种真挚情感,在这个圣诞节日子,他们付出的真情 便是最好的“麦琪的礼物”……
23、普希金小说《驿站长》。与其说小说写的是“驿站长”这个老男人,不如说普希金在写站长的女儿:冬妮娅。那个可爱的可怜的女孩,真正构成这篇小说的线索和叙述驱动。普希金在俄罗斯的文学地位,一度并不亚于后来成为大师的托尔斯泰,这是因为,普希金更早地发现并实践了俄罗斯的本民族文学,让效仿法国文化的俄罗斯文化找到自我,他从诗歌开始创作,并被后人尊为俄罗斯文学之父,他所做的开创意义不言而喻。他写小说不多,有时候以诗歌体来写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诗歌的名篇很多,小说留下来的最著名的要数本篇了吧。一个漂亮可爱的十四岁少女被恶棍拐走,父亲很伤心,四处寻找,最后带不回自己的宝贝女儿,遗憾死去。这属于一个悲剧故事,普希金并没有赋予它悲情的诗意,只是让那个小女孩的样子宛如诗人们喜欢描绘的那种样子,她最后成了阔太太,却没有办法让一直与她相依为命的老父亲安度余生。“驿站长”是漂泊不定的人生写照,这种“不定”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游走,而是精神不能安稳,他给路过的人一处暂时安稳的所在,而自己却不得不接受生死无定的命运。这像一种讽刺,又似一种宿命,普希金的讲述略略伤感,但并无悲情。也许那个时代的俄罗斯,这都不算惊奇吧。
24、泰戈尔小说《哑女素芭》。同上篇一样,这又是一位大诗人写的小说。但是个人觉得,他没有普希金那篇好,问题出在哪里呢?或许是他忘记了自己在写小说,还沉浸在诗情当中,所以这个悲剧故事,在泰戈尔笔下写得有点太美了,更像一个童话,反正不像一篇小说。这种不适宜的美,表现在语言,优美的风景和环境,优美的节奏,像散文诗一样悠悠展开,全不顾哑女素芭的悲情命运,全不顾最后素芭的悲剧婚姻,泰戈尔只负责他的文笔,不管故事氛围和节奏。即便被一段历史时期推崇的泰戈尔的诗歌,事实上在今天看,也貌似有一点问题。他太欢乐了,太照顾优美了,所以他的诗歌总觉得浅了那么一点,薄了那么一层。要知道,诗歌一旦进入欢乐或者歌颂或者朗诵的层面,它基本上就难逃浅薄的命运了。你可以不服我这个判断,但你要知道恩格斯的著名论断吧?愤怒出诗人!这种愤怒未必咆哮,也未必火冒三丈,但你总之是要内敛的,深沉的,悲壮的,理性的,一般来说,文学还是不适宜表达那种浮躁的欢快和抒情,有人愿意表达,那就只有让作品陷于一个浅表性的层面上了。这篇小说就像一首莫名其妙的诗歌,以欢快的优美笔调,讲述了一个悲剧故事,总之是怪怪的感觉。不喜欢。
25、爱伦坡小说《黑猫》。爱伦坡对美国文学的影响特别大,尤其是悬疑类和侦探类小说,他被称为“美国侦探小说之父”,至今也有一批不离不弃的拥趸。后来的大师柯南道尔和阿婆都受其影响。《黑猫》这篇,故事很精彩。它基本上一个混蛋的自述,一个虐猫者的虐猫记录。这个道貌岸然的混蛋,不但虚伪地讲述了他如何如何爱猫却又杀死了它,甚至杀死了他如何如何宠爱的妻子,他口是心非,残忍自私,又自负聪慧,最后那只被他砍死的黑猫精灵般现身,让这个混蛋不得善终。小说的叙述过程非常精彩,情节起伏跌宕,心理刻画非常出色,是那个年代难得的心理描写大师,这个混蛋的细微心理扭曲处和非人性变化,都被爱伦坡轻松带来,接近完美。最后一刻黑猫像一个必然的报应适时出现,可谓灵感突降,堪称小说的最高潮处,并戛然而止,连这个喜欢花言巧语卖弄唇舌的混蛋自辩的机会都不给,就像一把利剑飞速刺进这个混蛋的心窝,他登时毙命,再也没有机会虐猫或虐人了。当然,小说很牛,但是唯一稍感不适的,是爱伦坡那墙壁或江水一样的长句子,我猜想,当年的爱伦坡绝对会是一个口才无对手的演说家,他大概谈话是不用换气的,涛涛而来,连绵不绝,让我想起京剧老生中的拖腔,没有一定的呼吸技巧,爱伦坡的小说你是没办法朗读的,就是心读,偶尔我也会叹上一句:哎呀我的妈呀,终于看见逗号了哈哈——
26、爱伦坡另一篇小说《莫斯肯漩涡沉浮记》。即便今天看,爱伦坡这篇小说也属于比较吊诡的故事。多义性便是它有各种不同的解读,这是小说写作后最有趣的后续了。一个历险故事,表面看去,它没有更复杂的情节,尽管写得惊涛骇浪,生死一线,但涉及的故事情节并不多,哥三个去捕鱼,遇到了有名的莫斯肯漩涡,死俩活一个,几年后,这位幸存者开始涛涛不绝给别人讲述他的传奇冒险。大致就是这么回事。但仔细端详,我觉得爱伦坡在小说背后,私藏了许多的密码,是简单故事之外的复杂性与多义性。密码之一,历险本身是否真实发生过?讲述者一个人的角度,讲的神乎其神、险象环生、命悬一线,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因为与他同去的兄弟两人都死了,一切就成了他的主观描述,可信度成疑。密码之二,如果发生过历险,他的弟弟和哥哥究竟怎么死的?这是他讲述中最可疑的部分,因为他的亲兄弟之死,他都只用了一句话轻描淡写而过,就像在谈论两只蚂蚁死亡一样,倒是事无巨细地描述那种惊涛骇浪的危险与境况、变化。密码之三,小说几乎是用他的讲述来结构的,但是对于这番巨大悲剧,他讲述的语气中充满欢快的节奏和语调,实在看不出有多少恐怖和悲情,尤其是其中死了两个亲人,他竟然像玩儿了一次“混蛋的浪漫旅行”,那种炫耀和得意令人疑窦重重。密码之四,文中有一段他讲的话,基本是一个剧透玄机的地方,他说:“事实上,我们把这种营生作为一种玩命的投机,以冒险代替辛劳,以勇气充当资本”,一言以蔽之,他们干的事情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是一群利欲熏心的人,这样的人,在利益面前在生死面前,干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奇怪。所以小说题旨也在告诉我,他们卷进的漩涡,其实便是利益之争,生死之争,他讲述了历险的存在,但事件背后,是这个人的巨大谎言,在题记中,爱伦坡写道:“自然之深邃远胜德谟克利特之井!”太好了,我觉得这就是爱伦坡给我们预先摆放好的一把钥匙,因为德谟克利特之井,便是他的一个哲学命题:真相在井底深处。实际上,开篇爱伦坡就已提示了我们,没有真相,讲述者所讲不是真相,真相在井底(漩涡)深处,现在已无人佐证那一切了。还有,讲述者历险后,一夜白了发,并且神色大变。他经历了什么,做了什么恶事,难道因此“短寿”了吗?这是一次烧脑的阅读,但也是比较有趣的阅读。
27、波德莱尔小说《情妇肖像》。波德莱尔这名字在我听来,是和牛掰两字联系在一起。他特别牛在于,现代主义发轫与英法绘画和诗歌界,这个人就是诗歌方面的最早实践者,惊世奇作《恶之花》至今被广泛议论,褒贬不一,但他不仅有作品,理论贡献也非同小可,对现代主义和先锋艺术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他写小说确实有点旁逸斜出的感觉。《情妇的肖像》,说白了,就是几个臭流氓在一起吹牛逼,当然,他们的吹牛主旨其实是嘲笑女人,污蔑女性,各种粗俗言语横飞,借以显示他们如何如何不凡。这样的小说,我想一定是女权的波伏娃等人嗤之以鼻的,不说女权,我一个普通读者都感觉难堪。但是,小说并不在更深层次开掘,因为它特别短,只是四个男人的不同讲述,随后便结束了。这几乎不像一篇标准的小说,而更像当年有点流行的笔记体“速写”。但是仔细掂量一下这个速写,我觉得波德莱尔还是依然牛掰的,因为他写的是“情妇肖像”,但通篇读完,你会发现,情妇们的肖像其实非常模糊,并没有更加清晰的形象,哪怕是心理形象,也都不是被特别描述的,恰恰相反,四个男人的“丑态”却清晰异常,这是普遍的男性的那种丑态,典型而令人作呕。我觉得,波德莱尔其实设了一个埋伏,他写的明明就是“丑男的肖像”,而并非“情妇”的肖像。这让我由衷感到赞叹,普通的速写,波德莱尔妙笔设置,一样出彩!
28、英国萨基小说《黄昏》。萨基小说写作时间很早,但在英国和欧美似乎最近才被重视和热捧,有称已与欧亨利齐名了。这说法或许是急迫了一些的惊喜心情所致吧。但这篇小说来看,萨基小说确有独到之处。他的语言很优雅,慢条斯理地讲述,不疾不徐,描述准确,有英国小说的传统色彩。最值得说一下的,是小说“道具”的妙用。在短篇小说中,道具的使用非常重要,也常常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莫泊桑的《项链》,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鲁迅的《孔乙己》等小说,都是这方面的典范。萨基这篇小说中的道具,是一块毫不起眼的“香皂”,它反复出现,作用非凡,成了小说主题的不可替代品,它与真诚和谎言紧密联系在一起,忽隐忽现,小巧但有力,就像一块试金石,鉴证了人心真实与否的那一个黄昏时刻,是整篇小说最出彩之处。另外,萨基是否有可能挤进短篇小说之王行列,一篇小说或许还没有强大的说服力,尽管写得非常棒!他需要更多作品被推出来并获得认可。
29、美国女作家雪莉杰克逊小说《抽彩》(也有译《摸奖)。也是一位被新开采出来的小说家,之前籍籍无名,突然被关注起来了。第一次读她的作品。第一感是人物太多,貌似犯了短篇小说的大忌,有名有姓的人物过多,便有一种头绪纷乱的感觉,尽管作者已经尽力进行了整合梳理,但还是觉得一个几千字的短篇未免眼花缭乱,淹没了重点。小说写的是一次以抽奖做由头的杀人事件,抽奖是假,杀人是真,但因为人物多的关系,分散了核心部分,让故事一片喧嚣,在杀人事件出现时,仿佛高潮已过,杀人事件变得异常轻薄,引不起兴趣了。这不是一篇失败的作品,我只是就个人理解觉得,如此众多人物登场,实无必要。明晰的核心事件反倒弄得复杂化了。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么短的构架,把这么多人物弄上来,也是能力的体现。当然没错。只是觉得,可能是大锤拍苍蝇,力量用错了地方,方法上是笨的,效果也不好。仁智各见吧。
30、狄更斯《黑面纱》。在我有限的阅读印象里,狄更斯永远都是鸿篇巨制,他是为长篇小说而生的一般。他的小说中,永远带有十七、十八世纪英格兰那个国家中的市民景象,湿雨霏霏,浓雾灰灰,那些阴暗的角落里,似乎永远躲藏着阴森的面孔和故事,凄凉忧郁的氛围永远在他的小说里挂着,不愿摘掉似的。那就是狄更斯的意境,他的故事也永远不见晴天一般,灰暗背景。这个短篇,依然承袭了他的一贯风格,讲述了一个阴森可怕的故事,一个蒙面黑纱的女子黑夜找到一个年轻医生,约他去给家里人看病,但言辞诡异,医生莫名其妙的感觉可怕。之后第二天,见到病人,发现那人已经死了,但女人一定让他救活这个病人,情态疯狂。医生最后得知,死者是她的儿子,刚刚在刑场被处以了绞刑。医生这时才明白,女人是个疯子,因为儿子败家,犯罪,并被绞刑,她蒙羞难忍,精神错乱,陷入了疯狂,非要医生去救一个死人。这算不上是后来发展起来的悬疑故事,只是狄更斯特别善于营造这种诡异阴森的气氛,所以一篇本为描写怪异母爱的小说,写得怪点不断,隐情连连,最后结尾揭出实情,令人震惊。狄更斯那个时代,讲述这种故事的方式或许还是古典式的,看上去有些笨拙,完全在结尾时由作者站出来一通揭示隐情,就像一出戏剧最后,跑出来一个主持人,啰嗦讲述剧情根由,破坏了叙述和故事节奏,今天看,确实有点笨。但在那个时代,已经是很有勇气的写法了。“黑面纱”意在遮挡一点颜面,但是这个纨绔儿子却丢尽了她的脸面,遮挡不住了。
31、日本作家叶山嘉树小说《水泥桶里的一封信》。非常短的一篇,主体部分是一封信,个人觉得是技术上讨巧的一篇,也就是说他写的有点懒,没有正面来写,绕开了力量展示的部分。但故事确实很惊悚:一位建筑工人卷进了水泥搅拌机里,被碾碎成水泥,然后被盖到了房子里。这是一个凄惨的故事,用过去课本上的分析说“它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无情和彻底的压榨”。这种分析用在叶山嘉树的作品上,貌似还真的可以。这是一位日本的“无产阶级联盟”作家,思想非常进步,曾经在战时来过中国。小说本来可以写得更强烈和具有力量,但是这一切的残酷与凄惨,作者都是用书信来展现的,基本没有更清晰和深刻的描写,只有死者妻子的讲述,因而强化了情绪那一部分,反倒削弱了直面的真实的残酷性,所以事件尽管特别震撼,但处理上貌似一件还没开掘深刻的素材,稍稍觉得可惜。叶山嘉树战后从中国返回日本时,死在归途车上。据说前期作品激昂热烈,后期消沉低迷,总之是一位因战乱而可惜了的作家。他的作品被介绍过来的不多。
32、菲茨杰拉德短篇《本杰明.巴顿奇事》。属于一个小中篇。它像一个寓言故事。在今天该叫“玄幻”。一个逆生长的男人巴顿,不合时宜地活在世上,生下来时像一位老人,到老了又成为一个幼童,种种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构成他奇怪的人生。不是“异化”主题,而是“反规律”。你说不出这人生是喜剧还是悲剧,它貌似符合了人类对于生命活者寿命的某种“期许”或“梦想”,所谓返老还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人如果在时间的正常流程中不能自然成长,其实是一件可怕甚至可悲的事情。“活回去了”,未必带来快乐,反倒可能寓意了一种“萎缩”,所以小说中的巴顿最后竟然活成了“消逝”。菲茨杰拉德总体是一个悲观主义作家,他写了太多的欢场与华美浮世,但他对物质和金钱的敏感,对美国工业社会的总体感觉是哀伤的。他是一位大帅哥,却是一个穷帅哥,出身草根,甚至属于贫民,受到有钱人的羞辱,初恋失败,发迹后,并不珍惜眼前的富贵,和女友泽尔达挥金如土,有人说他是被这个放荡而奢华的女人所害,以至于四十多岁便英才消陨,是美国文学的一大损失。但我倒觉得 这是他自己的一个选择,他的个性符合他找到这个女人,符合他浮华一瞬的人生命运,怪不得女人本身。菲茨杰拉德是靠《了不起的盖茨比》进入美国文学经典的,也因为成名,从而进入好莱坞编剧产业链,据说他是第一批成立所谓专业编剧“工作室”的剧作家之一,但是浮夸的生活也不能让他高薪酬的编剧支撑得住,他之后贫困潦倒,非常凄惨。死后不久,他的女友泽尔达也死了。他的一生故事和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许多碰撞相似处。金钱成全了他,也害了他。美国小说家中,他是我不喜欢中的一个,主要觉得他缺少美国更多小说家文本中的那种潇洒自由和变化语言 ,同时缺乏探索性,行文中又太多奢华生活接近炫耀。或许他比我说的伟大太多,只是我的个人趣味对他的小说,缺少“食欲”……
33、法国作家都德小说《繁星》。都德是以《最后一课》为更多读者熟悉的 它也进入过全日制语文课本。这篇小说与战争无关,基本是一篇纯美的爱情故事。但是说它是小说,我还是觉得勉强。主要是它写得太优美了,并且基本没有故事,都是抒情和爱意,写得确实像法国人的情感,那种细腻的情感与意境,还有完全散文化的风景描绘,是放弃故事和人物的,而且这感觉是没有时代背景似的,像发生在童话世界里的情感,不能更抒情了。当然,有很多没有故事或者人物的小说,也有散文体小说一说,但我还是觉得即便是纯粹的意识流或者散文体小说,人物再弱化,故事再疏淡,其中是要有一种强烈的个性化意识流露在作者意识中的,而这一篇,我觉得这种东西可能是不清晰的,情绪的东西还是多的,小说元素的含量或许还是少了一些。但是不管怎样,我很喜欢都德的文笔,它的优美和节奏都是迷人的,难忘的,并且有他自己的特色。都德这笔名也是有趣,我总觉得他是一个首都的名字,有一种贵气和优雅。玩笑。
34、都德小说《最后一课》。因为普及性,它成为法国文学中的名篇,甚至知名度超过许多法国小说大师的作品,但阿尔丰斯.都德在法国文学史上还不能称为大师,从这两天读过的他的两个短篇小说来看,都德还是喜欢让故事主题迂回进行,不太擅长正面强攻,尤其是这一篇,当然,我们要认可它从侧面讲述的“反战”主题也是很好的一种方法,只是它总不如正面强攻来得那么激烈和酣畅,但含蓄的侧面的方法不仅在法国,在其它国家和中国文坛也不乏佳作,比如鲁迅的《药》、莫泊桑的《两个朋友》、格非的《迷舟》、孔捷生《大林莽》、刘心武《如意》等等,都是以隐喻和象征性呈现主题。都德这篇小说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展现普法战争的,这个故事的深刻意义,让我想到了二战的德国对犹太人的灭绝计划,日本人侵吞中国东北的“共荣圈”的无耻战略,其中,对于他国语言的剿灭是重要内容之一,“从地图上抹去”的说法听上去是地理的问题,而其实是人和语言,而语言甚至比人更为重要,因为一个民族的存在,本民族语言的存在是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佐证,所以,不仅仅纳粹和小日本这么干,当初的普鲁士也是这么想的,占领法国后,他们不允许法国人再使用和学习法语,而只允许学习和使用德语,这是强盗逻辑和霸权文化,《最后一课》说的便是对这种强盗逻辑的反抗。都德饱含深情讲述了一位教师的悲怆情感,尽管是侧面的描述,但这个故事的背景与现实交叉在一起时,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这种悲怆的民族耻辱与愤懑,所以情感上的饱满与深情,弥补了许多方法上的迂回和藏匿,这样的故事适合课本,成为名篇并不奇怪,尽管都德不是大师,但因为此篇的存在,他也已经足够著名了。
35、蒲宁小说《幽暗的林荫小径》。一名作家如果生在俄罗斯这样的文化帝国,其实是一件颇具悲哀意味的事,那是因为,这个北方帝国诞生了太多的文学大师,其光芒可以淹没太多的小的闪光点,比如蒲宁。他是第一位获得诺奖的俄罗斯作家,但在俄苏文学史上,他基本属于一个难被提及的作家,现在依然阅读他作品的人会非常少。所谓“既生瑜何生亮”,他悲叹也是枉然,这没办法左右。毕竟,他称不上“著作等身”,也不具更鲜明的特色,被淹没也是正解吧?这篇小说,是一个短暂的回忆,与旧情人重逢后,一名男性军官尼古拉对往日恋情的回忆和现实生活不满的惆怅,故事没有什么,人物基本处于回忆的怅惘中,但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一切都过去了,所有情绪都不过像是一条不能明朗的幽暗的小路,穿过林荫,消失在时间的黑夜里,蒲宁要告诉我们的或许是应该珍惜那美好的一切,不要空留遗恨。小说对女主角的个性描述倒是成功的,以现实和回忆以及他人的评价,将一个开朗刚强热烈的女人娜杰日达写得个性飞扬,又楚楚动人,让男主角尼古拉更加追悔莫及。但是蒲宁的这篇小说,确实缺少更多俄罗斯作家作品中的那种“俄式基调”,这或许就是他不能成为大师的一个主要劣势吧?
36、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乌撒之猫》。我喜欢这篇小说。奇幻恐怖类的小说在以往恐怕是不能登堂入室的,但在今天,它差不多成了大批读者的宠儿,许多过往当时并不为更多人所知的作品和作家突然获得青睐,洛夫克拉夫特大概就属于这一种。作为“克苏鲁神话”的文化创造者,洛夫克拉夫特已经被看作是20世纪影响力最大的奇幻恐怖小说大师之一,与埃德加·爱伦·坡和斯蒂芬·金并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古典恐怖故事作家”。《乌撒之猫》确属奇幻,但并不十分恐怖,它在故事设置和语言氛围的锤炼上,都颇具功力。在我觉得,它就是标准的好短篇的样子,精短,深邃,迅速营造出氛围,留白适当,收束精妙。它像一个童话,但又有可能不是儿童可以阅读的,它写的是猫的故事,人物不重要,但你又分明觉得,在故事的隐深处,有一个强大的人物在左右着什么。它没有过于恐怖的直接描写,但有些人读后会感到害怕的,就仿佛洛夫克拉夫特在这其中给那些加害猫动物的人施与了一道魔咒,从这个角度上说,它又确实不仅仅是奇幻类的故事了。据说洛夫克拉夫特受爱伦坡的影响不小,以我私人口味来说,我更喜欢这位,至少在小说语言和氛围上便是如此。
37、福克纳小说《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本书到了这篇小说,真正现代主义的大手笔出现了。福克纳在美国的存在,意义绝不亚于海明威,甚至从定性美国文学的现代主义这一点出发,福克纳是决定性的,开拓性的,从他开始,美国小说的纯正现代主义终于来了。这个短篇并不特别长,确足可用“史诗”这个词定义它,它不是年代意义上的史诗,而是一部爱情史诗,一个女人的复杂性格被写到一种极致,它几乎可以拍成一部特别牛的电影,元素复杂,因此极具看点(也或许有这部电影吧),福克纳在有限的篇幅内,以他极其娴熟的叙述能力,讲述了一段充满悬疑色彩和神秘隐晦的“爱情史诗”,一个名叫艾米丽的女人,像谜一样生活在小镇上,闭门谢客,从不示人,在爱情遭受巨大打击之后更是如此。但多少年后,艾米丽逝世,她房内的真相被小镇人所知,却是一件惊天奇事。艾米丽却原来是一位爱情至死的痴情者,同时又是一位隐藏着的杀人凶手。这样一个人格复杂神秘莫测的女子,在福克纳的笔下一点一点被揭去面纱,露出真实的内心影像,令人感叹不已。福克纳以写死亡和意识流方式而闻名,这篇小说描述了死亡,但并非意识流方式,完全现实主义手法,正面叙述,但是毫无生硬编造故事的痕迹,写得行云流水,又妙笔生花,迂回曲折,变幻不定,是不折不扣的大师手笔。福克纳一生以长篇写作为主攻,短篇并不多,以此篇最为著名,可以算作一部中长篇小说的压缩式写作,内涵与容量都是丰富的,堪为经典!
38、美国作家弗兰克斯托克顿小说《美女还是老虎》。这是一篇猜谜小说,作者把一个难题留给了读者:从左右门内走出来的,究竟会是老虎还是美女,也就是生和死的一个选择。但我觉得,最后不管走出来的是什么,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总有人会在这样的并无自主性的选择面前遭受巨大伤害,这是权力的蛮横,是独裁的恶果,一个独裁国王的虚假“民主”便在弹指之间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心爱的女儿也不能逃脱这种选择,并且是在她择婿时刻。它很像一篇童话故事,但批判性一点都不弱,简短的故事,高度概括了一个残暴帝王的无情手段,他的规则的虚伪,对所谓“爱女”的虚伪之爱,对民众或者所谓“罪犯”的残暴不仁,都在故事中充分揭露。只是小说语言概述过多,像一个素材,还没有填入细节的东西,这是我不太喜欢的部分。其它都好。
最后想说,如果作者一定要读者猜测一下的话,我觉得最后走出来的会是老虎。也就是说,公主最后选择让老虎吃掉她的情人。她别无选择!因为,她的个性和父亲的个性都决定了她的选择。至于她难以忍受的血腥场面,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作者早早就已暗示了:她骨子里是一个粗暴性格的公主,也就是说,她更像她的父亲,而不是要选择的夫婿。
39、美国诗人作家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小说《使用暴力》。威廉姆斯是一位著名的后现代诗人,小说写作属于偶尔为之。这篇小说的最大特点,在我看来,在于它像一笔书法进行时,笔锋陡然收住,逆势停顿,戛然而止,一名医生在给一名儿童探病时所激起的双方的愤怒达至顶点时,小说突然结束。威廉姆斯貌似做过儿童医生,我相信这段记录是来自他的切身体验,当医生和患者无法顺利沟通并没办法得到患者配合时,那种压抑感是可想而知的,这个故事中的患者儿童在之前或许已经遭受到了父母的某种暴力,所以她压抑着的痛苦和愤怒一直憋在心头,因而拒绝配合检查,但这样的沉默拒绝又让医生无法接受,愤怒达到顶点时,新的暴力行医发生了。这是一段非常压抑和抗拒式的较量,儿童的抗拒与医生的执拗都让整个故事充满了即将爆裂的张力,医生要坚决检查孩子的白喉症状,孩子彻底抗拒医生,但我觉得,这种抗拒并不是孩子对医生本人的抗拒,而是一种普遍的儿童对于成年人强权的一种抗拒的隐喻。这种决绝的拼死般的抗拒,在小说结尾时达到高潮,孩子扑向医生,“眼里噙满失败的泪花”,是的,孩子不会获胜,这是必然的,但是孩子的抗争令人震撼,她并不会说话,但我们分明有一种被某种尖厉的叫喊声刺痛耳膜的感觉。在这里,我觉得威廉姆斯的收束异常有力,干净利落,音频线达致顶点。我喜欢这个结尾!
40、美国女作家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罗马热》。她的著名作品是获得过普利策文学奖的长篇小说《纯真年代》,那是1921年的事,她和美国另一位小说大咖亨利詹姆斯生活在一个年代并有幸相识,受其影响。这篇小说是一个颇具玩味的故事,在罗马一处美景附近,两个美国中年妇女在亲切交谈,俩人貌似多年交情,有许多共同经历,相谈文雅,慢条斯理,她们漫无边际般的谈论风景,女儿,生活,爱情,节奏由慢加快,内容由浅入深,最后在爱情话题上“触礁”,谈风突变,居然谈出许多深埋在岁月中的“隐私”,甚至“不堪”。俩女人斗嘴渐甚,互不相让,此前的优雅与友情丧失殆尽,就像两个患病的女人 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最后不欢而散。却原来,之前的友谊和倾谈不过是人的虚伪面纱,在情感伤害面前一钱不值,轻易就被击碎。最大的感触是,作者在这种情感与情绪的微妙变化中,笔端的行进是悄然无声般的,几乎不易觉察之间,俩人已经面目全非。这样的方式让我想起了波拉尼奥《2666》第一卷的推进叙述风格,实际上在我看来是非常高级的反讽,不带多少评价和形容词,但一切讽刺意味从故事行进中展露无遗。“罗马热”是一次流行于罗马城的疟疾病,其主要表现便是发烧,发热,冷汗,脾大,回头一看,这俩女人的表现,基本符合。这便是这个小说题目的隐喻所在,它不是风景,也不是气候,而是虚伪的友谊病症。
41、美国作家詹姆斯瑟伯小说《沃尔特米蒂的秘密生活》。詹姆斯瑟伯不但是一位作家,并且还是一位动漫画家,也给自己的小说画插画。在形象思维方面,我想他是善于幻想类作品的,这篇小说本身不是幻想类,但作者把幻想技能赋予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米蒂,一个年迈且生活低能的老人。小说的格式就像是一个二分之一节拍的分割,幻想和现实对半切换,现实中的米蒂无能且怕老婆,或许基本没有存在感,于是他把自己的所有“自尊”和“存在”都交付给了他自己的幻想,就是作者所说的“秘密”部分,因为没有谁知道他的这些幻想,以及他在那些幻想情节中的强悍与高能存在和无敌尊严,这种幻想生活,特别像今天我们的一些少年小盆友在网游世界中的那种虚拟获得感,我无意评价网游的优劣,我自己也玩的,但网游的虚拟是无疑的,无论在其中建国立业还是称王称霸,它的满足感与成就感确实很接近“幻想”,但我并不认为像有些人说的,网游的厉害角色在现实中大都弱者,这话伤人,也不客观,而且过时了。还是说小说。瑟伯动漫厉害,那么小说貌似也有所影响,他的笔下动作描述特别多,人物始终处于动势当中,就像动漫的一帧帧画面,无论是现实还是幻想部分,人物虽然已经垂垂老矣,但一样停不下来,即便最后米蒂将死时刻,也是在一连串稍稍激烈的动作之后,迎接死亡来临的。小说的幻想部分虽然出自想象,但瑟伯并不是意识流作家,那些幻想章节,瑟伯采用的是画面上的动作和对话,他不让思绪停顿和思考,想充满了电量的马达,一直突突突着跳荡至最后,有点闹,但或许也是一种活泼和时尚也难说。
42、詹姆斯瑟伯短篇小说《公主的月亮》。昨天读的是瑟伯的小说《沃尔特米蒂的秘密生活》说到他是一位动漫画家。一位动漫画家写童话,一点都不意外。《公主的月亮》是一篇标准的童话,童话可不可以被称为“小说”?我没有研究,估计是被默认的。我小时候读的童话不多,除了安徒生,那时候一开始阅读接触的便是鲁迅,不是我自吹上手高,而是读不到太多其它的,后来便是新时期文学的兴起,王蒙王安忆他们便出来了,之后便是外国文学和现代主义文学还有先锋文学。所以对于童话本身,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是这篇作品被收进“小说选中”,我想该是编者特别喜爱吧?不然怎么没有安徒生或者格林的作品被选进来?它特别在哪里呢?或许在于,作者写的是童话,是一个公主的一次“无理取闹”故事,但其实,整个故事中,基本都在写大人的愚蠢,国王大臣巫师等,他们反复愚蠢在苦思如何才能给公主弄到一枚月亮这件事情上,钻进牛角尖中不能自拔,并且不断暴露出整个王宫上下的愚蠢腐化贪欲,几乎如出一辙。国王却把这种贪污之风气轻描淡写,只管渴求他的那枚月亮。故事最后,这些人抵不过一个容易被人忽略和鄙视的“小丑”的聪明,而小丑也在公主面前获得“教育”,这使得公主的聪慧如一枚月亮一般照彻了王宫,因而她的“无理取闹”更像是一次思想启蒙。但这童话本身究竟是写给孩子们读的还是写给成人们的,也还是很难讲,或许都想照顾到吧?因而,故事写得较为通俗活泼,倒也符合一位动漫画家的个性。
43、卡夫卡《乡村医生》。卡夫卡和博尔赫斯,大概是如今这个世界在小说领域被提到次数最频繁的两个人了,好像你不了解这两个人和他们的作品,你仿佛就身处在文学圈子之外一样,从这个角度说一句不敬的话,他俩被当代小说界打造成了“明星”,但这不是什么褒义,因为真正的文学界,所谓明星总给人面目低俗的印象。当然,卡夫卡和博尔赫斯只是频率曝光次数上的,而他们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卡夫卡这个短篇在他的所有短篇小说中,算是比较平和的一部作品,所谓“平和”便是他没有更多的“异化”表现,也没有表达太多的隐喻,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医生出诊的故事,看似一个普通的并不陌生的故事。卡夫卡的伟大之处,在我看来,便是把这个时代的真面目表现出来,所以也有人说他的小说是表现主义的东西,他给我们展现的环境总是那么看似平常,实则充满一种压迫感和阴暗的气息,人和周边世界总是充满不和谐的挣扎与对抗,危机不期而至,怪诞从天而降。“乡村医生”的这次出诊,恍如梦境,不可思议的细节在语调平和的叙述中,不断闪现,是很容易被忽略掉的一些童话似的画面与声音,但这些东西又往往是我们平时并不觉得奇怪的,只是在故事情境中十分不和谐,甚至是尖锐的存在。故事中,患者和医生都在为生死做着自己的选择,他们没有互换,但他们都感到了彼此在生死之间的紧迫和压力,患者期待着死亡,医生在想办法拯救他,同时拯救自己如何逃离这险境。卡夫卡貌似讲述了一个夜晚的出诊,但这更像一次身不由己的被神祇的劫持,甚至是绑架。或者可以说,患者需要救治,而医生本人也需要某种“救治”,危机是双重意义的,但没有人愿意帮他,他是一个没有人救治的“绝症病人”,从此失去了“乡村医生”的职业,他从患者家逃出来,却逃不出他自己被欺骗的命运……铃声还会再次响起,马匹也会再次出现,他看不到这种暗淡的未来将如何摆脱,或许将永远无法挽回。
44、卡夫卡小说《亚洲胡狼与阿拉伯人》。或许,解析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作品,单就评论本身来说,就是一次冒险。这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从来不像许多现实主义作品那样,平滑直接,主题外露,他们更在乎叙述本身,趣味性,深刻性,尤其是多义性,现实主义写作不愿承认他们作品中语言的所指与能指,或者所说的零度写作,以及语言本身的张力,于是常常产生误读,即我所说的“冒险”。卡夫卡这篇小说,带有神话色彩,人与胡狼的对话交流,描述得极其自然,以假乱真。它表面看上去,像是在写狼群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但也许这仅仅是故事的一层外壳吧?关于动物,在卡夫卡的中短篇小说中常常现身,它们与人的关系是卡夫卡写作的主要主题之一,他的“异化”思想与动物的关系密切。这篇小说中,“异化”不像《变形记》中k成为了那只巨大的甲虫那么“直接”,但在我看来,一条隐蔽着的”异化”线悄然贯穿了全篇,这便是胡狼身上的"人性”和人类身上的“兽性”,是整体的一个反讽,是对所谓神话的解构。这里也暗喻了人类世界的太多冲突与不可沟通,就像阿拉伯人与胡狼一样尖锐对立,仇视对方。卡夫卡写了太多亦真亦假的动物和幻梦,但其实,他写的都是异常逼真清晰的人类世界,他冷静着笔,不表态度,留给我们这些有兴趣的无知的人去冒险,去误读……
45、伍尔夫小说《墙上的斑点》。在我眼里,这枚女子是神一级的存在,她仿佛自带魔性,当然也包括她带有魔性的文字。这是一个表里如一(人与作品)的女子,她带有神经质一般的个性在文字中得以完美呈现,《墙上的斑点》一鸣惊人,开创了英国小说的新纪元,也给世界小说界带来一股春风,从此有了一个全新的小说类型:意识流小说。伍尔夫对这种开创性恐怕是没有自觉意识的,但她的确想要不同,想要标新立异,想要辨识度,她做到了。她的作品追求勇敢和自由,像她本人在生活中的表现一样,并因此而迷人。我承认,她是我在世界小说家中的女神[捂脸]因为一个表里如一的小说家是非常难得的。《墙上的斑点》,它特别像一篇随意而作的东西,伍尔夫在工作台前写作,抬头看见墙壁上出现了一个斑点,作品由此展开联想,首先我对她的这种联想画面非常迷恋,那种缤纷的四散开去的层叠式联想,写得异常优美,散文化的笔法自由洒脱,意象不断。今天的作者,已经有很多人用这种笔法来写散文了。但伍尔夫确实写的是小说。这个斑点在她的联想世界中自由伸展,写到自然,法律,宗教,战争等等,在不经意间,在看似散漫的思想飞翔中,斑点最后被确认为一只蜗牛,这个谜底也谈不上是伍尔夫故意设下的“扣子”,最后确认它,倒更像是一个隐喻的提示,比如人生的艰难,岁月变迁的缓慢,而这一切又都是战争(一战)造成的恶果……就此也可以说,“斑点”也并非是伍尔夫虚设的,而是一个“实物”的基点,并从此点向周围辐射,布满现实。所以,说伍尔夫的小说逃离现实或许并不确切,当然,作为一名现代主义的先锋作家,贴近所谓生活现实的写作并不是她的追求,伍尔夫的作品之全部意义,是建立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她自己的王国,她迷醉在自己的那个王国中,一旦有太多的现实闯入进来,她便无法生活,于是,她宁愿口袋里装满石头,毅然走进河流,让自己沉下去,再次进入她的那个王国,并且永不返回……这便是作为一名女神的自然表现,没几个人做得到!伍尔夫一生写了很多小说,但生命结束过早,也让后人觉得,她其实还可以写得更多更多……
46、弗兰纳里.奥康纳小说《好人难寻》。奥康纳同样是一位特别的女子,一生未嫁,或许在于她写了太多恐怖暴力的小说吧(开玩笑)。在美国,她是哥特式小说的代表人物,而说到“哥特”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是西方建筑,还有英国一位叫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家,据称他是英国哥特小说的代表,而美国的奥康纳,我印象里是和《在路上》的作者凯鲁亚克以及《伤心咖啡馆之歌》的作者麦卡勒斯一个路数的作家,其实不是。奥康纳的哥特式小说换一个说法其实就是暴力美学,这种恐怖的血腥故事,有点接近于通俗文学的戏码,奥康纳把她的“南方故事”蘸上血和死亡,不计较思想性和深刻意义,而更注重故事的新奇和通俗,以及发生出来的暴力和死亡。《好人难寻》是一个悲惨的家庭毁灭,外出旅游时,阴错阳差地遭遇到刚刚出狱的杀人恶魔“格格不入”,于是这个家庭的大人和孩子遭此厄运,一个一个被“格格不入”枪杀。最吊诡的是,家庭中的老太太“祖母”居然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人物,她的错误引路造成了此番遭遇,却在家里人一个一个被枪杀时,依然喋喋不休地与“格格不入”这个杀人魔王谈论关于“好人”的话题,她一味地恭维“格格不入”是一个难寻的“好人”,这让“格格不入”不能接受,最后恼羞成怒,冲祖母连开三枪,结束了她的滔滔不绝。故事结束,全家人无一幸免。而杀人的“格格不入”也并未从杀戮中获得乐趣,他觉得“人生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乐趣”。奥康纳给我们充分表现了这种暴力血腥的随意性,尽管杀的每一个人都不是正面出现的场景,而是树林里传来的枪声,但我们产生的狐疑是,这个家庭遭遇的“灭门”几乎毫无理由的发生,仅仅是因为老太太认出了“格格不入”这个简单的原因吗?它真像是一场视生命如草芥的杀人游戏,让人对美国南方那个时代的境况不敢想象。同样,一名女作家热衷于这种暴力美学的书写,也是不敢想象的,毕竟,她和阿婆不同,阿婆是要“罪有应得”的,而奥康纳只给了我们一个无理野蛮的杀人现场,其它的事,她不管了,真是才华太大因而任性啊……
47、帕金斯.吉尔曼小说《黄色墙纸》。吉尔曼算是比较早期的女权主义作家了,重要的作品是长篇小说《她的国》,属于乌托邦式的女性世界幻想,但让她文学史留名的,倒是这篇不太长的小说《黄色墙纸》,堪称她的代表作。据说,这篇小说有她的自传色彩。一名女子在产后患病,是那种带一点抑郁而又歇斯底里的症状,丈夫带她来到一个地方疗养,她极其厌恶住处的黄色墙纸,并在墙纸深处看到了一种怪异的东西,仿佛里面一直有一名爬行的女子的影子。这让她既惊恐又兴奋,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秘密,没有对任何人讲。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进一步发觉,那个爬行的女子很像自己,并且不止一个女子,还有更多其他女子也在墙纸后面爬行,最后,她终于不能忍受一直住在这个被丈夫安排好一切都疗养住处,有一天,她也像墙纸后面的那个女人一样 爬出疗养住处的房门,丈夫见到 当场昏厥。故事大致如此。吉尔曼虽然距离我们这个年代已经很远了,但是她的小说写法却完全没有陈旧的意味,甚至我觉得,她叙述上的妙趣和语言上的折叠翻飞,都极具现代性。我对她的那些关于“女权主义思想”本身,并无更多兴趣,只想对她的写法表达尊敬甚至赞叹,因为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十九世纪初),这样写小说的人确定很少,至少在表达方式上,她勇气可嘉。并且,在黄色墙纸上进行臆想式展开,也才是多少年后现代主义作家们喜欢采用的方法。她敏锐地抓住了墙纸这个道具,把她的“女权”思想付诸形象,小说中不断出现象征和隐喻,尤其是那个爬行的女子,明显代表了那个时代女性渴望获得真正的自由和权力,以及彻底摆脱男性世界的束缚和压迫,这种进步的思想,在当时可谓别出心裁。整篇小说几乎没有更多复杂情节,都是没有姓名的女子(她)在一个人玄想,苦思,接近于后来的意识流样式,只是她还没有那么思维漫溢,下意识铺开,而是带有规律的节制的心理活动,当然,最后产生的结果却是带一点非理性的开放式的结局,她似乎疯掉了,或者她终于冲出了男人禁锢她的世界,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自由?只是,作者并未清晰表达。也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权主义尽管呐喊了这么多年,但它始终像一个“悬案”,实现艰难,无可预料。据说,吉尔曼写作这篇小说时,已被查出患了癌症,这是她病痛中的思考,这让我敬意顿生!这是一位作品和作者都十分勇敢和坚强的女子,当得起文学史留名!
48、霍桑小说《胎记》。开句玩笑,霍桑或许对“记号”(符号)这东西有一种创作强迫症吧?他的长篇代表作《红字》便是一部以一枚红色的“A”记号为主线讲述的关于宗教和道德的故事,这个短篇小说写的也是一枚记号,但不是“红字”那样的道德审判记号,而是“天然去雕饰”的”胎记”,它长在一个绝世美女的脸上,这一点点细微的“瑕疵”却让她的丈夫耿耿于怀,搞科学研究的理工男貌似就是一枚强迫症患者,他非要自己的妻子成为绝对的"完美美人",要采用他最新正在研究的一种"药水"祛除那枚胎记。妻子终被说服,出于爱或者也出于强迫症,俩人去男人的实验室。霍桑那个时代的"实验室"在今天看,更像一座烧锅酒坊,简陋到可怕,但这并不影响一个妄想者的实验和强迫症发作,妻子勇敢地喝掉药液,胎记奇迹般消失,一道消失的还有妻子的生命。故事结束。在美国文学史中,霍桑举足轻重,并在心理小说上具有开拓意义。我想起当年读《红字》时,第一感觉是,他和所有美国小说家的讲故事方式都是那么不同,叙述特别怪异,故事也可说是“非凡"的,当时,我感受得到他的怪,但并不晓得究竟怪在何处。他的思考以及他作品中那些人物的思考,似乎都不是生活中的问题,而是宗教,道德,赎罪,这些形而上的探究,让他的小说跳出了地面,接近了玄思,所以,他的小说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都在这些玄思之间游走和开掘,从而让霍桑的小说在同时代以及之后的许多美国小说家队列里形容怪异,面相恍若异类。也正因如此,他的小说会有以小见大之感,小小记号和胎记,引申拓展的都是人类思而苦解的大问题。这篇《胎记》在读后,也会想到许多几乎没有答案那些疑问:比如美到极致还叫不叫美?或者,美有极致吗?换句话说,完美是美本身吗?还有,爱是不是没有原则的服从?以及,对于天然物质的破坏是不是有罪?并且,强迫症是不是一个搞科学研究的人必备的素质?等等之类。总之,霍桑摆弄的那些记号,总是在我们读完小说之后,也依然旋绕在脑海,久久不散,貌似也想如他一般,陷入到一种排遣不开的“强迫”状态中。从这个假设的玩笑中我觉得,霍桑的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毒的……
49、茨威格小说《里昂的婚礼》。因为小说《巫山云》(《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关系,茨威格几乎成为通俗作家,因为它在民间太有名了。当年,我也是因为这篇小说而读了他的小说集,但那篇小说其实一点都不通俗。茨威格是一位心理小说大师,他的所有小说都写得典雅、纯粹,富于思辨性,故事走向偏于心理。当年曾有一位电台主播采访我时坚称我写的东西特别像他,我自己则恍惚,喜欢过他,但确实没有刻意模仿过他,或许某种影响也是不知不觉吧?毕竟,他的文本还是太有魅力了。这篇小说很特别,在于它是法国里昂版的“刑场上的婚礼”,只是地点稍稍挪了一下,不是刑场,而是赴死前的监狱。一对参加了法国大革命运动的恋人在监狱意外相逢,未完成的婚礼仪式在狱友们的帮助撮合下,得以圆满礼成,狱友们还腾出一间狱室,让一对新人同房缠绵,次日,俩人没有遗憾的走上了断头台。故事会让我想起我们的那对英雄陈铁军和周文雍,他们的婚礼也是惊天地泣鬼神之举,不过总觉得有遗憾在里面,因为他们的婚礼只是意向上的,而没有开花结果,茨威格小说中的一对确是人性化的,实质性的成为了夫妻,所以他们一同赴死,既壮怀激烈,却也了无遗憾。茨威格的叙述有力优美,秉持他一贯的风格,心理刻画丰盈充实。阅读时的感动是真实的,没有作假和虚构过度的不适。当年读的那本小说集中没有收录本篇,此番也算补了一课。总体觉得是一篇特别厚实的小说,拎在内心是那种沉甸甸的感觉……
50、茨威格小说《看不见的藏品》。这是本书的最后一篇小说。用此篇压轴,我觉得它够格,有分量。在我看来,它远比《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是好在故事,而是好在人物。一个瞎子老人,守着他的早已被家人变卖精光的藏画,“幸福"地度过他的余生,兴致勃勃向艺术品经纪人谈论他的看不见并已不存在的藏品,这个情景令人无限感慨和忧伤,作者几乎不用书写时代背景,那个萧条的生存的困境已经跃然纸上,并且非常沉重而哀伤。最后描写的画面特别动人心弦,老人扶着窗户“目”送经纪人离开,挥手告别,他的那种幸福感是一种令人痛彻心扉的感伤,是时代压迫下梦碎中的凄凉的欢愉,它来得比一个女人絮叨叨的“来信”有力量许多。老人早已藏不住的那些藏品,恰好说明了大萧条时代的人,生存危机碾碎了人的幻梦,对艺术品的执着珍藏是一份无法现实的奢侈,老人只有凭借幻觉,以手指来抚摸那个早已消逝的梦,是无比悲凉的描写,是茨威格最经典的一段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