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不管是动物和动物之间的生存之战,还是动物和人类之间的生存之战,还是人类和人类之间的生存之战,追根到底首先是“基因之战”,这是人和动物的共同性,而人类之间的战争,除此之外,还有文化基因传承之战,这是人类之外其它动物所没有的。
达尔文在《物种的起源》中举例说,两只狗类动物,在饥饿时,为了获取食物和生存,就要相互斗争,这就是动物界的生存之争。同时,各种生物在它的生命的某一时期,一年中的某一季节,每一世代或间隔的时间,一定会发生生存斗争,进行着剧烈的生存之战,它们必定也会遭到大量毁灭,或者同种的这一个体同另一个体斗争,或者同异种的个体斗争,或者同物理的生活条件斗争。并且,在第一世代中或者在间隔周期中,幼者或老者不可避免地要遭到降临于他们的大的毁灭。
同时,我们从各种动物的种群数量来看,每个物种所能吃到的食物数量,限制了各物种的增加量,但食物的获得并不能完全决定一个物种的平均数,而在于被他种动物所捕食的多少。这是动物界中动物和动物之间的生存斗争,在人类与人类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这种生存的斗争,甚至比动物与动物之间的生存斗争还更激烈、列残酷。从中可见,这既是贪婪的人性之战也是自私的基因之战。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说:“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取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英国]理查德·道金斯著:《自私的基因》,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100页。)因此,我们必须把自然界中的个体自私行为视为是不足为奇,同时在人类社会中出现自私的行为也是再正常不过,这一切都是由人内在的基因决定,不管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斗争,还是人类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生存斗争,都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常态。
我们人类的生存之战还是基因之战,这和人之外的其它动物是一样。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是我们人类拥有“文化”这种现象,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我们超越了纯粹的基因之战,人类拥有极其强大的文化和模因。模因是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如思想、观念、技术、习俗等。它们也像基因一样进行复制和传播,有时甚至会与基因利益发生冲突。比如,独身主义这种观念(模因)被一些人接受并践行,但这显然与“自私的基因”要复制自身的目的是直接相悖的,这说明文化模因的力量可以压倒基因的本能,这是文化的力量。同时,人类有自我意识、道德感和理性思考的能力。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本能,并做出违背生物本能但符合道德、理想或长期利益的决策,这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并且,人们在繁衍问题上,有时会选择避孕,有计划地生育;有些人还会为了理想、国家或信仰而牺牲生命,这些行为无法用简单的基因传播来解释了。再者,人类会追求真理、正义等抽象概念,这些追求本身就成了生存的新目标,超越了单纯的本能的基因复制。这就是人类所特有的“文化现象。”
所以,人类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也就是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比如,在文艺复兴以前,人们处在一个蒙昧的停滞不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欧州科学文化静止于希腊人所达到的水平上,但遗传进化也能以存在于一种稳定状态同另一种稳定状态之间的那一连串的突发现象而取得进展。([英国]理查德·道金斯著:《自私的基因》,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216页。)
道金斯给文化复制基因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觅母”,他用这个名字来表达作为一种文化传播的单位或模仿单位的概念。这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例如,一个科学家如果听到或看到一个精彩的观点,他把这一观点传达给他的同事和学生,或者在他的文章里和讲学中也提到这个观点,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观点正在进行繁殖,从一些人的大脑散布到另一些人的大脑中。因此,觅母应该被看成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结构,当你把一个有生命力的觅母移植到人们的大脑中时,事实上你就把人们的大脑变成了这个觅母的宿主,使它成为传播这个觅母的工具。总的来说,基因是“自私的”,这是一个强有力的比喻,说明了进化动力的根源在于基因的自我复制。人类的生存之战,其底层确实有着深刻的基因逻辑,也就是基因之战,但我们绝不能忽略文化、意识和人的社会性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人类的战争,既是基因的战争,更是文化的战争、思想的战争和资源的战争。
因此,在人类社会中,不但有生存之战,而且还有文化基因传承之战。所以,一切战争的起源都是由于基因中最初的精子的战争。我们知道,凡是有性生殖的动物,包括人类自身,基因是自私无情的,也就是精子是自私无情的。自从有人类以来,精子的战争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人类精子头部的宽度仅有3微米,男性一次射精大约释放出上亿个精子,这上亿个精子在与卵子结合的过程中,精子之间就要进行一场战争,最后那个强有力的精子才有资格和卵子结合,精子一旦成功进入卵子后,先脱掉自己的细胞膜,然后释放DNA,这是遗传里最重要的部分,接着,精子的DNA再与卵子的DNA融为一体,在这个DNA混合物中包含了来自父亲和母亲相同分量的基因,一个新的生命个体便即将诞生,精子和卵子便将各自的基因传承下去,这个新生命体的性格便由父母的DNA混合体来决定。由此可见,我们可以从最初的精子之战倒推出人类的基因之战、生存之战和文化之战。总之,人类的战争是无休止的,是地球上的一种常态。
在人类社会里,除了生存之战这种自私利己的基因外,可能还存在着一种非凡的特征,这就是人类的基因中还会表现出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这或许是上帝给我们编辑设定的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遗传的过程中发生了进化和变异。说明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天生自私的基因,同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头脑里的自私觅母,也就是所谓的权威或文化群体强硬灌输给我们的自私的文化基因。当然,在自然界中,这种利他的基因大多数是没有立足之地的,但在同类动物的血亲关系中还是存在的。这种利他行为的普遍存在,它恰恰是“自私的基因”为了实现其长远复制目标而演化出来的精妙策略,主要是通过亲缘选择和互惠利他等方式来实现的。利他行为是指一个个体牺牲自己的生存和繁殖机会,去帮助其他个体的行为。
我们从进化生物学层面可以提出几种核心因素来解释利他行为:一是亲缘选择。一个个体愿意帮助自己的亲属,因为亲属共享着许多相同的基因。你帮助兄弟姐妹或子女存活和繁殖,实际上是在帮助和你相似的基因副本传播出去。二是互惠利他。比如“你帮我挠背,我也帮你挠背。” 两个无关的个体之间可以形成“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帮我”的互利关系。虽然短期内一方付出了代价,但长期来看双方都能受益,从而提高了各自的生存和繁殖成功率。三是声誉与间接互惠。比如,我帮助别人,可以建立起“乐于助人”的好声誉,这样未来当我需要帮助时,其他群体成员、甚至目睹我行为的旁观者也有可能来帮助我。人类的慈善行为很多时候能带来良好的社会声誉,从而间接带来其他好处。因此,利他行为从表面看是“利他”,但从基因的深层逻辑看,它仍然是基因为了更有效地传播自身而演化出的高级策略。
总而言之,我们人类虽然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创造出来,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起来,但我们人类和其它动物还是不一样的,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进化变异我们与生俱来的基因,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基因进行无穷尽地复制,这就是利他基因的出现。
人们常说“好人终有好报”,还是“好人总垫后”。在达尔文主义的生物进化中,“好人”是指那些愿意自身付出代价,帮助种群中其他成员个体,以此让他们的基因传到下一代,这是互惠利他理论。我们想想,在现实社会中,人大概可以分成三大类:好人(有时也称傻瓜)、坏人(有时也称骗子)、不好不坏的人(有时也称普通凡人)。那么,从基因的角度看,这三种人的基因有哪些不同?这三种人中哪种人的人数最多?其原因有哪些?假如这三种人在基因之战中,哪种人最有希望战胜其他两种人?针对以上这几个问题,我们想想看,第一种好人,有时也称傻瓜。这种人最讲无私奉献,不问对象,一视同仁,只要对方有需要,甚至能够做到损己利人,只求利他,不求回报,这就是傻瓜的基因。第二种坏人,有时也称骗子。这种人最贪婪,只想利己的事,从来不会做利他的事,即使别人给他好处,他也不会回报别人,甚至还会做损人利己的事,这就是骗子的基因。第三种不好不坏的人,也就是普通凡人。这种人他们的行为不极端,高度依赖于情境。在安全、有利的环境下,他们更倾向于合作和善良;在危险、资源匮乏的环境下,他们可能变得更自私和警惕。他们的基因配置提供了最大的行为灵活性。这种人你对他好,他也对你好,你对他坏,他也对你坏,他们遵循的原则是“你不犯我,我不犯人,你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普通人的基因。当然,基因不是决定人命运的“开关”,而是提供了人行为的“初始设置”和“潜在范围”。人最终的个人行为表现是自身基因与当下所处的环境复杂互动的结果。一个携带“攻击性”基因变体的人在充满爱的环境中也有可能成为温柔平易近人的人;一个携带“共情”基因变体的人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也可能为了生存而变得冷漠、自私和无情。
我们上面分析了在现实社会中这三种人的基因差别和行为的不同。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从基因复制的角度看看这三种人到底哪种人最终会赢得数量最多,原因是有哪些?
毫无疑问,我们从中可以分析出还是第三种“不好不坏的普通人”数量会赢得最多。其原因如下:一是第三种人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由大量极端的“好人”(完全利他,可能牺牲自我)或“坏人”(完全利己,可能损人利己)来维持。社会的运转依赖于大多数人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合作。普通人会根据成本收益计算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社会契约能形成的基础。二是物种进化上的稳定策略。这是一个进化生物学概念。在一个群体中,如果某种行为策略被大多数成员采用,而其他策略无法通过自然选择入侵它,那么这种策略就是稳定的。第三种人采取“有条件合作”,即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欺骗我,我就惩罚你,正是这样的一种策略,才能维持社会的整体稳定和运行。因为纯粹的利他主义者容易被利用而消亡,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会被孤立和惩罚而难以繁衍。而“有条件合作”的普通人最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从而在人口中占绝对优势。三是统计上的正态分布。人类的绝大多数特质,比如身高、智商、同理心水平等都符合正态分布,即极端值(极高或极低)总是少数,大多数人都集中在中间区域。同样,人的道德和行为倾向也不例外。
最后,我们要分析一下,如果在基因之战中,这三种人哪种人最有希望胜出,为什么?
首先,我们这里讲的“基因之战”可以理解为进化意义上的生存和繁殖成功率的竞争,也就是说,谁能留下最多的后代,谁的基因就能更广泛地得到传播,谁就胜出。从这个角度看,胜出的很可能依然是“不好不坏的普通人”,但其中偏向于“有策略的好人”的变体最具长期优势。原因如下:一是纯粹的“坏人”,他们选择的策略总是对他人背叛和欺骗,这种短期内通过欺骗和掠夺可能获得资源,但从长期来看,他们会很快被人识别出来,不会第二次或屡次上当受骗,这样,这种人就会遭到他人和社会的排斥、惩罚甚至消灭。因此,他们的繁殖机会也会大大降低,因为没有人愿意与他们合作,包括生财上、共事上和婚姻上等各个方面,他们的策略是不可持续的,所以这种人会以失败告终。二是纯粹的“好人”,也就是绝对利他的人,他们选择的策略总是利他和合作,这样,他们也最容易被“坏人”利用和欺诈,甚至牺牲自己,从而也让这种人的基因无法传承下去。所以,在一个充满算计的世界里,无条件的善良是一种进化上的自杀行为。三是“不好不坏的普通人”,他们选择的策略是“以牙还牙”或更有弹性的策略,这是进化博弈论中著名的胜利策略。其核心是:从不主动背叛,以善良为起点;同时,如果对方背叛,他也立即报复;并且,报复后也愿意宽恕有悔改之心的人,可以重新和他合作,表现出自己的宽容之心。因此,这种策略既能从合作中获益,又能通过惩罚来遏制背叛者,保护自己。它既能与好人形成良性循环,又能抵御坏人的入侵。所以,最终的赢家是那些具有“利他性惩罚”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即使自己付出成本也要去惩罚那些破坏规则的坏人,甚至即使某件事与自己无关也照样去做,从而维护自己、他人和集体的利益。这种人本质上是“有原则、有锋芒的好人”,他们属于“普通人”族谱中更偏向“好”的那一端,他们的行为维护了合作的秩序,使得整个群体(包括他们自己)繁荣昌盛,从而实现了基因和文化的双重成功。
总之,在人类漫长的“基因之战”中,最具优势的不是极端的坏人或好人,而是懂得合作、但也会果断惩罚背叛者的普通人。他们结合了善良的起点和捍卫规则的锋芒,最终最能适应群体生活,实现基因的长期传承。同时,他们又是社会的中坚力量,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运转,在进化上也是最稳定的策略。由此看来,人类社会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正是这些占多数的、会算计但也讲道理的“凡人”,通过建立制度、文化和规范,最终塑造了一个既能让好人得到回报,也能让坏人受到惩罚的文明世界。当然,在贪婪的人性中,如果坏人选择背叛和欺骗得到的利益远远高于受到惩罚所付出的代价,那么,会有好多人心存侥幸,还会选择背叛和欺骗,这正是人类社会和世界“动荡不安”的人性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