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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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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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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叙事中的微言大义—-谈谈“春秋笔法”

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司马迁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后世的“乱臣贼子”为什么会惧怕《春秋》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春秋》中“一字褒贬”、“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让那些不守礼制、心怀不轨、犯上作乱的人有所恐惧,他们怕自己的言行也会被秉笔直书的铁笔史官以“春秋笔法”记录下来从而遗臭万年。

春秋笔法又称“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是孔子在修订鲁国史书《春秋》时首创的一种文章写法,后来逐渐成为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历史叙述方式和写作技巧。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一字褒贬”,即通过使用某一个字来表达作者的褒贬态度。‌孔子的好友、史学家左丘明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很好地概括了“春秋笔法”的特点。

春秋笔法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其微言大义的效果。

一是称谓里面有玄机。如‌《隐公元年》中“郑伯克段于鄢”一句‌,写的是郑庄公击败弟弟共叔段的事件。‌“克”‌,本用于敌国交战,这里用于兄弟之争,暗示郑庄公和其弟弟共叔段兄弟相争如敌国交战,体现对郑庄公蓄意杀弟的讽刺;称呼郑庄公为‌“郑伯”‌,而不称呼他的爵位“公”,是讥讽其失教之责;‌直呼他弟弟的名字“段”‌,就是否定共叔段的弟弟身份,斥其不悌,即不遵守作为弟弟的人伦之道。

二是动词选择有讲究。最典型的,就是记叙杀伐事件时,往往根据道德评价,使用不同的动词,如“杀”、“弑”、“诛”、“戮”等,这些词语各有特定含义和适用场景,使用时具有严格区分:“杀”可指杀有罪或无罪之人;“弑”专指下杀上(臣杀君、子杀父);“诛”主要用于杀有罪之人;“戮”对象更广泛。如“崔杼弑其君”、“赵盾弑其君”等,以“弑”字定乱臣贼子之罪,直书不隐。类似的,还有“征”“伐”的运用等。征与伐的核心区别在于:“征”是上对下、有道对无道的军事行动,需公开宣战且师出有名;“伐”是中性词,多用于平级或对外战争,强调公开性和利益冲突。

三是讳饰手法不少见。《春秋》‌强调儒家伦理原则‌,以合乎礼法为标准,既包括据事直书的一面,也包括"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的曲笔。如晋文公召周襄王赴会,书作“天王狩于河阳”,将政治胁迫美化为天子巡狩。‌后世的“英宗北狩”,也是这种笔法,描述明英宗土木堡之变被俘,用“北狩”来美化这一屈辱事件。

四是“尽而不污”书丑闻。直书事件却避露丑态,如鲁桓公夫人私通齐襄公,仅书“夫人孙(逊)于齐”(夫人逃亡齐国)。

春秋笔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剧烈变革阶段。孔子编纂《春秋》记录这一时期鲁国的历史,借古讽今,表达仁德礼治的政治理念。

春秋笔法作为中国古代独特的文化现象,既是一种历史记录方法,也是一种语言艺术,更是一种道德教化工具。它体现了中华文化含蓄深沉的特质,对理解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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