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六月虫鸣至,柳熏波暖平常日。
坐夏闲读尝入夜,灯火万户静默时。
不觉更巡叩三响,耳目昏聩烛影微。
蹬靴缓带行上榻,斜胯倚牖吊前事。
前事相隔遥遥期,去岁经年难回忆。
眼畔复现模糊景,心下唤起依稀情。
时节我行孤山岭,夜内偶遇同道人。
身后抽起猎双管,平举枪头向东南。
东南霓霄红彻底,中天血墨对半参。
鏖军九月连烽火,难炙飞云此这般。
无知那端为何物,好似高炉火焰山。
莫见山炉见火焰,辐照百顷不夜天。
哭煞桥头清冷月,寂寞紫鸢未成眠。
浅雾浓云忽隆起,倾轧谲诡珊瑚岩。
我谓枪头且低下,不是珊瑚是高厦。
公私企业摇钱树,平民百姓寄生处。
弹丸莫能杀此物,此物无心亦无骨。
简直现代新城邦,西文唤作“利维坦”。
语罢猎手词缄默,捻口半日竟无言。
从来独自行山野,一别尘烟煞许年。
承想镇市文明界,不让人类有黑天。
怯问壮汉名何姓,无名无姓单字“蛮”。
自幼身材异长大,眼离黄土一丈三。
强膂壮臂赋神灵,六岁扛鼎百廿斤。
双亲命丧豺狼口,孤儿独院历春秋。
春秋数历一十九,驭马离乡报亲仇。
携带弹丸凡五粒,末终一粒留自己。
十载不曾伤母幼,贯屠雄狼整三头。
大狼倒毙邻村舍,坠入布缸染紫色。
击杀二狼隆冬节,悬枝三日沁风雪。
三狼狙中胡林里,周身埋没绿松石。
掠得狼革共三面,一紫一白一青靛。
分缚头肩与腰际,彰功显赫并示威。
夜凉顿觉腹饥饿,二人同坐合加餐。
饼干肉脯相与食,但围营火不造饭。
饱飨半夜才入梦,惊觉已是日黄昏。
卧“蛮”足下伏狼地,创固血凝尸横陈。
枪尖挑起红生皮,新来乍到第四只。
猎手帐下正酣眠,雀舞莺歌难唤醒。
拜别阿蛮早开路,不知谁处是行程。
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时的我还很年轻,有一股子野心想要凭双腿逛遍整个世界。我走了太久的路。好多事情,好多的人,都被我甩在了后面。如今我回想起来,甚至很难拼凑出一段那时候的记忆。我只依稀记得我从来没离过身的那把柴刀、黑夜、土的腥气、火、血和死亡,还有自由与孤独。
我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荒野中行走。我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奔波。有时候我想,我可能只是在骗自己罢了。走出了城市,我几乎活不下去。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水可以喝,什么样的太阳应该躲,什么样的沼泽不能去,什么样的石头能生火。我不会挑选适合过夜的地方,我不会把动物开膛破肚。我甚至抓不住兔子,打不过野猪。我所有的生存资料:水、食物、衣服、通讯设备、通讯设备的电池……都要在下一个庄镇里补充齐全,才敢继续上路。超市里什么都会有。除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还有各种牌子的牛奶、鸡蛋、腌椰菜、切成小块的牛大腿和鳄鱼尾巴。人类已经征服了所有的东西。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和他们一样强大;可离开了人类,我就只剩下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那一天,我正巡弋在一片没有名字的林子里。天已经黑了。如果没有手电筒的话,四尽里就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开着电筒,夜晚就会拽着它的音乐、草木和虫豸自动往后退去。它们退得太远,太远了,远得让我觉得不舒服。关掉电筒,它们又太近了。最后,我把手电筒调到最低亮度,又从包里掏出一件衣服裹在上面。手电筒仿佛掉进了海底,在封闭的压力之中闷出一小团不规则的蓝色碎块。走了一段儿发现——比较合适了。
不过没过多久,另一团更加持久也更加火热的光明毫不留情地吞噬、掩埋了我的这一番努力。它被抛进了茫茫的夜色里,取而代之的是熊熊燃烧的一爿一人来高的巨大篝火。松木的香气顺着一缕粗壮的笔直的烟柱向上攀爬,在噼啪的响声中间跳动、旋转。火堆旁边坐着一个人。他比我从前看到的任何一个人都大。他的怀里斜搂着一杆猎枪,枪托支着地面,枪口几乎碰到我的眉毛。相较于这个人的身材,这杆枪仿佛是一件玩具。
他对从黑暗中突然冒出来的我似乎并没有敌意。他用夯土机一般的手掌拍了拍他身旁的空地。我与他并列坐下,有意地挺了挺腰背,这样眼睛就不至于比他的手肘还低。我伸直了我的腿,发现刚好能触到他平放的左腿的膝盖。
他指了指东南方的天空。那里生长着一座庞大的城市。它彻夜不眠的灯火,把头顶上的云都照得红彤彤的。他问我那是什么东西。我说那是城市。我就从那里来,迟早也得回那里去的。
他就没再说什么。他看着东南方那片红色的天空,看着红色天空与黑色天空交汇的地方。他看了很久。直到他收回了自己的目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猜他看完了。于是我决定找些话说。如果不说话,就只有睡觉了。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我不能确定他是否听到了。他扭过脸去,沉默了很久,仿佛在奋力地挖掘自己记忆的每一个角落。有的时候,我也会这样艰难地挖掘我的记忆。许多无关紧要的记忆都会被我们自己扔到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只留那些日常起居用得上的,摆在显眼的位置。他,在他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某一个现在他未必记得的时刻,可能不小心把自己的名字随手乱扔了。
“蛮。”仿佛是深思熟虑的一个决定,他最终轻描淡写地说。
蛮的头顶裹着一只狼皮做的帽子,肩上披着一挂狼皮做的大氅,腰中系着一条狼皮做的裙裤。除此之外,他没穿任何其他的东西。至少从外面看是如此。不过这世界上,大概也没有适合他的衣服。
蛮从腰间摸出两个易拉罐一样的圆柱状物体。在我把它们当做牛肉罐头放上火烤之前,蛮拦住了我。他告诉我,这是猎枪的子弹。他出门的时候,带了五发子弹。打他身上穿的这三头狼用了三颗。虽然他用的双管猎枪,可他每次都只推一颗子弹。也就是说他如今最多只能再杀一头狼,或者一个人。最后一颗子弹必须留给自己。这是他父亲教给他的。最后一颗子弹,是一个猎人最后的尊严。
他的父亲这么说了。他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做。他射光了枪筒里的最后一发子弹,射偏了。于是那头狼扔下了嘴里衔着的蛮,张开血盆大口扑向了后者的父亲。那一年,蛮六岁。他的父母死在了狼嘴里。从那以后,他就一个人过日子,过了十九年。十九年怎么过的,他没有告诉我。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想要打狼。于是他抄起了猎枪,离开了家,从此再没回去过。他晃晃悠悠,晃晃悠悠,一个人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晃了十年。十年间他杀掉了三头公狼。他好像天生就知道分辨公母。母狼和幼狼他一概不打。
蛮打死第一头狼,是在一个村里。那头狼同样袭击了一户人家。那一家人是做布料生意的。狼叼着那家人的孩子纵上了染坊的房梁,正要顺着天窗跑掉的时候,一颗子弹蹭过孩子的屁股,打穿了狼的眉心。狼呜呼一声,向后翻了下去,掉进了一缸紫色的染料里。蛮于是获得了第一张紫色的狼皮。他用同样精准的枪法猎取了接下来的两张。第二头狼死在一个大雪天。它掉下了山崖,挂在一棵云杉的枝子上。蛮寻了整整三天。寻着的时候,整张狼皮已全部变成了雪的颜色。第三头狼滚进了一个矿洞,洞里铺满了绿松石,把整头狼滚成了耀眼的蓝色。
夜晚的凉风拨弄着篝火黄澄澄的头发,我有点儿饿了。我从背包里掏出饼干,蛮从腰间摸出一块风干了的肉。我问他这是什么动物,他说你吃了就知道了。我尝了尝,只觉得有一股蘑菇的鲜香气味。这是狼肉吗?蛮摇了摇头。这是鹿肉。鹿很好猎。其他的东西都很好猎,两只手就可以搞定。只有打狼需要子弹。
他把头上的那张狼皮解下来,扔给我当被子盖。狼皮两只空洞的眼窝死死地盯着我。我试着把狼皮调转过来,头冲着下。这样感觉更加奇怪。最终我只好把它横着,自己蜷在底下。暖和多了。
那一晚,我做了一个梦——关于女人和花朵,关于生长和收获。挂在天边的夕阳脚下铺起一片金灿灿的麦田。麦田里奔腾着各种各样的男孩女孩。男孩女孩扑倒在密密麻麻结满穗子的麦秆儿中间。不一会儿,地里就又长出一个小人儿……
我再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梦里的夕阳。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至少睡过了昨夜以后的整个白天。我扭头看了看蛮。蛮紧紧地抱着那杆猎枪,依然惬意地做着梦。他的脚下躺着一只狼。它的脑袋里枪口不过两步远,眉心开着一朵杜鹃一样火红的花。碎骨头和脑浆散落在四周吸饱了血的紫红色地面上。
我看了看蛮手里的枪,看了看早已熄灭的那团篝火,不由得一阵心凉。我把昨晚的被子叠好,放在蛮的耳朵边,背上自己的背包,决定继续赶路。我又回头望了一眼,感觉那杆猎枪下面,压着一个格外瘦小的旅人。
我想走,可我不知道哪里是路,没有人告诉我哪个方向是前,哪个方向是后。
天上亮堂堂的,没有月亮,没有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