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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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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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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笑不得

(一)

听着,伙计,听着——

大约四十年前,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样颓废而一无所有,躺在房间里虚度光阴,不像现在这样是个老无赖。我刚刚十八岁,衣冠楚楚,时常穿着我那标志性的蓝色衬衣和黑色帽子,拿着我的长伞出门去,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我的兜里总揣着一本薄薄的书,我还对自己的才华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总而言之,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个小无赖。

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和许多其他无赖的年轻人一样,喜欢在晚上的时候去酒吧喝几杯。我是一家名为“宇宙尽头图书馆”的酒吧的常客,或者不谦虚地说,我是那里的名人。事情是这样的:这家酒馆每天晚上都会举行讲笑话大赛,客人们可以轮番上去讲一个笑话,比的是谁讲完之后台下的笑声最大。好了,你肯定立即明白了我为什么那么出名:正是因为我是最会讲笑话的那一个。每当我上台,人群总是先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而当我讲完时,台下总是已经笑到了一片,那些还有力气的一边笑得东倒西歪捂着肚子,一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鼓掌、尖叫、吹口哨,直至声音超出分贝仪的量程。我的笑话无穷无尽,如同童话里公主给国王讲的一千零一个故事一样,每一个都意想不到,每一个都别出心裁。

每当我有一次毫无疑问地拿到当晚的冠军的时候,人们总是簇拥着我挤到老板的房门前,用力拍打着房门叫他出来。这时老板总是面无表情地出现,然后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喝酒了,人群自会付款。他们甚至还会不停地劝你再来一杯,因为据说这个比赛的创始人,一个你绝对想象不到有多无聊的人曾经说过:“对于那些讲笑话却无法麻痹自己的人,人们应该用酒精让他麻痹;因为其他人回家后都能在欢笑中入梦,而他只剩自己一人沉溺于空虚。”

那时候我当然还完全不知道这句话的深意。我只是想,创造这个比赛的家伙可真行!

于是就这样,在我十八岁的那年,每天晚上我都可以去酒吧有喝不完的酒。我甚至可以打包一些,带回去给我父亲喝。我的父亲那时就像我现在一样,是个老无赖、老酒鬼,这也正常,有其父必有其子嘛。他大概一辈子都不知道这酒是怎么来的,也许他会认为是我在外面鬼混搞到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确实如此——因此总是边喝边嘟嘟囔囔的,要我去找一门正经差事。这时候我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歌,渐渐地他闷闷的嘟囔声也就消沉下去,我也沉沉睡去。

(二)

现在让我们来讲讲那意义非凡的一天,也正是那一天冥冥之中把我从小无赖的人生道路上解救出来,将来又将推着我一头扎进老无赖的生活。

这一天晚上我照常在酒吧讲笑话,人群也照常爆发出几乎掀翻房顶的大笑和尖叫声。然而,在耀眼的灯光下,在我沾沾自喜的骄傲氛围中,我忽然注意到角落里一个独自坐在单人桌前的男人。他对周围的一切完全无动于衷,只是沉默地喝着他的菲士。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好奇与好胜心顺着脊椎慢慢爬上了后脑勺,宛如一条冰凉的蛇。本来我已经鞠躬,做好了下台迎接众人环绕的准备,此时我却忍不住再次拿起麦克风,又讲了一个笑话,同时目光紧紧地盯着他。

最后结束时场面可谓十分混乱:由于我的分心,我不止又讲了一个笑话,而是整整十二个。当晚的十三个笑话如同十三层地狱一样让在场的宾客都昏死过去,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他们当中的几个就晕倒在我的面前,大概是强撑着努力想制止我,然而刚爬上台就笑晕过去了吧。

我必须得吐槽的是,倘若这时候有一个警察走进来——谢天谢地,那天晚上没有发生这种事——他一定无法把眼前的一幕和他所理解的笑话大赛联系起来。或许会是集体食物中毒或者斗殴,他只好这么想。也许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当时真的有人笑吐了。

当时我之所以停下来,并不是因为我意识到了场面的失控,而是因为我一口气讲了十三个笑话,实在是口干舌燥了。于是我走下台,奋力敲响老板房间的门。在我的手臂拍到麻木、喊到声嘶力竭后,老板终于走了出来,并且对眼前的一切都熟视无睹。我指着酒单,要了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为什么每次我讲笑话的时候你在里面也没有反应呢?”看着忙碌的老板,我忽然想起一个早已有之的问题,忍不住问他。老板依然像是没听到似的自顾自地忙碌着。直到我伸手拍拍他的脸——我不建议任何人这样做,除非你像我一样做好了挨一拳的准备——他才如梦初醒,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然后恍然大悟一般伸手从耳朵里扣出了耳塞。

“你说什么?”他问我。

(三)

顺带一提,如果你去酒吧,我不建议你点什么“莫洛托夫鸡尾酒”,因为酒吧老板很可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你,然后说这里没有这种东西。这个名字实际上来源于二战中芬兰游击队用于对抗苏联坦克的武器,它的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燃烧瓶。

……现在回想,也许“宇宙尽头图书馆”的老板也有着些许幽默细胞,否则他不会给自己的秘制酒起这样一个名字——尽管它有着名副其实的辛辣刺激口感。他当然也就不会在人声鼎沸的酒吧中,抛下外面那一群狂热的顾客,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带着耳塞醉心于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了。

总之,我端着我的那杯酒走到那个神秘的男人面前默默地坐下,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直到我向他搭话,他才抬起头,眼睛盯着我的脸。这时我才看清楚他的长相:非常普通,没有任何故事,就是你在街上看到时会先感到熟悉,忍不住想一想是否在哪里见过,而后很快忘记的那种面庞。他的衣服也非常寻常,没有任何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

“先生,我的笑话不好笑吗?”彼此端详了一阵之后,我率先开口。“非常有趣。”男人回答。你肯定像我当时一样,注意到他用了“有趣”这个词,这让我感到眼前的男人如此从容不迫,对我的笑话有着更多审视玩味而非享受的情绪。

“那您为什么不笑呢?”我当时忍不住这么问他。男人端起酒杯嘬饮了一口,然后擦擦嘴,沉思一样慢慢地说:“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笑的能力了。”

“我并不属于你们这个时代。用你所能理解的话来说,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在那里的过去的三十年里,人们几乎讲完了所有的笑话。对于那些爱笑的人来说,那三十年,是全人类的黄金时代,而后便是永远的黑暗。”

“在那三十年里,一切都被解构了,一切都成为了可以开玩笑的对象。你绝对无法想象我们笑话的主题之丰富:无论是毫无来由的攻击,还是本应沉重的生死;无论是本应羞于启口的性,还是无意义本身,我们所玩笑的几乎覆盖了人类语言学,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将哲学与废话都平等地一一拆解。你也许听说过一句话,‘一个笑话被讲了两次,和杀死这个笑话并无区别。’而在那个时代,一个笑话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被讲述成千上万次,成为一个‘梗’。一个梗诞生后,先是会如流行性感冒一般肆虐,上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下到三四岁的孩童,人们争先恐后口口相传;然后,这个梗会在两年或者更短的时间里死去,直到某天再被发掘出来,变着法子再讲述一遍。这恰恰如同一只不停仰卧起坐的丧尸。在这种对笑话的鞭挞中,人类找到了莫大的乐趣,就连不笑本身都成为了一种笑点:据说有人专门挑战看笑话而不笑,一时间竟然成为了潮流。甚至有人尝试像讲一道题目一样讲清楚一个笑话为什么好笑,这更是好比活体解剖,残忍而无用。”

“笑话如同火焰,可以漫长地燃烧,也可能瞬间地爆燃,把自己和放火的人都烧成灰烬。终于有一天,我们那个时代的人发现,所有的笑话都已经被讲完了,或者说,我们已经对笑话脱敏,以至于再也没有什么能取悦我们了。我们徒劳地给彼此重复那些曾经我们认为最好笑的句子,然而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标点都在高喊着乏味。这是我们才意识到,一些如同细菌一样的笑话已经感染了我们的创造力,使得我们再也无法讲出任何新的笑话了。人们丧失了所有乐趣,麻木生活,重复重复,梦呓一般念叨着那些已经不再好笑的笑话,如同咀嚼一块已经没味道的口香糖。”

“那就是黄金时代的终结。”

(四)

男人说,他是来自那个时代的时空旅人,穿梭于各个时空,一边尝试搜寻所谓“能拯救他们世界”的笑话,一边向各个时空的人发出警告:警惕笑话的泛滥。目前,他已经旅行了至少十三个世界,可依然一无所获。就连他的警告,人们听后也只是一笑了之。

在男人时而沉思,时而滔滔不绝地讲述的时候,我必须得承认,那时候的我一句话也没听进去。我只是一边被我的酒辣得“嘶哈嘶哈”个不停,和它苦战着,一边忙里偷闲地从各个角度反驳他一两句,或者借由他的一两句话讲个笑话尝试逗笑他。我至今都记得,当他说到“连不笑都成为一种笑点”的时候,我告诉他“不笑有三死者为大”,而他只是耸耸肩的事。

等等,请允许我为当时的事辩护个一两句。正如我在一开始就承认的,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个小无赖,天真,自大,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为所欲为,因此绝不会允许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比我年长的男人,来诋毁我所认为的“艺术”,我的骄傲。我就和其他的小无赖一样,总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却很少听听别人的声音,特别是我们最厌恶的唠唠叨叨的苦口婆心的话。不需要什么道理,甚至即使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做,我们就这样天真地反权威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心。

于是我就这样斜靠在男人对面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用我自认为最帅的姿势斜眼看着他。等到他讲完,我故作沉思,然后说:“我不相信。难道你听过比我讲的要更好笑的笑话?那就说一个让我听听吧,不然我就当你在胡说八道。”男人看着我,很久没有说话,然后他终于开口:“好。不过,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你也要讲出一个像样一点的笑话,作为回报。”“当然。”我不假思索地一口答应下来。

于是男人站起身,边往门口走边讲了一个笑话。他刚开始讲,我就意识到这将会是我听过最好笑的事;当他走到门口时,我已经笑晕了过去,可能都没有听完。

日后我对这个笑话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也许是因为大脑具有一种保护机制,自动忘记了它,以免我一想到这个笑话就忍不住大笑,而后当众晕过去,而医生除非钻进我的脑子里否则对病因绝对无半点头绪;也许这是一种最高的敬意,因为只有把这个笑话忘记,我才能在下次听见时再好好地大笑一番,毕竟在听到这个笑话之前,能让我如此开怀大笑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

那天晚上事情能平安结束,我把它视作我生命中一大未解的奇迹。想象一下吧,倘若有人进到“宇宙尽头图书馆”,他将看到一地的带着傻傻的笑容的人,有的身边还有一摊呕吐物,所有人都四仰八叉地倒在那儿,不知道是狂欢还是灾难。假如这个人想找电话报警,那么他得先敲开老板房间的门,而老板……哦,真心希望这个不幸的人嗓门够大,能把老板从他沉浸的都柏林的世界里拽出来。

以及,真是劳累了,警察先生。

(五)

在那个很难说是美妙还是灾难的夜晚过后,我继续过着我浪荡子的生活。也正是在那个夜晚后,酒吧里新加了一条规矩:每个上台的人只能讲一个笑话。这是为了针对谁我自然心知肚明,但也欣然接受,因为有一名听众第二天告诉我,他很庆幸自己在我上台前去了趟洗手间,不然他没有自信在那种大笑中控制住自己的某几块肌肉,而那无疑会让一个美好的夜晚不太美好,回味无穷。

总之我继续讲笑话,继续一杯接一杯地狂饮,继续彻夜沉醉于五光十色与喧嚣之中,继续作为“宇宙尽头图书馆”的笑话大王以最无私最诚恳的态度为每一位来宾提供乐趣。然而,在熙攘的人群中,在杯盘碰撞声中,在仿佛永不熄灭的灯光中,我始终在怀念那个男人,在怀念他留下的笑话。我认为我所有的笑话加在一起也比不上那一个笑话好笑,然而我再也回想不起来它了。在记不清第几次尝试回想却又一次失败后,我想起了那个男人的话语:“一个笑话被讲了两次,和杀死这个笑话有什么区别?”这时候我隐约感觉到了劝诫,于是我渐渐不再想它。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担心另一件事,并且这种担心如同枝头的果实一样越来越大。我恐惧我没有一个能够匹敌的笑话回赠给那个男人。我搜肠刮肚,然而似乎所有的笑话在那个笑话面前都相形见绌。当我回忆我的前二十年人生,试图从自己的故事中找到笑话时,我却发觉自己的一切都十分乏味,似乎找不到半点乐趣。我只是糊弄着生活,对一切漠不关心,因而平平无奇。也许笑话是我唯一能完全掌控并乐在其中的领域,在这里我可以靠那些听到的想到的笑话成为王,成为众人的焦点。然而现在,我唯一擅长的也被别人无情地碾过,正如享誉世界的收藏家忽然发现自己的收藏全是赝品,于是我的笑容只剩苦笑了。

有一段时间我离开父亲,离开酒馆,去别的地方寻找笑话。在那一年里,我听了成百上千个笑话,有的好笑有的不好笑,还有笑话的各种重复、变形、与不同文化的结合、反转,从最简单的谐音梗到最犀利的讽刺。我笑了很多次,但更多时候毫无感觉。慢慢地我笑的时候越来越少,当我有一次听一个人说出一个他自称是压箱底的笑话,却发现他只是把一个我早已听过一千次的笑话又讲了一次的时候,我坐在路边,忽然无比疲惫。我想,或许我该回去了。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了一件事:我所说的话语、所做的行动,都忽然有了笑话一般的魔力。或许是因为过于醉心于笑话,过于了解笑话,过于渴望找到那个最好笑的笑话,我几乎成为了笑话本身。当我走进车站买票的时候,喧闹的大厅先是一阵安静,然后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笑声。足足三个售票员没能听到我的目的地就笑晕了过去,其中一个甚至我刚一开口就往后倒下了。无奈之下,我决定不再说话,转而靠比划和写字表达意思。在经历了一个小时的艰难尝试后,我最终放弃了,走出车站胡乱找个地方睡下。

第二天我看到报纸头条报道:某车站惊现默剧大师,堪比卓别林再世,硬生生凭一己之力把车站变成了电影院。据悉,每一个看过他表演的人都表示,他的一举一动都太好笑了,几乎让所有人都开怀大笑,尽管他们自己也说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们知道哪里好笑的话,这不就不好笑了吗?

(六)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家的。诅咒一样的搞笑能力杜绝了我搭顺风车的可能:司机总是看到我就笑得直拍方向盘,于是他们的车也“嘟嘟”地大笑起来。我曾站在路边,手里举着请求搭车的牌子,结果一小时内那个路口发生了五起车祸:大概是司机笑得失控了吧。

后来我还得知,有一个天才导演跟在我身后,用相机拍下了我回家的全程,日后剪出了一部片子,取名《幽默的回归》。这片子很快让他名声大噪,一跃成为喜剧电影大师。据悉,这位敬业的导演在拍摄和剪辑的时候曾无数次笑昏过去,每一次他都醒过来继续坚持。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把片子倒过来剪再正着播能有效减少片子的杀伤力,他就这样发明了什么“倒带剪辑法”,并贴心地推出了这部电影的倒放版本《幽默的离去》,让那些笑点太低的人也能享受到这部伟大的喜剧电影——说白了就是一部电影挣两份钱。惊人的是,《幽默的离去》完全逻辑自洽,有些影评人甚至认为它是《幽默的回归》之下第二伟大的喜剧电影。有语言学家据此发表了一篇论文,试图证明一个优秀的笑话倒过来讲也是完全成立的,而后学术界爆发了最著名的争吵:《幽默的回归》和《幽默的离去》究竟那一个是这部电影的初始正放版本?

好吧,人们总是执着于这样的事:把简单的事变复杂,或者把复杂的事变简单。你也许会说,只要导演亲自指出哪一个是正放版本不就好了吗?伙计,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首先导演就不会出面,因为他乐于见到人们为此争论不休,这样他的作品才能长久地被讨论,他的作品才会被认为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其次,即使导演真的出面澄清,那反对者也会马上声称,导演是受到了某种强迫而不得不这么说,或者干脆他们就不认导演的这种说法。他们当然有无数蛛丝马迹来佐证他们的说法。我愿意跟任何人赌一杯玛格丽特,十年之间你能看到无数的解析,试图从这部片子里挖掘出他们想看到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预言、隐喻、暗示、绯闻、真理等等。然后他们就可以说:“你真的看懂《幽默的回归》和《幽默的离去》了吗?”或者:“为什么说《幽默的回归》藏着最惊人的真相。”相信我,他们会宣称这并不是个笑话电影,而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哲学。

有个作家曾经说过,作品一旦离开了作家之手,便不再完全属于作家。一想到有人试图从我回家的影像中解读出世界毁灭的时间,或者某场战争的隐喻讽刺,或者我是个绿帽癖什么的,我就不得不说我认为他说的太他妈对了。

总之,在经历了一系列毫无乐趣可言的旅程后,我回到了家里,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我只是疲惫地一头扎进我小小的亲爱的又脏又乱的房间,在扑到床上的三秒内就打起了鼾。在一口气睡了三天三夜之后,我醒来,给自己煮了两大碗方便面,呼噜呼噜一口气吃完。这时候我已经身无分文了,不过我那聪明的小无赖脑袋瓜很快就想到了生财之道:我决定在“宇宙尽头图书馆”里举办讲笑话专场,就把我这一路所有经历的收集的笑话全部抖搂出来,配合我那让人忍不住大笑的诅咒,一个笑话收十块钱。事实上日后我就是这样做的,就结果而言,这给了我很大物质经济上的支持,然而思想经济上的支持却寥寥无几。我是说,绕了这么一大圈,我仍然没找到那个足以匹敌的笑话。

换句话说,就是白忙活。

(七)

在酒吧开专场的日子里,我粗略估计,“宇宙尽头图书馆”的营收至少增加了百分之十七。我的崇拜者们甚至在酒馆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来点真正的笑话!”有时候是另一个牌子:“笑话配酒,越喝越有!”

每天晚上我只讲两个小时,不是因为我讲不下去,而是为了让听众们好好缓一缓,不至于被活活笑死。一眨眼间,我的搞笑诅咒又成了天才,即使是我感冒或者发烧时,我也可以躺在台上睡觉,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逗笑所有人两个小时。天呐,那段我以往做梦都不敢想的时光里,我简直是真正的“举手投足都有钱赚”。在耀眼的灯光下,在黑压压的人群前,在一大把一大把向我撒来的票子中,我纸醉金迷,宛如醉酒或做梦一般过着比远行前还要疯狂十倍的日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拥有了很多人争取的一切:金钱、声誉、崇拜、权威——我就是笑话之王,我就是笑话本身。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爱情,因为姑娘们总是看到我就笑得不行,我绝对不可能再和她们亲近一丁点儿。再说了,即使真能到表白的那一步,我可不希望对方看着举着花的我哈哈大笑甚至笑晕过去,那也太打击我了,太不浪漫了。好吧,没有就没有吧,尽管如此我依然拥有很多很多,绝对超出你的想象。

直到某天,我的父亲死了。

父亲也许是喝酒喝死的。要我说,他终其一生充其量也就是个老无赖,老酒鬼。母亲离开之后,他整个人就跟一根茄子一样蔫巴了,对照顾我没什么心思——他对什么都没了心思——于是本该像花一样盛放的少年也蔫巴了,老无赖带着小无赖混日子。当他工作回来,躺在屋子里一整晚合不拢眼,回想他年轻时候的事儿的时候,我则整夜在外面瞎跑,因为我实在受不了两个大老爷们儿挤在一个屋。也就是那时候开始我积累起了一脑袋的笑话。至今我仍然认为笑话是夜晚的精灵,在隐秘的夜色中,白天说不出口的话、逗乐子的话、不正经的话说起来都变得轻松了许多。等到了十八岁,我就常常去酒馆给父亲买酒,也就是从那时,我渐渐成为了讲笑话的天才,笑话大赛的明星。

当我一瓶又一瓶往家里带酒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最后竟然导致了父亲的死。那天晚上我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家,把酒瓶“咚”一声放在桌子上,却没有听见父亲那熟悉的嘟囔声。我还以为他睡着了。父亲往常没喝酒是睡不着的。我走进他的房间摇晃他的身子,他的身体都已经凉了。我脑子一下子一片空白,呆呆地在他身边坐了很久。

邻居帮忙拾掇着办了葬礼,一切从简。没什么人来,只有我跟在邻居身后,按她说的做,穿她要我穿的衣服,或者按她说的给钱。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感到多么悲伤,只是如同脑袋挨了一闷棍一般,傻乎乎的也不知道疼,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能明白这一棍的分量。在当时,一切对于我而言几乎是可以称之为诡异的:父亲怎么就死了呢?而且他死的时候,我似乎还在酒馆快活,讲我的笑话。我自认为不是一个孝顺的人,也不觉得父亲对我而言有多么重要,只是那晚过后,狭小的屋子显得格外阔大和寂寞。

因为葬礼的事,我搁置了几天专场,酒馆便不断有电话打来,我头绪纷乱,只是胡乱应对。“你只要来就好,你站在那里就有钱赚,这还不简单?”等到实在难以推脱的时候,我终于被迫答应下来,但还是对讲什么做什么完全失去了把握。

在重开专场的前一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我要把接下来一场专场的主题变成纪念我的父亲,因为笑话是我最擅长的,也是我以往理解很多事情的方式。我想,如果用这种方法来纪念父亲的死的话,也许我能更加清楚我和父亲、我和笑话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吧。

(八)

那天晚上我准备得十分充分:我穿上了白衬衫黑西装棕皮鞋,搭着一条深蓝色的领带,还用父亲遗留给我的剃须刀好好地刮了胡子,总之把自己打扮成我所理解的最郑重的模样。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自嘲地想,现在谁也不会认为我是一个笑话大王了。他们更可能会觉得我是某个房产中介而对我敬而远之。不管怎么说,我拿着我标志性的雨伞,杵着它如同手杖,就这样来到了“宇宙尽头图书馆”。

正如我所料,我一推门,见到我这副“老不正经”的尊容,酒馆里的人先是一愣,而后爆发出一阵快活的笑声,在这笑声中我忐忑不安的内心慢慢平静下来,我可以自信满满地走上舞台了。和往常一样,开场的时候我先讲了两个小故事暖场,并满意地看到台下的人们都笑了。接下来我讲起父亲生前和我的趣事,观众们笑得满地找牙。看起来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在稳步推进。可是,当我尝试讲述父亲的死,讲述父亲的葬礼,讲述我对于一切的迷茫,尝试用轻松的语气讲述那件我自己都还不完全知道意味着什么的沉重平情时,我发现他们还是在笑。他们笑得不可一世,笑得不能自已,笑得拼命用拳头砸着桌子。忽然间我的目光仿佛变焦了,我发觉这些人离我是这么近又那么远,以至于声音都失真了。在他们模糊不清的话语中,我意识到我后背的汗水正在缓慢流下,打湿了我的衬衣。我尝试用肢体语言表达我的茫然,可是人群只是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笑声,如海浪一般径直拍打在我的脸上,把我压进海底。那一刻,我第一次对笑声感到恐惧;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孤立无援,不被理解,意识到自己除了笑已经一无所有了。在那些放肆的笑声中、那些刺耳的尖叫声中、那些说着“这真好笑,再来一个”的嚷嚷声中,我终于惊恐地发现自己早已模糊了存在,而只是一个笑话的符号。

当我失魂落魄地走下台时,人群照常向我挥洒钞票,对我吹口哨,人们照样争先恐后地把酒杯递到我的唇边。往常的我会乐于享受其中,可现在我对一切都感到恶心。我麻木地推开他们,可那无数只手依然执着地不停地伸过来、伸过来、再伸过来。终于,在又一次推开了一只手之后,我忍无可忍地转过身,冲着周围的人群大喊:“这并不好笑!”

是的,我失控了。我自顾自地讲述起我的一切,我乏味的生活,我经历的离别的痛苦,我的孤独,讲述我的旅程中那些无奈,那些旁人对我的永远的误解。我拼命发出声音,想让他们意识到,我也是一个人,我渴望得到理解,我不只是一个供人取乐的工具,我的人生不止有笑话,我也有自己永远笑不出来的事情。

我成功了吗?看起来是这样的。人群安静了一霎,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酒馆里格外清晰。我说完了,我停下了。我的心脏在强有力的跳动,我等待着。

两秒之后,酒馆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和大笑,几乎掀翻了房顶。人们疯狂地笑着,像蚁群冲向地上的糖果一样向我涌来,簇拥着我,努力触碰我,努力告诉我这是他们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即使再花费十倍的价钱也完全值得。一张张面目不清的脸庞、一阵阵嘈杂混乱的声响、闪烁的刺眼的灯光……震惊中我被灌下了一口又一口酒,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咸的,各种味道在我口腔中交织,呛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被人群织成的网紧紧缠绕,仿佛整个世界都压在了我身上。推搡中我一个不稳,跌倒在地醉眼朦胧,脑海中一切都模糊了,一切我无法想明白的事情此刻都如此陌生。是的,那是我一次难得的大醉,在此之前我最多只是微醺,喝再多也很少真正醉过。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秒,我看见一缕光亮穿过人群间的缝隙,照在我的脸上,仿佛昭示着笑话之神最大的笑话:它恩赐我的那让人不得不笑的恶作剧诅咒。

(九)

当我醒来的时候,酒馆已经打烊了。好心的老板并没有把我扔出门去——这在别的酒馆非常常见——而是把我拖到了他的房间里,安置在沙发上。我头痛难耐,又回想起今晚发生的事,便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这时候老板推门进来,给我端来一碗白粥。我才想起自己没吃晚饭,于是来不及道谢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后我忍不住又哭了。我告诉老板:“笑话已经死了,我以后再也不要讲笑话了。如果我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开玩笑,什么举动都可以被认为是玩笑,那还有谁能理解我呢?笑话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老板看着我,我注意到他把耳塞捏在手里。听完之后他对我说:“那就让它结束吧。我手上拿着的这本书,”他晃了晃手中的书,“几十年前还流行,现在已经和我一样,是个老古董了。以前的人们以哲学或者辩论为潮流,现在的人们见面就忍不住讲笑话互相打趣;这就好比曾经钢琴和小提琴统治了乐器界,现在吉他与贝斯又十分流行。什么事都有它潮流的时候,倘若它结束了,想必也会有新的东西来接替它,继续流行下去。”

“我也给你讲一个笑话吧。”老板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陷入了回忆中:“你知道为什么这里叫‘宇宙尽头图书馆’吗?因为这里很久以前本就是一座图书馆。不知道什么时候,某人第一次在这座图书馆里打开了第一罐啤酒,而后的几十年里,书本渐渐退出了这个舞台,这房间的外面就被酒精和笑话统治了,后来也就变成了你们取乐的酒馆。不过,对于我而言,”他挥了挥手,“只要我这个房间还在,对于我而言,这里永远都是一个图书馆。”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老板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小小的藏书室,周围的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如同一块一块的砖头,搭起了四堵独特的墙。“我的黄金时代啊,早就已经过去了。”老板在我身后感叹,“不过呢,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保留了这个收藏书的房间来当作慰藉。这样,不管外面的酒馆再怎么喧哗,我也永远有一小块自己的图书馆可以安身。”

“那你呢?你喜欢笑话吗?”我听见老板停顿了一下,接着问我。

“……我不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我一直在靠笑话牟取生活也逃避生活,它对我的伤害并不比它带给我的好处少。我想,假如要我一样,不管世界如何变化,只管终生和笑话作伴的话,我是很难一口答应的吧。

想到这里我低下头去,不想让老板看到我的表情。“好了,回家去吧。你要自己去寻找你真正喜欢的东西,或者,自己面对生活。”老板起身拍了拍我的肩,我也沉默地站起来。

“对了,您为什么从来没有被我逗笑呢?”走之前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你所经历的……很多,我在书中已经看到过了。当时也许我会感到有趣,但现在我感到悲哀。”老板说完,戴上耳塞,重新沉入了他的世界。

于是我走出老板的房间,走出酒馆,穿着我皱皱巴巴的西装狼狈不堪地回到了家。当我躺在床上时,天已经微微发亮了。

(十)

此后的一个月里,我不再去酒馆,甚至很少出门,只是躺在家里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在没有笑话的日子里,我过得比以前好了吗?我不觉得。前半个月,我每天花几个小时坐在父亲的遗像前看着他,像一个老人一样絮絮叨叨地回忆他的事,或者讲述我的事。他现在再也不能给他的儿子一些有用的建议了,当然他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没有。可我还是日复一日坐在他的面前,比他活着的时候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还要久得多。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父亲的离去对我而言是多么巨大的悲剧,以至于我难以用任何东西来弥补。再也不会有任何人在意我本人了,我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候都更加接近孤独。

在最开始的日子里,还有一些我的狂热粉丝找上门来,试图把我叫出去。他们拍打着门,敲打着窗户,高喊着没有我的生活是多么无趣,而我坐在房间里无动于衷。事实上生命中有很多有趣的事,我想,酒馆里很快又会有一个新的笑话大王取代我吧。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很快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我平静的生活。

在静坐了半个月后,我终于开始出门,并且一出门就吓到了我的邻居——她大概以为看到了一张棕熊的脸,毛发旺盛且纠缠不清。于是我刮了胡子,剪了头发,一点点回归正常的生活。冥冥之中我意识到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在等那个男人,等待告诉他我那个足以匹敌的笑话。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得意洋洋的小无赖,那个自以为是的笑话大王了,然而,或许也正因如此,我终于找到了那个笑话,那个我自认为能够让他满意的故事。

男人出现在一个午后。他径自走上楼,敲响了我的家门,我也极其自然地迎接他进来,给我们两个人一人调了一杯酒。“您上次说,再见面的时候我要回馈给您一个足够匹敌的笑话,现在我想我知道那个笑话是什么了。”沉默片刻后,我斟酌着开口。男人微微偏过脑袋,显现出兴趣。“请讲吧,”男人说,“我们有着几杯酒的时间。”

于是我开始讲那个笑话。我开始讲,一个男孩如何在母亲离去、父亲一蹶不振的时候在黑夜里野蛮生长,如何在阴差阳错下成为了某家酒馆的笑话大王;男孩如何踏上远行,如何见证了成百上千的笑话,被笑话诅咒,从此一举一动都只能引人发笑。我告诉男人,男孩在回到酒馆后如何被诅咒捧上了巅峰,而在最辉煌的时候摔下来,灰头土脸地陷入了再不能被理解的孤独。在我的故事中,那个男孩可怜又可笑,我不时表演一下故事里的情景,想来一定让故事更加幽默了。

是的,你一定已经发现了:我讲述的就是我自己的故事,我的人生。它恰如笑话一样荒诞,且充满了反转。

我讲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黄昏中我和男人相对而坐,默默地看着彼此,很久没有言语。“很抱歉,这也许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笑的笑话,”终于我鼓起勇气开口,“但我希望,它的分量能与您的那个相抵。”

“足够了,孩子,足够了。”这时,我看见男人向后仰去,眼睛没有看我,而是看着窗外。他慢慢地说:“你说得对,也许这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笑的笑话,但它是一个真正的笑话。我已经被虚假的笑话浸泡得太久,以至于再也无法发笑了。但在刚才,当我聆听你的笑话的时候,我却想起了一些东西,一些真正让一个笑话能够经久不衰的东西。”

“那是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我,只是站起身:“是啊,那是什么呢?”他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和我握了握手:“不管怎么说,我要去寻找下一个笑话了。不过,你的故事,我大概永远都不会忘记吧。你肯定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警惕笑话的泛滥。不过在此之外我还想告诉你一句话。”他在门前停下了脚步,转过头对我说:“笑话大王,当你哭不出来的时候,就试试笑出来吧。”

“一路顺风。”我说。

男人离开了,他的身影很快从楼道消失,透过窗户我看见他消失在人群中。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不知道他是否还在我们这个世界寻找笑话,又或是去了其他世界,当然也可能回到他的世界里了。我想,唯一联系我们的也许只剩那个我早已忘记的他讲的笑话,和我们大概都永远无法忘记的我的故事了吧。

(十一)

天气渐渐冷了,早晨的墓园起了一层薄雾,我听见我的膝盖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年轻时的狂饮现在可把我害惨了。我拄着拐杖,慢慢走过一块一块、一排一排墓碑,最后停留在那块熟悉的墓碑前,然后小心翼翼地坐下。这儿真安静啊,只有偶尔的几声鸟叫,我仿佛在一个离世界已经很远很远的地方,呼吸着带有青草味儿的空气,自顾自地喘息着,敲打着我的关节。

“嘿,过来,快来。”一条棕色的狗正嗅着草地在附近转悠,我招呼着,于是它欢快地跑过来,规规矩矩地坐在我旁边。“你这个坏家伙,你老早就知道我来这儿了,对不对?嗯?你是不是故意装作没看到我?”我挠着它的头顶,又挠了挠它的脖子,然后把早餐拿出来,掰下来一些扔给它。狗呼噜着,低下头,摇着尾巴吃起来。

我转过身,看着父亲的墓碑。“老骨头,我现在也老啦,就不跪拜你了。谅解我吧。”我说。我把带来的酒起开,浇在面前的土地上,然后把瓶子收起来,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今天的早晨太可爱了,我并不想太快回到我的屋子里去睡懒觉。

哦对了,我好像还没把故事讲完呢。男人走之后,我在“宇宙尽头图书馆”酒馆里有了一份工作,帮老板调酒跑腿,干些杂活,只是再也不上台讲笑话了。酒馆里有了新的笑话大王,不过人们好像有时候还是会怀念我,谈论起我的事。有些人说我死了,有的人说我买了一座岛度假去了,有的人说我去全球巡演了,其实他们说这话时我就在他们身后的房间里倒腾冰块。前几年,我算了算钱,够我快快乐乐地活到死了,于是就辞职,开始了我百无聊赖的老无赖生活:除了看望父亲不怎么出门,也不怎么和人接触。不得不承认,相比我精彩纷呈波澜壮阔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可谓是索然无味,但我就这样心安理得地虚度着我最后的时光,并且觉得这样其实也就挺好。

现在我看着狗,想和它说说话。我年轻的时候说了一大堆话,老了却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我不知道诅咒消失了没有,倘若我和一个年轻人说话,对方却忍不住大笑,这显然对我们双方而言都会有些难为情。但和狗说话就无所谓了,因为它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它是否在笑,所以我们都没有顾虑。

我于是慢慢地给狗讲述我父亲的趣事,讲述母亲还在时候他的趣事,讲述母亲离开之后他的趣事,也讲述我年轻时候和他的趣事。我想,我最终还是实现了那场专场没能实现的东西:用酒精和笑话纪念我的父亲。

太阳开始升起来的时候,我站起身,在狗的注视下一步一步离开了墓园。回家的路上我盘算着,等我死后,一定要留一块有墓志铭的碑,这样就还会有人看见我,还会有人听见我,也许也就还会有人理解我。那个日子不会太远了,我执笔我笑话一般的人生的日子已经不长,至于之后是什么上帝、神还是阎王继续写——但愿他们比我有幽默感——又或是就此断章,对我而言已无所谓。

至于墓碑上的字,我早就想好了,干脆就这么写吧:“本人生活,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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