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
世界变大已经一个星期了,然而,让我颇为不解的是好像除我以外的其他人,竟没有一个在意世界出现的异样,就好像没人在意因空气污染,天空由蓝逐渐变灰一样,进而忘记天空以前是蓝的,本该是蓝的,好像还以为天的本色就是灰的。没有人对世界的突然增大怀有兴趣,至少无人谈论,就我周边接触到的人而言,没从他们口中听到过一次与此有关的谈论。不过,也可能是他们还未意识到也说不定,或者意识到却又压根不以为意,总之没有一个人就此发表过半句议论。世界整个等比例的放大了一倍,具体说来是,世上的所有东西都原原本本的就体积而言乘以二,质量有没有变化我不知道。应该没有,没那样的感觉,如果质量也跟着翻番或增加了一些,我想是可以感觉得出来的,但我没有自己体重增加,或手提物品时重量激增的感觉。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变大了,就连我的身体也不例外,镜子中变大的脸,变大的眼睛、瞳孔、眼白、红血丝等等,镜子的确放大了,没错,挂在卫生间墙壁上的镜子整个扩展了一番,我的身体也无可怀疑的放大了,胳膊、手指、脚,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衣服、鞋袜之类的,因为衣物在我眼里大了一倍,可穿起来依旧合身,唯一的合理解释无非是我的身体也长大了一倍,也就是说,我的身体变大了,一夜间,我成了个巨人,如果用世界未变大之前的刻度尺来测量,我现在已是个身高超过一丈的巨人了。可欣喜的地方并非没有,比如,对细微之处能够不借助放大镜便可以清晰明了的洞察之,原本隐秘的细小物体,如今都变得历历在目。
虽说世界变大,仅仅只是纯粹的放大一倍而已,除此以外,世上所有事物仍照着往日的秩序井井有条的往下发展着,轨迹并未因此出现扭曲。至少我眼中所看到的世界是这样的,楼下公交站台上每日清晨时分聚满各色等待公共汽车的乘客,学生赶往学校,工薪阶层前往公司,大街上人潮拥挤,往来穿梭,呆呆地望上一阵子竟有种像在观察显微镜下细菌无规则活动的错觉,机动车引擎发出气急败坏似的轰鸣声,彷佛在生谁的气,汽笛此起彼伏的纷纷怨怪其他人阻了自己的道,路边行道树枝叶繁茂,天气时阴时晴,不时的来上一阵急雨,云开雾散后,烈日重返中天,日光依然朗照。太阳也变大了,不过,气温还是老样子,热自是热得厉害,但气温却没怎么升高,至少变大的温度计上的数值没往上窜。
我也同样按照以前的方式生活,早上七点被闹钟叫起,洗簌完毕后出门上班,晚上,时间倒是不固定,一般是在入夜以后,才麻木的如一具死尸般回到出租屋。不得不承认,世界的体积增大后多多少少给我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但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妨碍,如果不刻意把它放在眼里,其实将其忽略掉也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概括说来,单单只是体积增大了,其它的则没有出现哪怕一丝一毫的反常,物体的体积扩展了一倍,所有眼睛可见的有形之物概莫能外,至于灵魂、人的精神等形而上的那些玩意儿大了没有,我不得而知。不过就其功能,其价值,人们的生活,世界运转的方式和规则等等,与之前没有任何的区别,一切照旧,换言之,地球还在中规中矩的自转和公转着,我仍然在苟且的喘息着生活着。
或许可能是放大了一又四分之一倍,也可能仅是零点八七倍,至于具体增大的倍数,我也无法测算出,不过,幸好这只是细枝末节的小事,即便深究下去,准确计算出具体数值,也恐怕不会具有多么大的意义。
上个星期一早上七点,我被闹钟生拖硬拽出黑甜乡,当时正做着有滋有味的好梦,钟声突响,黑甜乡应声被搅的稀碎,沉浸梦中的我被不留情面的一把拖入现实。醒来后,世界变大了!就是这么简单,亦如格里格尔·萨姆萨从床上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那样,也像菲利普·罗斯的小说《乳房》中讲述的,男主人公变成了一颗七英尺大的乳房。值得庆幸的是,发生变异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我的身体,世界无论如何变化?变大也好变小也罢,对人们(也包括我在内)的生活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说直白些就是,碍不着我屁事。我既不想变身甲虫,也不愿当巨型乳房,无论哪种恐怕都不会是多么有趣的体验。
我并未很快发现世界出现的这种异状,最开始,我甚至都没能马上察觉出房间里的物品与往日有所不同,早上刚起床时的昏倦感令我思维迟钝,感官模糊,原本就不怎么好使的脑袋那时简直是一团浆糊,连最基本的功能作用都发挥不了。直到木然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看了好几分钟天花板后,意识才缓缓清醒过来,恍惚觉得天花板似乎变了点样子,但具体看出是怎么一回事,却是在冥思苦索了好一会儿后才忽然明白过来的。脑袋便是不好使到这般地步!正如天才是天生的,我的愚笨又何尝不是与生俱来的呢?如果可以,我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多少聪明点,可造物偏偏给我安了这么颗愚钝的脑袋,这也是无可如何的事情,强求不来的,幸而,我早已对此安之若夷。
困倦的躺在床上,只觉得眼皮重若千钧,睡意似倾塌的大厦将我重重压下。我迫切的渴求睡眠,如果能大睡特睡上一场,不管舍弃什么我都愿意,对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无论多要紧的事也全扔到一边,自己只管闷头睡觉。这当然不可能,首先工作就是第一个甩脱不掉的麻烦,诚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工作,就算真的何时突然罢工不干,也不会对世界产生哪怕芥子大的损害。尽管如此,虽说我的所作所为不能为扭动世界运转这一巨大发条贡献出纤毫之力,但我却需要用它来维持我那可怜巴巴的生活,说可怜巴巴或许有些自夸,诚实点来说,应该用惨不忍睹更合适些。
不能睡,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睡着,再耽误一会儿,上班一定非迟到不可。为缓解困意,我用手掌使劲揉了揉眼,暗晕在眼底层出叠起,随后睁开眼睛,暗红色斑晕仍在眼底滚涌了一会,随之便形消影散,我打量着天花板,上头斑斑驳驳,已是颇有年月的住宅,天花板脏兮兮的,遍布着星星点点不知何物的黑色秽物,涂抹其上的石灰粉大片大片脱落,像得了皮肤病上了年纪的狗,狗毛脱落的地方裸露出邹巴巴的灰褐色皮肤,剩下的毛发又都打结粘在一块,多少还黏着某人吐出的口香糖,最后又被一场大雨淋了个透后的模样,天花板便是脏到这个程度,何以脏到这步田地?我也不得而知,我来的时候,天花板就已是如此尊容。并且脏的颇为顽固,自入住以来,我前后清理过两次天花板,但每次清理后过不了多久,一定又原样重现,脏得一丝不苟,简直成了有生命的东西。此后的一段时日,天花板必定对我恼怒不已,整日黑脸相对,似乎在责怪我不该把附着在上的脏东西清理掉,直到不久后再度变脏起来,其怒气才稍稍平复下去。自此,我就对天花板彻底妥协了,再没动清理它的念头,之后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每次看到天花板,我都会产生一种近乎难为情的心情,就像某人以极为严谨的态度、甚是严肃的创作姿态,以及稍带自许的模样,再加上自以为怀才八斗而不遇的怨愤样,认认真真地写了一首打油诗,然后传阅诸人,以求众人褒扬。
每天早上醒来看着天花板,时间一长,竟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仿佛与我的心灵之间产生近乎息息相通的某种共振,说是说不好,只觉得与新锐画家的后现代派绘画似乎有类似异曲同工的地方,每当这么认为的时候,我都会抖擞精神多看上几分钟,以期灵感乍闪,从中看出美或艺术之类的劳什子来,然而终归什么名堂也没看出。如此盯视了三分钟或三十秒后,神志开始苏醒,正打算从床上爬起,忽然察觉今天的天花板似乎在某处与往日有所不同,不是多么大的异样感,只是觉得哪里有点不一样,存在着细微的变化,我凝目细视,想寻出究竟是哪里变了,不仅仅是表象上的改变,表象没变,由不知为何物的污秽构成的图案形状与以前看惯了的一模一样,何况每天都目睹的天花板,如果只是外观上发生改变,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哪里的问题。不会是表象的变化,而是质,内在的一种实质上的东西变形了。时间上不能确定,但肯定是在昨晚十二点到今早七点醒来前的这段时间里,也就是说,在我睡着的这七个小时里,天花板的内核发生了某种我尚未发现的异变,这异变很隐秘,却也不是全无迹象,不然我不可能发觉天花板与之前存有差异,没什么太大问题这点固然心知肚明,可毕竟让我觉得怪怪的,心里头颇有点不是滋味。
心底浮起一个念头,或许是谁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对天花板动了手脚,不着痕迹地改变了其上的一点点内核结构?只如此一想,便如向风平浪静的池塘中抛入一枚石子,瞬间在我心底惊起恐惧的波纹。又或许,我不是躺在自家床上?而是躺在别的莫名其妙的地方,这地方与我房间的布置几乎一摸一样,就连天花板也脏的一丝不差,仅仅内核稍有不同,而这不同的内核恰恰被我感觉出来——不是看出,我并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而是完全不同于视觉的另一种感官功能所察觉到的。
我像被弹起似的从床上坐起,快速环顾左右,检查房间,房间右角落立着一个棕褐色衣柜,衣柜一角有破损,是上次搬家时磕在台阶上弄的,与衣柜同一色调的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带有强烈的车间流水线风格的做工粗糙的闹钟,一个玻璃杯,里头剩有三分之一高度的清水,水面漂着一只深灰色小飞虫,半透明的灰色翅膀其中一支撇向身外,似乎已经折断,不过,幸好另一支还好端端地收拢着,静静地浮在水上,估计已经死了,可能是夜间飞行时一不留神撞到墙壁,把翅膀碰折径直落入水杯,到底是淹死的?还是撞死的?我判断不出,唯一能肯定的是小虫死了!我不知道自己对它的死究竟负有多大的责任,如果是淹死的,那么责任就大些,因为水杯是我放那儿的,如果是撞死的,责任应该会小一些,毕竟夜里黑黢黢的,自己又盲目飞行,再加上运气不怎么好,结果便势所难免……
是稻飞虱,我蓦然想起,以前曾在一本生物杂志上看见过放大了的稻飞虱图片,文字介绍说是一种个头很小的飞虫,可眼前这只个头可真够大的,或许生前还曾被它的同伴们带有几分敬意地称作“泰坦阿虫”也说不定。床头柜上叠放着几本书,都是我最近翻看的小说。窗帘紧紧拉合,晨光照到的部分呈明丽的黄褐色,剩下的部分则是晦暗的黑褐色,上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掩盖住窗帘本来的颜色。从我入住到现在,窗帘一次也没拉开过。房门大敞四开,门板褪色严重,原本的暗黄色逐渐淡化,彷佛朝门吹上一口气,就会有一阵黄雾腾起,然后露出灰白的门板。球形门拉手上留有被经常触摸的痕迹,状似地球仪上陆地与海洋的分界。这确切无疑是我的家。
我在自己家里,一切都再熟悉不过,所有物品,都是日常见惯了的。可天花板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奇异的陌生感呢?它难道在我不知觉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变化?而那变化我虽看得出却找不到,这无论如何不能不让我感到不安,天花板可是正正经经位于在我头顶上的物件,说是庸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丝毫不夸张。
环顾一圈后,我仰头再次注视天花板。忽然间,一阵奇异感涌了出来。我感到,似乎不仅仅只是天花板有问题。不错,我确乎是在自己家里,床、家具、书本、玻璃杯等等都再熟悉不过。可是我又分明察觉出,在貌似一成不变的表象下,房间中的所有物品都和天花板一样,在哪里出现了变化。这变化的轨迹及其隐秘,只有丝丝灰线的纤微遗痕留下。
乍看之下,根本看不出有问题,眼中所见都还和往常一样,而感觉异样则是在看过之后才稍稍闪动。想不出哪里有了不同,只是觉得看到的物体状态与习惯中意识到的模样出现了不经意的龃龉。细想之下,似乎周围所有的物品都给我这样的感受,然而一一考察,无论颜色、形状、摆放位置以及其它种种,这些都未给我带来异样感。
我重新倒在床上,继续目不转睛的盯视天花板。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出现的到底是什么问题,都不会是什么大不了的麻烦,想必对我的生活也不会有任何影响。找得出问题所在固然好,找不出也全无所谓。
十几秒或一分钟后,我越发感受到天花板的变形在某种程度上强烈地摇撼着我的心,它希望我能找到,找到其中蕴含的不安稳,那宛如活物般剧烈晃动的什么。是它让天花板以及房间里其它物品发生了改变。
我将目光转向它际,将房间陈设迅速扫视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杯子里的稻飞虱上,呆呆的注视着,我微微歪起脑袋,陷入沉思。忽然间,我恍然明白过来,如瞬息闪过的流光。我知道了,它们的问题出在哪里?眼前所看到的全部物体,它们的体积都增大了!
它们以合乎其度的比例膨胀开来,既不过分的大,又明显的扩充了体积,拉长的线条,增大的面积。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刚才它所给我的怪异之感,现在可以完全解释清楚,无论怎么看,天花板都扩展了它自身的空间。
就是这变大的视觉效果与尚且留存在意识中的日常印象之间的差距,使我产生了难以言明的奇异感。
周围所见的一切无一例外,尤其是那只小飞虫,不然我也不会一眼就认出是一只稻飞虱,正因为它的体积增加了一倍,所以我才能清楚的看到它弯折的翅膀。也正是这只不知是撞死还是淹死的稻飞虱使我惊觉自己眼中的物体变大了。
是整个世界一夕之间整个变大了一圈?还是我的眼睛一夜安眠后出了问题?短时间内我没办法作出判断。我闭上眼睛,用两只手掌按压在眼球上,暗红色的不规则图形不断在眼中连翩叠涌,好一会儿后,我移开手掌,等涌起的暗斑消失后,尽可能徐缓的睁开眼睛,目视周遭,所见之物依然故我,它们并没有变小,异常并没有因为我用力挤压眼球而恢复。不过仍然判断不了是眼睛的问题,还是外部坏境的原因。
我思索着自己可能会出现的某种眼疾,近视?远视?不、不可能,我已经二十九岁,早过了近视的年纪,远视则还没到年纪,再说,这也完全不符合近视或远视的症状,白内障抑或青光眼?可能或是视网膜脱落?胡扯,我微微摇摆几次脑袋,根本不是这样的症候。是外部世界变大了?还是自己眼睛出问题了?我考虑着是否能找出个例证来排除或证明其中一种可能性。然而考虑不出。
渐渐地脑袋开始一阵阵钝痛起来,我停止思考,继续检视房间,目力所及,一切都看得格外清晰,比以往清楚得多,衣柜上方的角落里盘着一张蛛网,一只体格壮硕的蜘蛛盘踞其中,蜘蛛正目光锐利的瞪着我,我极目与它对视了一会儿,不过,没多久我就败下阵来,眨眨眼扭头看向别处。
我翻身倒在床上,再次闭上眼睛,恐慌的气味像泄漏的瓦斯丝丝有声的从某处弥散开来,浓度渐渐加重。我想或许是眼睛的问题,可能还是那种不容易恢复的眼病。是自己平时不注意用眼的可能,每天长时间对着电脑屏幕,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工作就是这样要求的,如果不用电脑,根本没办法工作。工作!想到工作,心情顿时不快起来,本就心烦意乱来着。
我抬头扫了眼闹钟,幸好,还来得及,虽然算不上充裕,但去卫生间洗把脸的时间还是有的。尽管心里十二分不情愿,视觉的异样就已经够我受的了,现在又要慌里慌张的赶去公司,更加让我烦躁不已。我跳下床,从衣柜里拣出干净衣服换上,趿着拖鞋去到卫生间。卫生间也跟卧室一样,整个翻了一番,凡眼睛所见,全在一夜之间长了个头儿。站在镜前审视自己,脸胀了一圈,眉毛被拉长,鼻头上的毛孔粗粗拉拉,很是显眼,我凑近镜子,细细注视镜中映照出的眼睛,看是否能有所发现。其实无需特意靠近,眼球也好、瞳孔也好,以及眼白上枝蔓纵横的红血丝,无不历历可见,看得一清二楚。眼里的红血丝似乎比平时要多,除此之外其它的看不出有什么问题,至少肉眼看不出来,如此定定注视了十几秒后,我再度闭上眼睛,用手掌拍击了几下额头。
大脑一片混沌,什么也思考不成。
“算了、算了,”我想,“仅靠大脑单纯的思考是得不到答案的。”
睁开眼睛,目视镜中的自己,随后不自觉的摇了摇头,又长长的吁了口气。拧开水龙头,放满一盥洗池清水,然后满腑满肺的深吸了一口气,合拢双眼,将头埋进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直到再也忍耐不住时,我才猛的将头抬起,像刚追丢野兔子的猎狗似的大喘粗气,我再次看着镜中的自己,水珠顺脸颊滑下,胸脯剧烈起伏,眉毛里积聚的水淌进眼里,我眨眨眼,将水挤出眼眶,又一次环顾四周,看到的物体仍较往日变大了不少,一眼即可看出,习惯性的感觉不可能出错,世界变大了,也可能是眼睛出问题了。
我想不出这二者究竟哪种情况会更好一些?或者说哪种情况更糟糕!
最终,我放弃对视像变异的纠缠。眼下,出门上班才是最为要紧的事情。
从卫生间出来,客厅墙上的挂钟告知我已没有可拖延的时间,我匆匆套上外衣,拍了拍裤兜,听到传出金属材质的清脆撞击声,确认带着钥匙,拎起仍在沙发上的公文包出门而去。到公交站台时,才发现自己忘了换鞋,脚上仍趿着拖鞋,正犹豫要不要回去换一双的时候,抬眼望见公交车从路口悠悠驶来,遂打消念头,这路公交车二十分钟一班,回家一趟来回十分钟足矣,可错过这班车就要再等二十分钟,可上班打卡的时间却等不了那么久。再者公司并无明文规定不准穿拖鞋上班,虽说倒是不言自明的事情。
公交车内挤满人,整个车体都似乎向外鼓胀,我好容易挤上车,还没站稳就被后上车的人推到车尾,所有人全被紧紧挤在一起,人与人之间贴合的严丝合缝,周身没一点空隙,为适应坏境乘客的身躯竟能像章鱼似的变形。每一呼气,压迫感便增强一分,因为四面站着的人趁他人肺部空虚之际都赶忙为自己多挣点生存空间,可却忘了自己也是要呼吸的,刚占领的地盘马上又要还回去。
车辆很快开动,我被挤在人群中央,车内空气浑浊,各种气味相混合,直朝鼻子扑来,站我前头的一个男人不知多久没过洗头,浓郁的味道熏的我直犯恶心,偏这脑袋离我鼻子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我侧过头扭向别处,避免了与该脑袋短兵相接,在我左前方隔一人站着一个年轻女孩儿,看不到正脸,不过后脑勺形状相当漂亮,跟站我前头这男人的脑瓜子恰成鲜明对比。
女孩儿扎着一根漆黑的马尾,脑形相当不赖,后脑勺的弧度堪称完美,发泽油亮,隐隐散发着恰到好处的香气。耳朵也不错,虽然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的耳背,不过,就以耳廓背部的形状而言,真是近乎奇妙,外轮廓弯弯曲曲,幅度柔和,带有艺术美感,小巧而又似乎颇有质地的耳垂肉乎乎的悬在耳朵下方,耳朵的肤色也好看,淡粉色的,美中不足的是耳垂上打有一个耳洞,破坏了耳朵的完整性,女郎没带耳坠,耳垂上便浅浅的陷进去一个小凹窝,耳朵很薄,在从车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的映照下几近半透明。我怔怔的看了好一会儿女郎的漂亮耳朵,忽而意识到,女郎的耳朵在我眼中被放大了,所见到的是放大以后的耳朵,而不是其本来大小。
我将目光移向车窗外,马路上行驶的来往车辆,大小不尽相同,但尺寸却增大了许多,行道树一夜合围,楼宇则统统扩建了一番。
或许眼睛是正常的,出现变化的是这个世界,世界整个变大了!
来到公司,因为脚蹬拖鞋,被主管撞见训了几句,幸而没迟到。如果要我列出一张清单,把自己讨厌的人按程度依次写下来,主管的大名将稳居榜首,让我的同事们也如法炮制,然后把她的名字涂黑,就会发现,所有名单中,第一排全黑了一块。她就是这么有能耐,让除领导以外的所有人厌恶,领导却很喜欢她,个中原因不得而知。讨人厌的倒并不是她的刻薄,而是其装模作样、假模假式的做派,因为身为主管,而自觉了不起,眼睛独做望天之用,看人单用鼻孔,支棱的鼻毛从不修剪,因而黑黢黢的两个洞孔里不安服的鼻毛都显得飞扬跋扈、气势逼人,每次看见主管我都倍觉困惑,感觉上好像连鼻毛都瞧不起我。
主管训毕,我到办公桌前坐下,办公的电脑已经打开,是邻座胖同事开的,自入职以来,我一次也没开过电脑,全是他开的,不知为什么,他喜欢开电脑,我曾有幸多次目睹他开电脑时的迷人风采,两眼放光,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双手激动的直打颤,第一次看见他这副模样时,我着实吓了一跳,以为他哪里出了问题,或者犯了某种急病,后来倒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虽然仍无法理解他何以会对电脑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应,几次话到嘴边想问清楚来着,最后又都咽了回去,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还是不要问为好。
工作内容枯燥乏味,毫无乐趣可言,干的活计就像在原始森林里清扫落叶,了无意义。可资本家不这么认为,他们另有一套巧妙说辞,敲骨吸髓般的将每一个员工的所有可用价值吸干抹净,言辞看似冠冕堂皇,实则荒诞不经。愚弄、蒙骗仅仅只是为了剥削,慷慨激昂是为了员工多加班,大义凛然是为了职员更卖命。最后,职工们只能落得满身疲惫、损毁的健康、无谓的消耗掉的宝贵时间,却也并非一无所得,看看钱包,里头还有老板以近乎悲悯的高尚情义赏赐给他们的少得可怜的工资。对比老板,他得到了更多的身家,更高的社会地位,更鼓的肚囊,以及更脆弱的双肾,他们还会被冠以企业家、慈善家等等头衔。
很多次,考虑着要换一家公司,可无论哪儿,实际上不都是这样,正如没有不吃屎的狗一样,资本家的嗜血本性概莫能外。
胖同事曾发牢骚,说企业招聘只要本科以上学历的真实原因不是因为本科生的专业技能,而是因为本科生比较听话。原因很简单,只有那些听话的学生才会一直留在学校里,直到大学念完,而那些不听话的,不等小学或中学念完就跑了,在学校就不听老师的话,进公司也肯定不会听领导的话。正因为本科生一直很听话,乖乖的上到大学毕业,所以才被大部分公司所接受,他们不是因为才能受到认可,而是温顺听话的性格易于操控,当然还有更听话的硕士、博士,学历越高,就代表服从性越好。学校像个大筛子,小学、初中、高中就像一道道的纱网,把不听话的家伙清除出去,听话的留下,大学毕业后的学位证书即是听话的证明。偶有不听话的举动,还要被记录在个人档案里,用以提醒资本家们注意,在挑选时留意别选错了。
这番言论令我深觉厌恶,去他妈的!
但我也承认,公司讨厌,学校讨厌,老板更他妈的讨厌。假如全世界的老板都将腿一蹬辫儿一翘!正如某首歌里唱的那样,假如出色的少女全都是加尼福尼亚的。那该多好?
午休时,胖同事要去离公司稍远的一家饭菜可口的餐厅吃午饭,原想拉住着我一块去,不过,我懒得走那么远的路,就拒绝了,心情不佳也是一个原因。我还没有适应变大的世界,不管是世界本身膨胀开来,还是眼睛出的问题,归根结底,我所看到的,就我视觉的感受而言是没有区别的。
午餐本打算去附近的餐馆随便对付一顿了事,又因为实在没有空腹感而干脆作罢,午休时间里,我一直坐在椅子上假寐,闭目合眼的时间里,心情竟意外快意。同事都外出用餐,整个办公区除我别无一人,静悄悄的,过于沉寂的坏境让我产生一种被抛弃的错觉,好像大家都逃上了救生艇,而只有我仍对即将到来的沉没一无所知,孤独的窝在船舱里。为驱散这令人厌恶的感觉,我尝试考虑一些事情,最开始进展并不顺利,大脑无法就任何事情进行思考,如老化的发动机,努力了几次后,终于好像能想点什么,却不知怎么的,思绪飘移到今早在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个拥有漂亮耳朵的女郎那里。
在中途的某一个车站,女郎下了车,由于拥挤的人群遮挡,我没能看到她的正脸,她下车后,我透过车窗注视着她朝前走了十几米,然后跨上台阶,转身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一条不怎么繁华的大街上的一条小居民胡同,年月陈旧的青灰色砖墙,近乎发黑的瓦片,房顶上还东一丛西一簇的长着发黄的野草,低矮的房屋,漆皮掉落的门板,很快就将面临拆毁重建的命运,城市发展的必然宿命。
女郎个头不高,从背后看去,身材娇小,穿着浅灰色衬衣和黑色休闲裤,脚蹬一双尺寸堪称迷你的运动鞋,细细的脖颈光溜溜的,没戴项链,看脖颈儿的皱纹程度,应该已经不是特别年轻的女孩儿了。此外,关于女郎的一切,我都无缘得见。我想,或许可以用想象弥补现实的空缺,我开动脑筋以女郎的背影为基础展开联想,她应该长着一张美丽而又不是特别美丽的脸蛋,大而又不是特别大的有神的双眼,高而不是特别高的挺直鼻梁,脸颊丰盈,面色红润,嘴唇饱满,之后我努力将这些特征归拢起来,然而,所拼合到的却是一张不伦不类跟漂亮毫不沾边的脸。
我睁开眼睛,微微摇了摇头,轻叹一声。无事可干,随即又闭上眼睛,这次居然稍稍有了点睡意,如果时间够用,或许可以就此迷迷糊糊的睡过去,可没过一会儿,耳中陆续传来同事们折返办公区的声音,相互交谈声,女人放肆的笑声,“磕磕”的皮鞋声,以及一声接一声拉开椅子的动静。
我没有睁眼,一动不动的装作睡着。但还是被人拍了一下肩膀,我知道是谁,没搭理她。
她手搭在我肩上,摇了几摇,“睡着了。”
“嗯!”我应道。
“睡着了还能说话?”女孩儿语气中带有明显的笑意,善意的笑。
“说梦话,也并非不可!”
“瞎话还差不多。”
女孩儿拉过邻桌胖同事的椅子面朝我坐下。
“困?昨晚没睡好?”女孩儿问道。
她刚大学毕业没多久,还什么都不懂,无知的可怜,才进公司没多久,未经无聊工作的磨损,精力充沛的过分,心情总是那么愉快,我可以理解,也多少为之叹惋。因为上班时间尚短,没被老板过多的盘剥,也没怎么被现代公司运作程序的作践,因而从早到晚都是一副开心样,而我却一直想不出她有什么可开心的。我想,其实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和我一样,和我们一样,她只需要连着加上几个月的班,然后再被扣上几次薪水,无故挨上几顿臭骂,脸上就不会再有这么多的笑意了,滔滔不绝的嘴巴也会跟着消停下来,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不太喜欢她,因为她太漂亮了,而其洋溢的活力最终又将无可避免的要被消耗掉,眼中的光彩早晚要消散一空。想到这些,我莫名的替她有些难过。一件绝美的瓷器,我知道,必然要在不久远的以后摔的粉碎,我为之叹惋,也只能叹惋,却又全然无可奈何。
不知为什么,她好像不太讨厌我。她不讨厌我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讨厌她,这么说也许不好理解,可我确确实实是这么以为的。总之稍有点休息时间,她就会凑过来跟我闲聊,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大多数时候都是她说,我则不时地附和一声,出于礼貌说点看法什么的。倒也不是说我是个有趣的人,恰恰相反,大多数时候,我无不保持着悄然的沉默,眉头锁紧,一脸愁闷的死气沉沉的模样,不会相机说几句幽默的笑话,逗得女孩儿开心的“咯咯”笑出声来,而要论及长相,哪怕抱以最大的善意,也只能说与丑相距不甚遥远,看的书都是些早已不再流行的过时小说,离我年代最近的几个作者也已死了上百年,电视从来不看,电影院只去过一次,还是在读大二的时候,并且在影片播到一半时就提前离场。无论从哪方面看,我同现在的年轻女孩儿之间都几乎找不到任何可谈论的话题。
“没有,睡得挺投入的。”
“睡的投入?好奇妙的说法!那怎么还没精打采的呢?”女孩儿在我腿上拍了一下。
“梦见打怪兽来着,累的一塌糊涂,满身的伤,到处流血不止,好像还有几处被打骨折,费了好大一番功夫,可还是败下阵来,怪兽把我打瘫在地,我痛苦地呻吟不止。”说完,我仰脸看了看女孩儿,用极轻微的幅度扬了扬眉毛,表示在开玩笑。
“可怜。”女孩儿配合的现出很是同情的模样,定定地注视着我。
我看着女孩儿的眼睛,那是双着实令人惊叹的美丽的眸子,清澈得近乎空灵的眼睛,如从未有人涉足过的深山幽谷中一泓澄澈的泉水,泉水很小很浅,一指来深,阔尺余,泉底铺着一层细沙,静静看去,好像眼中还有细细的波纹在柔柔的荡漾,随波纹荡漾而出的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那忧伤实在过于浅淡,以至于总是被人忽略。看到她眼睛的秘密后,我突然对她产生一种亲切感,不,不对,不是亲切感这么烂俗的情感,应该说是一种高级的感动或许更为近似,是的,是近似,并且至于何为高级,何为低级,我也说不出来,表达不好。毕竟人的感情比文字要复杂得多,文字所能表述的其实非常有限,如果将人的内心情感世界毫无保留的为之一暴,那么文字所能描述的部分只有一横一竖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最后的结果如何?”女孩儿突然开口发问。
“什么?”我愣了一下。
“怪兽呀!”
“跑去吹泡泡了。”
“?”
“就是说,把我打倒以后,就去吹肥皂泡了,玩过的吧?”
“当然玩过,小时候。可为什么吹肥皂泡呢?”
“可能因为怀念。”
“怀念什么?”
“怀念幼年岁月。”
“嗯。”女孩儿缓缓点头,露出赞许的模样。
“怪兽老了,很老的一只怪兽,本来是不想打它的。”
“可还是打了它,而且还没打过!”
“是啊!”
“为什么打它呢?”
“因为它嘴里念叨着什么,树犹如此,昔我往矣,兽生非金石……之类乱七八糟的,听得我着实恼火,就上前揍了它。
“怪兽也会怀念不成?”
“自然,那还用说。”
“哎!你可会时常回忆起小时候的人或事?”
我点点头,说道:“很少想起。”
“那为什么点头?”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女孩儿自顾自地接着说道:“每次想起心里都难受的不行,好像心被紧紧箍住了似的。”
“回忆总是令人沉重。”我说。
“一个小学同学还欠我五毛钱来着,快二十年了。”女孩儿突兀的说道。
“为什么不找他要呢?”
女孩儿微微摇了摇头,垂下眼皮。
我意识到说错了话。
“希望他能尽早想起,还欠着你的钱没还呢。”
“希望。”
“想知道,为什么对这五毛钱耿耿于怀。”
“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组织学生郊游,有一个同学随身带了一把精巧的小匕首,郊游结束的归途中,被我捡到了,我把小刀藏在背后,跑到前头叫住他,说想借他的刀一用,他摇着头跟我说,刀弄掉了。然后,我一下子把匕首掏了出来,还给他,他欣喜得连连向我道谢。那一刻我觉得很开心。”
说完,我扭头注视她,她右侧脸颊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谈红色疤痕,很早我就留意到,那块疤痕会在她情绪波动的时候出现颜色上的变化,紧张或害羞的时候颜色会变深,此刻那疤痕的颜色很深。
“今天你好像说了很多话,比往常健谈多了。”
“但愿别成话痨。”
女孩儿什么也没再说,起身回到自己的工位。
我想,正如在最明媚的春光下也依旧难免有衰亡的气息夹杂于中,我忽然发现,即使最明丽的眼睛里也会泛出哀愁。
夜里,我躺在床上,思索自己过往的人生中是否有欠债不还的情形,想不起来了,但我不太敢肯定,说不准就有忘记还了的,我的债主却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讨要,而一直欠下去。催人还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善举,因为忘记并不意味着就没了罪过。
她右侧脸颊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我非常想弄明白,可毕竟不好直言相问。即使她再怎么漂亮,那块疤也始终是她脸上的一个小小缺憾,尽管在我看来丝毫也不影响她的容貌,可疤就是疤,与周围的皮肤终究格格不入。或许是那个欠她五毛钱的同学弄伤的也未可知。
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儿脸上有一块显眼的疤痕,她会作何感想呢?是深恶痛绝,还是不以为意。面对自己中意的人时,她可会为那块疤而自卑?如果可以,我很想轻轻的触碰一下那疤痕,它会在我指尖留下怎样的感触,又会在记忆里烙下何种印记。
在美丽女孩儿的脸上留下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是否是一件残酷的事情?我无法确定。
突然间,我非常渴望和女孩儿睡觉,好久没和女孩儿睡觉了,女友已在一年前分手,跟她分手后,性欲好像也跟着枯竭了。我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生机勃勃的年纪,然而自从和女友分手后,我却一次也不曾渴求过,似乎我已不再需要。
不需要了吗?!
然而现在我久违的感到了饥渴,我的欲望高涨,十分,不,是十二分的想和女孩儿睡觉,真够莫名其妙的。
我想,不妨找个女孩儿睡上一觉,也许一觉之后,一切都会有所改观,变大的世界也可能因之恢复正常。
伟大的阿根廷小说家——罗贝托·吉根·库尔特说过:一切岂非偶然!
或许。
不,的确。
到今天,已经过去整整一周时间,开始可以适应新的视觉感受,变大就让它变大吧,怎么都无所谓。一次也没想过要去看医生,因为知道那不是医生所能解决的。这是我灵魂深处出了问题,而这是医生力所不能及的。处理的办法暂时没有想到,当然也可以说除了等待之外别无它事可做。
在变大的世界里生活,我暂时还没觉出什么不便,如前所述,一切照旧,工作仍枯燥无聊,扫不完的落叶,以及像荡在树藤上的猴般焦躁的领导。主管新近修剪了鼻毛,难得,尤其是在拥有双倍视力的现在,看她的鼻孔更是令我难以忍耐。
中午,女孩儿自上周以来,第一次趁午休找我说话。
“看起来似乎有点心神不宁啊?”
“说我吗?”
“不,说那只呆鹅!”女孩儿扬扬下巴,示意在指胖同事桌上的一个小摆件,一个蠢乎乎戴着一顶小绿帽子不知是鹅还是鸭子的橡胶玩偶。
我点头称是。
随即便是略带荒诞味道的沉默,近似卡夫卡风格,不仅荒诞还有种被什么操纵着的无力感。
女孩儿身着淡蓝色格子衫,最上头的扣子松开,一条黑色高腰长裤,脚蹬米白色平底皮鞋,里穿带花纹的粉色袜子。脑后梳着一根马尾,除了一根橡皮绳外,概无其它饰物,发夹也没一个,我想象她小时候梳羊角辫的样子,想象不出,既想不出她小时候的模样,也想不出她扎羊角辫的模样,何以会想什么羊角辫呢?我也不知所谓,只是禁不住去想罢了。女孩儿脸上没涂脂抹粉,或化了看不出来的淡妆,耳上带有耳环,为什么女人都喜欢在自己的耳朵上打洞,破话耳朵的完整,挂上一点也没有美感的形状莫名其妙的玩意儿。她的眼神有些尖利,脸色则略有嗔意,那疤的颜色倒没变,像正常肤色上蒙了一块淡淡的阴影。
看到她,我想起我那勃起的阳具,恶俗到了极点,我在心里鄙夷自己。
她这模样还是第一次见,我意识到此时女孩儿心情不佳,于是告诫自己,别说话,不要触她的霉头,让她先说。
女孩儿拉过邻桌同事的椅子坐下,架起右腿,双手交叉置于膝盖,手指纤细,指甲盖上没涂指甲油,月牙儿的形状蛮漂亮。
女孩儿轻舒了口气,伸手拿过胖同事的小鹅摆件,眼神专注的细细打量了片刻,又轻轻的捏了捏,然后放回原位。
“谁送他的?”
“什么?”
“这个呀!”女孩儿指了指那只蠢鹅。
“不知道。”
“为什么一个男生会在办公桌上摆这么,”女孩儿考虑了一下措辞道:“不怎么协调的摆件呢?”
“可能是在鞭策自己!”
女孩儿展露笑颜,“鞭策什么?”
“警醒自己别变得像它一样蠢。”
“好像还挺有道理的!”女孩儿笑道。
我注视着她脸上的斑痕,现在那疤痕变得异常美丽。我几乎差点就脱口而出,问她那块疤是怎么来的,幸而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问不得的,无论如何都不能问。一旦开口,事情将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很可能还会因此而刺伤她,这实在是一件残酷的事情。
女孩儿蠕动了一下嘴唇,欲言又止。
我等了一小会儿,女孩儿终究没有开口。
“想说什么?”我轻声探问。
“没什么,”女孩儿摇了摇头,“喜欢看电影?”
“不怎么喜欢。”事实上,我所看过的电影统共不超过十根手指的数量。
“今天忽然想看电影来着。”
“嗯!”
“可又不愿意一个人去电影院,孤单单的。”
“哦!”
“所以,来问问你想不想一块去?”
“明白了!”我点点头。我并不想去。
“整个世界变大了。”女郎躺在我怀里,我衔起她脑后的一绺长发,在嘴里吸吮着,鼻子闻到洗发水的香味,舌尖微微发麻。
“不很好嘛?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女人在我怀里轻轻挪动了一下,调整到一个让自己更舒适的姿势。
“怀念啊!”
“毋需前思后想,一切已然过往。”女郎喃喃说道。
“谁说的?”
“好像是个名叫村上春树的日本作家说的。”
“唔,好奇怪的名字!”
“日本人嘛!”
“倒是可以理解。”
“春树,”我小声的缓缓说了一遍。“好名字,春天的树。”
女郎脸贴在我胸口点了点头。
“真能做到?”我问。
“怎么说呢?”女郎稍稍沉吟。“努力的话,是可以做到的吧!不然,他就不会这么说了,你说呢?”
“作家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全都是些下流货,他们的灵魂无一例外都患有无可救药的沉疴痼疾。”
“还是有一些良知未泯的作家的。”女郎不同意我的话。
“例如?”
女郎歪头沉思了足有三分钟之久,随后摇头作罢。“大概如你所言。”
我拿起置于床头柜,女郎抽的女式香烟,抽出一根衔上,用她的打火机点燃,用力深吸,一阵眩晕感猛烈袭来,止不住剧烈咳嗽起来。已经四年没吸了。
女郎支撑起身体,从我指尖夹走香烟,放到嘴唇上浅浅的吸了一口,随后朝我脸上轻轻吐出烟雾,又冲我绽出一张笑脸,将香烟送回到我嘴上。女郎仍旧好看的笑着。
我用手夹住香烟,吸了起来。
“所有的一切都变大了。人们的脸,茶杯,书本,行道树,汽车,房子等等,还有疤痕。”我边吐烟雾边说。
“什么都变大了,不挺好的嘛!不高兴?”
“不是,我是说。”我思索该如何向女郎解释所谓的变大,不是指质的变化,而仅仅是一种视觉感受。
“只是什么?变大以后蛮神气的。不好?”
“不,所有物体都大了起来,不等于什么都没变?”
“既然什么都没变,那还为什么烦恼?”
“这……”脑袋开始发胀,诚如斯言。
我摇了摇头,试图摆脱杂乱的思绪。
“好孩子!怪怪的,别乱想。”说着,女郎用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闭目合眼,按照她说的。女郎的手轻轻的摩挲着我的头发。
“别担心,会好起来的。”女郎又在我耳边柔声说道。
我点点头,回应女郎。
许久,我睁开眼睛,放下手。
“可好些了?”女郎笑着问。
“有点。”
女郎右手按住我的肩膀,探出身体到床头柜上取香烟,我用力扛住女郎身体的重量,等她拿到香烟后撤回身。
“聊天可好?”我问。
女郎口噙香烟嗯了一声。
和女郎聊天当中,我忽然想起办公室里的那个女孩儿,电影院差不多已经散场了,她是一个人去的,还是另有同伴,也许不该拒绝她,应该陪她去才是,该不该呢?
起风了,合拢的窗帘被风吹的鼓胀起来,窗帘下摆随风扑扑扇动。女郎站起身,从我身上跨过,灵巧地跳下床,赤脚走到窗户前关窗。
老化的窗框发出一声刺耳的吱呀,一瞬间,我感到牙根有些酸痒,关好窗户,拉合窗帘,女郎转过身,肘撑窗台,微微倾斜着身体定睛看向我,眼神中带有一种近乎嘲弄的意味。也可能她的眼神不是嘲弄,而是某种高明的诱惑。一种淫靡的气味,我闻到。
我突然觉得无比厌恶,再没有比此刻更厌恶的时候,恨得不行,我憎恨上帝何以将人创造成这副模样,肉身之中究竟充斥着何等数量的欲望,低级的欲望,以至于永远填不满,男人渴求女人,女人同样渴求男人,彼此需求,永不餍足,随时间的推移,一夜或一个星期或几个月,甚至是几年以后,变换睡觉的对象,一切都自然而然,说了无意义也未尝不可,需求的只是异性而已,并非特定对象。上帝必定是个极度恶趣味的变态狂,他躲在暗处以观看滑稽剧的心态窥望人们的性交——以各种姿势,然后,笑得直不起腰,像个可耻的偷窥狂。
“年轻的时候……”
“现在也不老嘛!”我目视女郎打断道。
女郎吃吃笑了两声,“在我更年轻的时候……”
女郎止住话头。
“怎么?更年轻的时候怎么?”我催促道,她希望我发问。
“想当作家来的,写小说。”女郎轻叹一声。
“也许最后会失明。”
女郎现出费解的神情。
“我是说我的眼睛。”
“别担心了,不会有事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我点点头。
“为什么想当作家?”我回转话题。
“因为可以合情合理的骗人而不受道德上的责备。”
“像你这么美丽的女人,无论用何种形式骗人都不会受到责备。”
女郎微微一笑,“可是真心话?”
“真的不能再真,把世界上所有的真集合起来,融成一块玻璃珠大小的真做成的珠子,也没有我刚才那句话真。”
女郎佩服似的点点头。“倒挺会宽慰人的。但愿世间真存在你说的那玩意,所谓用真做成的玻璃球。”
“肯定,在某一个隐秘地方。”
女郎笑出声来,显得有些放肆。
“想要你。”我说。
从女郎所住的黑漆漆的小胡同里出来,拐上一条宽阔的大街,看看手表已是午夜两点时分,风已止息,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深夜空无人影的大街上。似在风中飘荡的破塑料袋,在由偶然构成的所有可能性间飘忽不定,彷徨无措的魂灵,何处是归所?我想,之于我的、能给予我温暖和让我感到幸福的那个场所会位于哪里?它在地球上的哪个角落?那里不存在什么偶然,所有的无不是必然的快乐和温馨,一切的一切都是绝对的、必然的,没有徒劳、没有可耻的虚耗、没有错觉、没有误会,唯有命中注定的毫厘不爽。不过,也很有可能,那地方根本就不存在。
沿街几家酒店招牌上霓虹灯闪闪烁烁,远处路口的红绿灯恒定为黄色,路灯散射下夹杂着无数细小颗粒的昏黄色光线,行道树兀自排立,路边花坛长满杂草。突然想抽烟想的不行。
我转身四顾,所有店面皆紧紧关闭,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杂货店哪里也不见踪影,不过,遥望周遭最后还是有所发现,垃圾桶灭烟的地方扔着一堆烟头,我肘拄垃圾桶,另一只手在里头拨拨捡捡,交了好运,竟从中挑出一根未燃过半的烟头,我将这根珍贵的烟头送到嘴唇上,可翻遍衣兜,却没找到打火机,无可奈何,懊丧了几秒后我又将烟头撂回原处。心里一阵难受。
想抽烟的时候,找不到火,想倾诉的时候,找不到对象,面对可以诉说一切的人的时候,又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话语。总是不合时宜。
我在花坛边沿坐下,佝偻着脊背,双手覆面。从世界开始变大时起,所有的东西都变了,变得不仅仅只是自己眼里看到的,还有那些看不到的,单单存在于内部的东西,曾被积满灰尘,而不知为什么现在灰尘却已经被抖落掉,露出岁月过往残留下的余痕,无可追回的人,早已扔到角落里被封存起来原本打算一辈子都不再回顾一眼的事,现在全都一齐显露了出来,它们的身影如此鲜活的在我眼前游移着,提醒我不要忘记。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过去了,全都过去了,那些都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属于过去的渣滓,是岁月轻身闪过后留下的残影,不值得眷眷不舍。
再者,就算不舍又能怎么样呢?
我能够重新回到过去,用力的抓住它们,紧紧攥在手心,不让它们再度悄然溜走吗?既然曾经的自己都没能够留住它们,再来一次,难道就有把握取胜?
那个拥有美丽后脑勺和完美耳朵的女郎不是已经和她睡过了吗?在她下车后走进的胡同里,我偶然碰见她,最初看到的是她的背影,似曾相识,随后,猛然想起。虽然直到现在我也不敢肯定就是她,但既然没见过正脸,就把女郎当成她或者把她当成女郎随便哪种都没关系,在一小段时间里我拥有了她,在这很小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彼此需要,进行了男女间最为亲密的交往,把对方视为唯一,不管怎么说我都无可抱怨了,是无可抱怨,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可我仍没有满足,我的五脏六腑仍凉冰冰的,说到底,我需求的并不是她的温情,我渴望的究竟是谁的温情呢?就连我自己也不明底里。
那个脸颊上有一块不起眼疤痕的女孩儿,她明确的知道自己渴望的是谁,我知道是那个欠她五毛钱的小学同学。她的邀请,希望我陪同看电影,其实不过是因为她感到孤独罢了,不、不是孤独,她是因为寂寞了。因为无人陪伴,她只不过是想找个人陪她去电影院而已,那个因欠她钱使她念念不忘的混帐却不知跑去了哪里,而使她落的形单影只。她需要的不是我的陪伴,而是那个人,她或许会暂时把我假想成那个人,或许会挽住我的胳膊,在霓虹闪烁的街头无目的地漫步,或许会并排在街角花坛边坐下,还会轻轻的将脑袋靠在我肩头,或许还会对我低声轻语,难道这样,就会有什么意义了吗?不,还是毫无意义!
很多东西都在无谓的损耗着,时间、工作、人际交往等等一切无不充斥着种种样样的恶意,各怀鬼胎的想从我们身上取走它们长久觊觎的东西,最终我将变成一副彻头彻尾的空壳,里头什么也不再剩下。无力感朝我袭来,几乎瞬息间拥裹住了我。已然失却的,无力挽回,正在失却的,同样无力制止,并未失却而终将失却的,又只能煎熬的等待着失却时刻的到来,无能为力。
我突然感受到一种极端的虚无,一无所有的空,空得只有回音在嗡嗡作响,震颤着脆弱的耳膜。我举头向上望去,一轮明月孤零零的悬挂在苍穹中央,几点淡淡的残星似明似暗的如具有象征性意味的装饰品,似有若无的点缀在月亮的周围,我朝天空伸长胳膊,企图轻轻抚摸那几颗星星,恍惚间,我感到似乎已经触碰到了那几颗光线柔弱的星,而这仅仅只是恍惚中的错觉,实际上,我何尝不清楚的知道我与星们之间隔着空漠无垠的距离,在这无限远的时空隔阂中,我永远永远无法触碰到它们。
回到住所,我没打开客厅的照明灯,摸着黑走进卧室拧亮床头灯,床头柜上的闹钟此刻正指向凌晨三点,我坐到床上,看了一会儿指针的转动,秒针以同一节奏均匀的一格一格的向前跳动着,每转一圈,分针便也跟着向前跳一格,因为世界变大了,所以我看得格外清晰,我用像看到新鲜事物的小孩儿的眼神如此看了五分钟,也就是说,分针总共跳了五次,时针则跳了是十二分之一次,秒针一共跳了多少次来着,我计算不出,懒的动脑筋。然后,我脱掉运动鞋,和衣倒在床上。可是丝毫没有睡意,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名字已经想不起来,内容也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好像是个有点神经质的男主人公,站在一座位于荒漠里的孤零零的房子前,大段大段的进行着内心独白,印象最深的是他总是在独白前,报出日期和节气,惊蛰怎么怎么,夏至然后怎么怎么,白露……
一部无聊的电影,几乎没什么故事情节可谈,又或者有而我因时间太久忘记了,电影中出现许多人物,让我奇怪的是,每个人都好想很不开心,他们都心事重重的,都很忧伤,都好像面对着一大堆解决不了的人生困境,每个人都有,或许相同也可能不同,唯一相类的地方是都似乎对自己所面对的麻烦束手无策。那部电影所给我的启迪也并非没有,其中只有一个人看起来很快乐,唯一的一个,那家伙被主人公评价为够简单,他开开心心的牵着驴还是马抑或骆驼之类的动物走了,我想在某种程度上,人都应该简单一点才好,就像那个牵着一头不知什么动物的人一样,因为够简单,所以活得可比男主人公和影片里其他聪明人快活得多。
如果可以,真想再看一次那部电影,要是能想得起电影名字的话。
我翻身坐起,到客厅拿啤酒,茶几上还剩有两罐啤酒,我拿起一罐扣掉拉环,仰脖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易拉罐捏扁,随手扔进垃圾桶。
没什么可不开心的,我想,世界变大就让它变大去好了,管我什么事?不是还没出现什么实质性性的问题吗?一切照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不就行了。因世界变大而从记忆深处抖喽出的往事,不去理会就是,让它就在那里晾着好了,它不能搅扰到我的心,无论怎么说那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玩意儿。
可是不能,说到底,我什么都没忘掉,它在我体内“咚咚咚”的一脚接一脚地踢打着我的心,根本不可能做到忽视不理。
我打开第二罐啤酒,端着走到窗前,拉开玻璃窗,站定后,我啜了口啤酒,啤酒凉瓦瓦的,夜凉浸浸的,我深吸一口气,将夜的黑色吸进肺腹。纵使万般不舍,也只能徒呼奈何了。像那句古老的谶言——凡心之所向,其身必不能近。倒像是一句恶毒的诅咒。
能实际到手的,往往都是些无用的废物,大费周章之后无非只落得个兴味索然的疲倦罢了。
我后悔没把那半根香烟带回来,不然我现在就可以喷云吐雾了,家里有打火机。
我手执啤酒,伫立窗前,抬头仰望靛青色的蓝天,月影微斜,夜已过半。我闭目合眼,努力抛除心头杂念,微微侧起耳朵,凝神静听,微微的我听到有音乐声隐隐传来,那乐声美妙、舒缓、安适,轻轻、轻轻地触动着耳膜,似有若无的音律,使我不禁向前伸出手,企图将其捕获,可指尖却一无所触,那乐符始终同我的手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神曾经下过这样的定义——太微弱的音乐是无法被捕捉到的。我有好多年好多年没有听到过这乐曲了,这华美的乐章曾陪伴我度过整个少年时代,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能听到这音乐,记忆中没有那样明确的时间分隔,似乎是这乐声用极缓慢的速度渐渐消亡的,意识到时,我已经听不见这音乐了,奇怪的是,当时的我竟丝毫不以为意。小的时候总是这样,认为什么东西没了之后,就会有新的更好的来代替,所以并不会感到多么难过,然而实际上,没了就是没了,就算能找到替代品也终究不如旧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知为什么我居然花了好长时间才醒悟,时间长到令我无限追悔。
我用手指来回轻轻抚过那块淡红色伤疤,这伤疤如遮蔽心头的一小片阴翳,如古老的印记,对其视而不见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消合拢眼皮,那阴翳自然消失,可是只要一睁开眼睛,那疤痕便如白纸上滴落的赭红色墨水,赫然显现,而我又不能永远闭着眼睛,永远不睁开眼睛也并非多么难做到,只是,对于这伤疤的怀想使我不能永远对其无动于衷,我总是要看到它的,不管我的心会多么不是滋味,我都必须正视它,早晚我要学会和它相习而安,只是此刻,它仍令我倍觉心痛。那疤痕现在不痒也不痛(说起来好像有些矛盾,是的,不痛不痒的斑痕却能令我心痛。),我多少有些失望,多希望它能给我一点反应,即使疼痛也没关系,不管再怎么痛都没关系的,那样,我就能再次感受到当时的的心境,或许这会让我的心稍稍快意一些,可惜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过于光滑的愈合后的肌肤感触。
记忆不过是带有裂缝的容器,并且这裂缝大得惊人,自以为保险的放入这容器中的东西注定将随时间的流逝哧溜溜、哧溜溜的往外流走,而后像烈日暴晒下的露珠很快蒸发一空,最终只剩得个空瓶留在原地,说到底记忆这玩意儿根本不值得信赖。
然而,我心难平,我以为事情的结局,有失公正,简直偏颇的过分,天平的一端放了一头大象,而另一端却只搁着根羽毛,谁能服气呢?从所有可以望见事情脉络的角度看去,无一能使我心伏,越是思量,就越是愤慨。一度我以为会永远记得,可到最后,却连最关健的地方都已杳然淡忘,一切都如天边飘浮的丝丝云絮,在风的吹拂下悠悠飘逝,曾投影在我心头的鲜明阴影,亦在光线的猛烈照射下消亡不存,再难寻回。
我抬起啤酒灌了一大口,分三次咽进胃里,鼻腔涌出冷气,夜的寒意朝我袭来,我把啤酒置于窗台,抱起臂膀来回搓了几下。继而,我双手拄在窗台上,身体微微前倾,长长的吁了口气。我应该再努力一点,再仔细检索记忆,或许会有所发现,对于是否能重新找回摇撼着我的心的那个什么,我丝毫没有把握,不、根本就是希望渺茫。
木心有言: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木铎的心,竟如此灵巧,能说出这般让人声泪俱下的句子。换我来说,三字足矣——我是人!
但那个我也不知是什么的物品,给过我实在过于美好的触动,它温柔的包裹着我,带给我数量可观的感动和喜悦,我拼命搜索记忆,用尽全力想将藏于黑暗深处与此有关的记忆的尾巴抓住,可那记忆总是太狡猾,尾巴上又沾满滑腻的粘液,隐约中我似乎已经抓到了它,可最终它又从我手掌心里溜走,总也抓不牢,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它是怎样从我手中迅速滑过,我越是攥的紧,它逃脱的越是神速,我感到一阵无望的虚脱。不知为什么,所能想起的全是些无关紧要的玩意儿,都是些早就应该忘记的东西,偏偏是这些从我脑袋里窜了出来,无谓的扰乱我的心绪,我希望想起的不是这些,是更为重要得多的记忆。
往往,记忆往往在我不刻意寻求时一闪乍现。只能如此了,我还有什么可依靠?无非寄希望于灵感的到来。我到底在伤感什么?怀念什么?有什么是我不能忘记而又不幸忘掉的?那个我极力渴望想起的到底是什么?它竟能让我像个思春期的少女那般多愁善感?我想不起来了,所有能想起的回忆中都没有发现什么可值得我难过的,细细思索之后,顿时颓然,全是些无所谓的琐碎小事,是怎么着都无所谓的事情,其中也没有一件事曾留下遗憾。在年届而立之际,在一天清晨世界陡变之后,我突然发现我忘掉了点什么,而那个什么现在正使我痛苦莫名。
忘却令我不安,同时那忘却的什么又让我无限留恋。它应该是像冬日里温煦的暖阳,像恋人微凉的手指,像雨后清风,像初绽的芙蓉,是秋日晚霞映照下的林荫小径,不然,不可能令我这么挂怀、这般千愁万绪。
我想,那应该是我小时候的事,在我少年时长期停留在我周围的一件美好的东西,并且,我一直视为理所当然而未加珍惜,随着成长的缓步推进,岁月开始以连贯而迅疾之势优雅的向后跃去,我终于无可避免的失去了它。
在荒无人烟的野外,我纵目四望,黑魆魆的似无所见,唯有远方天际下群山幽柔的曲线隐隐浮现,稍近点的地方有几点灯火像在风中闪烁。耳畔响起风的低吟,初秋夜晚略带寒意的风多情的拂过我的脸,它好像想对我诉说些什么,风进而展现出无限的柔情,它轻轻的从我身旁掠过,微微煽动我的衣襟,带着某种好意,我摇了摇头,拒绝了,我没有这样的心情。
对往事的追索使我的脑袋阵阵作痛,没办法不痛,高度聚精会神的缘故,时间也持续的过久。停下思考,别再想了,我告诉自己,本就愚笨的脑袋已经过度运转,休息一会儿,等神经松弛下来再继续好了,反正什么也不会耽误,有很多很多时间可以用来追忆,再说,我还有孤独对我深情的陪伴,它对我是那么的一心一意,从不它顾,也从来没对我生厌过,不管如何,对这一往情深的眷顾,我要表示感谢,尽管这陪伴是来自于孤独,一种不怎么令人幸福的感受,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它怀有谢意,至少我还有它的相伴,它始终对我不离不弃,因为孤独的陪伴而使我变得不那么孤独。
我用力的拍了拍脑袋,别胡思乱想了,到床上睡一觉,等到明天早上所有变形的事物都会恢复过来,而我的心也将找到依托,如高明的榫卯工艺,完美的将我的心紧紧苞笼,届时我不会再感到痛苦,重新无滋无味的继续生活下去,不都一直这么过的吗?从什么时候开始,记不太清了,仿佛一阵风裹挟着厄运倏忽而至,从那时起我就跌跌撞撞的被赶上了这条路,多久了呢?脑袋的钝痛开始加剧。不能再想了!我猝然断喝道。
毕竟,所有的希望都来自于过高的期望,没有期望,岂不就也没有失望,没有失望,哪里还会有什么痛苦。对记忆的期望,让我难堪和悲苦。
我抬起啤酒一饮而尽,把空易拉罐在窗台上放好,旋即一巴掌拍扁,“咔哧”一声在夜的沉寂中显的分外刺耳,我关上窗户拉合窗帘,转身回到卧室,鞋都没脱的倒身躺在床上。
世界变大了,不是眼睛的问题,也不是世界的问题,而是我的心出了毛病。
罢了罢了,再也无需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