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解《野有死麕》:用死獐子引诱她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尔!脱脱兮!
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诗经·召南·野有死麕》
这是一首热烈奔放的情诗,我第一次读它的时候,精神立刻就被它感染了,以至于非常想念这个美丽的、泼辣中又略显矜持的女孩。于是我这样翻译这首诗:“姑娘在野地里砍柴,突然发现一只死獐子,用纯洁的白茅草包着。怎么会用白茅草包着呢?原来是勇敢的小伙子要送给她的礼物,小伙子多帅啊,姑娘的心儿一下子就扑扑的跳个不停。/姑娘假装继续劳动,砍倒了一堆灌木,小伙子以为姑娘不喜欢獐子,又打死了一只大鹿,他把死鹿放在姑娘的灌木上,用白茅草扎上,姑娘跟小伙子相约晚上幽会,小伙子看着美如玉的姑娘扛着灌木和死鹿回家了。/月上树梢的时候,趁母亲睡着了,姑娘偷偷溜出院子,小伙子鲁莽的抱住她就把手往她裙子下抹。天还没有黑透,姑娘吓坏了:慢点儿,慢点儿,不要动我的裙子,别惹得狗儿叫起来!”
但是,再读这首诗,我的头脑中突然没有了纯洁的女孩子,我感觉这好像是远古时代男人用物品勾引别人家妇女,死獐子和死鹿是嫖资,那么这首诗就应该是中国古代早期写娼妓生活的诗了。我便又这样翻译了它:“姑娘在野地里砍柴,发现一只死獐子躺在白茅草堆里。兴奋不已的她正要拾走,却发现邻家的男人站在不远处,这死鬼知道她爱占便宜,一直对她想入非非,今个儿是想用死獐子撩拨她呢。/她动心了,但想到刚才的唐突举动便又不好意思的离开死獐子。男人以为姑娘嫌獐子太小,便又打死了一只鹿,扛了回来,这时候姑娘已经砍倒了一堆灌木,男人把死鹿用白茅草捆在灌木里,殷勤的交给她。/她用媚眼直勾勾的盯着他,告诉他晚上到她家院外等她。男人笑嘻嘻的凑到她耳边献媚说:‘我的小美人,你长得跟美玉一般。’月儿爬上树梢的时候,姑娘趁母亲睡熟了,偷偷溜出自家的院子,早已等不及的男人一把抱住她,手就往她裙子下抹。天还没有黑透,姑娘吓坏了:‘死鬼,等等,反正今晚要给你了,你悠着点,别动我裙子,如果惹得狗儿叫起来,你这个馋猫就要馋一宿了!’”
我知道这样理解这首诗不纯洁,但是我认为,在春秋时代,原始群婚制的余脉还在,人们的性生活非常随便,在老百姓的生活中,这种以物品换取性乐趣的交易应该很正常的。我们没有必要用纯文学、纯美的现代观点来思考这首诗。
我查阅了前人对这首诗的理解,大多不能令我满意。
有近代学者认为,这首诗描绘了一段山野风味的恋爱史,他把三节诗理解为两天与三次发生的故事,也就是,姑娘先是在劳动中爱上了小伙子,然后在又一次劳动中给予小伙子肌肤之亲的承诺,当天晚上就把身体交给小伙子了。我认为,没有必要把故事理解为两天,因为,劳动场所都是同一地方,劳动内容也没有变,而第一节中明显有男人以物品“诱之”的说法。把白茅草理解为纯洁的爱情,也显得牵强附会,因为既然白茅草象征着纯洁爱情,那么用白茅草包着死鹿算是什么意味呢?
《毛诗序》对这首诗有两种解释。其一认为,诗写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女方接受了男方的爱情,但是,在男方还没有媒妁就想占有女方身体的时候,受到了女方的抗拒。这种说法显得迂腐。女方不是抗拒,而是既欢喜又害怕,如果不欢喜她不会溜出自家的院子,而害怕是因为担心别人看到。“郑笺”的这种理解显示出汉代经学家泯灭人性的思想的萌芽。
《毛诗序》的另一解释认为,这首诗的主题是“恶无礼也”,认为纣王时“天下大乱,强暴相凌,遂成淫风。”而文王虽然正在教化人民,但是效果还没有显示出来。但是,这首诗明明是春秋时期的作品,写的自然也是春秋时候的民风,何苦要提到商末呢?而且,《毛诗》只男女以物品为礼放纵性行为理解为民风之恶,还是汉初经学家的迂腐之见。在汉代之前,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本来就不高,加之战乱频仍,人民的生活水平很低。妇女作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下层,生活更加困苦,为了接济生活,通过向邻家男人提供性服务换取一点生活用品,即便在今天的一些农村都是完全正常的。何况汉代时候人们还对改嫁、男女私通持容忍态度,连汉武帝都容忍别人跟他的姐姐通奸呢。我们应该把这种古代的性交易认为是那个时代该有的现象,该有的就是正确的。
落实到诗歌上,我认为,从诗歌本身的基本意义去理解,不必过分拔高或贬低诗歌的所谓象征意义,是理解诗歌的最“笨”的也是最好的方法,这首诗,如果直译的话,其实就是男人两次送女人东西,然后女人既羞涩更乐意的把身体交给了男人而已,哪来的什么纯洁的白茅草、强暴不成、媒妁不至之类的奇谈怪论呢?
二、新解《葛屦》:穿着草鞋的女奴有一双纤纤玉手
纠纠葛屦,可以履霜?
纤纤女手,可以缝裳?
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
维是偏心,是以为刺。
——《诗经·魏风·葛屦》
朱熹《诗集传》在谈到这首《葛屦》的主题时说:“疑即缝裳之女所作。”南宋之后的学者大多接受朱熹的说法,近代著名学者陈子展先生在《诗经直解》中也接受朱熹的说法,并且更直接的给“缝裳之女”确定身份:“当是西周奴隶制社会之女性奴隶。”
把《葛屦》定位为女奴之歌,我总觉得不妥当。“纠纠葛屦”作为简陋的草鞋被女奴穿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纤纤女手”实在是不能被女奴所拥有的,不管这个女奴是多么年幼。须知,在奴隶社会的成熟时期,奴隶主生下的孩子一生都属于奴隶主阶级,奴隶生下的孩子一生都还是奴隶。奴隶的孩子生下之后,无论南孩还是女孩,无非就像是奴隶主的牛生下的公牛犊和母牛犊,当小奴隶一旦具备初步的劳动能力,他(她)就是要劳动的,一个女奴在一生中的任何时候都不会拥有纤纤玉手。因此,朱熹关于《葛屦》主题的看法是不对的。那么,《葛屦》的主题到底会是什么呢?
《葛屦》属于《诗经》中的“魏风”。我们知道,晋国在战国初期一分为三,即魏、韩、赵。《诗经》中的作品所反映社会面貌的最晚时期是春秋中期,《诗经》中没有“韩风”和“赵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诗经》中也没有“晋风”,只有“魏风”。魏国早在西周初年就存在,核心区域在今山西芮城,后来在春秋前期(公元前660年)被晋国吞并,而晋国吞并的远不止魏国一个国家。因此,“魏风”、“唐风”等反映的都是晋国境内的社会风情。
大国吞并小国,在春秋前期逐渐开始了,这是春秋时代的标志性现象之一,也是周礼崩溃的标志之一。周礼崩溃,说到底是西周奴隶制瓦解、春秋时期新的地主阶级专政萌芽的标志。因此,晋国吞并魏国,正是新的生产关系冲击旧的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结果。
周礼崩溃,井田制瓦解,大批奴隶获得自由成为自耕农。由于土地实现了私有化,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就会通过政治斗争甚至军事斗争从旧的奴隶主贵族手中“购买”土地,因此,新旧生产关系的斗争必然伴随着新贵族的崛起和旧贵族的衰落,其中也不乏旧贵族沦为下层劳动者的现象。新旧生产关系较量时期,新贵族层出不穷,旧贵族落难连连,这是人类社会任何一次社会大变革都会出现的现象。相比春秋前期,之前的比如奴隶制初建的夏朝初期,奴隶制的建立是新兴奴隶主阶级打败旧的原始氏族首领的结果,那些被打败了的氏族贵族,除了一部分比如炎帝被同化进入新的贵族阶层之外,其他的或者被杀,或者被充作奴隶;之后的比如资本主义社会形成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严厉打击旧的地主阶级,虽然有的地主化身为资本家,但是还是有许多地主阶级分子甚至象路易十六那样的封建皇帝被杀,或被迫沦为下层劳动者。
说到这里,我们就能理解《葛屦》中那个在深秋还穿着草鞋的女劳动者为什么长着一双纤纤玉手了。她其实就是春秋前期新旧生产关系斗争下的牺牲品。她在不久前还是一位奴隶主的宝贝女儿,但是在井田制瓦解,新兴地主阶级的斗争中,她的奴隶主父亲由于阻挠地主阶级的兴起而失败了,土地被新兴地主阶级“购买”,奴隶暴动或逃亡,她的奴隶主父亲没有能力给家人提供早前的优越生活了,甚至她的奴隶主父亲已经死于这场大变革中了,家道急剧衰落,家人被迫自食其力。因此,这个纤纤玉手的小姐只能穿着草鞋到贵族家中去缝衣服以糊口。
而这个女子到什么样的贵族家中去劳动的呢?我们看《葛屦》的第二节,看女贵族试穿衣服时“宛然左辟”的扭着身子的趾高气昂的样子就明白了,女贵族是新兴贵族,她应该是某个大地主的老婆或女儿,她对富贵的新生活还没有很适应呢。
由于新兴地主阶级所要建立的社会是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核心形式的社会,因此,早先束缚在井田上的奴隶被大批释放,从而成为租种地主阶级土地的雇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新的奴隶是不容易产生的,因此,《葛屦》中的女子或不是奴隶,而是一个以替贵族缝制衣服为生的雇佣劳动者。就是说,她也许没有了土地,甚至没有了任何财产,但是她还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她今天给这个地主缝衣服,明天还可以给那个地主缝衣服。即便她是因为她的家庭欠债而到某个地主家里做工抵债(相当于早先的奴隶),但是债务偿清后她还是自由身。
因此,《葛屦》两节诗分别描绘了一个沦为雇佣劳动者的奴隶主贵族小姐的生活状态和一个新兴的地主阶级贵妇人的生活状态,诗以这两个画面艺术的反映了春秋前期新旧社会生产关系激烈斗争的现实。《葛屦》并不是一首什么女奴之歌。朱熹之前的《毛诗序》在谈到这首《葛屦》时认为诗的主题是“刺偏”,也就是讽刺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毛诗序》虽然没有碰触到社会变革这一社会现象,但是其“刺偏”说好歹也比朱熹的女奴说合理一些。
三、新解《何彼襛矣》:平王之女乃齐侯之孙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
曷不肃雝?王姬之车。/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
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诗经·召南·何彼襛矣》
“召南”中的这首诗,我把它翻译成白话是这样的:“为什么那样浓艳啊,像那盛放的唐棣花儿?那还不够庄严肃穆吗?那可是王姬出嫁的车队啊。/为什么那样浓艳啊,颜色浓艳得像桃李之花?那时周平王的孙女出嫁,新郎是齐侯的儿子。/钓鱼用什么做钓丝?钓丝是一样粗细的合股丝线。那就好像是现在齐侯的儿子和周平王孙女的天作之合啊。”
我这样翻译,是因为我把这首诗理解为婚礼的颂歌。在历史上,许多人不这样理解它。有的说它是讽刺诗,清人方玉润从第一节出发,认为先说王姬容颜浓艳,然后反问“曷不肃雝”,讽刺王姬人长得美可是品行不端,其实,作者的本意怎么会是“为什么不肃穆”呢?从上文的浓艳意,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这样的反问:当你看到王姬容颜浓艳,你就会认为不够肃穆吗?意思就是王姬不仅容颜长得美,也很端庄严整。《毛诗序》和朱熹只认为这是一首颂扬王姬美丽和美德的诗,却没有礼赞她的爱情和婚姻的意思,其实这样理解也是片面的。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首诗理解为“平王之女”与“齐侯之孙”的美满爱情呢?“平王”当然指的是周平王,根据《春秋》记载,周平王的玄孙女(即周庄王之女)嫁给了齐桓公,这是周庄王十四年(前683)的事。我们都知道齐桓公是“春秋五霸”之第一霸,不过这一年,他继位才三年,还是个青年才俊,还没有称霸诸侯。不过,春秋时代已经延续了八九十年,诸侯争霸的大戏一直在上演,早前郑庄公已经过了一把霸盟瘾。齐桓公继位时,齐国国力已经非常强大,附近的鲁国、燕国已经唯齐国马首是尊了,更不要说卫国、曹国这些小国。齐国还通过跟稍远的郑国世代联姻控制郑国,并与郑国一起夹击和控制齐郑之间的宋国。周王室的势力继续衰微下去,周王室维护摇摇欲坠的统治之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跟大的诸侯国联姻,所以才会有周庄王之女下嫁齐桓公这事。周庄王通过这样的联姻可以保证齐国拥护王室,压制住那些一直试图“问鼎”周王的大小诸侯,而齐桓公则为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取得了合法性。从政治角度说,这桩婚姻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所以我们把这首诗理解为描写天作之合的颂诗。至于女主角和男主角怎么想,他们是否认为是天作之合,他们会这样认为的,因为毕竟那是一个周礼还在的时代,爱情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思想直到唐代才有所启蒙。
此外,这首小诗还有一处处理得非常细微精妙,那就是“礼”。我们知道,由于周礼好歹还在,平王玄孙女嫁给齐侯之子在礼节上仍是“下嫁”,所以此诗的第一节只赞美了王姬,第二节虽然也赞美了齐侯之子,但却是先说王姬后说齐侯之子。然而,第一第二节只是说了婚礼前的状况,那时候,王姬是王姬,齐侯之子是齐侯之子。到了第三节,王姬不再是王姬,而是齐侯之子的妇人,男尊女卑的传统应遵守了,于是改为先说齐侯之子,再说平王之孙。此外,诗中始终把齐桓公说作“齐侯之子”,一方面说明,早在齐桓公继位前即齐襄公时期,这桩婚事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另一方面这也是出于礼的考虑,通过“贬抑”新郎官强化周庄王的威权。
博大精深的《诗经》从来都不是通过字面上捉弄人来“逞强”的,它总是在口语化的文字中凝注了深刻的时代思想,立足文本和历史背景是我们在阅读诗经时要时时注意的,不然就容易被后世已经污染了的道德说教左右自己的理解。
四、新解《十亩之间》:自然经济的起源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
行与子还兮!/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
行与子逝兮!
——《诗经·魏风·十亩之间》
关于《十亩之间》这首小诗,其主题自古就有争议,大抵有这么几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来自《毛诗序》,《毛诗序》说:“刺时也,言其国削小,民无所居也。”《郑笺》、《水经注》等皆持此说。第二种观点来自朱熹,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这首诗所要表现的“贤者不乐仕于朝,而思与其友归于农圃”的情怀。清代姚际恒则有第三种观点,他在《诗经通论》中认为这首诗是“刺淫之诗”,说诗写的是男女在桑园里调情和淫乱。与姚际恒同为清代学者的方玉润则折中朱熹和姚际恒的观点,认为这首诗写的是贵族携其妇归隐田园。
这些观点都是有些问题的。《毛诗序》认为自己“刺时”说的缘由是魏国国小,老百姓居无所依,这显然既不符合历史实情,也不符合诗意。西周时期和春秋前期,魏国的统治中心是今山西芮城,芮城位于黄河向东拐弯处,即南北向的黄河东岸和东西向的黄河北岸,这里的黄河水面宽阔,黄河岸边的冲击平原非常肥沃,因而物产丰富,那时华夏的人口本就不多,而土地肥沃的魏国可以比其他国家养活更多的人口。如果《毛诗序》仅仅是因为诗中的“十亩”而认为“民无所居”就更不妥了,“十亩”只是泛指,是一种艺术手法,无非就是指某一片桑园而已,如同我们今天所说的“一亩三分地”。而诗中主人公“闲闲”(悠闲的意思)、“泄泄”(和乐的意思)的精神状态也跟“民无所居”不沾边。姚际恒的“刺淫”说的依据是,桑园的劳动者应该是女人,而出现在桑园里的男人肯定就没安好心了。这当然是牵强的,难道女子的未婚夫或丈夫就不能到桑园里帮忙干活了?
相比较而言,朱熹和方玉润的说法问题小一些。朱熹认为此诗的主题“贤者”因厌政而“与其友归于农圃”。仔细研读这首诗,看到的除了两个人快乐劳动的场面,就是两个想结伴去过那种劳动生活的人,后者是不是“贤者”,看不出来。如果他们是两个厌恶了朝中风气的“贤者”而决定结伴出朝隐居,那么以女人的劳动内容——蚕桑——作为他们隐居的去处,这真的难以说通,他们更合适的隐居方式是做渔翁、耕夫或者猎人。方玉润认为此诗的主题是贤者携其妇归隐,去掉了朱熹说法中的一些尴尬因素,贤者归隐后,跟自己的妻子在桑园里劳动,诗意确实顺当多了。
真正要弄清这首诗的主题,我们不妨从朱熹、方玉润的观点出发,进一步思考诗歌本身的时代背景。
“魏风”共有七篇,《十亩之间》是第五篇,诗当作于春秋前期,即公元前661年晋国吞并魏国不久前。这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大变革时代的开始时期,周礼崩溃,井田制瓦解,周王室衰微,诸侯国相继出台一些带有地主阶级专政萌芽色彩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一大批奴隶主旧贵族因遭到打击而心灰意冷,他们因为害怕可能要高涨起来的革命风潮,可能会有躲避现实,以追求世外生活的心态,朱熹所谓的归隐田圃说也许是有些道理的,但是这些归隐者绝不是什么“贤者”,他们只是社会变革的阻碍力量,是落后的一群贵族。此外,新兴地主阶级正在登上历史舞台,新的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特色的经济模式正在缓慢形成之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又称小农经济,这首诗中所表现的“十亩之间”的和乐的劳动场面正是小农经济的典型写照。这种超前的时尚生活是这首诗的作者所向往的,当然也是真正的“贤者”所向往的,不过这“贤者”不是朱熹、方玉润所说的朝中贵族,也不是新兴的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阶级和有一些土地的农民。
因此,我认为,《十亩之间》通过描绘夫妇的农桑之乐,表现了一种新潮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基本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然经济从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开始萌芽,直到西汉时期才完全定型,由于作者早在春秋前期就准确捕捉到了社会发展的这个远大方向,因而这首诗堪称《诗经》中的伟大作品。
五、新解《褰裳》:《褰裳》究竟写的啥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岂无他士?
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郑风.褰裳》
《褰裳》是《郑风》中一首著名诗篇,古往今来的《诗经》论家包括封建卫道士朱熹都认为该诗是一个女孩子与她所爱的男孩相戏谑的情歌。当代的一本权威版白话《诗经》这样翻译这首诗:“要是你爱我想念我,就提起衣裳过溱河。要是你不爱也不想,难道没有别人来爱我?你这个笨拙的傻家伙!/要是你爱我想念我,就提起衣裳过洧河。要是你不爱也不想,难道没有别的小伙子来疼我?你这个笨拙的傻家伙!”译诗非常优美,符合我们的审美理想和审美习惯,而且,作者不仅延续了古人对这首诗的理解,而且有所强化,使得这首诗像是从民间女孩子的口中抠下来的句子,通俗、热烈、深情、动人。此外,作者的翻译在细节上也很成功,比如“他人”和“他士”分别翻译为“别人”和“别的小伙子”就很准确,因为“人”是已婚和未婚男子的通称,而“士”只是指未婚男子。
《褰裳》的原诗和译诗诗固然如此唯美,但是我却不同意古往今来论家对这首诗主题的判断。我觉得,这首诗与其说是一个女孩子戏谑男孩子的情诗,不如说是在男女自由交往社会环境下一个女子挑逗男人的诗歌。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
原始社会实行群婚制,人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以氏族社会起初以母系为组织原则。父系氏族社会和随后的奴隶社会,男子对女子有了控制权,群婚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自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群婚制弱化并分化成两种习俗:一是奴隶主占有一群女子;第二,既然奴隶主占有一群女子,下层男女比例就会严重失调,于是,平民女子为了提高家庭生活水平,就有了和不同的平民男子作男女关系买卖的社会条件。当然,这第二种形态并不意味着奴隶社会的女子品行不端,即便是后来唐朝的男女关系都是非常开放的,唐太宗把儿媳妇武则天收为己有,在那时候并不会被认为什么不妥,只要让武则天先去做几天女道士,就算“回归”原点了。从一而终的所谓女子的品行标准是宋代特别是南宋才真正确立起来的,确立这个标准的最重要推手就是朱熹。
《诗经》诞生的年代,中国仍然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男女自由交往是很普遍的。而郑国的男女自由交往的现象比周边国家更加普遍,《春秋》记载。郑厉公四年(前697),权臣祭仲(即祭足)的女儿雍姬问她的妈妈:“父亲和丈夫哪个重要?”老妇人告诉女儿:“父亲只有一个,丈夫却可以有一群,你说哪个重要?”一个高等贵族妇女都用这样的思想来教育女儿,民间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再者,诸侯国之间的竞争无外乎是国力竞争,而国家人口的快速增加和社会的相对稳定,是诸侯国增强国力的重要条件,所以各国官方不仅不禁止而且鼓励民间男女自由交往。当然如前所说,这本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余脉,具有它合理的民俗基础,这才是最核心的原因。
从这样的历史背景出发,用今天的语言我们应该这样翻译这首《褰裳》:“要是你真的想要我,就趁着天还没黑提着衣服过河来。要是你没有看上我,难道就没有别的男人过河来吗?傻瓜,你别自觉得了不起!/要是你真的想要我,就趁着天还没有亮提着衣服过河来。要是你没有看上我,我还等着别人而且还是个童男子呢。妄自尊大的东西,你别真的觉得自己了不起啊!”原诗两节几乎是一样的,我在翻译上做了重大改变,这是对原诗的意译。女子两次要求男子过来,第二节用“他士”换成“他人”来刺激男子,说明男子上半夜没过来,下半夜还迟迟不见影儿,女子非常担心自己的这场交易告吹,开始不自信了。
其实,我是一个唯美的人,我本想按照自古以来的《诗经》论家来理解《褰裳》。但是,我又是一个尊重历史的人,而且我始终坚持把文学作品放到它的那个历史时代来考察。不过,如果站在春秋时代那个奉行男女自由交往的社会道德看台上看这首《褰裳》,它也是唯美的。
六、新解《子衿》:只愿任性的等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诗经.郑风.子衿》
曹操《短歌行》是一首很长的四言诗,其中有四句是这样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曹操所沉吟的诗正是《诗经》“郑风”中的这首著名的《子衿》。
曹操沉吟《子衿》,是在等人,等被他称为“君”的一群人,曹操等的是什么人呢?他等的是人才。当然,曹操借用了《子衿》的诗意。其实,《子衿》是一首情诗,《子衿》中多情的郑国女子是在等她的清人,她在老旧残破的城阙等候她那个书生情人。
“悠悠我心”,她特别爱她的这个情人,她早早的就登上城门旁边的角楼上等待他。手扶斑驳的女儿墙,她伸长玉颈向城内那条长长的巷子深处眺望,从巷子深处走出来一个个男人、女人和孩子,有个女伴路过城阙附近还向她做鬼脸呢,但她就是看不到她的情人。她有点着急,她想:就算我没有去看你,你就不能给我捎个信儿吗?
但是,她要等下去,她坐在一块脱落在地的城砖上,想象着见到他会是一番什么情景,他会跟上一次那样亟不可待的跑上城阙来而趔趄了几步摔倒了,以至于额上渗出了血,使她不得不掏出手巾为他擦拭,使她不得不第一次摸到了男人的皮肤,他会跟上次一样莽撞的抱住她亲她并且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在她身上乱摸吗?她的脸上泛起两片红晕。她会带来他上次说的那只玉镯那只他奶奶传给他妈妈的玉镯吗?她知道他给了她玉镯就算是订婚了,而她也已经把给他的订婚礼物准备好了,她把手伸进袖子摸了摸那只她花了四天三夜绣制的荷包,荷包上是鸳鸯戏荷的图案,是她去年跟姐姐学会的。但是,暮色苍茫了,她的情人还没有来,她焦急的徘徊,她不断的坐下又不断的站起。她在心中埋怨道:就算我不能到你那儿去,你就不能到我这儿来吗!
她还要等。她所能看到的巷子越来越短,而她的心却越跑越远。她担心他有什么变故,难道后山的那个姑娘跟他真的还藕断丝连吗?她不断的自我否定,她相信他对自己的感情。她担心角楼下面的门会被看门的老头锁上,其实,全城的人都知道那老头从不在上半夜锁门,老头是故意给青年男女提供幽会机会的,即便如此她还是下去看了几次,每一次,老头都向她打趣的笑笑然后摇摇头。望眼欲穿的她在心底一遍又一遍的骂这那个始终不露面的挨千刀的:你死哪儿去了,你不知道我一天见不到你就会跟三年见不到你一样吗?她甚至下决心要惩罚那个小冤家,不仅将不让他碰自己的身体,甚至连荷包也不会在今晚给他。啊,这个可怜的郑国姑娘现在站在暮色中抽泣起来了。
诗到结尾,那个被等待的幸福的男子没有来,我们固然可以猜测各种原因,但终究只是猜测,“诗无达诂”或余音袅袅大概就是这种状况,这是《诗经》中绝大部分诗歌的主要艺术特征之一,也是《诗经》留给其之后的中国两千多年文学界的宝贵的艺术财富之一。
这首诗和“国风”中的许多诗歌一样,描写了先民淳朴大胆的爱情心理,也影响着后世的人们对戕害真挚爱情的礼教的抵制力度,在文学上则启迪了历代文人对乐府诗的提倡、搜集、整理和拟作。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丰富和复杂,也随着历代文人对《诗经》研究的不断深入,《诗经》中的爱情诗对后人的启迪已经不仅仅是爱情,而是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首诗逐渐成为“等待”任何人或机遇的“化身”,比如文首提到的曹操就化用了这首诗的诗意。
七、新解《相鼠》:以下犯上好无礼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
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诗经·鄘风·相鼠》
《相鼠》是《诗经》中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都值得称道的作品,自古为《诗经》论家所重视,解放后一度被收入中学语文课本。
关于这首诗的思想取向,自古有三种认识。《毛诗传》、《郑玄注》、《孔颖达疏》等典籍均认为这首诗是讽刺不知廉耻的人;《鲁诗》、《白虎通》、《困学纪闻》等著作认为这首诗是“妻谏夫也”;相对最有权威的《毛诗序》认为这首诗是讽刺卫文公的寡廉无耻。第三种认识在历史上最流行。不过,我对这些看法都持保留意见。
《毛诗传》等的讽刺无耻者之说,这从字面上就能够看出来,但是被讽刺的人会是什么人,或者会是什么层次的人,这些典籍都没有给出答案。如果诗仅仅是讽刺作为泛泛概念的人,那么这首诗仅仅是盲目的说教,其思想价值就很低了。《鲁诗》等的“妻谏夫”之说,意味着这首诗是一首调情诗了,丈夫挑逗妻子,妻子笑骂他。鄘、卫、邶等地民风开放,出现这样的诗歌也很正常,但是我们仔细体味诗中的字眼,又感觉笑骂的语气过于别扭,不太合情。而且,把这样的调笑作品收入仅有三百零五首作品的《诗经》,态度上似乎也显得不够严肃。
《毛诗序》的讽刺卫文公之说,显示出这首诗毫不留情的,痛快淋漓的嘲讽和责骂上层统治阶级的寡廉无耻,充满战斗精神;同时,其通篇使用比拟、拟物手法,不仅形象,而且在调侃中强化了战斗意识,真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确实有高度的,只是历史上的卫文公是不是一个不知礼仪,荒淫无耻,朝野唾骂的人呢?我们需要考察一下。
卫文公(?-前635),姬姓,名毁,卫国第二十位国君,公元前659-公元前635年在位。卫文公的父亲是卫懿公,卫懿公薨,太子卫戴公继位,不料卫戴公没几个月就病死了,于是卫文公继承兄长的国君之位,卫文公的国君算是“拾来的”。并不是因为地位来的偶然,卫文公就愿意做个好国君,纵观卫文公二十余年的执政经历,他确实是一个有魄力,有手段的国君,其德行也超越同时代的其他诸侯。
关于卫文公的施政措施,我们可以三个方面描述。首先,他在位期间,通过减轻刑罚,特别是提高死刑标准,以减少监狱中的犯人数量,降低犯人被处死的比例,从而增加劳动人口和从军人口。其次,为了使人民多做事,少犯罪,卫文公出台了一系列奖励农耕,刺激商业的措施,降低政府税费标准,他还选拔善于农商的人做地方官,落实自己的经济措施。第三,刑罚的宽松,必须通过教化的强化来弥补风险,卫文公任内特别重视教育,不仅卫国的国都设有高等级学校,地方上也有不同层次的教育机构,同时,卫文公还对从事教育和学习的人免除兵役、徭役。
有措施就会有政绩。在卫文公的持续努力下,卫国战车从他继位时的三十余辆发展到他临终前的近四百辆卫文公通过对外扩张,到其执政中期时就已经是个小霸主了。卫文公八年(前652)至十五年(前645),卫文公先后四五次在周王室使节的见证下会盟齐、鲁、宋、郑等国,逐渐夯实了自己的中等强国地位,震慑了西边的大国晋国和南边的大国楚国,卫文公蔑视后来的春秋霸主晋文公重耳成为历史上小国国君对抗大国国君的“美谈”。卫文公十八年(前642),趁齐桓公病逝,卫文公居然有胆量攻击齐国,并且取得了胜利,按照自己的意愿确定齐国国君的继承人。此外,卫文公还顺带夺取了周边小国的一些土地,其晚年甚至直接吞并了邢国。
而卫文公的父祖是怎么治理卫国的呢?卫文公的祖父是卫惠公(前699-前696年,前688-前669年在位),卫惠公在自己的母亲宣姜帮助下,与自己的兄长争夺国君之位,斗争长达十余年,自己的国君之位得失数次,国家财政被消耗一空。待国库稍微充盈,卫惠公竟然出兵攻打周王室,落了个大逆不道的“违礼”罪名,引起周边诸侯国的仇视。卫惠公的儿子卫懿公于公元前668年继位,公元前660年病死,其在位虽然只有数年,却以奢侈淫乐为能事,他以爱鹤称名于史,他甚至给他的鹤都授以官职。卫懿公玩物丧志,无心理政,终于招致赤狄入侵,兵败被狄人所杀,卫国也差点亡国。
从卫文公在位期间的所作所为,再从他与父祖们四十年间的所作所为相比较,卫文公的“明君”形象已经非常鲜明了。可以说,卫文公励精图治,通过自己二十余年的奋斗,留给儿子卫成公的是一个相对强大的卫国,强大到齐、鲁、郑等国向它低眉,晋、楚等国不敢惹它。《毛诗序》说《相鼠》是讽刺卫文公的,请问《相鼠》到底讽刺卫文公什么呢?
既然否定了《毛诗序》的说法,那么历史上关于《相鼠》的三种思想主题论就都是不妥的了,那么《相鼠》究竟想说啥呢?我们不妨结合孔子修订《诗三百》的出发点来分析。
孔子修订《诗三百》,主要是用作教材,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弟子的,是为了给社会培养君子的。什么样的人是君子?能够“克己复礼”的人!
孔子兴办私学,大量招收弟子,人数一度达到三千,可见孔子培养君子的心情是多么急迫。在孔子的时代,周王继续衰微,以下犯上的现象在社会各个层面屡见不鲜。在孔子看来,以下犯上,就是从根本上抽去了周礼的根,自然是最无礼的,最不仁的,孔子最讨厌的、最仇视的当然就是这些人,他把他们命名为小人——君子的对立面。看这首《相鼠》的核心句子,“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老鼠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孔子是在借老鼠诅咒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那些不讲礼仪,以下乱上的无耻小人呢!他是要通过包括《相鼠》在内的《诗三百》的教学,使他的弟子们成为恢复周初礼仪的主力军。这才应该是《相鼠》的主题所在。
八、新解《墙有茨》:宣姜委身昭伯——值
墙有茨,不可扫也。
中冓之言,不可道也。
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攘也。
中冓之言,不可详也。
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
中冓之言,不可读也。
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诗经﹒鄘风﹒墙有茨》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天下初定,为了安抚殷商遗民,周武王分封殷商贵族为邶、卫、鄘三个小国的诸侯,时邶国在今河南安阳、汤阴一带,卫国在今河南淇县、滑县一带,鄘国在今河南新乡、辉县一带,卫国居于中。数年后,周公东征,打败叛乱的殷商贵族武庚之后,便把邶国、鄘国并入卫国,封周王室子弟康叔为卫国国君。所以,此后三五百年间形成的“鄘风”、“邶风”与“卫风”这三地民歌,都可以认为是卫国民歌。也就是说,“鄘风”必然反映了卫国的政情和民情,这首《墙有茨》就是如此。《毛诗序》以及后世的欧阳修、朱熹等大学者都认为这首诗是讽刺卫宣公的妻子宣姜在卫宣公死后跟卫宣公的庶子昭伯(即公子顽)私通的丑事,所谓“丑”、“长”而“辱”的“中冓之言”捂也捂不住。我对此有不同看法。
“卫风”中有一首《新台》,古往今来的论者皆认为是讽刺卫宣公与宣姜的所谓乱伦,甚至许多论者把《新台》和这篇《墙有茨》看作卫人讽刺宣姜跟卫宣公父子两代人淫乱的姊妹篇。我曾在《宣姜笑骂卫宣公》一文中,根据当时齐卫两国的外交关系、太子伋的出身、卫国的时政、宣姜本人的行为,结合《新台》的诗意,断言《新台》是一首宣姜笑骂卫宣公的诗,肯定了宣姜和卫宣公婚姻的合理和合情。我们从《新台》一诗可以认为,宣姜的个人作风问题在卫宣公死前是没有什么瑕疵的。那么,宣姜在卫宣公死后就变成水性杨花的女人了吗?我看没有。理由还得靠梳理历史来获得。
宣姜是卫宣公的正妻,她的两个儿子公子朔和公子寿就是卫宣公的嫡子。周朝分封制实行嫡长子制度。公元前700年,在位十八年,大约年届五十的卫宣公病死,公子朔继位做了国君,也就是卫惠公,而宣姜则协助年轻的卫惠公治国理政。
卫惠公继位前发生过一次宫廷事变。为了废掉卫宣公在宣姜嫁到卫国前就立为太子的伋,以便给公子朔继位铺平道路,宣姜向卫宣公进谗言,使卫宣公误杀了太子伋,不过,宣姜的另一个儿子公子寿也在事变中丧生。卫惠公继位后,太子伋的同母弟弟公子黔牟在周王室的支持下,加紧准备为兄报仇,并推翻卫惠公,卫国的政局仍然很不稳定。在宗法制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密切,说到底就是看血缘关系是否足够近,卫惠公的同母兄弟公子寿已死,他自然也就显得势单力薄。由于公子黔牟也是“独苗”一只,那么,卫惠公和公子黔牟必然会从卫宣公的其他妃子所生的庶子中发展盟友,公子黔牟得到了公子左、公子右兄弟的支持,卫惠公则得到了昭伯的支持。周王室支持公子左、公子右,齐国则支持昭伯。所谓宣姜跟昭伯私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确切的说,是宣姜的哥哥齐襄公命令宣姜嫁给昭伯。
昭伯在卫宣公的众多庶子中有一定威望,宣姜委身于昭伯,除了争取他对卫惠公的政治支持之外,她应该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为亲儿子卫惠公生几个同母的兄弟来,以巩固卫惠公的前程,这大概也是齐襄公的意思吧。
其实,宣姜的这两个愿望都达到了。卫惠公继位三年后,公子黔牟推翻了卫惠公,卫惠公逃到齐国,十年后,即公元前686年,卫惠公带领齐国军队杀回卫国,平定了公子黔牟之乱,重新上台执政,而这时,宣姜跟昭伯先后生下的三个儿子公子齐子、公子申和公子燬也渐渐长大了(此外他们还生了两个女儿),卫惠公的地位逐渐得以巩固。直到公元前669年卫惠公病死,卫国一直很稳定。卫惠公死后,卫惠公之子太子赤继位为卫懿公,公子申、公子燬尽心尽力辅佐这个侄儿,可惜的是卫懿公于公元前661年在与赤狄的战争中兵败被杀。卫懿公尚无儿子,于是公子申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国君即卫戴公,不料几个月后,卫戴公病死,其弟公子燬遂接过国君的权杖,他就是卫文公(公元前660-公元前635年在位)。卫文公之后的卫成公、卫穆公、卫定公等国君在位时期,卫国的政局一直都很稳定。
宣姜委身于昭伯,不仅成功挫败了公子黔牟的叛乱,捍卫了卫惠公的权力,而且还使卫国的政治局面保持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稳定,真是“牺牲”了宣姜一个人,幸福了卫国千万家,幸福了千家四五代,宣姜委身得值!欧阳修、朱熹等人把宣姜和昭伯的婚姻污蔑为乱伦,实在是腐朽的礼教思想在他们头脑中作怪的缘故,同时他们也不理解当时卫国的实际政治需要。此外,昭伯虽然是卫宣公的儿子,但是他跟宣姜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在西周、东周乃至汉代都是可以结为夫妇的,何况宣姜嫁给昭伯还是她的娘家哥哥指定和撮合的,也算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相信,宣姜和昭伯在维护卫国政治稳定的长期并肩奋斗中,逐渐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基础,他们的“夕阳”应该是红的!
九、新解《螽斯》:奴隶主的复杂心理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蜇蜇兮。
——《诗经.周南.螽斯》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作为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伟大开端,“国风”是《诗经》中的精华,这首《螽斯》则是“国风”中的名篇之一,描写的是西周时期的社会现象。
安徽文艺出版社世纪初出版的一部白话版《诗经》是这样翻译这首诗的:“蝗虫的翅膀,排得密密满啊。你多子又多孙,家族真兴旺啊。/蝗虫的翅膀,群飞嗡嗡响啊。你多子又多孙,后代绵延长啊。/蝗虫的翅膀,群集不松散啊。你多子又多孙,团聚好欢畅啊。”译文不仅押韵,而且华美。根据这样的翻译,我们可以看出,这首诗是一首祝祷之词,以蝗虫多子作比,祝贺人多子多孙。我不能说这样理解和翻译这首诗有错误,但是,仔细想想还是有点牵强。蝗虫毕竟是害虫,繁殖能力超强的蝗虫给古代中国农业带来过一次又一次重大灾害,所以姚崇治蝗能够作为名臣的故事流传千年。诗人通过用蝗虫作比来祝贺人多子多福,显得很不雅观。如果说古人经常以乌龟来祝人长寿,乌龟对人类是无害的,其肉可以吃,吃之确实能够延年益寿,人们用乌龟祝人长寿至多说有点调侃意味,倒没有什么恶意,这与拿蝗虫比人是不同的。所以,我对这首诗的主旨有新的看法。
《诗经》中的很多作品产生于西周奴隶制繁荣时期,这个时期,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缓和,社会生产得以积极发展。在奴隶社会,社会生产能够顺利而积极发展的重要表现就是奴隶服从奴隶主的统治,奴隶们能够团结一心,并且不分白天黑夜,年年月月的相对“快乐”的劳动着。这首诗应该是诗人对一个奴隶主拥有奴隶之多和善于管理奴隶的祝贺之辞,也含有对未来的祈祷之意。
如果要这样来理解这首诗,就应该从诗中“螽”和“子孙”这两个词入手。我认为,“螽”(蝗虫)和“子孙”都是指奴隶。以蝗虫比作奴隶,显示了同样作为奴隶主的诗人对奴隶的蔑视和惧怕,——蔑视奴隶的地位之低,惧怕奴隶的毁灭之力;以子孙比作奴隶,显示了奴隶主对能够给其带来幸福生活的奴隶的喜爱,——当然这种喜爱有点像农夫对牛的喜爱,军士对马的喜爱。蔑视、惧怕和喜爱结合在一起,反映了在奴隶制繁荣时期奴隶主对奴隶的复杂心理。因而,这首诗既是贺词,又是祷词,既显示奴隶主对现实生活的满足,又有诗人对未来图景的祈祷。满足,是因为奴隶们现在很听话,祈祷,是担心有朝一日奴隶造反会毁灭掉一切。
为什么奴隶主会有这样的复杂心理呢?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固然是人类文明的开端,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但是,这个取代的过程却是极其血腥的,而且其血腥的程度是以后任何一次时代变更都不能比拟的。氏族社会的分化是特权阶层残酷剥削、血腥镇压非特权阶层的结果,而奴隶阶级的庞大又是奴隶主阶级通过战争进行掠夺的结果。在相对平等的原始社会瓦解以后,奴隶阶级不堪接受被剥削压迫的命运,必然奋起反抗,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之间的矛盾在奴隶社会早期异常尖锐,大量的奴隶主死于奴隶暴动,奴隶主对奴隶是又渴求又惧怕。在中国,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的这场社会变革如同一场惊天大地震,地震之后余震不断。从传说中的三皇,到五帝,再到夏朝的开国国王启,乃至到太康失国和少康复国,中国古代的奴隶制从开始萌芽到建立和稳定下来的过程长达数百年。奴隶主阶级制定了严酷的法律,通过军队、监狱等国家机器,残酷镇压奴隶阶级,当然必要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安抚行为。在经过了漫长的“磨合期”以后,奴隶阶级相对接受了奴隶主的统治,相对安心的为奴隶主劳动,奴隶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诗经》所反映的正是中国奴隶制经济发展到顶峰时期的社会特征。在这个特定的时代,出现这样一首歌颂盛世的诗歌,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根据这样的理解,这首诗作就可以这样翻译了:“畜生般的奴隶,站成堆啊。你有这么多的好工具,你的家业会兴旺啊。/畜生般的奴隶,叽叽喳喳叫啊。你有这么多好工具,你的好日子会久长啊。/畜生般的奴隶,有条不紊的分工给你干活啊。你有这么多好工具,你的未来会和睦欢畅啊。”
十、新解《墓门》:各打五十大板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
夫也不良,国人知之。
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
夫也不良,歌以讯之。
讯予不顾,颠倒思予。
——《诗经·陈风·墓门》
《墓门》是《诗经》“陈风”中的一首咏史诗,所咏的是陈桓公(前744-前707年在位)生前死后数年间的史事。据《史记·陈杞世家》记载:陈桓公妫鲍病危时,其异母弟妫佗勾结蔡国人,诛杀了桓公的太子妫免,随后桓公去世,妫佗自立为陈国国君,他就是陈厉公。陈厉公七年(前700),陈桓公的次子妫跃带着自己的儿子妫林赶到蔡国,杀死了正在蔡国访问的陈厉公,妫跃夺回国君之位,妫跃就是陈利公。半年后,陈利公病死,妫林继位,他就是陈庄公。
《墓门》共两章。前一章描写陈桓公墓前的荆棘。荆棘不仅不能成材,而且还会羁绊人,诗人以荆棘象征恶人妫佗。本章结尾处“昔然”二字谓妫佗这么久了还是那么坏,揭示了妫佗成为害国之贼由来已久的事实。后一章描写陈桓公墓前酸梅树上的猫头鹰。猫头鹰在古人的意识中一直是恶鸟,当然诗人也是以猫头鹰象征妫佗的。本章结尾处的“不顾”二字则讽刺了陈桓公,谓陈桓公晚年昏庸,以至于不能识破妫佗的面目,终于在死前酿就了这么大的灾难。
《墓门》在反映陈国这段国君之位纷争的史事中,还反映了另一历史现象,那就是陈国与蔡国的国际关系。陈国不仅是周武王分封的第一批诸侯,而且是周武王灭商班师途中就分封的第一个诸侯。整个西周时期,陈国是包括齐、鲁、楚、晋、宋、卫、蔡、郑、燕在内有影响力的诸侯之一,势力远超其周边的杞、许、焦等国。但是从西周末年开始,随着齐、晋、楚等周边大国的崛起,陈国逐渐衰落。为了维持国祚,陈国便跟同样在晋、楚的战略积压下走向衰落的蔡国联姻,抱团取暖。《墓门》这首诗中的主角之一陈桓公的妻子就是蔡国公主。春秋时期相互联姻的诸侯之间关系非常复杂,作为晚辈的一方国君依赖和利用长辈的那方国君,长辈则试图控制晚辈;而等到晚辈变成了长辈,二者之间的关系又会颠倒过来。除此之外,联姻的两国太子、其他公子之间还会有相互政治角力的现象。妫佗勾结蔡国人杀掉陈桓公的太子妫免,正是蔡国干涉陈国国政的表现;而妫跃、妫林父子在蔡国杀掉妫佗以夺回国君之位,当然也是必须在蔡国贵族的支持下才能够成功的,由此可知蔡国上层干涉陈国政治的复杂性,同时也可以想象陈、蔡两国在联合抵制周边大国侵略以自保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又有着不尽的算计。当然,那时候的其他诸侯国之间也应该是这样。
陈厉公在位七年,陈利公在位半年,这是《史记》中的说法。当代的一些新考证成果则认为,《史记》中所说的“陈厉公”妫佗还没来得及建号就被妫跃、妫林所杀,继位的妫跃就是陈厉公,而“陈利公”则不存在。这种说法目前已经被诸多新编史书所采纳了。但是我对此还是持保留意见的,就是说,我倾向于认同《史记》的说法。桓公、厉公都是谥号,在周朝,诸侯的谥号由周王所赐,谥号是对该诸侯的所谓盖棺论定,其褒贬色彩非常鲜明。“桓”有大、威武的意思,陈桓公在位三十八年,国家虽然不如西周时期强大,但是整体上还算平稳,加之他统治时间长,而无论是其弟妫佗还是其子妫跃继位都是要尊重他的,所以他的谥号是“桓公”。“厉公”这个谥号是恶谥,“厉”是凶猛、凶残的意思,历史上因专权贪利、蔽绝言路招致“国人暴动”的周厉王就得了“厉”这个谥号。稍早于陈桓公、陈厉公的杀叔夺取国君之位的宋厉公,稍晚于陈桓公、陈厉公的杀兄夺取国君之位的郑厉公都得了同样的谥号。回看陈国,杀侄夺取国君之位的妫佗具备得到“厉”这个谥号的条件,而除恶扶正的妫跃怎么会得到“厉”这个谥号呢?关于陈厉公是谁的思考,固然与解读《墓门》这首诗的字面意义关系不大,但是却与《墓门》这首诗所反映的历史背景有很大关系。当然,我也是为了因应当前的有关陈厉公的说法,以还《史记》以“清白”。
十一、新解《云汉》:周宣王祈祷丰年
旱既大甚,散无友纪。
鞫哉庶正,疚哉冢宰。
趣马师氏,膳夫左右。
靡人不周,无不能止。
瞻昂昊天,云如何里!/
瞻昂昊天,有嘒其星。
大夫君子,昭假无赢。
大命近止,无弃尔成。
何求为我,以戾庶正。
瞻昂昊天,曷惠其宁?
——节选自《诗经·大雅·云汉》
据《春秋》、《毛诗序》等书,约于周宣王五年(前823),周大夫仍叔有《云汉》一诗赞美周宣王心忧天下旱情。这首诗一共八章,上面节选的是最后两章。
诗的第一章说:“王曰於夫,何辜今之人!”古人解诗时,有的认为这是仍叔在讽刺周宣王昏昧,其实即便直译,这也是周宣王面对旱灾心生愧意的表白,这分明是明君的表现。“旱既大甚,散无友纪。”古人解诗时,有的认为这是仍叔讽刺周宣王施政无能无能以至于朝纲混乱,其实直译出来就是宣王怨恨天灾害国而已。“大命近止,无弃尔成!”古人解诗时,有的认为这是仍叔讽刺周宣王胡作非为,其实这很明显是周宣王在祈祷丰年,而且其志又是何其坚啊。
周宣王亲历国人之乱、共和之纠,自己的生命和王位也都与这次政治变化密切相关,因此,远,他能够则明三王之道,近,他能够悟厉王之失,也能够察民生之艰,加之有邵公匡扶,所以他继位后发奋图强,修缮宫室,整顿吏治,操练军队,发展生产,天下迅速稳定。相关历史记载已经表明,《云汉》这首诗出现之后大约十年,盛世渐成,因此有“宣王中兴”的美誉。
但是,周宣王最值得称道的一件事还是“不籍千亩”。“籍田”是先秦时期的名词,指的是奴隶主贵族所拥有的组织奴隶耕种的土地。据《史记》记载,周宣王晚年,身体多病,心力交瘁,以至于诸侯再度离心,朝政也开始混乱,所谓的“中兴”局面逐渐褪色。为了转移内部矛盾,周宣王大肆用兵扩边,以致国库枯竭。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以发展经济,支持军事行动,周宣王果断的下达“不籍千亩”之令。依据周礼,天子有籍田千亩,诸侯有籍田百亩,其他贵族的籍田按照等级各有规定。籍田都以奴隶耕作。周宣王四十年(前788),周宣王命不籍千亩王田,就是把自己的千亩土地租给奴隶耕种,周宣王收取地租,奴隶也就变成了佃农(当然那时候没有佃农这个名词)。过去,奴隶劳动时消极怠工,甚至破坏工具,虐待牲畜,土地的产出很低,周宣王的所得自然也就很少,如今,奴隶获得了有限的自由之身,不仅阶级矛盾得以缓和,而且土地产出翻了三四倍,周宣王的所得翻了一两倍,奴隶(佃农)也能够吃饱饭了,甚至可以娶妻生子,为了保护这种局面,国家征集奴隶参军打仗,他们的积极性也就高起来了。周宣王“不籍千亩”的这种生产关系改革,不仅比公元前590年鲁国的初税亩改革早了二百年,而且其封建制色彩也浓于初税亩制度,更是比战国初期各诸侯国的封建制变法早了三百五十年以上,这可是了不起的。
周宣王以“不籍千亩”做表率,下令各级贵族效仿。三两年之后,“宣王中兴”再度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不过,为了督察各级贵族遵守不籍田的命令,年迈的周宣王亲自“料民”,清查奴隶主贵族所隐藏的奴隶人口和土地,大批释放奴隶为佃农,这样做虽然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却加剧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加速了西周的灭亡,而这却是周宣王所未能料到的。
诚然,“宣王中兴”难比西周前期的“成康之治”,然而周宣王时期西周的历史已在黄昏时分,能有一个时辰的夕阳终究还是可贵的。既然如此,仍叔所写的《云汉》这首诗,应当是赞美周宣王,而不是讽刺他。“兢兢业业,如霆如雷”(《云汉》第三章),执政者有这样的自我警惧之心,理政一定是勤奋的。“何求为我,以戾庶正”,执政者无这样的自私之念,政治一定是清明的。然而,所谓“宣王中兴”未能持久,它只是西周国运的一次回光返照。这不是周宣王的过错,诸侯做大,王室衰微之势实在是历史发展的结果,非人力可以难以扭转的。
十二、新解《匪风》:顾瞻周道待好音
匪风发兮,匪车偈兮。
顾瞻周道,中心怛兮。/
匪风飘兮,匪车嘌兮。
顾瞻周道,中心吊兮。/
谁能亨鱼?溉之釜鬵。
谁将西归?怀之好音。
——《诗经·桧风·匪风》
“桧风”是西周时期及春秋前期桧国的民歌,《诗经》“桧风”一共只有四首,《匪风》是第四首。安徽文艺出版社本世纪初出版的一个《诗经》译本是这样翻译这首诗的:“那风儿呼呼吹,那车儿急急走。回头望着大路,心中不禁忧愁。/那风儿打着旋,那车儿簸又颠。回头望着大路,心中不禁呜咽。/谁能烹调鲜鱼?我把锅儿洗净。谁能回到西方,请他寄来佳音。”从字面上看,这篇译文不仅紧贴原文,而且语言瑰丽,抒情自由,但是译文怎么看都像当代朦胧诗,读者读着这些大白话,未必能够理解这篇“桧风”。搞清这首《匪风》的含义,我们必须从诗中的“周道”和“西归”入手,这就有必要先聊聊桧国这个诸侯国是怎么亡国的。
桧国是西周初年分封的诸侯国之一,都城在今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大樊庄。虽然桧国都城的大部分城墙在清末时期还在加固并使用,而且至今保存基本完好,但是桧国却是春秋初期最先被别国吞并的诸侯国之一,——桧国是周平王四年(前767)被郑国吞并的。不错,吞并桧国的是郑国,是郑武公(前770-前744年在位)所为,我们是不是感到惊讶呢?我们都知道所谓“春秋五霸”,“五霸”到底是哪五个诸侯,历史上有两种流行的说法,《史记》认为是“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荀子》认为是“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两种说法中都没有郑武公。其实,郑武公在位时期的郑国可是了不得的呢。
作为诸侯国,郑国立国非常晚。周厉王暴政引起“国人暴动”,经过短暂的“周召共和”,周宣王(前827-前782年在位)继位。周宣王继位之初,诸侯国之间的疆界已多有变化,特别是南方的楚国长期北侵,卢、毂、庸、丰、邓、申、鄫等诸侯国先后分别被楚占领了一部或大部领土。戎狄诸少数民族部落也屡屡东侵、南侵,不仅直接威胁周朝的京畿,有的甚至在周的诸侯国内建立起自己的城邦。周宣王知人善任,励精图治,并有效借助诸侯之力,讨伐戎狄和楚国,收复了大量国土。为了巩固成果,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新建郑国(都城在今陕西华县东),以自己的异母弟姬友为国君,姬友也就是郑桓公(前806-前771年在位)。郑桓公兼任周王室司徒,新建的郑国地位之高可以想象。
郑桓公没有辜负周宣王,他不仅尽心尽力辅佐宣王及宣王之子幽王管理天下政务,而且持续以郑国举国之力,南敌楚国,西驱犬戎,以拱卫周王畿的安全,为末期西周立了大功。尤其令人敬佩的是,周幽王末年,郑桓公在协助周幽王抵抗申侯和犬戎的进攻中,与周幽王一起死难。
郑桓公死后,其子郑武公继任郑国国君。郑武公与秦、晋、卫三国联合,驱逐了犬戎,并护送新继位的周平王迁都洛邑,建立东周,郑武公由此获得周平王赐封的大片土地。郑武公并不像郑桓公那么一心一意为周王室着想,快速发展郑国才是他的首选。于是,借着自己护送周平王之功,郑武公趁周平王巡视虢国时出兵吞并了虢国,接着又采取离间计或直接出兵,先后吞并桧、鄢、蔽、补、丹、依、弢、历、莘等十多个周边小国,到郑武公晚年,郑国的疆土和国力已经仅次于晋、楚两大国,超越同样新建的秦国。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桧风”中的这首《匪风》,其诗意就清晰多了。桧国亡国后,作为此诗作者的桧国某士大夫在郑国各处流荡,“风”、“车”之叹就反映了他的凄凉心境。诗中的所谓“西方”是指原本位于郑国西边的桧国,“鱼”、“锅”之思就反映了他有家难回的悲哀之情。“顾瞻周道”是理解这首诗主旨的核心所在。“周道”指的是周朝的宗法制。当年周武王、周公制定的宗法制如今已经被无情践踏,郑武公蔑视王权,蔑视周礼,公然侵略甚至吞并诸侯国,然而不仅周平王拿郑武公毫无办法,晋、楚、齐等大国也无意过问。诗人不禁感慨:周道何在?王道何在?如此下去,岂不周将不周?当然,比起春秋中期甚至战国时期来说,礼崩乐坏的现象在春秋初期还不是那么普遍,郑武公只不过是最猖狂的一个诸侯而已,所以创作《匪风》的这位原桧国士大夫在“顾瞻周道”之余还有一些期翼,他期待着来自西方故国的“好音”——桧国复国的好消息。
十三、新解《权舆》:秦晋之间春梦短
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
于嗟乎!不承权舆!/
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
于嗟乎!不承权舆!
——《诗经·秦风·权舆》
《权舆》是《诗经》“秦风”的最后一篇,其主题自古罕有争论,即如同《诗序》认定的“刺康公”,康公即秦康公(前620-前609年在位)。
这首诗一唱三叹,感叹生活的今不如昔,流露出对现实的不满之情,发泄了对现任秦国国君即秦康公的怨恨。短短几句诗,感叹词连连出现,可见诗人的怨情之深。昔日住着高大华丽的屋子,每顿饭都有四大件儿,如今是吃了这顿没下顿,甚至整日饥肠辘辘。从诗的内容来看,作者是奴隶主贵族,就是说,在秦康公时期,或者是秦康公后期,秦国上层统治集团的日子很不好,国家也没有足够的财政补贴奴隶主。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常常会想到:是穷兵黩武导致了国库空虚。是的,确实如此。
周顷王三年(前620),在位三十九年的秦穆公病死后,其子秦康公继位。
秦穆公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国君。秦穆公的头脑非常灵活,他在位的大部分时期内示好国力强于秦国的东邻晋国,并奉晋文公为霸主,晋文公死后,秦穆公数次进攻晋国,欲取代晋国的霸权,在无力打败晋国的情况下,秦穆公遂改变战略,对西戎用兵,向西扩展国境,迅速称霸诸戎。
秦康公继位后,改变了秦穆公晚年的战略,数次大规模进攻晋国。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因干涉晋国内政而与晋国爆发令狐之战,秦军战败。第二年,秦康公为报仇,出兵伐晋,夺取了晋国的武城。公元前617年,晋国向秦国复仇,夺取了秦国的少梁。秦康公稍事休整,于公元前615年出兵伐晋,夺取晋国的羁马。秦军随后又与晋军在河曲展开大战,但不分胜负。此后数年,史料中不再有秦康公伐晋的大型战役记载,也没出现秦康公恢复秦穆公进攻西戎的战事记载,其实这并不是秦康公的战略有所改变,而是数次用兵于晋,秦国不仅国库被挥霍一空,而且还大肆搜刮了奴隶主贵族和上层平民,一方面已经无财力支撑下一次战争,另一方面国内怨声载道。更要命的是,秦穆公当年征服的西戎诸部落也纷纷独立,秦康公却无力应付,秦国的西戎霸业摇摇欲坠。
《权舆》这首诗固然反映了秦康公穷兵黩武的恶果,但是它还揭示了“秦晋之好”的本质。
有一个成语叫做“秦晋之好”,今天是联姻的美称,其实这个成语的来源并不非常光彩。“秦晋之好”说的是秦穆公早期的秦晋关系。秦穆公继位四年后,主动示好晋献公,娶了晋献公的长女。公元前651年,晋献公死后,公子夷吾和重耳争夺国君之位,秦穆公先协助夷吾继位即晋惠公,秦穆公还把女儿嫁给了晋惠公的儿子公子圉,实现了秦晋的亲上加亲。公元前637年,晋惠公病死,公子圉继位,是为晋怀公。晋怀公忘恩负义,断绝了跟秦国的外交关系,秦穆公遂协助流落到秦国的重耳回晋国,夺取了国君之位,重耳就是晋文公。晋文公继位后,秦穆公再次亲上加亲,把自己的另一个女儿嫁给了晋文公。晋文公后来成了诸侯霸主,晋文公吃肉,秦穆公自然没少喝汤,秦穆公仰赖的就是“秦晋之好”。所谓“秦晋之好”,其婚姻关系很复杂,也很微妙,秦穆公是晋惠公和晋文公的姐夫,又是晋惠公之子晋怀公的岳父,还是自己的小舅子晋文公的岳父。秦穆公跟晋国以如此混乱的方式联姻,出发点无非就是政治,早期试图仰仗晋献公发展秦国国力,后来就是试图控制晋国国君,还是为了发展秦国国力。“秦晋之好”并不如后来成语意义上的那么纯洁。历史事实显示,公元前628年晋文公死后,秦穆公感觉秦国的国力已经壮大,足以挑战晋国的霸权,于是撕破温情脉脉的“秦晋之好”的面纱,大举入侵晋国,不料秦军战败。秦穆公不甘心失败,于公元前627年、公元前624年又先后两次伐晋,第一次战败,第二次平手。事实证明,晋国的国力依旧远超秦国,秦穆公遂放弃称霸诸侯的念头,跟晋国修好,而后把武力用在对西戎的进攻上,虽然四年后秦穆公就病死了,但是他称霸西戎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回到《权舆》这首诗上,秦康公改变秦穆公的战略,伐晋不成功,反而失去了西戎,又使秦国国库空虚,国内反战浪潮汹涌。其实,秦康公在做太子的时候,跟秦穆公一样,也是对“秦晋之好”悉心维护的。“秦风”倒数第二篇是《渭阳》,一般认为作者就是秦康公,写的是公元前637年秦康公作为太子代表父亲秦穆公送访问秦国的晋文公回晋国时候的感怀。晋献公的女儿即晋文公的姐姐是秦穆公的妻子,也就是秦康公的母亲,晋文公就是秦康公的舅舅。送行舅舅晋文公到秦晋两国边界也就是渭水北岸时,秦康公想起死去的母亲,不仅赠送给舅舅许多礼品,还写下《渭阳》这首诗送给舅舅,诗写道:“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渭阳》诗中所表现的秦康公的“秦晋之好”与《权舆》诗中所反映的秦晋交恶,一起揭示了“秦晋之好”的本质,那就是所谓秦晋联姻只是秦国的政治盘算而已。其实不仅春秋时期秦晋之间有这种政治联姻现象,其他诸侯国之间也都是这样,周王室跟许多诸侯国之间也是如此。比如秦楚作为后起的诸侯国,受到老牌诸侯国晋国的长期打压,秦楚之间的联姻远比秦晋之间要长久,可以说是世代联姻,但是这根本不能缓解秦楚争霸的结构性矛盾。再如齐国与鲁国之间也是世代联姻的,但是这丝毫改变不了齐国欲灭亡鲁国的企图。后来汉朝与匈奴的联姻,唐朝与吐蕃的联姻,目的也是如此,甚至古代的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各国王室之间长期的、普遍的、错综复杂的联姻,都是政治上的需要。但是,不管怎么说,秦穆公认识到了秦晋政治联姻的重大意义,但是他没有把这种政治联姻做到极处,而秦康公更是抛弃了秦晋之间政治联姻的利好,最终削弱了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秦国国力,故而有《权舆》这首诗出现。
十四、新解《株林》:《株林》中的烟雾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兮!
匪适株林,从夏南兮!/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
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诗经·陈风·株林》
《株林》诗中的“夏南”是春秋时期陈国贵族,妫姓夏氏,名徽舒,字子南。历代诗论家对《株林》这首诗的主旨从未有过争论,即讽刺并斥责陈灵公(前613-前599年在位)与大夫孔宁、仪行父一起跟夏南的母亲夏姬淫乱,正如《毛诗序》所说:“刺灵公也。淫乎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焉。”
根据《左传》等史书记载:陈灵公荒淫无道,他伙同大夫孔宁、仪行父,一起与夏徽舒的母亲夏姬通奸,三人甚至在朝堂上穿着夏姬的汗衫相互炫耀。大夫泄冶劝谏,陈灵公不仅不听,还纵容孔宁、仪行父杀害了泄冶。公元前599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又在夏徵舒家中喝酒,酒兴正浓时,三人互相开玩笑,都说夏徵舒长得像自己,夏徵舒终于忍无可忍,率领家兵射杀了陈灵公。
作为讽刺诗,《株林》并没有直截了当的从事典出发,而是写得很俏皮,可以说是嬉笑怒骂般的讽刺了陈灵公。第一章写陈灵公君臣争先恐后的跑往株林去找夏南,找夏南干什么?诗并没有说,其实他们是去夏南家找夏南的母亲!第一章并没有点陈灵公君臣的名字,第二章才告诉我们他们究竟是谁,那就是“乘马”者到株林卸鞍,“乘驹”者到株林赶吃早餐。根据周礼规定,天子所乘的马称为龙,诸侯所乘的马称为马,大夫所乘的马称为驹。第二章在公布罪魁祸首时再次玩隐笔游戏,说陈灵公到株林深处才卸鞍,他卸了鞍之后干吗呢?读者想想便知;说孔宁、仪行父急急忙忙赶到夏徽舒家吃早餐,真的就只是吃早餐吗?读者想想便知。
把《株林》这首诗作为讽刺诗来看,诗自然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即便古往今来的《诗经》论家一致认为这首诗是讽刺陈灵公君臣淫乱误国,我还是认为此诗并不如此简单,我感觉,这首诗还有着更深层的历史认识意义。
陈国的西邻是晋国,南邻是楚国,从春秋初期开始,陈国就受到晋、楚两大国的战略挤压。周襄王二十年(前632),晋文公在城濮之战中打败楚国,晋文公确立了自己在诸侯中的霸权,刚刚继承陈国国君之位的陈共公(前631-前614)与中原地区的其他诸侯一样,承认晋国的霸权。但是,楚国从来都不甘心自己的失败,随着公元前328年晋文公病死,秦晋联盟破裂,秦国大举东侵,进攻晋国,楚国则采取了联秦制晋的战略,从南边进攻晋国。陈国处在晋国和楚国之间,楚国伐晋,陈国首当其冲。作为晋国的盟国,陈国只能把自己绑在晋国的战车上,国力遂逐年衰落。公元前613年,刚继位的陈灵公认为晋国终将不堪承受楚、秦两大国的打击,为保存陈国的国祚不至于被楚国灭掉,遂退出与晋国的联盟,加入了楚国集团。陈灵公的这种战略转变表明他还是有头脑的,也是有作为的,他的这一历史形象跟所谓史载的他与夏姬淫乱误国有很大反差。
陈灵公弃晋投楚,必然引起当时“国际”形势的变化。同样据《左传》记载:夏徽舒诛杀了陈灵公,孔宁、仪行父逃往楚国,陈灵公的太子妫午却逃往晋国,本来就姓妫的夏徽舒自立为陈国国君。这时期楚国的国君是著名的楚庄王,合该夏徽舒倒霉,楚庄王审时度势,与晋国达成妥协,随后出兵攻打陈国,杀死夏徽舒,迎接妫午从晋国回陈国继任国君,妫午就是陈成公。陈成公在位三十年,期间忽而叛楚,忽而叛晋,春秋时期小国的选择也只能如此了。我们从陈灵公、陈成公时期的陈国夹在楚、晋两大国之间敌友的艰难选择就可以看出,陈灵公被杀的主要原因未必就是所谓他跟夏姬淫乱,楚晋争霸带动陈国上层社会政治纷争,才是根本原因。当然,陈灵公、陈成公的这些投机行为终究无法改变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发展趋势,他们只能使陈国苟延残喘一段时日而已,公元前478年,陈国被楚国吞并。
回到《株林》这首诗,诗所反映的深层内容就有意思了。陈灵公、孔宁、仪行父、夏徽舒、太子妫午五个人的身份很鲜明。前四人都是和楚派,但是和楚派内部有矛盾,陈灵公、孔宁、仪行父为了弥合他们跟夏徽舒之间的裂痕,遂多次到株林夏徽舒家交流,同时借助夏徽舒的母亲夏姬影响夏徽舒。太子妫午是宗晋者,他不仅有比楚国强大的晋国的支持,而且其奉晋为盟主的观念在陈国是传统观念,深入人心。
如此说来,《株林》反映的是楚、晋两大国影响下的陈国在陈灵公末年的一次宫廷政变。既然如此,为什么历代诗论家一致认定《株林》是讽刺陈灵公君臣淫乱的呢?目前能够看到的解读《诗经》的作品均始于西汉,它们自然会带有鲜明的汉代开始形成的儒家正统色彩,而随着“红颜祸水”逐渐儒家的核心观念之一,后世的人们便乐于接受《株林》讽刺陈灵公淫乱误国的主旨了。
十五、新解《羊羔》:士为知己者死
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
岂无他人?维子之“故”!/
羔裘豹袖,自我人究究。
岂无他人?维子之“好”!
——《诗经·唐风·羔裘》
《诗经》“郑风”和“唐风”里各有一篇《羔裘》。“郑风”之《羔裘》曰:“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毛诗序》认为“郑风”中的这首《羔裘》是借赞美郑国古代君子立朝之德来讽刺现实,历来诗论家对这样的说法均无异议。而对于本文要谈的“唐风”中《羔裘》的主题,自古却有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毛诗序》和朱熹之间。“唐”和“魏”一样,都是晋国的范围,《毛诗序》认为《唐风·羔裘》是直接“刺时”,即“晋人刺其在位不恤其民也”,朱熹反对这种说法,但是却以“此诗不知所谓”搪塞。近人高亨认为,此诗的作者和一个贵族是挚友,但是由于他地位卑贱,朋友看不起他,于是他就作了这首诗讽刺朋友。
我认为高亨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地位卑贱的作者跟贵族是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贵族还看会不起他?高亨没能说清这个问题。不过,我们如果联系一下春秋前中期社会大变革的现实,高亨的观点可能就更合理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而有的旧贵族因为跟不上时代而没落了,这首《羔裘》的作者或许就是一个没落贵族。早先作者跟朋友看似是真友谊,自己困顿了才识破朋友的唯利是图的面目。虽然我们这样改造一下高亨的解释,这首诗就容易理解了,不过,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跳出这首诗的字里行间,结合时代特征,拉开一定距离再来看这首诗,或许会有更深的理解。
我们不妨还如高亨一样,把这首诗的作者认定为一个地位卑贱的人,不过,我觉得他是一个“士”,他有自己的一技之长,他甚至有治国安邦之才,为了安身立命,更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他如当时许多士一样,投奔大贵族门下做食客,随时准备为大贵族效命。这在春秋时期是很时尚的。郑国的白公胜、吴国的公子光都是著名的养士大贵族。公子光就是吴王阖闾,他就是通过以士为主角的“专诸刺王僚”才成为吴国国王的。到战国时期,养士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了。当然,养士需要庞大的物质基础,因而这样的大贵族一般都是国君的叔伯兄弟,而且还是在国内政治中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叔伯兄弟。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和楚国的春申君等就是那时候著名的豢养食客的大贵族。
当然,我们只谈春秋时代的士。诸侯之间由于争霸的现实需要,各国都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各国通过放松统治力度,提出举荐和自荐,兴办学校等措施来培养国内人才和招徕其他诸侯国的人才,各国在争夺别的诸侯国人才方面更加自觉,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说的就是这个历史时期。士这一阶层早在西周初年分封制时期就产生了,数百年间,他们一直处于有才华而无所用的尴尬地位,春秋百家争鸣,使“士”这一阶层获得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士往往为了“兜售”自己的才干而游徙各国。春秋时期,诸侯国不计其数,国君和主要官僚基本上是各国按照自己的血统相承的,但是社会的主要职能部门、社会的中坚事务,以及一些参谋性很强的工作,主要还是由士来做的,而士却未必是本国人。伍子胥是楚国人,却为吴国效力;商鞅是卫国人,却为秦国效力;吴起也是卫国人,却先后为鲁、魏、楚三个国家效力;等等。战国中后期人才流动就更频繁了,像苏秦、张仪、乐毅等人几乎是属于多国共有的人才了。当然,战国后期,秦国出现逐客思潮,那是秦国一国独大的分合大势所使然,这在《诗经》所反映的春秋前中期还是不存在的,争夺人才是春秋时期诸侯国当仁不让的大事。
从这种历史背景出发,我认为,“唐风”《羔裘》的作者应该是一个不被主人赏识的士,他怀才不遇,于是写了这首诗发牢骚,他既表达了自己不被看好的怨意,又为自己身怀绝技而能够“择业自由”感到幸运,他在字里行间甚至透露出奚落主人的意味,当然他使用的是激将法。如果我们读一读《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就更能理解这首《羔裘》的主题了。作为孟尝君的食客,冯谖长期被孟尝君忽视,冯谖弹铗而立的傲慢和酸楚不就是《羔裘》作者所具备的特征吗?士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养活自己,但那只是一方面;孟尝君、信陵君这些大贵族还看中士的精神层面,那就是“士为知己者死”。当然,即便士如此容易被利用,但是他们还是常常面临不被赏识的尴尬,他们因而愤懑,所以要发牢骚,这才会出现“唐风”中的这首《羔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