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极爱那荒野的。少时读书,偏挑田间野地。
河坝是常去的。两腿一盘,席地而坐,书便摊在膝上。那河坝上的土,经了日晒,暖烘烘的从屁股下升上热气来,却不恼人。河水在脚边汩汩地流,偶尔翻个水花,映着阳光,倏忽一闪,便不见了。水声与书页声相和,竟比那学校里的钟声悦耳得多。
田埂也颇好。窄窄的一条,两旁禾苗青翠,风来时,便齐刷刷弯腰,仿佛给我行礼。我便坐在田埂上,背向太阳,让影子投在书页上。有时蚂蚁爬过书角,我也不拂它,由着这小东西横穿我的文字世界。若遇着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就随手摘来,夹在正读的那一页,待日后翻到,香气虽散,形状犹存,便又记起那日的光景来。
最绝的是坐在高处看漫坡的庄稼地。这时候,四下里青黄相间的麦浪起伏,与书中文字竟有些相似。目光在书页与田野间往来游移,文字与禾穗渐渐混作一片,分不清哪些是印在纸上的,哪些是长在地里的。清风吹来,书页自翻,庄稼摇曳,恍惚间,自己也成了这野地里的一个活物,与花草虫蚁并无二致。
这般读书法,自然是极慢的。常常日头西斜,才翻得几页。
我觉得,在当今的中国,若论写荒野,李娟要算一等高手。这女子笔下自有一种力量,能把荒野的精魂摄了来,摆在纸上,教人看得分明。
前些日子读她的《在荒野中睡觉》,乍看似不过是记些牧场午睡的琐事;细品之下,却发觉她竟是用睡与醒的交界处作画框,在里面框进了一整幅荒野的面貌。那睡意是无边的,清醒却是零碎的,她就这般在混沌与明澈之间游走,把生命与自然的玄机,一点一点地透露给我们。
我常惊异于她笔下的那种“野”。不是刻意的粗犷,也不是矫饰的质朴,而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真。她写牛羊,写草木,写那些在旷野中游荡的光影,都带着一种亲切的疏离——既在荒野之中,又在荒野之外。这等本事,旁人学不来。
她的文字,看似不讲道理,却暗藏智慧。她写一人一狗在草原上午睡,醒来时发现“整个世界都在安静地注视着我们”。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却叫人蓦然惊觉:原来人与自然,本就是互相滋养的。
这篇散文,记录的是睡梦,探讨的却是生命。她用最朴素的字句,触到了最深的思索。读完后,那荒野的况味,竟在心头萦绕不去,比亲历过的还要真切几分。
李娟笔下的荒野,从来不是一片死寂的荒芜。它活着,会呼吸,会思考,甚至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向你抛出几个关于存在的难题。
我以为,若是荒野有舌头,定会像《在荒野中睡觉》里写的那样,用雨点轻轻叩问人的心扉。你看那“一朵孤零零的云,冲着一小片孤零零的空地在下”,多么任性的雨啊!它不像城里的大雨,倾盆而下,铺天盖地。荒野的雨有它的脾性,仿佛从远古时代就学会了独处,学会了在无人的旷野里自斟自饮。
最妙的莫过于那“天上没云,雨也在下”的奇景。晴空如洗,偏偏有雨丝“一把一把地挥洒”,这简直是要颠覆人的常识。可转念一想,或许不是雨不讲道理,而是我们囿于方寸之间的逻辑,根本装不下整个荒野的智慧。李娟说得好:“这荒野真是不讲道理。但慢慢地,这荒野又会让你觉得自己曾努力去明白的那些道理,也许才是真正没道理的。”
云的游行更是荒野的一场盛大演出。“鱼鳞般整整齐齐的白云”列队而过,像是上天在展示它精湛的印染工艺;有时,两片截然不同的云层同时停驻,宛如两个互不相识的旅人在驿站偶遇。最动人是那些“魂魄的白”,它们被风吹散时,“来不及‘啊’地惊叫一声”,就化作了风的注脚。这般光景,叫人不禁要问:究竟是云追逐着风,还是风裹挟着云?李娟说它们是幸福的,因为它们不必思考自己的命运。
这样的荒野,已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存在。它成了一面镜子,照见人类认知的局限;它是一本无字天书,记载着比文明更古老的智慧。当我们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迷失时,李娟的文字就像一扇窗,让我们得以窥见另一种可能——在那片“不讲道理”的荒野里,或许藏着最本真的道理。
李娟的文字是有皮肉的。
我常想,倘若文章也有触觉,她的散文定然是温热的,带着草屑与泥土的质感,浸着阳光与雨水的记忆。那些被旁人一笔带过的荒野,在她的笔下,便有了脉搏,有了呼吸,有了分明可触的肌肤。
乍看《在荒野中睡觉》,以为不过是一个人在草地上小憩的情景,细读下去,却使人惊觉:这哪里是写睡觉?分明是在丈量人与荒野的距离。“随便找处平坦的草地一躺,身子陷入大地,舒服得要死。”——这“陷入”二字用得极妙,仿佛人的骨肉与泥土之间,原就存在着某种神秘的亲和。读者隔着纸页,竟也能感受到背脊下草茎的柔软,嗅到泥土蒸腾出的淡淡腥气。
雨来得突然。“往往裤腿湿了大半截了,人才迷迷糊糊地惊醒。”短短一句,已经勾勒出一幅会动的画:一个蜷缩的身影,半梦半醒间觉察到凉意,却仍贪恋着睡意的余温。这“迷迷糊糊”四个字里,藏着多少都市人早已遗忘的、与自然相处的从容。
最教我难忘的是那段对“沙发石”的记述。坚硬与柔软,疼痛与舒适,在这里交织成一种奇特的诗意。“钻心的疼痛从脚尖一路缓缓攀升到腰间”,这痛感仿佛有了生命,在字里行间蜿蜒爬行。李娟写痛,不避讳,不矫饰,却也因此让荒野的真实愈发鲜活起来。
羊群过处,“烟尘腾起,咩叫连天”,八个字便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她的笔墨总是这样,既能见微知著,又能以一当十。读她的文字,眼睛看见的是字,心里浮现的却是画面,耳畔甚至会响起遥远的羊叫,鼻腔里飘过尘土的气息。
这等文字功夫,不是靠雕琢词句得来,而是用整个身心在荒野里浸泡出来的。她的散文之所以动人,正因为字字都浸透了真实的体验,句句都带着生命的温度。读者翻开书页,便如同掀开荒野的一角,得以窥见天地间最朴素也最深邃的奥秘。
李娟的笔,活像草原上蹦跳的野兔,跑着跑着忽然停住,竖起耳朵张望,而后又在人不经意处倏忽远去。这般文字,别人学不来,也偷不走。
那《在荒野中睡觉》里,她就这般蹲在文字的草丛中,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打量着整个世界。“在库委,我每天都会花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睡觉。——不睡觉的话还能干什么呢?”这话说得何其理直气壮,把都市人奉为圭臬的“勤奋”二字,轻轻巧巧就卸在了草原的晨露里。在她看来,睡觉竟成了正经营生,是人与荒野最体面的相处之道。
她写云,说它们“停泊”又“吻在天空”,还断定“它们一定有着更为深情的内容”。这般痴话,旁人说来未免矫情,偏她写得如此熨帖,倒像是云彩们特意与她耳语过似的。至于那风,更是被她写得神采飞扬:“我想象着风,如何在自己不可触及、不可想象的高处,宽广地呼啸着,带着巨大的狂喜,一泻千里。”这般笔力,不似在写字,倒像在放风筝,将文字的线放得又高又远。
最是那几处闲笔,把文章点染得活色生香。抱怨羊群时,她写道:“——我才懒得理他呢!明明看到这边睡得有人,还故意把羊往这边赶。”这一嗔一怨间,倒显出几分女性的娇憨。而那段著名的“溜号”描写更是妙绝:“没办法,整天只知道睡觉,睡觉……然后在阳光下迅速穿针引线,连针带线往衣襟上一别——这才是溜的时候。”她把偷懒写成兵法,将懈怠化作艺术,活脱脱一个草原上的女诸葛。
读李娟的文字,常疑心她笔尖蘸的不是墨水,而是晨露、月光与野花香。她把荒野写得这般活泛,倒叫人疑心:究竟是她在写荒野,还是荒野在借着她的笔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