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红尘,芸芸众生。八个字,道出了我们与世界的关系。
红尘路漫漫,每一步都踏着泥泞,每一步都回响着最朴素的叩问:“我”为何在红尘中存在,又将如何存在?
我的童年,经常光着脚丫跑过夏日被晒得发烫的田埂,感受着泥土的温度,虽然偶尔会有圪针、蒺藜等扎进脚底。那时,放学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挎起篮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往河滩,在日落前割满一篮子鲜嫩的青草。割草会经常受伤,镰刀划破了手指,但顾不上疼,只想着多割一把,再多一把。后来,我经常端详手上、胳膊上那些形状各异的疤痕。却再也想不起,受伤的具体经历。只记得,每次受伤以后,会用干土止血。也可以采一些青青菜,揉碎了敷在伤口上,那样会很痛,但据说能消炎。这是我在匮乏的物质中,所能找到的自我疗愈的方式。
我曾无数次蹲在兔子跟前,看着它们咀嚼青草的满足样子,心里默默盘算着何时能卖掉一只,凑齐下一学期的书本费。有时候,甚至从鸡窝里掏出一两个热乎乎的鸡蛋,去小卖部卖了,再换一支铅笔,或者整张的白纸。这微小的交易,是童年生活中渴望认知世界的挣扎,是我与“知识”这一更广阔的存在建立连接的卑微尝试。
然而,贫瘠的土地上,也不止有辛劳。阳光也曾慷慨地洒下金辉,给我的童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滤镜。春天,爬上高大的洋槐树、老榆树,采摘洋槐花、榆钱,是搅动味蕾的深切记忆。和小伙伴在村头那条清澈的小河里摸鱼捉虾,水花里激荡着欢声笑语,那是夏天最自由的印记。夏夜,躺在场院里数星星,听着蛙鸣和虫吟,宇宙浩瀚,而我们是如此渺小却又如此真实的存在。
滚滚红尘中,我们究竟是一粒尘埃,还是一颗珠玉?青年时或许会困惑,如今我已不愿深究。因为这并非关乎他者的评判,亦非对世俗成功的追逐,而仅仅是“我”——这个带着泥土芬芳、汗水印记、泪水洗礼的即刻存在的生命体,对自身在世境遇的坦然凝视与温柔和解。我感谢那些刻骨铭心的贫瘠,它们磨砺了我的意志;我也珍藏那些微不足道的欢乐,它们点亮了我的童年。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一个在红尘中摸爬滚打,却依然对生命充满敬畏的人。
一个夏日的午后,气温骤升至37摄氏度,暑热蒸腾着思绪。匆匆翻阅刘太义的散文《入红尘》,一眼望去,那份自传式的真诚如沙尘暴一般席卷而来,瞬间击穿了“我”与“存在”存在之间那层薄薄的隔膜。他以笔为刃,剖开的不仅是他个人生命中的红尘,更是人类共同的诸多“痛点”。
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以及刘禹锡的《陋室铭》无不体现了中国由来已久的“归宁安居”的思想。栖居的疼痛,存在于一切有生命的物体,从微小的蚂蚁到体型庞大的老虎,乃至自觉的人类,都在竭力寻找一个安身之处,一个得以安放肉身的空间。《入红尘》开篇,刘太义以“新居”为切入点,坦诚地将住房问题这一当代中国社会的敏感神经暴露于阳光之下。四月,初春的法桐叶子张狂地生长,象征着生机与希望,他们一家终于告别了租房的岁月,“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体面的房子”。短短几行字,却承载了多少普通家庭无法言说的辛酸与渴望,那是一种对“存在”得以尊严展开的深切期盼。而飞絮和树叶黏稠的汁液又隐喻着生活的不确定性。作者通过直观性的情景描写显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宿命。然而,以现代的审美感受,居住条件的好孬,不仅仅是生存基本条件的满足,更是代表被认同感的一种渴望。也就是说,它更是灵魂的栖所,是尊严的基石,更是个体在茫茫红尘中确认自身存在的立足点。回想自己的童年,那鸡鸣狗吠的小院,胡墼草房常常在雨季漏水,冬天里屋内的水缸还会结冰,那份对“安居”的渴求,是那么真实而迫切。生命的逼仄,是一种血淋淋的存在,而你,不得不去直面它。多少年过去,那童年时从房顶滴滴答答落下来的雨水,还是时常会打湿我的记忆。工作以后,单位给我一间平房,在院子里盖了一个小厨房。后来,随着3次分房,面积一次次扩大。这说明,有些存在也会因努力和机遇而改变,而非不可逆。
刘太义在文中坦言“女儿拒绝她的同学来家玩”,这直白如钝刀般慢慢割裂着一个父亲的自尊心,让我心中一阵颤动。我对他描写居住空间细腻的矛盾情感深表同感。他所称的“几件简单的家具”和“好几箱子的书”,将物质的匮乏与精神的丰盈并置。那些书籍伴随着他,既是精神的避难所,又成为家庭空间的“入侵者”。这何尝不是“我”与“存在”在有限空间内的挣扎?精神的扩张与物质的局限,如同一对绷紧的琴弦,随时可能断裂。正如作者所说,那像“不体面的出轨者”般的孤独,倾注了他的心身,却忽略了身边的妻儿。这种有限的物理空间分配,直接折射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情感投入,也映射出个体在追求精神富足时,与现实存在产生张力的普遍困境。和作者其它散文的抒情主体相同,他以相似的人物谱系来书写一个弱小、敏感、善感、孤独、不甘的“我”,由此以这种情感的倾势,来抒发一个孤独者的洞察力。
在《入红尘》中,作者对妻子的刻画令人难以忘怀。曾被一句“红尘飘不到,时有水禽啼”打动而托付终身的女子,岁月磨砺下她以善良与勤劳,默默地履行她作为妻子的责任,从未嫌弃那陋壁破帚。这样的反差,不仅揭示了理想与现实的鸿沟,更彰显了中国人特有的坚韧与包容。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红尘”,预示着一种美好的向往和一个普通人的精神叩问。婚姻,常常是一场漫长的修行,是两个“存在”在红尘中相互扶持的旅程,唯有彼此的理解与扶持,才能在困顿的物质中守护精神的完整,让“我”得以安稳地存在。及至作者兑现承诺,让家人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时,推开那扇恢复尊严的门,他在疲惫背后一定感受到了那些辛酸都是值得的,那是一种对“存在”的肯定与犒赏。
然而,除了栖居之痛,我同样体会到了成长的阵痛。统观成长的过程,似乎处处遭遇着人世的不公,使得很难得到现实中的现世安稳,置身于尘世之中,你可能很难达到佛家那种“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境界,而处处“惹尘埃”。刘太义对身体成长的叙述,尤其引人共鸣。身体,是“我”在红尘中存在的第一道疆域,它承载着我们,也定义着我们。体育课上的“排头兵”,课桌上的“楚河汉界”,还有集体照中的“单腿跪地”,以及罗天扬制造的“胯下之辱”——这一切细节如锋利刀刃,刺穿了所有身体“不完美”孩子们的疼痛。而人生,又有多少完美的存在呢?而不完美,才是常态。童年的鲜活性是人对尘世的最原始的体验,这种人生最初的感受,往往对以后得认知产生巨大的影响,对童年的书写,大多数人往往浮于山川乡土,风俗风物,而不敢以敏感的字眼勾勒它的整体性。
在应对身体缺陷带来的心理创伤时,刘太义展现了两种不同的应对策略。奶奶的安慰给予了他短暂的希望:“你只是晚发身量,未来会长高的”,他在槐树上刻线,每日测量,却只收获更多的失望——这是对未来“存在”的期许与现实的落差。而爷爷的智慧,则更具哲学意义:“人活一口气,牛活一把力。高矮是老天爷给的,走上千条路,还会沾上一身的土。”这句朴实的话深藏着生死的哲学,提醒我们:外在的差异终将因生活的尘埃而模糊,而内在的坚持与韧性才是生存的真义,是“我”得以在红尘中立足的根本。爷爷与土地的亲密关系,也预示了作者后来在书籍中寻找慰藉的精神轨迹——一种将“存在”扎根于精神世界的选择。文中写到爷爷赶牛去往田地的时候,第二次提到了“红尘”隐喻着“苦乐随缘”,得天知命的预示,在亲情中获得心灵深处的依赖。
作者对高中的自卑与孤独的描写,让人内心尘土飞扬。当“一个农村来的孩子,一个矮小的小不点儿”的他,无法融入任何小团体,甚至渴望班花的“顾盼”而不得时,那份被边缘化的痛苦,是如此真实。在无比孤立的深渊中,书籍成了他的唯一救赎。正如他所说:“在书籍的海洋里,我好像一条快要干死的小鱼,找到了可以游泳的水。”这种比喻精准地捕捉了阅读所带来的心灵滋养,那是一种精神的涅槃,是“我”在与世隔绝中,通过文字与更广阔的“存在”相连接。
这篇文章中的字词,已构建了一个超越现实的领域,能在那片天地中自由呼吸、找到慰藉。作者发现“那些分散的文字排列起来就是一个人,他们不嘲笑我的矮小,他们对我知无不言。”这一段与书籍的亲密关系,不仅弥补了现实社交的缺失,也塑造了他独特的观察视角,使他的“存在”从外部的定义中挣脱,获得了内在的自由。
而老师那句“你死了?!”的霹雳似的断喝,伴随接下来被“所有眼睛结结实实地注视”的体验,犹如存在主义的启示。正是在被彻底客体化的那一瞬,主体性反而获得了觉醒的机会,是“我”被凝视而被迫面对自身“存在”的冲击。多年后与这位老师重逢,他竟能清楚记得刘太义的偏科情况,这细节揭示了记忆的选择性——那些我们自以为被遗忘的瞬间,或许在他人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记。成长即在于这个过程,我们一次次经历伤害,又不断被治愈,逐步走向成熟,用“存在”的碎片完成生命魂魄的重塑。
《入红尘》最深刻之处在于:它不仅记录了生活的艰辛,更展现如何将这些艰辛转化为理解世界的智慧。文中“红尘”的意象演变,充满象征意义。从爷爷与牛踏出的“一股尘土”,到班车后“一路翻腾”的烟尘,直至标题明确的“入红尘”,这个佛教用语被赋予了全新的当代内涵。对刘太义而言,红尘既是如工的日常那样具体的生存环境,也是如复杂人际关系那样抽象的生存状态,更是生命的隐喻——我们都在时间的尘埃中行走,既被遮蔽,又被定义,这就是“我”与“存在”的动态关系。
散文后半部分对作者工作场景的描写,展现了作者观察世界的独特视角。他能通过狗叫声辨别村庄,能从聋哑夫妇的笑容中读出他们的生活故事,更能理解一位九十岁老大娘送来花生、石榴的心意。这些细节表明,那曾经自卑的少年,如今已发展出敏锐的共情能力,能在平凡生活中捕捉人性的微光,这是“我”在红尘中锤炼出的洞察力与悲悯心。特别是与童年欺凌者罗天扬的和解,既出人意料,又顺应情理:“聊着聊着我们就笑出了眼泪。”这一句轻描淡写却直达内心,真切地揭示了时间对创伤的治愈力量,也表明了“我”与“他者”在“存在”的旅途中,最终能够放下过往的尘埃,彼此理解。曾经的伤害者与受害者,最终成了生命的同行者,共同见证着红尘的流转与人性的复杂。尼采说过,个人在生命的体验中,往往用知识、理性的外壳将自己严实地包裹起来,要获取生命的本真,就必须先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尼采是要我们把庸常的“我”从同质的生活中剥离出来而反观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入红尘》还对“看见”与“被看见”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哲学思考。作者意识到“我们眼前所见的,并非总是清晰”,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的痛苦经历反而能呈现出新的意义。这种反思的能力,使散文超越了个体的回忆,成为对记忆、时间与自我认知的哲理探讨。当作者瞭望着班车后腾起的红色尘烟,意识到“过不了多久就到家了,我定然又进入另一种红尘”时,他已达到了对生活本质的诗意把握。生命的本质,正是在不同红尘中的穿行,每一个片段都具有独特的挑战与馈赠,每一次“入尘”都是对“存在”的又一次体验与深化。
仔细品读《入红尘》,我惊叹于刘太义将日常生活神圣化的能力。他笔下的银行柜台前聋哑夫妇、取养老补助的老大娘,甚至班车后扬起的尘土,都被赋予仪式般的意义。生命的意义并不在遥远的彼岸,而在每个平凡的“红尘”中,在“我”与“存在”每一次微小的触碰与互动中。作者没有通过非凡的经历或重大成就来确证自我,而是从最日常的互动中汲取存在的价值。这种谦卑而深邃的生活态度,对当今浮躁的社会心态既温和又有力地构成了反思,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存在”之光,往往闪耀在最不起眼的尘埃里。
文章中对时间的处理技法,同样精妙。作者在不同人生阶段间自由切换,形式看似杂乱,实际上形成一种和谐的交响。童年的创伤、青年的孤独、中年的感悟被巧妙编织于其中,共同构成了一幅完整的生命画卷。尤其是那些跨越时空的呼应:槐树上的刻线与银行工作的日常,奶奶的预言与现实的身高,以及神秘的时间,交汇在这文本之中,如此丰富深邃,推动读者在感知与反思中体验时间的魔力,感受“我”在时间维度上“存在”的连续性与变迁。
《入红尘》最终给予读者的是一种艰难而珍贵的接纳:对自身局限的接纳,对生活不完美的接纳,对命运偶然性的接纳。当他平静地承认“这些年确实没有长高”的瞬间,已然完成反抗转接纳的精神蜕变。这种接受不是消极的屈服,而是积极的释怀,是在明白“高矮是老天爷给的”之后的从容与豁达。这是“我”对“存在”的最终皈依,是对生命本相的深刻认同。
掩卷沉思,《入红尘》没有自怜,没有控诉,只有冷静的观察与细腻的咀嚼。刘太义如同一位耐心的农夫,将生命中的砂石研磨成滋养心灵的土壤。他的文字提醒我:红尘虽浊,却能孕育智慧的纯净;生活虽艰,却值得我们全心投入,因为那正是“我”得以“存在”的全部意义。从而重构尘世的连贯性,和人作为个体,各自独一无二的生命体验。
逃离--回归,天道--人道。试问谁能真正逃离这滚滚红尘?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疑问,而是一种深刻的形而上学追问。即使是那自诩冰心玉洁的避世者,亦或是大隐闹市的智者,甚至归隐终南的高人,哪一个能够真正摆脱红尘这个真实“存在”的牵绊?红尘,或许并非外在于我们的喧嚣尘世,而是生命本身的底色,是“我”与“存在”相遇、碰撞、融汇的场域。我们,或许就是生命本身的红尘,以肉身与灵魂,在时间的洪流中扬起各自的尘埃。
入红尘并不是被红尘之浪吞没,而是在红尘中保持清醒而深情的凝视;不是逃避生活的粗糙,而是在其中细致入微地感触生命的温度与高度。这种既入世又超脱的生活智慧,或许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的灵魂解药。这就是“我与存在”的关系,并非“我”去寻找“存在”,而是“我”本身就寓于“存在”之中,在红尘中体验、感受、并赋予意义。这便是生活的本质,也是存在的核心——在俗世的尘埃中,找到并成为“我”本身。
定稿于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