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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延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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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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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两个时间

一个村庄,有两个时间在流淌、在交替。

一个在白天,是人的时间。早上,我们把时间带到田野里,带到路上。人走到哪里,哪里的时间就开始了。

另一个时间,是夜晚,属于那些在黑暗中奔波的万物。太阳一落山,人的时间就淡了,散了,像炊烟一样消失在暮色里。这时候,从野地里漫过来的时间里,带着我们不熟悉的气息。

人的时间里,有光也有疼痛

其实,人的时间,不单是人的,也是那些与人相关的事物的时间。

鸡叫了三遍,窗户纸透亮,属于我们的时间到来了。

打开鸡窝,那只大公鸡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气呼呼地跳上了墙头。它好像是在抱怨,人浪费了它的时间。

我挑着水筲出门,一个属于我的、摇摇晃晃的时间便开始了。井水被我从地深处拎上来,又被我一路晃掉一小半,还给大地。大地不嫌弃,它收留所有我们遗落的东西:井水、汗水,脚印,还有我当时不够高的身量。那水筲,前面磕在地上,后面也磕在地上,我的身体被夹在中间。稚嫩的肩旁上,一边挑着过去,一边挑着未来。

大黄狗一路跟着我,看见我洒在地上的水太多了,急忙舔了起来。

远处,马号里的牲畜们憋了一宿,调高了嗓门,把时间喊疼,喊亮。牛哞哞叫,声音浑厚的男中音;马咴咴叫,气势恢宏的男高音;驴嗷嗷叫,不着调的破锣嗓子。

我把院子扫了一遍,但土是活的,风一吹,就又生出些不安分的念头。这些尘土,是风从天上带过来的话,我一扫,把它惊扰了。还得去井边提一桶水,用更古老、更沉静的东西,去按住这些新起的尘埃。打扫,是让它动起来;洒水,是让它安顿下来。真正的干净,是万物都找到自己的去处。

人要吃饭,时间才肯往前走。风匣一鼓,炊烟就升起来,那是村庄吐出的一口悠长的气。小米粥的香气渐渐四散开来,喝着小米粥,窝头就着咸菜,就是一顿寻常早饭。如果有一个咸鸭蛋或者咸鸡蛋,那是夏收和秋收才有的待遇。

时间跟着人的脚步,走到田间,庄稼地的时间就醒了。

要是农忙季节,农村学校会放麦收假和秋收假。我们要去地里干活,我最喜欢的农活儿是牵牲口。

牵着牛耕地,牵着马播种小麦。我以为自己在牵着牛马,其实是牛马带着我,走进田地更深处。它们比我高大,却要听我的。我用一根缰绳,几声“喔喔”“驾驾”,就能支配一个比我重几百斤的生命。

马号里面有枣红马、白马、黑马,我最喜欢的是枣红马。我们经常一起干活,傍晚,活儿干完了。人困马乏,我牵着它转圈,转个不到十圈,它就倒在地上打滚,把人的使唤,人的焦躁,人的时间,把全身的疲劳,一起抖落下来,还给了大地。它站起来,抖抖毛,又是一头精神焕发的骏马。给它饮上半桶水,栓到马棚的柱子上,它慢慢在槽头嚼着草料,很享受的样子。我凝神看它,它会抬起头,瞅我一眼,接着低下去,继续吃马料。

我之所以喜欢马,因为马是懂人的。六岁那年一个春天的上午,刚出家门来到胡同里,就看到南面五六匹马飞奔而来,我吓蒙了,愣在了原地。马从我身上跃了过去,那些马蹄带着风,风里有马的呼吸。它们跃过我,就像跃过一个土坷垃,一块石头。它们知道,我这点小小的命,和它们一样,是属于这片土地的。我们要互相照应,把时间延续下去。

我一直想骑马,但是个子太矮,自己上不去,只好算了。

我不大喜欢牛,牛动作缓慢。有一次,牛蹄子踩到我的脚上,几百斤重量下来,生疼,但是它慢腾腾地,不肯把脚抬起来。好在,我的脚没有骨折,只是肿了十来天。

我想骑牛,牛比马矮一些,试了一下,也爬不不去。我想,就像跳高那样蹦一下不就上去了吗。结果,用力一蹿,越过了牛身子,跌到对面去了。

不放假的时候,吃完早饭,我要去书房上学。

上学要坐在教室里,时间长了我会头疼。我更喜欢野地里的时间,那里有天,有地,有遥远南山淌下来的河水。那里的时间是流动的,奔跑的。

不在学校,就可以光着脚丫子走路。有一次进了蒺藜地,原本想,往前走很快能走出去,结果前后左右全是蒺藜。退无可退,我只好把整个身体的重量交给脚掌,让它替我承受,并记住这片土地的坚硬与锐利。后来我才懂得,有些路,是退不回去的,只能用疼痛去走完。

放学以后,我的主要营生就是割草。猪要吃草,兔子要吃草,鹅要吃草,连鸭子这种动物也要吃草。好在我家没养羊,不然需要更多的青草。

我最常去的是河滩和芦苇荡。这些地方潮湿、阴凉,草长得旺盛、鲜嫩,动物们最喜欢吃。我一镰刀下去,割下的,不止是草,是大地喂养万物的一句句叮咛。

割草的时候,要是遇到丽纹麻蜥,我会赶紧抓住,掐死,回家喂鸡。看到河边的蛤蟆,也要逮住,用来喂鸭子。鸡和鸭吃了这些,就能多下蛋,甚至能下出双黄蛋。等我上了高中,在操场上看到了一只丽纹麻蜥,肌肉记忆让我抓住它,掐死了。城里的同学指责我残忍,他不知道,对于贫穷的农村人来说,一只蜥蜴,一个鸡蛋,意味着什么。当时很多农家,鸡蛋就是日常唯一的收入来源。只有过生日、过寒食、生病了,女人生孩子了,才舍得吃鸡蛋。剩下的鸡蛋,要攒起来,拿到供销社代销点,它们就变成了盐,变成了火柴,变成了照亮黑夜的煤油,也变成了我的橡皮和写字本。我舍不得买本子,一般是买一张整开的纸,用刀割开,再用线缝一下,变成写字本。为了让母鸡多下蛋,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它喂丽纹麻蜥。

我们用一个个牺牲的生命,换来了人的日子,让人的时间里有了更多的光亮。

万物的时间里,隐藏着秘密与敬畏  

天黑了,不是黑了,是太阳把它的门,关上了。

村东头那片小树林,是黑夜的眼窝。天一黑,眼窝里就亮起了灯。那是另一个世界的眼睛,是野地的私语。

夜晚是属于夜行性动物的,那时,他们的眼睛会发出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幽光。天一黑,村东树林的眼睛就亮了。野狸的眼睛,变成了两盏小小的红灯笼,悬在黑沉沉的林边。它不看我们,它在守着自己的黑夜,那是它的时间。我们看见了那两点红光,就好像偷看了黑夜的秘密。我们这些活在光亮里的人,对黑暗中的眼睛,天生就藏着一份敬畏。

一个夏夜,我从一片林子边经过,突然传来了猫头鹰的一阵阵怪叫。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动静,吓得汗毛乍起,赶紧家走,许久不能入睡。有一次起夜,月色如水,没想到五六只黄鼠狼正在院子里踅摸什么。突然相遇,双方都有些意外。它们看了我几眼,跳上墙头,不见了。还有一次,在村头野地里,隐约听到了咳嗽声。这大半夜的,是谁呢?大声给自己壮胆:“谁?谁在那里?”没人应答,只好匆匆回村。跟别人一说,那人笑了:甭害怕,是刺猬的声音。

看来,人还是呆在自己的时间里比较安稳。最多,也就和万物的时间擦擦边,别往深处走。

马号是个人和万物的时间交汇的地方。我特别喜欢去马号,那里有人说古,还能吃到料豆。料豆,就是炒黄豆。可以掺到草里喂马,当然人也可以吃。你想想,一边吃着料豆,一边听人说古;或者,一边听人说古,一边吃着料豆。这是多么美气的事情。所以,只要不是下雨的夜晚,我就喜欢去马号。

马号在村南,走出村子,人的时间就稀薄了,野地的时间浓起来。往东看,是野狸的红眼睛。往南走,河坝的林子里,也是忽闪忽闪的红眼睛。它们像散落在黑夜里的暗语,我看见了,却破译不了。这时候,心里一边害怕,一边就加快速度,等看到马棚的灯光,听见马的响鼻声,那些恐惧就消散了。

昏黄的灯光下,我常常从说古人的故事里走了出来,魂飘到马槽那里了,我与那匹枣红马,分享着同一种声响和焦香。咯嘣、咯嘣……那声音,是夜晚最踏实的部分。我常常觉得,马和我,都在咀嚼着同一段时光。

人和马,把白天从地里收来的时光,一点点嚼碎了,咽进肚子,明天好有力气,再去收割新的时光。

走错的时间里,有沉重的代价

万物都在自己的时辰里奔忙,但是也经常会有例外。

有时候,是动物们走错了时间。

本来是夜间活动的野狸,也会出错,误入了人的时间里。一个午后,它闯进了德贵家,把人的屋子当成了自己的洞穴,把人的食物当成了自己的食物。德贵在外面渴了,回家喝水。先是闻到屋子里有股骚臭味儿,接着看到一条尾巴在甩动。他顾不上喝水,赶紧关了屋门,又把下面的门缝堵死了。他在天井里大呼小叫,一会儿有人把他父亲叫了回来。德贵父亲抄起一根棍子,开门进去,野狸想跑,晚了,一棍子打下去,它输在了人的时间里。

后来,我们想起来,这只野狸应该不是第一次来到德贵家里。前些天,我、德贵、宝根一起到村东头的小树林探险。那地方,我们晚上不敢去,白天在人的时间可以去瞅瞅。树林的土岭上,有洞穴,那应该是野狸、黄大仙的家,我们远远看着,不敢靠近。一口枯井的附近,我们发现了很多鸡骨头、鸡毛。德贵拾起一根缠着红布条的鸡爪子,说:你看,我家的芦花鸡,这是我娘做的记号。当时,德贵娘怀疑自家的鸡是被王广林偷了,还指桑骂槐了好几天。现在,终于真相大白,是野狸偷吃了他家的鸡。

这次,德贵家抓到了一只野狸,也算是为芦花鸡报了仇。假如不是这只野狸走错了时间,而我们又闯去了它的地盘,它的秘密或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不光是动物会走错时间,人也会犯错。

外号叫做“老瓜”的老汉,懂得人不能去打扰万物的时间。他每年夏天都住在瓜棚里,他在夜里见过的东西,要比我们一辈子见得都多。它说,白天阳气盛,是人的。晚上阴气旺,是别的东西的。它们在黑夜出没,不光是为了觅食,也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这时候,人最好别去惹。他说的,我们都信。

我那个远房姐姐,偏偏不信“老瓜”的话。在她十三四岁的年纪里,非要一个人走夜路。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越走越黑,越走越怕。走着走着,身边多了一双忽闪忽闪的“小灯笼”。八九里路,“小灯笼”陪着她从姥姥村一直走到我们村。等她带着哭腔喊出一声“娘”,才发现那“小灯笼”早不见了。本来,“小灯笼”是好心陪她回家的,结果善心做了错事。她自己呢,非要在不属于自己的时间里瞎闯,因此被吓病了。后来,连学也不上了。不久,去了哈尔滨,在那里安家落户。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乡。看来,在家乡黑夜里落下的病根,只能到他乡的光亮当中去治愈。

野兔为了躲避天敌,通常在夜晚、黎明和黄昏活动。它把白天悄悄让给人,自己披着一身月光走路。但总是有人贪心,拥有了白天,还惦记着夜里的东西。秋天把大地上的庄稼都收走了,地一下子变得空旷、没遮没拦。风吹过,能看见地在想什么。那些藏不住的兔子,就是大地跑丢了的念头。

王广林有一杆土枪,他常常把自己的饥饿和寂寞,变成一声枪响。地上飞奔的野兔,天上飞的斑鸠、麻雀、鸽子,都是他枪下的猎物。秋后的野兔是最肥的,能打到一只野兔,便能犒劳一下自己。但是,那个秋天,一声枪响,把他的日子打得七零八落。这天,王广林好不容易追到了野兔的踪迹,棉花棵中,黄色的,轻轻晃动,好大一只兔子……瞄准,果断扣动扳机,一声人的惨叫。王广林没打到野兔,还要再三上门看望被打伤的人,赔钱,赔不是。

初冬的一天,晴好。我听见一个人在胡同里吆喝“卖獾油”,就出门看稀罕。一个中年汉子的肩上,搭着一整块獾皮,像扛着一块荣誉。獾油是治疗烫伤的好药,一头獾死了,它的油却能抚平很多人的伤痛。这獾,就是被人闯入了它的时间和领地,丢了性命。

更多的时候,人和万物,一起活在村庄的两个时间里,达成无言的默契,相互体谅,彼此包容。

蛇,和人一样,白天和黑夜都会出来。我们是敬畏蛇的,大人不让小孩儿打蛇。当然,他们自己也不打蛇。我在一棵老槐树上面,还有枯井里,看到过红色的蛇。我不惊动它们,悄悄走开了。老瓜家里进了蛇,他小心翼翼用铁锨托着它,送到村子外面,像归还一件捡到的东西。他把蛇,放回了属于它的时间里。

村庄的时间,缓慢而沉重。

我们在这样的时间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世代繁衍,长大,老去。

村庄的时间,曲折而漫长。

它被人连缀起来,成了日子,成了年月,成了一辈又一辈人的命,成了我们一眼望不到头的前世今生。

2014年4月初稿

2025年10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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