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事皆有白纸黑字挂在墙上的规则,可许多人却缺少看见规则的眼光。人情积习与潜规则容易蒙蔽人心,不少人以“大家都这样”为借口,漠视底线,消解明规。看见规则,便是直面规则与潜规则的博弈,规则是围墙红线,唯有人人敬畏,方能守住“行止有度,取舍有则。”的尺度。
在我40岁的那一年,我从商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到我读中专的学校任职。这两个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行政机关,一个是事业单位。从隶属关系上来说,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也就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通俗点说就是上下级关系。
我即将任职的这个事业单位,是我在这个单位的主管机关工作了10多年又回来的母校。
在卫生行政机关工作期间,我与这个下属单位在工作上的职责,主要是将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不折不扣地在这个单位的执行、贯彻、落实、督促到位,帮助他们谋划医学事业发展的路径、渠道与发展方向,也就是宏观上的指导,不参与单位的具体事务。与这个单位的教职工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是我无论何时何地,见了他们都要叫一声“老师。”
我是从这个学校毕业后,在校外“漂泊”了10年后,又回到了母校任职并且还是“一把手。”
对于我这样资历不深,工作时间不是很长的人,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在同等工作资历的人当中,已经是石破天惊了,更何况是到母校任职。
我任职母校的事,对我,对学校,特别是与我有诸多联系或者说是与我来往非常密切的老师与同事来说,都是一件难以平静的事。而掀起波浪的原因之一,则是我既是学生又是正是正处级干部,这样大的反差,在校园内外,有声音,有波浪才是正常的事。
“这么年轻,又是我们的学生,又是我们的单位的一把手?”我任职没有几天,在这种带有不是很纯的声音中,我不仅听出来了羡慕、敬佩、赞扬、有为。更听出了不懈、嫉妒、观望、质疑……。
“新官上任三把火。”是那个年代,对最初任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普遍认知与要求。
面对昔日的老师,同事,下属,这三把火从哪儿燃起?真正把任职的火势燃起来了,又怎么能有效地控制住它的蔓延?这是我到学校后,总是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的事。
不烧这三把火吧,你到学校任职,议论纷纷,不说有火苗了,就是火星星也应该有几点吧!
对三把火的事,我只是处于“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的状态,更不想囿于在世俗的认知里。
你可以不去想烦心的事,但在人多,声音杂的事业单位里,意想不到的事情,每每会如期而至,并且容不得你回避、敷衍。件件事情都要及时有效的处理到位,否则,你就有可能被这个朝夕相处的单位抛弃,这也就是对学校的事情绝对不能置之身外。
这个时候,也是我真正体会到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思维模式上质的区别了。
“兄弟学校明天要来5位朋友,到学校参观教学工作,你要出面见他们,也需要安排招待食宿。”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来请示我。
“那就让学校办公室去办吧!”
这批朋友离开学校后,这位主管校长就拿来了一把食宿发票,让我签字报销。我心不在焉地翻了翻发票,接待了一次,怎么产生了这么多的单据?
“这是上个月接待主管部门的同志,这是前天接待外省的同行,这是老家来了几个人的招待费……”这位校长看到我有些不高兴,翻着发票一张一张向我解释。
“学校有没有关于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接待是不是要经过相关程序?接待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接待工作结束后,多长时间必须清理结帐?”我面对一头污水的发票,在签字与不签字之间,就把这些在行政机关从来不发生的事,抛给了他。
“过去学校都是这样办的。你没有来之前,都是这样做的,这也是学校实行了多少年的规矩。”他有些理直气壮。
“这些发票,你先拿走,我与学校其它领导商量后再说报销的事。”对这种搭车报销发票的事,我不仅嗤之以鼻,对这位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从此事中我也就另眼相看了。
他从我办公桌上一把把发票拿走,并且喃喃自语:“学校已经执行了多少年的规矩,你来了就这点招待费就不能报销了?我作为学校的领导,情何以堪?”他说这话的声音很小,但我听的非常的清晰并且刺耳。
就学校其它领导自己在校外花费的报销问题,我专题请教了学校的书记。
“你在机关工作的时间长了,学校一直是这样办的。学校领导来人就招待,招待了学校就报销了,我对这个事情也是很有意见了,但这是学校已经运行多年的老规矩了。”书记给我说出了实情。我不给这位副校长签字报销的事,也很快在学校传开了。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他们还给我戴上了一顶“不讲规矩”校长的帽子。
这个事情没有按学校以往的“规矩”办,我头上每每放出不守规矩的耀眼光环,更让我费解的是,这个光环不仅耀眼,而且已经照射到了学校的其它工作当中。
“学校附属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我与相关科室的医生进行了沟通,初步判断,医院责任不大。但家属至今还在医院闹事。”附属医院的院长向我报告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事时,我已经感觉到了他对这类事情的处理,已经是胸有成竹了。
“你们的意见怎么处理这起医疗纠纷?”
“按照学校过去的办法,都是赔点钱,息事宁人。”院长说的非常轻松。
“我们的医生没有责任,医院为什么要赔钱?学校有多少钱用来息事宁人!”我一脸的凝重。
“不赔钱家属就闹事,赔了钱,就没有事了。”院长还在喋喋不休地向我施压。
“院长,你知道不知道‘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的道理。”就处理类似这样医疗纠纷的事,我也直接给院长讲了心里压抑了有段时间的话了。
随后我已经掌握了学校在处理医院事故的事情中,担心病人家属闹事或者上交矛盾直至上访到上级机关,都是学校赔钱了事。
在对附属医院这起医疗纠纷,我没有按照学校既定的规矩处理,让我这个由“不讲规矩”的校长就变成了“不懂规矩”的校长了,同时头上的帽子又加宽了一层帽延。
有一天,学校的另外一名副校长向我说:“学校调人,也是有规矩的。一般情况下,学校领导的亲属,都要优先考虑。”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权力寻租’吗?”听到这样大言不惭的话,我当时就非常吃惊的。
“你不要激动,学校这几年调入的人,我给你理理他们都是谁。”这位副校长一五一十地把近年来学校调入人员的关系,背景,工作能力等情况说的是头头是道。
原来这个单位在调入人员时,只是从照顾关系出发,把工作需要已经束之高阁了。
这也成了规矩了吗!?
随着我在学校工作时间的延长,学校已经执行了多年的“规矩”,陆续都堆在了我的面前。
任何一个独立的单位,在管理上一旦形成了诸多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所谓的规矩,就是单位的灾难。但要取消这些不成文的规矩,有时又是如此的步履维艰。
“这是你们学校经常在我们酒店招待客人的发票,麻烦你签个字。”学校附近一个酒店的经理拿着一把发票,让我签字。
“这是怎么回事?他又不是我们学校的职工,怎么也可以到学校来找我签字报销呢?”我把学校的办公室主任叫来质问他。
“这是学校形成了多年的习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还是其它重要岗位上的人,在这家酒店的消费,酒店都让他们在消费单据上签字,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到学校报一次帐。”学校的这位主任说的比较轻松并且也非常自如,我当时就高度怀疑,在这些发票中,主任也没有少签字。
“你先拿回去,随后再说。”我没有给这位经理好脸色。
在学校附近酒店签字消费的事,在学校已经根深蒂固了,并且影响很深、很坏。随后我用了点时间,专题在学校附近查了一下,学校仅有20多人在外在签单消费。
“我能在酒店签个单子吃饭住宿,在朋友面前是多有面子的事,现在这位新来的校长,就这个面子都不给了。”
“他们要这样的面子,我肯定是不会给,只有我在学校工作一天,拿学校的教学经费签单消费的面子,再不会有了。”我暗下决心。
他们在外面消费的面子没有了,但他们给我头上的帽子又加了一条宽带子——“不守规矩”的校长
无论他们给我戴多厚多重的帽子,我在机关工作时积淀下来的规矩意识里,一直坚守的都是“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昨天晚上,你们学校的一位同事到家是来拜年,拿了些礼物,放在那了。”快到春节了,学校就有人到家里来拜年了。
我去看了看礼物后,发现在礼品盒的最底部还是一沓现金。“这是怎么回事?拜年怎么还有钱?”
“这都是商州人拜年的老规矩,春节拿点钱,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爱人对收学校职工钱的事,很不以为然。
“今天必须把这些钱退给人家,否则,这个年就无法安心过了。”
“有那么严重吗?看你大呼小叫的。”
“对我来说,这个事情非常严重,今天必须退掉!”我对退回学校职工送钱的事,态度坚决。
爱人看到我发脾气了并且非常来历的样子。
“他家住在什么地方,你能告诉我吗?”
“你在家收他的礼物时,怎么不问问他为啥要来送礼?住在什么地方?现在问我,学校那么多的教职工,我怎么知道他家在那儿住。”
爱人看到我脸色难看,当天就哭着把这些现金“完璧归赵”了。
我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通过崎岖的“独木桥”,才挣来了这份宝贵的工作。到学校任职后,母亲就教育我,无论遇到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牢窂记住“但教方寸无诸恶,狼虎丛中也立身”这句话,就可以做到“定会处世无敌。”
我在学校任职期间,无论谁敲门,就是节假日都不要开门。我那时想的是,他们到家里来,除了带礼物,通常情况下,都还要带些现金。他们这样做,也是带着一定的想法或要求办事才来拜年的(我离开校长位置后,学校里没有一个到家里来拜年)。
“校长,我在急诊科这个位置干了很长时间了,年龄也大了,我想去医院内科当科主任。”他一边说一边就把厚厚的装着钱的信封放到我家里的茶几上。
“工作上的事,春节后再商量,但你必须把钱拿走。”
“钱不是给你的,你拿去与学校其它领导吃饭,喝茶用。”
“如果你不把钱拿走,今天你就不要出这个门。”
他看我态度非常坚决,立即动身边出门,边把钱放在我家的门后。此时,我随手拿起装着钱但没有封严的信封,直接将钱抛洒在楼道里,当我看着他一张一张把钱拣完后,嘣的一声就把家门关上了。
我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态度确实有些粗暴甚至生硬,不仅伤害了这位送钱职工的自尊心,也深深刺破了学校或者说是当时商州的“人情事故”的圈子。
从此,我不守规矩的名声,在学校乃至商州城区,传的纷纷扬扬。
初到学校不到半年时间,新官的三把火没有烧起来,不懂“规矩”的帽子,却戴了一顶又一顶。
我因不愿循守学校积久的旧规,也给自己的工作招来无尽烦扰。诸多事务阻滞难行,校园里不少同事,觉得我行事不近人情,遇见便有意避开来。我打破了这里早已固化的秩序,漫天而起的闲言非议,尚且在我能承受的边界里,我试着忍受并从容接纳。
可人心的对抗,终究越过了言语的边界。有人为阻拦我这个“不守规矩”的校长继续我行我素,便选择了极端的方式。校园之中,侮辱性的传单与标语四处张贴散播;趁夜色沉沉之时,停在院内的公务车轮胎被卸下;白日里,车身引擎盖被肆意涂画。更有堪者,污秽之物被泼洒在我家门上。就连我赴附属医院补牙,竟也遇上止血棉球遗留在创口之内的意外。
言语的非议尚可包容,而这般针对人身、损毁器物的举动,早已超出观念之争,成为沉重的磨砺。
在遵守学校规矩的问题上,我扪心自问,没有做错事,更没有做有悖于职责范围的事,为什么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规矩,让我遭受如此的“待遇。”
一时间,我就成了学校里的孤家寡人,在商州城,已经把归入了不知天高地厚行列。不懂规矩,如此艰难吗?我怎能“躲进小楼成一统”呢?又怎能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议论纷纷的声音中。
在我对学校有关规矩的事情百思不得其解,随后的工作无所适从,也不知道怎么正确对待这些规矩的时候,学校的一位退休多年的老领导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咱们这个学校办学时间长了,各项工作在商洛地区也有一定的影响,有些事情处理的不恰当,会对你的前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学校已经形成多年的规矩,还是要妥善考虑的。”老领导对我怎么处理当下的问题,确实是循循善诱,语重心长,甚至是动之以情。但我从他的话外音中,已经听出了他的意思:既要对约定俗成的规矩不能不笃行,也要适当对待学校的规矩,更不能一刀切。
在遵守学校类似的规矩问题上,绝对不能存在灰色地带。我在送老领导出我办公室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定数了。
我在对处理学校的人与和事的问题上正处于无助、烦恼的时候,去请教学校的一位声望很高的老师。“学校的规矩是啥?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威力?”张老师。
“你目前只所以在面对学校里所谓的规矩上束手无策,问题不在你,在于教职工对这些规矩的认识上。”
“此话怎讲?”
“从目前你所处的环境看,你从行政机关到事业单位,时间很短,但学校里的规矩很多,更重要的是你对我们学校的事情掌握、了解的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
“是吗?”我向张老师点头示意,让他继续往下讲。
“学校多年形成的,所谓的规矩,就是在学校积淀很深的潜规则,并把这些潜规则又美其名为规矩,他们已经把规矩戴上了潜规则的枷锁,这并不是规矩的本来要义。他们说你不懂的这些规矩,已经是在规矩中嵌入了寻租,利己,圈子,固化等等因素,才使你初来乍到就面对这些欲罢不能,羁绊手脚的规矩。有句俗语说的好,假金不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用镀。”
“哪规矩又是什么呢?”我似乎从张老师讲规矩的内涵里悟到了点什么。
“《韩非子·解老》云:‘万物莫不有规矩。’规矩,说白了就是一种存在,是一种分寸,更是一种教养。最重要的是一种原则。”张老师似乎是在更高层面上给我讲规矩的含义。
张老师接着对我说。
“规则与潜规则的博弈,一直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与工作。魏晋九品中正制,明文初衷本是唯才是举。可在世家大族的操控下,一套看重门第的潜规则悄然滋生,最终酿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红楼梦》中的葫芦案,律法明载杀人偿命,可一张‘护官符’的官场潜规则,令凶手逍遥法外,纸面律法沦为摆设。晚清科举设有糊名、誊录的严密制度,严防徇私舞弊,却挡不住‘递条子’的私下交易,寒门苦读不敌人情勾兑。
坚守规矩,就是明明白白做事,刚直不阿。端州盛产名砚,当地官场早已形成超额采办、贿赂上官的陋规,这是众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包拯赴任端州,恪守朝廷明文规定,只按定额进贡,不额外索取一方砚台,离任之时“岁满不持一砚归”。面对广为流行的灰色惯性,他没有随波逐流,以一己之力守住规则的围墙。”
“那我如何做,才算遵从规矩?”
“在学校,你现在是位重权高,在工作中,必须要看见规矩。”
“看见规矩?什么意思呀,张老师。”
“在处理学校的事务上。要看到规矩的内涵,做到‘心如规矩,志如尺衡,平静如水,正直如绳。’也要看见规矩的外延,必须明白,规矩是要遵守的,把学校现有戴着枷锁的规矩,进行精准甄别,把根深蒂固的陋习曝光在烈日之下,还规矩的本来面目。还要有看见规矩的眼光,用坚定的信心与决心,使规矩发挥就有的作用。”
承蒙张老师为我厘清了规矩与伪规矩,我愿立于矛盾边缘,剥开潜规则的伪装,坚守正道。初遇的困顿,借集体之力慢慢化解,还规矩以清白,也悟出了“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含义。
潜规则容易蒙蔽准则,而看见规矩,即是看见公平底线。遥闻尘是玉,曾否火生莲。正视规矩,守住红线,方可抵御灰色默契的侵蚀。
(2026年10月1日于西安南郊清凉山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