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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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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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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曲家于振的曲论

于振,字鹤泉,常州市金坛县人,一生经历大起大落,颇为奇特。他曾因廷试第一,成为雍正登基后的恩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入值南书房。五年后却由于工作失职——在出任湖北学政主持乡试时,自作主张多录取了两个名额,被贬降职。直到乾隆元年(1736),经户部尚书史贻直举荐,应博学鸿词科,考列第一,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五年(1740),出任江西学政为主考官。此后又以编修提督福建学政。

于振著有《清涟文钞》十二卷。令人产生浓厚兴趣的,是书中的《律馆纂述》。于振以大量篇章,详细阐述宫廷礼乐源流,包括铙歌大乐、细乐以及昆曲曲律诸方面的内容。他的理论,对于厘清曲论基本概念的作用不言而喻。被称为“正声”的昆曲与宫廷音乐的关系,从中也可见一斑。

在当官之余,天资聪慧,酷爱戏曲、音乐的于振,对艺术研究颇深。他曾为传奇《扬州鹤》、《楚江情》作序,对作品的见解颇为中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他的《律馆纂述》中,有《订正宫调二十二则》一文,被业界认为是一部简要的曲论。题后小注称,此内容“已纂人《九宫大成》”。乾隆十一年(1746) 所刊《新定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未见此内容,仅卷首有于振的一篇序文。其实,《订正宫调二十二则》的大部分内容,见于《曲谱大成》。有专家考证,《曲谱大成》现存三种残稿本中的总论,当是于振的初稿,《订正宫调二十二则》才是其定稿。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于振和清代两部重要的曲谱均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订正宫调二十二则》系统地论述了南北曲的一些重要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关于南北曲共同内容的论述,例如曲源、宫调、腔拍、句法、衬字等;二是关于北曲的论述,例如北曲源流、楔子、套数、煞尾、板拍、字音等;三是关于南曲的论述,例如南曲源流、家门大意、引子、过曲、接调、前腔换头、赚、袞(gǔn)、尾声、犯调。整体结构和部分内容,似乎沿袭了明代曲家王骥德的《曲律》,但于振显然也有许多创新之处。对于南北曲源流、明代诸腔承继、曲谱曲律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有精准到位的阐述。

比如,从古乐府的形成到北曲、南曲的兴盛,他清晰地梳理出历朝历代的流变脉络,列举大量例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宫调的原始形态:

“孔子删诗存三百五篇,司马迁谓,皆弦歌以合韶武之音。其诗之逸者,皆求其音而不得者也……汉高祖过沛,作大风歌,命沛中群儿和集,继有安世房中歌载郊祀志,武帝作瓠子歌、秋风辞,又作十九章及太乙天马诸歌,使协律郎李延年弦颂之。而韶帝亦有琳池黄鹄歌。此乐府之始也。东汉东平王苍有武德舞歌诗,历世相沿,并采民间歌曲入乐府。晋则有白苎舞歌、杯盘舞歌、子夜歌、桃叶歌、西洲曲、圣郎曲、伯劳歌之类。五代并仍两汉魏晋乐府之旧,间有增益,皆非特创。至隋唐始,分宫调雅俗二部,二十八调之名始见于史志。其乐府题仍用前名,一时才士所作,有可被管弦者,皆以绝句为曲,如清平郁轮、凉州水调之类。宋而后,立各宫牌名,一切不用古乐府之名矣。金章宗时,渐更为北词,入元益漫衍,櫛调比声,北曲遂擅一代之盛。至明,又变为南曲。婉丽妩媚,极声调之致……”

他清晰地辨析了诗词与音乐之间的关系。他说:“盖诗者,乐之苗裔,乐府又诗之支流,而近世南北曲又乐府之变调。历代风气各殊,体制亦异,而总以协于律吕为准。然则辨词曲之宫调,亦审验元音之一端也。”

于振将“协于律吕”作为曲唱的标准,把宫调之辨作为审验元音的关键,体现了“道在审听”的理念。这恰恰是曲唱的要旨所在。

比如,在谈及南曲、北曲的源流与特色时,于振说:“明代始兴弋阳腔,继以四平腔,后流为浙派,称海盐子弟,已属南音之屡变。至万历间,昆山魏良夫(辅),倡为水磨腔,遂极南曲之妙,变化入神,自有南谱以来,皆其派也。即今所传北调,亦尽归于昆腔,然不及南调之细腻风光,流连尽致,迄今二百年,师传不绝。若加研究,弥进弥深,然非慧业文人,灵心妙口,不能穷其奥也。”

在谈及犯调(即变音和借调)时,于振又说:“犯者,音之变,亦调之厄也。作者不论本宫他调,必先审其腔之粗细、调之高下、拍之疾徐,务使首尾相顾,机轴自然,补接无痕,抑扬合度。则音不觉自变,调不觉暗移,人巧极而天工错,始为无弊。故不出本宫调为‘正犯’,借别宫调曰‘侧犯’,合数宫调而翻覆成文曰‘花犯’。将所犯诸曲,分前后段,或分作段落,各具起结,曰‘串犯’……”

这一切,无不是最为基础的戏曲理论,今天仍生命力犹存,每个从事戏曲、接近戏曲的人都有必要认真读一读。

或许因为两度高中魁首,于振一生的命运跌宕起伏,颇具传奇色彩。他出身于读书人家庭,父亲于天骐、兄长于翥凤,都很有才学,远近闻名。于振自幼刻苦读书,以文章、书法著称。考中状元以后,一度任湖北学政。在主持乡试时,因为多录取了两个名额而遭到弹劾,随即被无情革去功名,贬为庶人。解职回乡以后,母亲因身心受到强烈刺激,抑郁而死。居家守孝的于振,心情郁闷不化,只能将全部精力投入读书、写诗、拍曲,并给自己和朋友们的诗章写了一篇《自序南楼草》,为人们争相传抄。潜心研究律吕,其实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乾隆元年(1736),经户部尚书史贻直举荐,于振终于应考博学鸿词科复中。命运之神重又向他露出笑颜。他在金坛县前街重建寓所,为纪念自己失而复得的功名,取名“复元堂”。

于振为人刚直公正,不喜阿谀逢迎。在典考和学政督学时秉公选士,奖掖青年,享有知人之誉。乾隆初年,庄亲王允禄奉乾隆皇帝之命主持编纂有关南曲、燕乐方面的经典《律吕正义》,于振因精于此道,具有很深的曲学造诣,入选编纂之列。大典编成后,乾隆皇帝认为还不够完善,又重新任命常熟周祥钰、苏州徐兴华、朱廷鏐等人编纂《九宫大成南北宫词谱》。乾隆十一年(1746)该书编成后,于振为之作序曰:“方今圣人御世,礼乐修明,我王修是书,盖亦黼黻升平之意也……”为祝贺这两套昆曲、燕乐谱的大功告成,他精心撰写了一篇《日月合璧五星连珠赋》,以表达内心愉悦之情。

作为曲家,于振把自己的才华和志趣都倾注其间。以今天的目光看,他的《订正宫调二十二则》在很大程度上是魏良辅《曲律》的修订与深化。他曾两度科考高中,有侍读学士的身份,熟悉宫廷乐制,所叙述的观点,更具历史视角和艺术高度,有理由为后世留下极其珍贵的音乐遗产。

(原载《中吴》杂志2024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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