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同一本书看第二遍时,我都会因为多多少少知道些后续的情节,缺少期待和热情,于我而言,不论是多么优秀的作品,也远没有第一次的吸引与感动了,因为我对内容的想象被限制,我已经知晓了结局的模样,所以,我很少会去重读一本书,也就偶尔回头看看书签,体会其中滋味。其实认识一个人有点像读一本新书,较大的区别就是有的时候你可以选择书读与不读,但人你却不得不认识。可惜的是,二者都没有回头完全重新开始这个选项。读书如若遇上一本喜欢的,就希望不要太快到结尾,遇上不合口味的,巴不得一下跳到尾页。时间久了,每人或都有那么几本钟爱的,觉得与自己的灵魂有契合。大多时候,读书不得不来到最终章,而朋友之间也不得不各奔东西。
山野的风想去看无边无际的海,微笑着挥手告别是最好的留白。我对于眼前发生之事的反应总是要建立在往事的经验之上,往事最大的作用不是造就了那时候的成与败,而是它有一定能力决定后来的成与败。而现在,我又要面临离别了。离别就像你要往北走,而我必须向南去,就好像天底下所有的情谊开始之前还未相遇时的那样。离别经历多了,也就不觉它是悲伤的。它更像潮水退回原处——不是谁抽身消失不见,而是本来就没人把谁带走。过去的日子里,有些人教我认得字,有人陪我淋过雨,到了最后,我们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年月,各自回到了各自的旅途,谁也留不下谁,谁也不亏欠谁。离别时,我们无须在意未来在不在同一条路,安安静静地在自己选择的旅途上前行就好,分别时,我们或许看不到青枫江上远远飘去的孤帆,也没有西出阳关的那杯酒,不在骤雨初歇的长亭,只是大家说出稀疏平常的一句再见罢了。
慢慢的,对于一个人的离去,我已经没有多少无可奈何可以表现了。不论怎样,这个人已经从我的生命里过去了,曾经存在过,互相留下了可以称之为回忆的东西。当我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进去一家饭店,食物再美味我也不会因此而久居,但我会记住它的味道。人生逆旅,皆是行人,在生命的旅途中,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独处,一个人思考,一个人做选择的时间最多,这种体会可以称之为孤独,亦可称其为成长。随着渐渐长大,比起离别时的不舍,记忆里更深刻的是每次相识时的难得。有时候,在睡前我会不自觉地想象很多东西,会去想南美洲北部亚马孙河那湍急的奔流盛况,想到撒哈拉沙漠夜里最安静的荒凉角落,会如同变魔术一般想起一些无法自主回忆起的久远记忆,像银河中的星光扑朔,静谧无声。
犹记几年前冬天,我平凡高三生活的一个早晨,校园广播里萨克斯管演奏的《友谊地久天长》舒缓地响起,和窗外茫茫的白雪相得益彰。如今,随机播放的歌单再次响起熟悉的旋律,我的大学生涯要结束了,四年的光阴急迫的走过去了。这段时光里,我读了一些书,听了很多歌,认识了不少的人,也跟一些久远的朋友失去了联系。走过这些年,经历了几次不同味道的分别,才慢慢懂得“逆旅”二字——我们都是借住的人,借一段路,借一盏灯,借别人生命里暂时空出的那一把椅子。
习惯了告别后,一个人的离开留给我的首要问题便是这次他会彻底地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还是说只是暂时地在我的生命里匿迹,在我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我是应该像期盼一个旧友一般来盼望他,还是像怀念一个逝者一样去怀念他。算了,时间终究会让记忆的分量发生改变的,这一点我却无力改变。不论跟谁,告别时我总喜欢说一句后会有期。若我问起你何时还能再相逢,我希望你回复我:“大约会是在冬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