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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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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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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做煎饼到做披萨

我儿子5岁的时候,我就教他学习做饭菜了。这不是我们夫妻两个心狠,而是实际情况所迫,也是无奈之举的选择。没有想到,由于他从小学会了做菜奠定了基础,上了大学的时候,还顺利去洋人的披萨店里做起了披萨呢。——题记

我就一个儿子,而且是属于独生子女的一类。但是,在对待儿子的成长过程上,我并没有娇生惯养过他的。相反的,我还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有意识的给他压一些生活上的担子,目的就是让他能够尽早的具有独立生活上的能力,为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譬如,在他5岁多的时候,我就开始教他如何做一些简单的饭菜了,以便我们大人不在家时,他就能够自己给自己做饭吃了。因为,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大家收入都比较偏低,社会上的饭店也比较少,很多人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舍得外出到街上的饭店买饭菜吃的。

再者,我之所以在他这么小的年龄就教他做饭菜,也是有具体的原因的。那时我从北京部队上转业被安排到了河南省直的某单位机关工作。这个省直单位下辖管理着80来个二级单位,一支将近30万人的庞大的职工队伍。由于单位工作性质上的关系决定,在这个省直单位机关工作的人员,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是需要出差的,即下基层考察和检查工作。有时候任务还来的很突然,说走就得马上走。譬如,基层某个单位安全生产上发生了问题,机关就得立即派人去了解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单位的员工,必须能够做到随叫随到,召之即来,一旦有事情需要时,就得马上出差。尤其是对于年轻的机关干部来说,要求就更加的严格了。

而我那时30岁刚出头,在我们单位上我就是最年轻的干部之一了。然而,当时我家里的客观情况对于我出差来说,并不是十分乐观的,更不是轻易就做得到的。我们三口之家,我妻子在郑州印染厂上班,工作性质是三班倒,每天都得上班。我儿子当时年龄只有5岁多,我们刚送他去了学前班上课。

就是这样一个客观的情况摆在我的面前,一边是单位上要求必须经常的出差,一边是儿子年龄很小,如果我出差了时,妻子上班了,就得有人给他做饭吃。

如果我不去出差,或妻子不去上班,显然都是不合适的做法。那么,我们两个都走了,我儿子自己在家吃饭就成为了现实性的问题。总不能让儿子挨饿啊!

于是我就动了一下脑筋,何不早点教他学会做饭菜呢?如果他学会做饭菜了,不但自己能够解决了自己吃饭的事情,还使我和妻子都获得了解放,我就可以随时出差去了。我还想,我儿子如果早点儿学会了做饭,不但是能够解决眼前的困难问题,这对于以后他一生的成长上来讲,也势必是个有利的事情啊。

但当时我儿子的个子不高,我家里使用的是液化气灶做饭。液化气灶有70公分左右高,如果再加上锅,那么就90来公分高了,他根本够不着。我就跑到商场给他买了一个40公分高的小木板凳。我就让他站在上面试一试,还真的完全满足了他的要求,没有了问题。

然后,我就手把手教他,怎样搅拌面汤和做稀饭,如何炒西红柿鸡蛋下面,如何熘馒头,怎样做煎饼,怎样做红白萝卜丝拌凉菜,或素炒白菜,等等一些简单的饭和炒菜的技巧。

这不是我们夫妻两个心狠,而是实际情况所迫,也是无奈之举的选择。

值得我骄傲的是,在这方面我儿子非常地聪明,一教一看一学就会了。我在家星期天那天,我还专门让我儿子做了三餐饭,他表现得很出色的。我就放心了下来。

为此,我的单位领导每次安排我出差的事情上,我竟然做到了从没有提出过一次不出差的理由和要求。

中国有句俗语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对于我和我的儿子来说,都非常地管用,而且具有最实际的意义和价值。使我没有想到,我儿子长大之后,在他18岁出国到新西兰上大学的时候,就很快学会了勤工俭学,课外时间和双休日到当地的饭店里打工。而他选择的饭店,还是一个专门经营披萨的饭店。

我知道了后询问儿子:你会做披萨吗?人家愿意收你吗?

他回答我说:“应聘的时候,人家还问我以前做过饭菜没有?都会做些什么?我就给他们讲了,我从5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会做一般的饭菜了。他们还让我做了煎饼做实验给他们看了呢。结果很顺利的就被应聘成功了。”

后来我儿子在这个披萨店里果然表现得不俗,一连干了5年多的时间。他经常不无自豪的给我说:“在我们这个披萨店里,他们都没有我的动作麻利,而且做的味道好。因此,老板非常喜欢我的。”

的确,我儿子在留学期间,不但是课外学会了做披萨,而且还在晚上和星期日的时候,又在飞机场找了一份打扫卫生和保洁的工作呢。依靠他的勤工俭学打工的收入,不但解决了他的生活上需要的资金来源,还买了一辆汽车呢。

更重要的是,因为从小学会了做菜,使他对自己的生活上充满了自信心。儿子的举动,令我感到非常地满意和十分的欣慰。(75岁老翁)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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