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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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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脚叉与婆娘

俗话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可在我童年的山村里,有些饭,竟也是不能乱吃的——譬如那猪脚叉,小孩子便万万碰不得。

大人们总板着脸告诫:“娃娃家啃不得猪脚叉,啃了长大讨不到婆娘。”那时,不管我有意还是无意夹到,平日温和的父母便会立刻沉下脸来,厉声制止。随后,他们便会“顺理成章”地将猪脚叉都挑到父亲碗里。父亲配上一碗包谷烧,啃得有滋有味。我却从不觉得这是“吃独食”,因为他总是把炖得软烂的瘦肉,仔细挑到我们碗里,嘴里念叨着“不爱吃”。等我们心满意足地跑开,他才默默将剩下的肥肉和油汤,一滴不剩地刮进自己碗里,拌出一碗油亮亮的、沉甸甸的饭。

虽然年幼的我对“讨婆娘”毫无概念,但父母那罕见的、不容分说的神情,让我明白,这是一条不可触犯的铁律。

时移世易,这类“老话”渐渐失去了魔力。如今的年轻人可不信这一套,连许多老人自己也不再坚持。猪脚叉,早已是饭桌上随意享用的寻常物。只是不知,村里越来越多的单身汉,是否真与破了这规矩有关?

我也早已破了戒。直到多年后的一个偶然,家里高压锅坏了,猪蹄没炖烂,侄儿舔了几口,便悻悻丢掉。就在那阵心痛袭来的瞬间,一个念头猛地击中了我:从前的猪,一养就是一两年,皮肉何等紧韧;从前没有高压锅,灶下常是缺柴少火,要将一只猪蹄炖到软糯,该耗费多少艰辛的柴草与守候的耐心?

在一年也吃不上几回肉的年代,一块肉便是天大的奢侈。若是让牙口未齐的孩子啃那坚韧的关节,咬几口便弃之不顾,该是何等痛心的糟蹋。父母疼爱孩子,舍不得责怪,更不忍见他们委屈。可那一点珍贵的荤腥,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过过“肉瘾”。

于是,一句看似荒诞的老话便诞生了。它将那份深沉的苦涩与无奈,巧妙地藏进了吓唬孩子的“迷信”里——既避免了无谓的糟蹋,守住了艰难生计的底线;又将难得的好肉,不动声色地“让”给了孩子。

这哪里是什么迷信?这分明是艰苦岁月里,父母用最朴素的智慧,守护儿女、也守护那一点点生活油腥的,深沉的爱。

我也曾长久困惑:为何古人总是缺薪少柴?为何偏偏是猪脚叉,而不是牛脚叉、马脚叉?这个疑问像一颗种子,埋在心里多年。直到后来乱翻了些书,在泛黄的纸张里,方才窥见那片辽阔的生存图景。

古语:“柴米油盐酱醋茶”,柴居首位,绝非偶然。北宋沈括《梦溪笔谈》中便曾叹息:“今、齐鲁松林尽矣,渐至太行、京西、江南,松山大半皆童矣。”可见在当时,从齐鲁至江南,松林因过度樵采而已大半成了童山,古时人们便已面临柴薪短缺的问题。《乾隆萧山县志》里那句:“民间薪采维艰,多拾蒿草、刈禾根以炊。”说的正是农民无柴可砍只能烧草根、禾秆煮饭。每每读到这里,那灶膛里微弱的火星,仿佛跃出纸面,照亮了我的心。

在缺柴少火的岁月,将一只猪蹄炖到软糯,所费的柴草与功夫,其价值恐怕远超肉本身。那也不见得中国所有地方都缺柴呀!这句老话能跨越地域流传开来,或许正是民族迁徙与生活经验融合的痕迹——而天下父母的心,总是一样的。

而猪肉能成为寻常百姓碗中的主角,也因它在“牛马禁杀”的法律之外——牛马是耕战之本,历代律法严加保护。《唐律疏议》明确规定:“诸故杀官私马牛者,徒一年半……自主杀马牛者,徒一年。”《大明律》更为严酷:“凡私宰自己马牛者,杖一百……若故杀他人牛马者,杖七十,徒一年半。”于是,历史的尘埃、柴薪的珍贵、律法的严酷,这所有宏大的重量,最终都落进了母亲的灶膛里,化作一句轻飘飘的、唬人的老话。

她用它,从孩子嘴里“骗”回一块难啃的骨头,又从那个艰难的时代里,“骗”出了一份完整的、有油腥的爱。

这智慧,不在圣贤书里,它炖在慢火里,藏在口头里,最终长在了我们骨血里,化作对生活最深沉的不舍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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