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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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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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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灯做客

文/黄柳军


自从背起行囊远离故土,我就没有时间和机会在老家再过上一个愉快的元宵节。对于元宵节的记忆,只能停留在童年和读书时代。

老家元宵节是正月十三,并非是传统的正月十五。在梅州客家地区,闹元宵胜过春节,非常隆重热闹,特别是添了男丁的家庭,会在元宵当天宴请宾客,热闹的场面绝不亚于一场婚礼;而到了晚上,全村电光闪闪,大人小孩都会聚在祠堂,放鞭炮放烟花,笑声和欢呼声,时常会跟着升起的礼花,在半空中肆无忌惮地绽放,如春天的花朵一样灿烂美丽。

最早闹元宵的村子是正月初九,到正月二十都还会有其它村子闹元宵。正月初一、初二走亲戚,叫拜年;正月初九到正月二十走亲戚,叫做客。

做客那段时间,我们时常看见村道上的行人络绎不绝,而行人手中都拎着大包小包走亲戚的礼物,轻则水果糖果,重则“几万子”的满地红鞭炮。如果行人拎的是满地红鞭炮,我们就能猜出,他去的亲戚家,必定是添了男丁。按本地习俗,添了男丁的家庭,在闹元宵当天一定要给孩子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宴会,还要燃放鞭炮以示庆祝,因而在我们老家,通常把元宵节称为“响丁”或“享灯”。

我常听父母说,我出生后,享灯之日家里没有给我办宴会,也没燃放一颗鞭炮,因为我生不逢时,恰好碰上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把我列入“超生”的名单之中。享灯那天,大队干部特意找到父亲,禁止我家燃放鞭炮为我庆贺,怕带来政治影响。也因为我是“超生”孩子,我出生还不足月,母亲就被队干部推向结扎手术台,严重影响我的正常发育和成长,还带来很多后遗症,经常投医问病,有时病得奄奄一息,彻夜把母亲哭成泪人儿。

长大后,我长年累月在外地漂泊,对老家的享灯节日渐渐遗忘了,不是因为那段刻骨铭心的发育成长岁月,而是因为生活的担子迫使自己不得不放手舍弃这一传统节日。当然,不管我身在何方,每年春节前,必定会回老家与亲人团聚,只是没有那么长的假期,再无法亲身感受老家享灯的热闹与非凡。

但在享灯之日,关于做客的事,我还是有很多记忆的。

在我小时候,除了外婆家,我记得我家还与两门亲戚来往比较频繁,一家是族兄家,一家是舅婆家,都离我们村子十几里的地方。特别是到了享灯日,双方都会互相往来、做客。

说起族兄家,还有一段故事。我爷爷本是族兄家的一员,他小时候因为家境贫寒而卖给了一户比较富裕的人家,只可惜,解放前,爷爷被国民党残余部队抓住充当了壮丁,最后在撤往台湾途中惨死在金门岛。直至解放后,族兄的爷爷千辛万苦才找到我爷爷的后代,因此两家才得以继续有了联系,毕竟血浓于水,亲胜于疏。每当两家有什么好事,彼此都会派人过来道贺,而享灯日,自然会走得更近些。

小时候的享灯日,奶奶就会带领儿孙十几个,浩浩荡荡奔赴十几里外的舅婆家做客。我和堂兄弟姐妹,都喜欢去舅婆家,因为在舅婆家,利是多,利是也大,不像族兄家,每年只固定一个,而且利是钱永远只有两毛。可舅婆家不同,利是少说也有四个,而且利是钱每个至少五毛。因为利是多少和利是钱多少,在我们这些孩子们心目中,就会把两家亲疏关系分得一清二楚。

一般舅婆是不派发利是给我们的,都由她的四个儿子派发。舅婆有四个儿子,除了小儿子在家耕田外,其他三个都在外面。大儿子在北京,干什么工作我一点不晓,只是听说他有一个儿子(我表兄弟)是北京某银行的行长,生活尚可;二儿子在广西南宁工作,桥梁工程师,生活条件应该不错,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位大表叔还培养出一个广西高考状元的儿子,这一直是我们这些表兄弟们值得骄傲的地方;三儿子在湖北武汉工作,好像是铁路局职员,因为是小孩子,我没有具体打听清楚。

当然,至于外婆家,因为同在一个村子,且同一天享灯,因此,除了舅舅添了男丁需要道贺,一般就没有去做客。

还有一些比较疏远的亲戚,享灯日也会偶尔去做一回客,而这“偶尔”,是因为他(她)家添了男丁。因为年龄尚小,只要逢到这件好事,母亲都会带我赴宴,而且她贺的礼也不轻,除了满地红鞭炮,还有给亲戚家享灯男孩穿的新衣裳和一个不薄的利是。那时家里并不宽裕,但母亲还是很顾面子的,所以,“人情紧似债”这一说法并没有一点夸张,试想,有时候会碰到好几个亲戚添了男丁,花费确实不少,年后再怎么紧衣缩食,也难弥补这一缺口。

现在回忆起来,我还会想起一些上了年纪且家庭负担重的村民说:是谁创造了过年?又是谁给享灯定下了那么多的人情债和规矩?我们这些孩子自然不懂,只知道过年拜年、享灯做客趣味无穷,毫不理会“趣味无穷”会给大人增添满脸忧愁,以及带来那么大的困扰!

20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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