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拆纸箱的动作快,乒乓球训练器拼得也快。黄色小球刚在两张短桌间跳了没几下,窗台上的豆豆就醒了。此前它总卷着尾巴蹲在那儿,浑身绒毛像团揉皱的光阴,连打盹都透着漫不经心。此刻却弓起背,抻着懒腰 —— 那是猫科动物专属的 “战前拉伸”,而后跃下窗台,轻巧得像片羽毛,跨过十一岁的帅帅时,老狗连眼皮都没抬。
豆豆钻到桌肚下,圆眼睛盯着小球转了两圈,突然伸出梅花掌,把正划弧线的球拦在半空。球落地时,它腕子一弯,像玩曲棍球似的护着,拨到墙根,又拨到鞋窝,动作里全是 “这地盘归我” 的嚣张。他捏着球拍愣在原地,帅帅终于回头,睡窝里的淘淘也抬了头,三双眼睛都跟着那团灰白橘三色的影子转。猫的速度太快,留下的尽是虚晃的幻影,倒让看的人先失了神。
豆豆终于停下来,躺在地上看他。黄琥珀色的眼睛里,星子似的光慢慢淡了,原始的玩心退去,只剩纯粹的好奇。就那么盯了几秒,像在说 “这有什么好呆看的”,而后用肉垫抱住球,在肚皮上滚来滚去,完全不管空气里飘着的讶异、无奈,还有藏不住的欣赏。
这是豆豆的规矩。作为家里最年轻的成员,它偏要当老大:高兴时蹭蹭手,不高兴了就挠沙发;游戏时间得它定,连帅帅和淘淘都得让着。窗台、床沿、沙发缝,它走过的地方总留几瓣湿爪印,像给家盖了枚枚小小的邮戳 —— 这是它的领地,人类不过是同住的 “室友”。
他总想起第一次见豆豆的模样。那时它才一个多月大,被卡在墙壁的石膏板里,嗓子哑得发不出声,两只眼睛肿得像乒乓球,全是脓汁。妻子说:“猫妈妈肯定没法下来救它,不然哪会让孩子哭成这样。” 宠物医生挤了三天脓,妻子天天用棉签蘸药水擦,它才慢慢睁开眼 —— 虹膜是浅蓝的,像蒙着层雾,第一次看见的,就是弯着腰哄它的人类妈妈。
可亲生妈妈早就走了。豆豆被救的第二天,猫妈妈叼着另外两只毛色不同的小猫,从空调管洞里钻出去,消失在小区的绿化带里。妻子说那是 “流浪的命”,他却想起福柯说的 “异托邦”—— 有些生命本就该游离在人类的规则外,自由是它们的重负,也是勋章。
或许是流浪的基因没断,豆豆从小就野。刚能站稳,就从他掌心挣出去,摇摇晃晃地在帅帅和淘淘之间钻来钻去,完全忘了医生 “可能活不成” 的断言。困顿里的优雅,是这小东西天生的本事。妻子怕它活不下去,天天带在身边上班,他每周见一次,总觉得豆豆又胖了点,软得像团液体 —— 朋友的儿子抱过一次,回来就说 “猫是水做的”。
后来他把豆豆接到宿舍,才真见识了这 “水做的” 小东西有多野。台灯上的不倒翁,被它扒拉得没了踪影;他写字时,它伸爪子勾铅笔,直线被扯成曲线,倒像给命运画了道岔。最头疼的是夜里,它总来撞门。第一晚还客气,撞两下就走;第二晚便撒了野,撞得门板咚咚响,还夹着委屈的叫唤。他摸黑找了抓痒扒,开门缝戳了它三下 —— 豆豆愣了愣,尾巴一夹,逃得没了影。
往后倒真不撞门了,却把他的睡意撞没了。他只好睡前陪它玩,买的玩具它都瞧不上,偏偏一根细铁丝能让它疯半个钟:铁丝往上扬,它就跳起来抓;铁丝往下沉,它就伏地追。直到喘着气趴在地上,他才敢把它抱出卧室。可天不亮,喵叫声又准时响起 —— 野性哪是能熬走的?还是帅帅懂事儿,不知从哪天起,天天守在卧室门口,那 “生物钟” 才算歇了。
他倒有点怀念那些不眠的夜。夜色慢得像淌不动的水,往事在黑里浮上来,寂寞也跟着涨。人只有在慢下来时,才敢碰那些藏在日子缝里的感受。就像豆豆,即便被养着,也没丢了夜里漫游的习惯 —— 那是它与祖先的呼应,也是提醒他:别被日子催得太急。
后来豆豆做绝育,术后更野了。它总半卧着甩尾巴,眼睛盯着他的胳膊,嘴巴微张,像要扑上来咬,却总在他疼之前松口。他一吼,它就知趣地走开 —— 这小东西懂分寸,也懂谁是 “不能惹的”。可对自己,它却狠得很。术后第二天,就挣破了他用秋裤改的手术衣,躲在阳台的花盆后舔伤口,把针结一个个舔掉。等他发现时,七八公分的伤口敞着,红肉翻出来,像道深不见底的沟。医生也惊了,一边给它戴头套,一边念叨 “这猫太犟”。
再后来他回了趟家,几个月后再见到豆豆,它竟变胆小了。一点声响就能让它尾巴炸起来,像根刚掏出来的鸡毛掸子,窜到柜子底下就不出来。周晓枫说猫竖尾巴是 “指挥乐队”,可他见的这只,竖尾巴时满是慌张。原来生灵和人一样,离别久了,再熟的地方也会生怯。“渐行渐远渐无书”,不光是人,猫也懂这滋味。
人总说 “驯化猫”,其实是猫在 “驯化人”。家里到处是猫毛,黑衣服上尤其显眼,像撒了把碎雪;他一个人坐着时,总听见心里有喵叫声 —— 那是豆豆在 “在场”,即便它不在眼前。就像《尤利西斯》里布卢姆的猫,从不做拟人化的动作,偏要守着那份神秘。猫的本质,原是人类抓不住的镜子,照见我们总想掌控一切,却总被一切反控。
二
帅帅和淘淘就不一样了。它们看他的眼神,永远是软的,像浸了温水。有人说“动物的眼睛是上帝的窗口”,他倒觉得,狗的眼睛是 “心的窗口”—— 你能看见里面的依赖,没有一点藏着的。
每天他开门,第一个扑上来的准是这俩。帅帅腿长,总先蹭到他手;淘淘小,就绕着他脚边转,汪汪叫着,像在说 “你可回来了”。他坐着看书,它们就趴在沙发上,眼睛不离开他 —— 那眼神里没有 “老大” 的嚣张,只有 “你是我的全世界” 的踏实。
人类总说 “理性意志”,可在狗的忠诚面前,这点理性倒显得冷硬。《奥德赛》里的阿尔戈斯,等了主人二十年,直到见着面才闭眼 —— 那是西方文学里第一个 “跨物种忠诚” 的模样,帅帅身上也有。
只是帅帅老了。不知从哪天起,它跳不上 SUV 的后排了。前爪搭在座位上,尾巴摇得厉害,后腿却怎么也使不上劲。他鼓励它,它却回头看他,眼里满是 “我不行了” 的委屈。后来遛弯时,它竟落在了淘淘后面 —— 淘淘腿短,以前总跟在它屁股后面跑。那一刻他才惊觉,十一年的时光,全刻在帅帅慢慢耷拉的耳朵、渐渐迟缓的脚步里。
他想起小时候的小黑。那是只农家狗,毛发是墨色的,耳尖有块白斑,像落了点雪。他放学回家,小黑总在村口等他,尾巴甩得能掀起风。有次村里的恶狗拦着他,小黑立马炸了毛,冲上去就咬 —— 它比恶狗小一圈,却一点没怕,腿上被咬出了血,还是把恶狗赶跑了。
后来小黑掉进了地窖,被女同学的父亲救了。可没过多久,那人竟说 “怕有狂犬病”,把小黑吊死在苦楝树上。他跑去时,小黑的身体还温着,眼睛没闭上。他抱着小黑,埋到了后山的草地上。那天的夕阳红得吓人,像小黑舌尖上没干的血。他发誓再也不养狗了 —— 成年人总用 “理性” 当借口,轻易就能断了一条生命的路。
直到帅帅出现。五个月大的它,用湿鼻子拱开他的书,跳上他的膝头。那时他一个人在滨海之城,妻儿都在老家,帅帅的重量,恰好填了心里的空。他想起小黑,想起那个发誓的黄昏 —— 原来有些承诺,是被命运推着打破的。
妻子来看他,一开始怕帅帅,后来倒跟帅帅亲了。走的时候,帅帅在地铁站门口呜呜咽咽,妻子走一步回头看一眼,眼泪都快掉下来。那些 “坐下”“握手” 的指令,在离别面前全碎了。他突然懂了:哪是人类驯养狗?是狗用爱驯养了人类的孤独。
帅帅丢过一次。那天他在公园遛它,一辆电瓶车突然停下来,有人抱了帅帅就走。他追了几步,只看见车屁股越来越远。去派出所报案,警察说 “这种事常见”,给他的不过是些安慰的话。他只好印了寻狗启事,贴遍了周边的小区,嗓子喊得哑了,也没见着帅帅的影子。
两天后,妻子打电话来,哭着说梦见帅帅在花鸟市场。他立马赶过去,在一个笼子里看见了它 —— 帅帅正转圈叫着,眼睛里满是慌张,像当年掉进地窖的小黑。他没跟摊主理论,掏了钱就把帅帅抱出来。帅帅在他怀里发抖,却一直蹭他的脖子 —— 原来狗也会用梦找回家的路。
后来他带着帅帅回了老家,怕它寂寞,又抱来了淘淘。淘淘小,胆却大,见了大狗就冲上去叫,像唐吉诃德冲风车;可人家一吼,它立马躲到帅帅后面。在晒得暖软的草坪上,它们总玩 “斗牛”:淘淘先颠着小短腿跑两步,突然前爪半屈伏地,后臀微微抬着,卷毛上沾的草屑在风里晃,眼神亮得像浸了露水,盯着帅帅时还奶声奶气吠两声,透着点故意挑衅的狡黠。帅帅迈着小碎步绕圈,深棕的毛被风吹得贴在背上,尾巴耷拉着却摇个不停,喉咙里低低哼着,像在配合又像在无奈纵容。等帅帅晃着身子冲过来,淘淘突然腰一扭,四条腿扒着草皮蹿出去,卷毛飞起来,帅帅急忙刹住脚,晃了晃脑袋,倒像个陪孩子胡闹的老伙计。阳光洒在它们身上,奔跑的弧线像道活的彩虹 —— 那是人类在钢筋丛林里丢了的 “野性”,全在狗的四蹄间活着。
不知道谁说过,动物“带着令人难测的特性”。他深以为然。帅帅的眼神、淘淘的调皮,总能在他失意时软下来。人总说自己是 “万物的尺度”,可在狗面前,才知道 “尺度” 原是爱,是不抛弃、不放弃。
三
有一段时间,在郊区的住宿地,在豆豆尚未来到的日子里,帅帅总是顽执地踱步到落地窗前,钻过落地窗帘,立在栏杆之上望着黑暗的夜色,一动不动地等候一群流浪猫的出现。他跟它说 “猫都睡了”,它也不回头,还是望着。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不如帅帅 —— 帅帅的 “等” 是纯粹的:等主人,等食物,等窗下路过的流浪猫。有了,就摇尾巴;没有,也不沮丧。
他倒总在 “等” 里掺着杂念。等一封回信,等一个结果,等日子能过得顺点。可帅帅教会他:人生也可以简单。书一本,笔一支,字几行,再加上身边的猫狗,就够了。王安忆说 ,写作之人,都是在一种虚无的空间过着生活。他深懂这话 —— 写出来的字,像撒在纸上的寂寞,只有自己懂。可在豆豆蹭他手、帅帅舔他掌心、淘淘跳过他伸出的脚时,这寂寞就有了温度。
朋友们问他 “一个人怎么过”,他说 “遛狗撸猫,读书写字”。看着朋友们越来越亮的头顶、越来越鼓的肚子,他总想劝他们:养只宠物吧。时光跑得太快,“在奔忙之外,总要有一点点光阴,要留给那些追忆、怀想、思索、自省的时刻,留给那个突然浮现的自我。它能无声息地滋养你,帮你驱逐忐忑与烦躁,失意与沮丧,让你有力气心平气和地去应对那些汹涌的无奈。”而猫狗,恰是提醒我们慢下来的 “小闹钟”—— 它们的爪痕,是时光的刻度;它们的陪伴,是对抗虚无的底气。
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说过,“因为我身边的那个动物,故我在”。他以前不懂,现在懂了。有猫有犬,不是 “多了两个活物”,是多了两个 “确认自我的镜子”。豆豆让他看见 “野性与妥协”,帅帅让他看见 “忠诚与告别”,淘淘让他看见 “勇气与天真”—— 这些都是人类在文明里慢慢丢了的,却在动物身上找了回来。
傍晚出发时,他总带着它们。夕阳挂在山巅,把云彩染成橘红,高速公路上的车灯连成了线。帅帅在后排不哼了,淘淘也趴在座位上,豆豆从太空舱里探出头,一起望着前方的暮色。一人三宠,在渐渐暗下来的天地间,倒有了种 “归处” 的踏实。
他忽然明白 “有猫有犬故我在” 的意思:不是它们需要他,是他需要它们 —— 需要那份纯粹的爱,需要那份不掺杂质的陪伴,需要在它们的眼睛里,看见自己还活着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