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出生就带着一条尾巴,大家都叫我“大方家那个带尾巴的人”。
我家姓方,我爷爷是“老方”,我爸爸是“大方”,我妈妈就是“大方家的”。我妈妈怀我的时候,肚子上凸起一小块,一开始以为是胎位不正,请我们这片最有名的产婆摸过之后,产婆沉着脸,沉思了片刻,又在妈妈肚子上凸起的肉块上反复摸了摸,最后看着天空,说:“这孩子看着不太对啊。不如去问问陈二奶奶。”陈二奶奶是我们邻镇有名的半仙,妈妈一听这话脸都白了,要问陈二奶奶,就意味着肚子里这个孩子不太对劲,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不对劲。最后还是爷爷做主,和奶奶爸爸一起,带着妈妈从天亮就出发,妈妈骑着家里仅有的驴子,其他三人步行,四人一驴在中午赶到了陈二奶奶家。
陈二奶奶才刚起床,爷爷他们等陈二奶奶慢条斯理用了早饭,接过她儿子端来的水,净了头脸,洗了双手,换上一身干净衣裳,在一幅不知道什么神的神像前点上三炷香,恭恭敬敬鞠了三躬,然后她儿子扶着她在旁边的椅子上闭着眼打坐起来。半晌,陈二奶奶仿佛触了电似地抖了一下,接着又安静下来。爷爷知道这是神要降临的先兆,拉着全家人跪了下来。不一会儿,陈二奶奶缓缓睁开眼,爸爸大着胆子偷看一眼,陈二奶奶的眼神变得锐利,已经不是平日里那副睡不醒的样子了。
陈二奶奶清了清嗓子,用一副男人的嗓子说了四个字:“异物,除之。”然后又闭上了眼睛。爷爷他们都敛声屏气,低着头跪在地上。过了一会,陈二奶奶又是一抖,再次睁开眼睛,她儿子向她传递了“神的指示”。陈二奶奶听了,咧开她涂得红红的大嘴笑了起来,说:“神仙爷这次倒说得清楚。”说着打了个呵欠,仿佛很累似的,爷爷见状,留下十块钱“请神费”,带着家人又走了大半天回到了家里。
从陈二奶奶家出来,爷爷他们心情都很沉重。在那个医疗不发达的年代,有经验的老产婆的话就很有份量,就代表了科学。而半仙的话又代表了玄学,那就是说,无论从科学的角度和玄学的角度来看,妈妈的这一胎都是怪胎。
据我妈回忆,回到家,爷爷黑着脸,奶奶不住地叹着气,爸爸抽掉了好几包烟,最后爷爷让爸爸去村里的药店买几包红花。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注定有我的存在,妈妈被爸爸喂下红花后,嚎了一夜,命都去了半条,却始终没有打下胎。奶奶又去请了神符,烧成灰兑入水中给我妈妈喝,总之,闹了各种方法,我始终坚定地存在在妈妈的肚子里。
就这么闹了几个月,我出生了。据说我出生的时候红光满屋,还散发着阵阵奇香,跟宋太祖赵匡胤出生的情形一样。接生的产婆刚把我从妈妈肚子里拉出来,一看清楚我屁股后面带着那条长长的红色的肉尾巴,就吓晕过去了。爸爸一看,想把我掐死,但是妈妈到底舍不得,苦苦请求爸爸手下留情,才终于留下我一条命。但是我们家除了我妈妈,都不喜欢我,他们给我取名为“奇”,方奇,既是“奇怪”的意思,也是谐音“放弃”,我是他们放弃的孩子。
从我出生那天,我们老方家就被镇上的人指指点点,那些与我家有过节的人都编排,说是我家造孽太多,才生了个长了长长猴子尾巴的怪物,从小镇里的孩子就不爱和我玩,他们都说我是怪物。从小就没有人跟我玩,每当我想走近他们,他们就朝我丢石头,丢垃圾,丢剩饭剩菜。我不敢走近他们,我只能自己玩。我也不敢回家告诉大人,爷爷奶奶和爸爸都不喜欢我,只会骂我,妈妈也不敢为我出头。
妈妈曾偷偷带我去县里医院咨询医生,能不能通过手术切除尾巴,医生检查过后表示,由于有血流通过尾巴,切除手术有极大风险,会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妈妈带我回了家,脸上是压制不住的心痛,我就只能这么和尾巴共同生活,把它当做我唯一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班里的同学都排斥我,甚至有调皮的男生,给我取绰号,叫我“猴尾巴”、“死怪胎”,拿着腰带和扫把夹在屁股后面,模仿着我的样子取笑我,友情和温暖从来不属于我,就连老师也不喜欢我,把我的座位安排在教室最角落的位置。
我曾经有个一段时间的朋友,她叫小离,为什么说是“一段时间的朋友”呢?因为她们家是新搬来镇上的,她一开始并不知道我有尾巴,所以和我很要好。直到那一次,我小心翼翼地向她展示了这个秘密,小离看到我的尾巴后愣在原地,脸色苍白,过了一会仿佛醒悟过来似的,一边尖叫着,一边往家里的方向跑,留下我的尾巴,在夕阳的笼罩下轻轻摇摆。
可能因为没有什么玩乐的对象,我从很小就表现出对学习的兴趣,在别人眼里无聊枯燥的课程,在我眼里却是各种各样的探险旅程。在别人玩闹的时候,我就安安静静的待在家里学习,从早学到晚,和清晨第一缕阳光一起起床,和夜晚最后一丝灯火一起睡下。而这,使我每次考试都是全级第一,并且远远甩了第二名几十分。初二的时候,县上要派出一名学生代表县上去参加市的英语演讲比赛。县领导听见我流畅的英语发音,他的双眼立刻发亮,问我们镇长:“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让她去参加比赛就很好嘛,一定可以拿奖的!”镇长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想了想拉着县领导嘀咕了半天,县领导看着我比别人膨大的裙子下摆,脸色古怪,打量了我半天,没有再说什么,临走时又看了我好几眼,又看了看我遮住尾巴的裙子。我的尾巴仿佛能感知到县领导对它的恶意,我感觉到它轻轻地摆了摆,仿佛在说:“你走吧,你走吧。”
最后当然参赛的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学生,我听过她的口语,并不标准,还带着方言味,我不是故意贬低她,但是把“pretty”发成“pletty”,“perfect”发成“perfict”,这样的口语水平,怎么想都不可能在市级比赛拿奖。
但是她代表我们县出战了,哪怕所有人都知道,她的水平不如我,她的口语比我差,她还是出战了,因为她没有一条尾巴。
得知结果的那天,我既意外,又不意外,从小到大的偏见和漠视,已经使我不敢再奢求什么了。我知道,我有这条尾巴,就是我永远的罪,就是罪大恶极,就是罪无可恕。我抚摸着自己的尾巴,它是细腻的,白嫩的,有着小小的汗毛,抓在手里热乎乎的,还会轻轻地动着。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恨它,恨它使我与别人不一样,恨它使我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受人排斥,恨它给我带来一切不公平。
长大以后,不管春夏秋冬,我只穿裙子出门,只有裙子才能藏住我这条讨厌的尾巴。十八岁,经过我十几年寒窗苦读,我终于离开这个给我带了阴影的小镇,来到大城市上学,我努力打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小间房子,我实在没有信心在众人面前藏住自己的尾巴,我必须有一个小空间。
从住处到学校有一小段距离,我一般都是坐地铁往返。一次快到达地铁站时,天下起了雨,我看见一个老奶奶双手提着满满的果蔬,正手忙脚乱地拿出伞,身上已经被打湿了,我走过去,将伞撑在老奶奶头上:“奶奶,别急,慢慢来。”老奶奶抬头看见我,对我一笑:“哦哦,闺女,谢谢你。”“不客气。”我微微一笑。老奶奶顺利拿出雨伞撑开,笑着向我道谢,我摇摇头,表示是小事。
等我上了地铁,发现老奶奶也在地铁上,老奶奶又向我道谢,还向周围的人夸我:“这个闺女好哦,人可善良了呢!刚刚还给我打了伞呢,现在这么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了。”因为地铁人多,我就站着,一边刷着手机。突然,我只觉得有人碰了我的裙子,就听见一阵惊叫,一回头,只见一个穿着棉袄的青年男子一边向后挤着,一边指着我大叫:“怪物!怪物!她!她有尾巴!”众人一开始还不以为然,觉得是那个男子神经失常,只有我心下一沉。只见他拿着手机指着什么,有人看了一眼,也叫了一声“怪物!大家快跑!”一边往周围挤出去。没有看见的人还呆在原地,可是这时我的尾巴仿佛是受了惊,不合时宜地动了动,从我的裙底伸了出去,这下所有人都看见我的尾巴了!大家都惊慌地嚷着快跑,连刚才那个老奶奶都指着我,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说“妖,妖女”,人群迅速以我为中心清除出一个大圈,逃不出去的人都恐惧地看着我。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穿得圆滚滚的小男孩,小男孩指着我说:“妈妈,你看那个姐姐有孙悟空的尾巴诶!我可以摸一摸她的尾巴吗?”小孩子童言无忌,他的妈妈却害怕得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浑身发抖,戒备地看着我,仿佛只要我轻轻一动她的孩子,她就会立刻扑上来跟我拼命。
为了不造成更大的慌乱,我提前两个站下了车。下了车走在路上,我觉得整个人都很迷茫,长尾巴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我并没有伤害大家啊,我只是和大家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为什么要这么排斥我呢?我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任何人。为什么不去指责偷拍我裙底的棉袄男,而是把矛头对准什么都没做的我呢?
走在路上,我只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天阴了下来,雨连绵不断地下着,有些雨丝拂在我的大衣上,加深了冬的寒冷。道路两边的树在风的侵扰下哗哗作响,更是平添了几分萧瑟。
街边有一家超市,我进去买了几个面包,付了款正想离开,一个保安拦住了我:“女士,请你付款。”我拿着小票:“我付过款了。”“女士,请你付款。”保安坚持说。“我付过款了。”我皱着眉头。保安瞪着我,指指我的裙子:“这是什么?”我回头一看,不知道何时,我的尾巴又动了起来,将我的裙子撑得鼓鼓的,看上去像藏了什么东西一样。“我没有偷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辩解,难道我要说,那是我的尾巴?“女士,你要是不配合,我们就不客气了!”“我真的没有偷东西!请相信我!”相持不下,保安报了警,来了几个警察,了解了事情经过,一个女警将我拉去里屋,二话不说将我的裙子掀了起来。“啊——”女警爆发出一声尖叫:“这是什么鬼东西!”接着连滚带爬跑出屋子,几个警察急忙围上来,抽出警棍,围成一个大圈和我对峙着,我的尾巴轻轻动了一下,就有一条警棍跟着一挥。“证明我的清白了吗?”我失望又冷静地看着他们。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排斥我?警察们看向那个女警,女警发着抖点点头:“走,让她走,赶紧走。”我摇着尾巴,感受着背后如箭似的冰冷探究的目光,强装镇定走出了超市。
我顺利离开超市,再没有人拦着我,可我的心里难过极了,连买的面包都忘了拿,就这么一边走着,一边流泪,最后我实在忍不了,蹲在路边哭了起来。
“你还好吗?”突然,淋在我头上的雨停了,一只拿着洁白面巾纸的手出现在我眼前。我抬起头,第一眼看见一把黑色大伞,第二眼看见了他——一张方方正正的脸,皮肤不算白也不黝黑,高眉骨,深眼窝,大鼻子,嘴唇又大又厚,是一副忠厚之人的长相——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感受。但其实,第一眼,我只看到了他眼里的关切,破除深冬的寒冷,划开大雨的瀑布,跨越千山万水来到我面前。
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他会带我去游山玩水,带我去各地享受美食,带我去尝试一切新奇的事情。他会在星空下,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轻轻抚摸着我耳边的秀发,温柔地许下“愿和我一生一世”地诺言。他不是个花言巧语的人,甚至还有些笨拙,却总是微微笑着,羞涩地说着“爱我”;会在我情绪低落时及时地顾及我的情绪,小心翼翼地哄我开心。都说看着爱的人的眼里会有星星,我从他眼底看见了一片闪烁的星空。
“我爱你。真的爱你。”他深情地看着我,带着男孩特有的青涩微微笑着。
“我知道。我也是。”我抬起头,深深地吻了上去。
我们像一切小情侣一样相爱,我们一起吃饭,我们出去旅游,我们接吻,我们相爱,但我唯一不敢的,就是和他做爱。我对我的尾巴没有信心,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我的尾巴。每一次出门前,除了将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我还总是提醒自己:方奇,千万要注意你的尾巴,别让它露出破绽。
可是有些事情还是瞒不了了。是我天真以为他足够爱我。在他第八次提出想要和我做爱时,我终于掀开裙子,告诉了他这个秘密。他面色铁青地看着我,反复看了看我的尾巴,露出一脸受骗的悲愤的表情。然后一言不发,抓着他的外套就往外走,离开我的出租屋,再也没有回来。我再也联系不上他,他把我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一瞬间,他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一次看见他,他身边已另有佳人。
我爱他,我比谁都爱他。我看着他身边小鸟依人的女孩心想。我可以为他牺牲一切,我可以把他奉为我的君主,而你只会撒娇撒痴地让他为你付出。你怎么会有我爱他?你有什么比我了不起的,你只不过比我少了条尾巴。
如果我没有尾巴,他就会爱我。他明明是爱我的。怀着这样的想法,我走进了超市。超市,那算不算促成我们相遇的地方?那么,从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吧。
超市里商品琳琅满目,我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毕竟我也不知道哪一种比较好用。我还买了一瓶酒。回到出租屋,我给自己煮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我抓住我的尾巴,轻轻抚摸着它,它似乎能感受到我的内心,在我手中拼命地摇动,仿佛在恳求我停下疯狂的念头。来不及了,太晚了。如果不是你,我会像正常人一样,大家都不会排斥我。明明我没有错,明明我像大家一样,我和正常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你。
我打开白酒,猛灌了一大口又一大口,怪不得说“酒壮怂人胆”,我仿佛有了勇气,有了面对接下来一切的勇气。我右手紧紧握住刀,对着左手里那条乱动的尾巴,抬起,用力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