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了一阵雨,路上有一点湿,天已经有点放晴了。我要去见一位朋友,请了一天的假。
我礼貌地敲了门,没等人回应,推开门,便进了屋。他躺在小床上,白色的布料束缚了他的身体,不能轻易动弹,只有一只拿着笔的左手,勉强动弹。
那年学校宿舍的冬天,他躺在床上睡懒觉,开玩笑说:“我被我的被子封印了,不行啊,我要去上早读……”。当时的我们,谁都没料到这一天,白色的布料封印了身体和手脚。
我没问原因,他也没解释。我的内心充满悲痛,他的脸上勉强笑着。他的表情扭曲,嘴角说着发抖的话。护士离开后,我们开始了一段漫长的痛苦的对话,最后强颜欢笑着结束。
他想请我帮他一个忙。我的生活并不宽裕,但我无法拒绝这位旧同学的请求。他对我说:“阿山,帮我个忙,行吗?别笑话我,看在我是个病人的份上,别笑话我。”
他指了指桌上的草稿纸。我拿起来,几张稿纸,字迹歪歪扭扭。我问他是不是遗书,他说不是。这是一封信,收信的人是F。他对我说:“阿山,这封信没写完,我怕是写不完了……我想请你帮我送信。”
我问他,为什么不让他的家人帮他寄信。他说手机坏了,联系不上F。他估计是不想让家人掺和。他和F同学早恋的事,家里人不知道。这些高中的往事,都是五年前的事了。我考上大学以后,就没联系过高中同学了。他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才想起多年前的短假,在他家过的夜。
他妈妈进来看了一会儿,就出去了,离开的时候擦着眼泪。他妈妈是个极好的人,愿意把时间留给我。我的内心难以平静,无法释怀为什么是他,无法推辞为什么是我。
他的呼吸急促不安,一群穿白色风衣的人进来,把我们赶了出去。我坐在走廊的排椅上,他妈妈坐在我对面,她一直哭着。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我不太擅长这些。我静静听着,她一边哭一边说,断断续续不连贯。我费了很大的劲,才理清楚她说的意思。把她的话连起来,应该是这样:“他当初就应该去读大专,但是他听人说大专毕业也找不到工作,索性就不去读了。他就不应该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就为了多挣点钱,要是我身体好点,他爸又走得早。”
一个年轻的女护士打开门,慌慌忙忙把我们喊进去。他小声和他妈妈说了些话。随后,他拉住我的手,和我说:“还好等到你来了,我就怕我撑不住了。”我紧紧握住他冰冷的左手,认真听着,像是一场使命冒险的宣言。“毕业后,我和她还有联系,她是个好姑娘,她一直想着我,我不想她担心。帮我……”。他说话含糊不清,声音越来越小,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我把耳朵贴近他的嘴边,还是没听清说的什么。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用微弱的声音,最后说了句“谢了,兄弟。”我努力挤出笑容,说了句“兄弟,不用谢”,不知道他听到没有。这句话,我一辈子忘不了。
离开医院后,我带着他的信,先回了一趟住所。我住在楼顶,房间是用木隔板搭起的,屋顶很矮,直不起腰。这样的房间,租金已经是我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了。回到住所已是第二天了。
我爬在床上,用手电筒照着那几张纸,严肃地读着每一行字。
信上的开头写道:“阿兰,我很高兴听到你考上研究生了。我受了点小伤,应该很快就能好。我的手机坏了,所以一直没和你联系,你不用担心我。”
信的中间部分,花了不少段落描写高中的往事,但不知道为什么,又被涂掉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看清楚写的是什么。
信上写道:“我拜托阿山帮我转交给你,是因为我不太方便。”我翻到背面,字迹太过于混乱,就只有半句话能看清,“你不要想我……不要再联系……”。
我花钱买了一个信封,买了几张文艺美观的信纸,买了两个馒头一瓶矿泉水。我把信重新写了一遍,一笔一划,慢慢地写,花了很多时间,期间还不停接到我老板的电话。我想,他委托我的事,不只是送信,应该也包含规整抄写一遍。
我看着信纸,看着我写的字,我觉得旧同学的本意,应该是希望F同学不要再联系他了,希望F同学能放下他,去过自己的生活,去享受这个世界。他并没有在信上透露自己去世的消息,想来也是不想让F同学担心。但是,这样突然没理由地说“不要再联系”,还特意托人送信,似乎太唐突,太没道理了。我越发觉得没道理,越发觉得帮他完成这封信是一项使命。完成这封信的使命,不仅是他的救赎,也许也是我的救赎。
我重新换了一张信纸,重新写了一封信,是替他写的。我知道的,分手应该果断,应该让人没理由反驳。
下面是我写的信:
“亲爱的小兰,许久未见。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自己人生的意义,所以一直没联系你。我很抱歉,但我必须要告诉你,这是我深思熟虑的决定,希望没有伤害到你。我这段时间没有联系你,是因为我爱上了房东的女儿,我疯狂爱上了她。她是一个柔情的女生,很漂亮,很可爱,很纯真,我很喜欢她。我这段时间一直在疯狂追求她。我鼓起勇气表白以后,发现她也喜欢我。我想,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很抱歉,通知你这些,你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希望你珍重。我不希望你出席我的婚礼,请不要再联系我了。”
写完以后,我觉得语气不够果断,我又改了一遍。写完以后,封装起来。我本可以直接寄过去,但我觉得不妥。兄弟托我这么重要的事,我一定要亲手递交。我花了一些时间,从其他同学那里,打听到F同学的地址和电话。我和老板请了3天假,买了车票。我打算先到那里,再给F同学打电话。
我到了那里,已经是第二天傍晚。我觉得太晚,打算第三天早上再联系她。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酒店。我在酒店的窗外,看到一对情侣在暧昧,我很羡慕他们。这对情侣引起了我的愧疚,我在想,我似乎不该把那封信改得那么绝情。那个女生戴着蓝色围巾,短发在风中摇曳,仿佛在与白色的飞雪共舞。离得太远,看不清她的脸,但我觉得她一定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与她牵手的男生一定很幸福。
晚上实在饿得受不了,去远处的地摊点了一份炒饭。我穿着老旧的大衣,站在路边,等着我的炒饭快点出炉。我等炒饭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生,也点了一份炒饭。她的声音很轻,感觉有些稚嫩。我回头看了一眼。是一个短发蓝色围巾的女孩,很漂亮。我不敢多看,怕人误会。漂亮的姑娘,向来是看不上我这种人。
我没想到,她竟然会和我搭话,我太震惊了。在这种下雪的天气,行人稀少的街道,我很难不多想。她声音温柔地说:“这么晚了,还在外边。”也许这就是她本来的自然说话的声音,只是当时的我觉得特别温柔。我不知道说什么,头脑有些混乱,有点窘迫,难道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吗?
“谢了,兄弟。”
我的脑袋彻底混沌了,我的心跳不受控制。我的眼睛看着这短发和蓝色围巾中间的眼睛鼻子嘴,这么秀丽的一张脸,好眼熟。这个时候,我的炒饭好了,接过炒饭,呆滞地站在原地。
“谢了,兄弟。”
我只记得这个女生好像说了些什么,模模糊糊记得她应该是说了什么:“阿山,怎么就不记得我了……他怎么了,一直没联系……他送的围巾我很喜欢。”
我什么都不记得,我只记得我发疯似的,拿着炒饭一路狂奔,在第二个路口摔了一跤,炒饭掉了一地。在地上不知道多久,可能十分钟,也可能是一个小时,也可能没摔跤。只记得我狼狈不堪,在楼下买了几瓶没喝过的饮料,就上楼了。在酒店里坐着,喝了一口饮料,很难喝,辣得我的喉咙疼。仔细一看,发现买的是含酒精成分的饮料,算是酒吧。我从来不喝酒的,从来不喝。我不记得我最后喝了没有,应该是喝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记得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很刺眼。我老板的一通电话,把我吵醒了。我不知是神经错乱,还是酒没清醒,在老板骂我的时候,骂了回去,不同的是,我骂得更脏更狠,骂得撕心裂肺。我离开的时候,酒店前台要我交两天的房费,我兴许是真的睡过头了。还好这次出门,多带了点积蓄,不然就麻烦了。
我坐上公交车,不知道去哪儿。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又坐了回来。后来,打车去了火车站,坐上返程的火车上,我突然想起那封信,被我弄丢了,兴许是忘在酒店了。不过,无所谓了。
失业了许久,我一直没缓过来。后来,我去到他的墓前,我站在那里,云淡风轻,看着阳光穿过树叶,落在泥土上。
“抱歉了,兄弟。”
我知道,生命本是一场充满希望的旅程,不能因为迷茫而止步。我要启程了。
我回到那个酒店,几经周折,终于还是找到了那封信。酒店的人说,这应该是重要的东西,可能会有人回来取,所以就一直保管着。这确实是重要的东西。
我把他写的歪歪扭扭的信,烧了,随后,又把我帮他写的信烧了。
“抱歉了,兄弟,你看了我写的这封信,你别生气。”
我离开了楼顶的破屋,我觉得,我的人生应该不一样。我该启程了,谢了,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