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黄昏,谁向他手里塞下这根骨哨?如今在灯光下,他看这骨哨:有些漆黑,又有些殷红,类似指关节形状——无疑是人类的指骨,比血还红,比瞳仁还黑。他数次返回那个黄昏,怎么也想不起究竟是谁把这根骨哨栽赃给他?他把骨哨放到唇边,从嘴里轻轻叹出的一口气,竟使骨哨发出了无法定义的声音。这种声音从耳孔钻入,像闪电刺入大脑皮层。
把骨哨硬塞到他手里的那个人,一定是他最熟悉的那个人。或者说,绝对不是陌生人,因为他对陌生人有着敌我矛盾般的警惕。当陌生人逼近的时候,他常常设想对方拿着军用匕首靠近他,因此他必然倒退或刻意隔开一段距离。这个熟悉的人为什么要把这个莫测的骨哨塞到他手心里、或他的衣兜里、或者他的裤兜里?他在什么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心里、或裤兜里、或衣兜里凭空诞生出这么一个器物?
在路灯下,这枚骨哨像雪地上的红绸一样烫手;在台灯下,这枚骨哨像一块旷世的红烧肉,竟沿着他的味觉,调戏着他的消化系统。当他再把骨哨挤到唇边的时候,从口腔向外轻轻送出来的一口气流,从骨哨的空隙穿越过去,就形成了耳膜中能够共振到的一种神奇的音响。这种音响就像上瘾的人吸食罂粟一样,有一种踏在巅峰的愉悦感,那是生命摆脱了肉体和脏器后漂泊在天堂的爽感。
当他把这枚骨哨无意或者有意地在各个社会关系前炫耀的时候,周围人的目光聚焦他,把他烧毁在焦点!但他自我觉得恒星,周围人是草丛中的暗星云、和本质上是残破冰水的彗星群。这时候他应该拿刀尖割醒自己——要小心!要提防!他在明处!而所有的除他之外,皆是暗处。事实是担心变成了事实。这枚骨哨在他手中残存的时间有限,在还没有耗尽他的热爱时,就又魔幻地从他手中消失了。
是谁从他手中夺走了即将成为他的挚爱?是他吗?还是他?亦或是自己投射出的另一个人格?物质现实是骨哨已经不在自己的自留地了。现在应该在另一个人抚摸之下、口唇之前、大脑之畔。为什么会被夺走?就像为什么被送来一样?这是一题多解的开放式题目。
核心原因是这根失踪的骨哨现在成了辉煌的同义词吗?当所有人的磁性都被这根骨哨的磁心吸引的时候,连累他本人都成了磁心。宏大社会的显微目光从他有意无意炫耀的手的特写,向后拉伸至他的躯体全景,于是他成了所有人的骨哨。
这所有人海中猛然浮现一个胆汁外溅的他,把没有原因落到炫耀的他手中的这根骨哨,又不明原因的转手到胆汁外溅的他那里。胆汁外溅的这个人有没有可能就是当初把骨哨塞到他手里栽赃给他的那个人?世界上谁会把资源无偿赠予他人?但将灾祸殃及他人就发源于切实的人性肌理。
在那个黄昏塞给他骨哨的手那是元凶之手、那是一双作案的手。如果是这样,什么原因又使元凶夺回了骨哨,造成案件未遂的结局?是他有意无意的炫耀,把骨哨暴露在众人的视野之中,而众人掀起的衍生浪潮,把骨哨的意义构造出世?
人们纷纷传言和考证——这是在距离最近的古墓被盗案件中,在墓室放射光芒的元勋遗失的一段手指骨!而元勋所创造的真理,推动了迄今为止所有的轮回。谁掌握了骨哨?谁就有了指点历史的宗教图腾。当骨哨在炫耀的他的手心里攥紧的时候,他被所有的社会关系羡慕得眼睛掉出口水来;他被所有的人羡慕得脑血管能勒紧裤腰带。
这就极有可能令当初塞到他手里的那个元凶之手的主人所忏悔,而不得不发自本能的去夺回原来的错误,去修正自己的冲动——元凶之手的栽赃竟然令被栽赃的他踩着社会关系登上顶峰。
炫耀是一枚孤独砝码,嫉恨是数支砝码,因此这台天平呈现孤高造型与胜利局面。当炫耀漏气干瘪时,他就坠入深渊。元凶之手送来骨哨,再剥夺骨哨,这正反操作,是对深渊的正反馈——被动接受局面的他的天空是人类之足。作为盗墓最佳嫌疑人,对自己的审判,就是他蜷缩在黄昏里渴望的日出。在他还来不及或者根本不想为自己辩护的之时,就被日出笼罩在笼子里。
审讯者透视他的肺腑,用即将到来的证据,撬开他的嘴,扯出他的舌头:“请你交代出这枚骨哨的具体来源和具体去处!为什么它曾经在你的手里?而在你的住所里却搜不到?你把它藏到什么地方?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现在交代还来得及,不然早晚会被我们找到,到时候你的罪行就不可辩驳,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他只能如实回答:“有一双手、有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把它塞到了我的手里。现在能和娜只手产生联系的只有我这只手。您可以通过我这只手来检验是否还残存有那只手留下的DNA或指纹、或残余温度、或细菌,这要依靠你们刑侦力量的科学程度。我只知道那只手是跟我一模一样的手、人类的手,皮下有血管、血管间有肌肉和脂肪,这么一只一模一样普普通通的手,性质上却可能是栽赃者的手!因为这是栽赃者的手,所以我手腕前悬挂的就是一只或一双被害者的手。”
他这群受害者的手从对方目光的深海里挣出海面来呼吸。
凝固在被审讯席位的他高亢地消耗人类世界有限的氧气,他融化在被审讯席位,竭力享受着氧气瓶中的残余气体来维持最后尊严:“把我这个犯罪嫌疑人放出去垂钓那名栽赃者!在一定时期我大范围游走,请刑侦机构以监控系统中我的躯体为圆心,确定——哪一个试图接近我,哪一个不止一次试图接近我,哪一个接近我次数越多,此人就是栽赃者大概率!”
“这用不着你来教!你一个业余选手,永恒斗不过专业的犯罪克星!”
如果他度过审讯期限,将要主动和被动在地在各个监控范围内去引诱被引诱者。他看到那把久违了的骨哨,像坟墓中修道的永恒遗体,又像漫漫迁徙的苔藓。那把善于隐蔽的骨哨,其实已经深深沦陷进那片茫茫土地,这片土地被命名——子宫田。
子宫田第一个特性:埋藏即繁衍。骨哨以种子的性质埋入子宫田的地下深处。在子宫田中默默奋斗,从可怜可憎、孤单孤僻又源起的单数,却繁荣地生长成为越来越多的不可计数的同类。不知谁把这个消息通过风告诉了风所能到的所有的地方。人们踩着这个信息践踏着足下的子宫田躯体,把土粼粼的新骨哨揣入怀中,这种盗挖的现象形成了风潮。
子宫田另一个特性就是挖掘即新生,他可以无限度地提供下一个骨哨。人类世界拥有骨哨的人越来越多了。它的最终结果就是人类本身的数量远远低于骨哨的数量。随着骨哨的行星级别的普及,对他的刑事调查也就消散而去了。人类自身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疑问交集——人人手中的这件器物,它的发源在何处?他就是这枚骨哨的隐秘发源地了——除了栽赃给他的那只手的躯体之外。
在坐到审讯椅上之前,一个星星冬眠、月亮自缢的时刻,他凭借月光传送带,把突然降临的原始骨哨传送到月球不可计数的环形山体系中的一座新型环形山里,他已经把这枚骨哨的始祖偷偷放置在月球的环形山里了。
白天在一个半球之外积蓄节奏和韵律,到了此半球夜晚,无形的口唇吸允出的旷古之音,会在他的大脑天堂里久久回荡。这是骨哨的魁首。
他的血管暴怒的手是魁首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