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当处于陌生的环境与氛围,无法再用从前使用的语言去与周围的人交流时,便不得不放弃方言而使用普通话。但无论走多远,都忘不了熟悉的乡音;走得越远,越怀念家乡的方言,越理解乡音与乡情。
普通话天然只适用于因业缘而产生的交流,尤其是在超越自己“氏族”的地盘后。现实中,最明显的体会,即在到另外一个城市上学或工作时。这是由于两个城市平时的人员活动范围相对固定,往来流动较少,自然缺乏语言交流,因此形成各自的地域方言。历史上,每个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大致也是以人员活动范围为界而逐渐形成,反过来,这种行政区域的划分又固化了人员的流动范围,强化了语言交流的区域性。
而方言是各自区域内“族群”间的真正语言。只不过,对每个在那样的语言氛围中成长着也运用着那样的语言与亲人、同学交流着的人而言,“日用而不觉”,他们丢失了方言的概念。当一个新生儿降临后,不论他听到或听不到爸爸妈妈对他用方言表达的惊喜,但他一定能听懂爸爸妈妈的意思。
但是,事实往往是这样,到了青年时期,因上学或工作在另一座城市接触到普通话时,一些人却会对普通话产生好感,而对方言有些许鄙弃之感。这是方言没有优势或普通话有魅力吗?应该不是,这背后其实是普通话承载着相对现代的文化。年轻人在丰富多元的城市生活中使用蕴含着现代意义的普通话,也通过普通话了解更广阔的生活空间,感知城市的发展成果,接受更现代的生活方式。从而,爱屋及乌,他们觉得普通话比方言“技高一筹”。
不可否认,普通话更适合具有不确定性或公共性的情况和场景,它可以高效率地面对大众对象。比如法律、医疗等“一板一眼”的领域,“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再次”的条文或公告自然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普适性。
但是,方言中天然渗透着一种文化基因或理解密码,可以称之为“乡情”。正是这种“乡情”,使身处异乡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也使“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归乡人“乡音无改”。
相对于普通话严谨的语言结构,即使日常交际中的方言的表达逻辑不那么准确、简明,对方也能心领神会。比如,在北方的方言语中,表达旋转开关时,是这样:“表(指钟表,笔者注)转的方向是关,表倒(指钟表倒转,笔者注)的方向——朝反方向是开”。这句话的意思,用普通话表达即是“顺时针方向是关,逆时针方向是开”,很简明。但是,如果在熟人中以普通话这样表达,那反而会令对方“大跌眼镜”,感到有些不适的“酸”。
即使方言表达得不很准确、简明,对方也会感到亲切,尤其对于走到一个更大的“异族”群体的人而言。甚至,身处异乡,一抹乡音都会勾起故乡的点点滴滴,因为其中有亲朋好友间的乡音,更有故乡惹人思念的“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