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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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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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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边界

春子小姐又来了,这次她带上了她的男朋友。

来财安卧在檐下,比往日要安静了许多。院子里的蒲公英开了,正在风中交头接耳,仿佛是在讨论来年要飞往哪里,只是远山依旧覆着一层薄薄的雪。

人们都说,喀纳斯是神的自留地。我对于神这类抽象的事物却总是没有什么概念,我只知道我暂时生活在这里。我是群山的客人。春子小姐以前也时常感叹道:你的生活正是孤独啊!可我对于孤独也没有什么概念。我是大地的客人。闲暇之余,我喜欢躺在来财现在卧着的那个位置浅眠,主人家总是贴心的将星空擦拭干净,将飞鸟赶进林子里,让溪流噤声、北风改道。这时,我便打开我的回忆,从中翻取出某位故人——或是某篇诗文静静把玩。故人便不在多讲了,这些体贴的朋友大概是忧心我的行囊过重,所以便不忍在给我留下太多值得玩味的回忆。倒是那些诗文,短短数行,却像窗户上的小孔,每次凑近向外观望时,总会因为角度不同、光线不同而看到不同的风景。王国维先生说:读其书、颂其诗,不知其人,可乎?其实我是觉得可以的。万事万物若是过于较真,就会让事物定格在某个固定的画幅里,久而久之就会让人感到疲劳,而后厌倦。若是反其道而行,用发散思维去重新斟酌每一个字就往往能够发现一些新的风景。就像我总是喜欢将‘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鸣天下白’和‘魂兮归来’联系到一起,虽然这两首诗文无论是从立意还是意境来讲都完全不同,但如果只截取其中某一部分重新组合,就又能创造出新的有趣的画面。实在是其乐无穷。

来财是春子小姐去年冬天在禾木捡来的小狗,通体乌黑,却穿着一条白色口水巾和两双浅口的白色袜子。它大概是个串串,但我看不出来它到底是那两个品种的杂交。它有着一对和比格一样夸张的大耳朵,躯干和灵缇一样纤细而修长,但尾巴却好像是从一条黑色拉布拉多犬的身上生生夺过来的一般。更神奇的是如此奇怪的组合竟然没有让它显得丑陋,反而多了一种憨态可掬的灵动感。因为耳朵的缘故,它每次吃饭总是侧着脸,看人的时候也是,仿佛是一个头顶着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好奇宝宝。它的性格十分活泼,大概是因为春子小姐从小呵护陪伴的缘故,所以也十分的亲人,每次一看到人它就会歪着脑袋一路小跑着过来,然后将它那条粗壮的尾巴舞动的虎虎生风,因为尾巴太重,连带着它的整个后半身也跟着一起有节奏地旋转着。而且它还喜欢站起来围着人转圈,就像一个小孩子围着父母要抱抱那样,但它实在是过分低估了自己的大小了。虽然只有六个月,但它站起来已经有一米多高了,体重也达到了惊人的五十公斤。寻常人那能抱得动它。求抱无果,它还会像孩子一样委屈巴巴的趴到地上,侧着脸,用一只眼睛泪眼盈盈的看着你。而且来财很聪明,因为不喜欢吃狗粮,所以一开始我经常拿牛肉诱惑它,只要它吃完了碗里的狗粮就将手里的牛肉奖励给它。结果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它就经常跑到村子里牧民们的院子里去串门,等和牧民的狗混熟了,它就趁我不注意将人家带回来替它把狗粮吃掉,然后自己一脸傲娇的坐在狗盆边等待着我的奖励,后来被我发现取消了它的奖励,它就干脆拿自己的狗粮去换人家的骨头。哈萨克族本身就爱狗,一来二去,它竟然成了村子里的团宠,就此彻底摆脱了让它讨厌的狗粮。有一段时间它玩儿的特别疯,经常夜不归宿,所以我就将它栓了起来。这个小机灵鬼,一开始一看到我就呜呜的假装在那哭鼻子,看我不为所动就干脆赖在了我的门口,只要我一出门就一脸谄媚的围着我转圈圈。起初我以为它只是想讨好我,直到有一次我有事急着出门却差点被它的牵引绳绊倒我才明白,它是想把我也拴起来。我一激动,就用拖鞋抽了它一顿,本想让它长长记性,结果这家伙反而越来越过分。它开始调整策略,白天乖乖睡觉,一到晚上就挠我的门,并乐此不疲。时间一长,不堪其扰的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是斗不过狗的。索性便随它去了。

一开始我对于来财要过来这件事是十分反感的,原因有二。一来是我既不想与人建立某种羁绊,也不想和动物建立某种羁绊,我只想做一个尽可能完整的客人,与这个世界而言。在我看来,人生不过是一场早已确定了终点的旅行,这一路上所有自以为的得到与拥有,不过是以牺牲自己某一部分为筹码而进行的交易,可拥有是是短暂的,失去确是永恒的。其二便是我对于春子小姐个人的一点不公正的偏见。我与春子小姐并不相熟,只是去年冬天时我客居禾木那段时间有幸见过几面。她是乌鲁木齐人,父亲经营着一家中型运输公司,家境优渥。而且她要将来财送予我的原因是她要去东北找她男朋友,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来财是她捡来的。所以我便先入为主的认为她不过是想要找一个让自己良心过得去的方式遗弃了这只小狗。所以本来我是不想同意的,但奈何今年禾木开始严打流浪狗。虽然我与来财也只有几面之缘,但毕竟是一条与我有些许缘分的生命,让它在这片美丽的原野流浪总好过被粗暴的关进笼子里。于是我便捏着鼻子同意了。她们送来财上来大概是两个月前,为什么要用‘她们’这一词呢?因为春子小姐送来财的阵仗对于一条狗来说不可谓不大。那天接到春子小姐的电话我走出院子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辆崭新的长城牌皮卡,然后是立在车尾向我招手的春子小姐和蹲在她脚边已经渐露端倪的来财,再然后是陆续下车的她的父亲和母亲以及一个自顾自卸货的工人。她们拉了满满一车的东西,其中包括来财的房子、四大袋狗粮、来财床用的垫六张、衣服八件(春夏秋冬各两件)、四条牵引绳、两件来财的马甲、来财用的各种各样的洗漱用品和药品等等,还包括特意送给我和我同事的两箱白酒和两条中华牌香烟。她的父亲是一个健硕的中年男人,只是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压迫感,他一下车便朝我走来,还不等春子介绍就热情的朝我伸出了手。她的母亲大约五十岁左右,始终静静站在丈夫身后,端庄和蔼,脸上一直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我们简单的寒暄了几句春子就开始给我介绍起来财的个人物品以及一些注意事项,比如隔几天需要喂一次驱虫药,多久喂一次营养剂和多久洗一次澡等,然后又给我详细讲了一下来财的喜好和生活习惯、比如哼哼就是想要上厕所、一直吐舌头就是噎到了、不能吃鸡骨头什么的,诸如此类的,几乎是事无巨细。坦白说我以前并没有养过什么宠物,唯一一次就是小时候养过两只乌龟,那时候我上学需要寄宿,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母亲代我照顾。后来乌龟长大了,引起了村子里的狗的注意,母亲劝我将乌龟放生但我死活不愿意,在后来,乌龟就被狗叼走了。没过多久,母亲也因病去世了,临终前她还在对我念叨着没能照顾好我的乌龟。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如今春子给我讲的那些注意事项我几乎已经要忘光了,来财也比那时候大了整整一圈。

还记得来财刚来的时候看起来并没有那么活泼,春子小姐说是因为晕车,但我想也许是来财那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临走前,春子小姐将来财的牵引绳交到了我的手里,但来财却倔强的扒着她的腿,死活都不愿意过来。春子小姐的眼圈红了,她别过脸强行抽出了自己的腿,大声说到:走了啊来财,有机会再来看你。来财却好像没有听到一般卯足了力气往前冲,脖子上的项圈勒到了气管,它止不住的一阵干呕,但依旧往前冲。阿姨有些不忍,她看着春子的背影对她说到:不行就让来财跟我们回去吧,我和你爸也能照顾它,你要不放心的话我们给它找个阿姨也行。春子小姐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关上了车门。这时叔叔走了过来,她拍了拍阿姨的手,指了一下四周说到:来财在禾木长大,它更适合这里。在这片草原上它可以自由自在的奔跑、嬉戏,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它可以无忧无虑的成长、衰老和死去。这对它来说是最好选择。他又转过头看着我诚恳的说到:来财就拜托你了。她们走了。来财蹲在地上,凝望着汽车扬起的烟尘,一边呜咽着,一边用爪子拨弄着脖子上的项圈。项圈上有一块崭新的骨头形状的名牌,一边写着‘来财’,另一边写着:‘我走丢了,请不要打我,联系我的铲屎官她会报答您!’后面附着春子小姐的电话号码。此刻,名牌随着来财的拨动不时地和牵引绳上的铁环撞在一起,发出叮铃叮铃的脆响。

春子小姐和她的男朋友是四天前上来的,从长春过来。这段时间来财和隔壁房东的狗打的火热,那是一条纯种灵缇,身形是来财的两倍。哈萨克族的牧民视狗为最重要的伙伴,他们一起放牧,一起打猎,一起在草原上驰骋。她们爱自己的狗,也爱别人的狗。春子刚下车时,来财正在和那只灵缇一起分享一块足有它后腿那么大的骨头。只见它忽然停下了嘴上的动作,抬起头死死盯着门口,用力的将耳朵撇到脑后,随着那道人影的出现瞬间暴冲了出去。它疯狂地围着春子转圈,前后左右,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确定这不是自己的幻觉以后,它在也克制不住自己了。那些挨过的打、被教训的话全部被它抛在了脑后,它疯狂的朝春子扑去,不一会儿,春子所穿的那件乳白色冲锋衣上就印满了它的脚印,就连那顶红色的毛线帽也被它踩得不知了去向。春子在山上住了三天,来财便寸步不离的跟着她跟了三天,唯一做过的其他事就是咬烂了她男朋友的鞋子。前天晚上春子还给我发来了视频,视屏中来财正在大快朵颐着它最讨厌的狗粮。

今天,春子又走了。这一次来财并没有去追她,反而乖乖卧在了自己的窝里睡了一整天。临走前春子小姐对我说:“谢谢你把来财照顾的这么好。”

我说:“可是你交代我的我差不多都忘了。”

“我大概理解你的用意。谢谢!你说,会不会有一天来财会忘了它叫来财?”

“也许吧,但会一直有人记得它叫来财。”

“是的。”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是很理解,你这么爱它,为什么要将它留在这里呢?”

春子小姐看了看来财的小房子,沉默半响才说道:“我的父亲曾告诉我:欲望可以放纵,但爱需要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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