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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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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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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以及莫比乌斯环

那时的阅读,是件值得企盼的事儿,就像鲁北的过年。

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我八九岁时,可能真的是个狗也嫌的年纪。譬如,二哥就嫌弃我,赶年集时他不要带我去。但我死活都是要跟着去的。我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他返身撵我,我就往回跑。他转身去赶集,我就转身再跟着。一来二去,夏店集都快到了。二哥无奈,领我挤到西头的新华书店边上,花一分钱从书店租一本连环画。再把我领到人堆后的土坡上,再三叮嘱:就在这儿看书,哪儿都别去,知道不?这正是我要的。我就在小土坡上看连环画,一动不动地站着看。鲁北的年集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年画和春联的色彩、肴肉和馃子的味道,爆竹和烟花的声响震耳欲聋……不过这个喧嚣而丰富的世界跟我关系不大。我正沉浸在小人书中的那个世界,岳飞的,李自成的,杨家将的…。腊月底的天儿不知有多冷,我用僵硬的手指小心翻页,避免折了书页,也不能沾口水,避免污了书页,否则会被二哥骂的。二哥采办好年货回来,问我:冷吗?我说:不冷。二哥就笑。用脏兮兮的手套在我的鼻子下抹一把,说:鼻涕都冻出来,还不冷?

但就像过年的欢愉一样,这种阅读并不常有。那时的我,左右脑慢慢开始分属两个世界:一个是鲁北野外广袤世界的草树鱼虫,一个是课外书里闻所未闻的古今传奇。前者好说,门外便是。困扰在于后者,课外书那时是极其少见的。好在我已经拥有一本旧的新华字典,我惊喜地发现一些字后的注释里有时会有一个成语,而成语往往意味着是一个小故事。字典里有故事——这秘密像宝藏一样曾经被我守护很久。小姨领养表弟的时候,姨父买回一头白色的奶山羊,放羊的工作经常是由我来承担的。那时我读中学,放学后经常背着书包,迎着夕阳去放羊。羊吃青草,我翻字典。这场景被收工回家的人们看到,都说:这孩子不得了,字典都看得有滋有味!长大肯定能是个文化人。其实,字典的字儿太小,在夕阳下看起来很是不得劲儿。

有一个秋天的周日,我获得全天去放羊的任务,巧合的是我的书包里正藏着厚厚的一本《故事会》合订本。那是昨天放学后软硬兼施从同学手里借来的,但是好说歹说只能借一天。好吧,一天就一天。我和羊大清早就出发,我们到很远的一处河滩去享受各自的美妙时光。山羊在辽阔的草滩上撒着欢儿奔跑,暴饮暴食,而我只管坐在柳树下看书。坐累了倚着,倚累了躺着,躺累了趴着。山羊终于也吃饱玩累了,趴在柳荫下开始打瞌睡。那只山羊有一双温顺的黄色的眼睛,它不明白我为什么对一本书如此痴狂而不是肥美多汁的花花草草?

表弟断奶后,羊被卖掉了,跟一头山羊共同完成一场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从此不再有。这时,阅读的视界慢慢打开,就连《收获》、《十月》也开始出现在乡村中学的课堂上。不过,在老师眼里,这不是文学期刊,而是“闲书”并且有害。一旦发现在课堂上看“闲书”,断然没收,绝无例外。那时我的作文经常成为学校的范文,古文的阅读翻译也首屈一指,但看“闲书”仍然得偷摸着进行。方法一般是用课本在书桌前方堆成一堵书墙当作掩体,而打开的杂志放在桌洞里,正襟危坐,目光向下,一目十行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许多文学期刊,甚至张扬《第二次握手》这样的长篇小说都是以这种阅读方式完成的。中学毕业时,语文老师把没收来的半抽屉文学期刊统统送给我,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仿佛知道我对那个抽屉觊觎已久。那时的我,鼻梁上已经架起一幅近视眼镜,这是阅读的意外收获。那位老师只比我大几岁吧,姓明,一个很少见的姓,也是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

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上海石化参加工作后,我开始有自己的收入,有集体宿舍的半间斗室,最重要的是青春期里有大量的业余时间供我阅读。不过,那时我已不再满足单纯的阅读。我开始皱着眉头,蘸着江南的梅雨,写下一些关于乡愁、爱情和人生思考的文字。小城的报社里有年轻的女编辑给我恰当的鼓励,那些文字居然陆续见报。零星的稿费是额外的惊喜,于是全部用来买书。报社小院外的路口有一的铁皮屋,叫做灵通书店,秃顶、微胖的老板是个经商的天才,他给出让文学青年惊喜的折扣价:九五折。于是,文学青年刚刚领好的稿费多数进了他的口袋,而余华、格非、苏童…当年的先锋派作家、春风文艺出版社的《布老虎丛书》等等纷纷走进我的宿舍,慢慢地堆满书桌和床头。也就在那时,计算机培训班上认识一位温婉的江南女孩,我用攒下的稿费买了全套的《张爱玲文集》送她。其实我不知道女孩是否喜欢张爱玲,甚至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读书。我偏执地地认为年轻的女孩应该喜欢读书,并且应该喜欢永远的张爱玲。更像单相思的爱情并未如期而至,生活很快恢复旧模式:上班,阅读、写作和买书。

现在的阅读,往往选择某个静谧的时段,煮一壶茶,从拥挤的书架上选一本与这心境相谐的书出来,坐定,缓缓打开。我默认这种仪式感的逐渐形成并稳固——生命中有些事情的确是需要一种仪式来升华的。现在我的藏书大概有三、四千册或更多,可能已经远远超过当年夏店镇上那间新华书店的保有量,这让房间变得逼仄不堪。用文字雕琢思考的游戏竟也未间断过,散文集出息后,已经有些谢顶的二哥曾拿着我的书向人炫耀:看看,这是俺兄弟写的!每每听到,我总是面有愧色。阅读固然愉悦,但阅读早已将我带离认知的舒适区。我发现自己其实站在无垠的未知之海边上,渺小如一粒砂。不过,最初的惶恐过后,我愉快地接受自己的无知。胡适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我没有胡适那般的宏愿,只是感觉世界如此之大,人生如此之远,总有脚步和眼睛无法抵达的地方,不妨把阅读看另一双脚步和眼睛。

欧洲留学的扬扬回来时,我告诉他,德国慕尼黑大学有一间在二战的轰炸中完好保存下来的教室,大门上刻着一句话:真理近乎神。我说,你有机会替我去看一看,拍几张照片。我还说,我在读到的这句话的那一瞬间,有受洗的感觉。我曾以为持续40余年的阅读只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选择,现在忽然意识到那极有可能是一场真理(或者神)在引领的修行。

生命是一趟莫比乌斯环上的旅行,是一场发现世界与实现自我的独自寻找。无论是什么,阅读都是这旅程的举烛而行。只要举得够高,走得够远,终会发现散落在这个世界无数角落、字里行间的真理,从而走到平庸存在的对面,找到你从第一次无意识阅读就开始寻找的——在这个世界的坐标。

        你还是你。你不是你。你已经站在神奇的莫比乌斯环的那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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