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结婚不过一个月,郑思美便被逼离婚。离婚当天傍晚,她趁着天黑无人,雇了一辆微型货车,载着自己和嫁妆,满心落寞地回到娘家。
离婚的唯一原因,竟是因为新婚第四天,丈夫张强在自家门口意外被车撞断了一条腿,落下了残疾。算命先生说这是思美面相克夫导致的,张家听信了这一没有根据的说法,心里有了芥蒂,最终劝他们分开。
这般闪婚闪离的故事若发生在今天,或许不足为奇,对当事人的影响也未必深远。然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样的事情无论发生在何处,都堪称一桩“奇闻异事”。结过一次婚的郑思美,虽然年仅二十四岁,却仿佛在婚恋市场上被贴上了特殊的标签,再嫁时面临诸多困难。她名声受损,里外不讨好。母亲的叹息、哥嫂的冷淡、旁人的指指点点,让原本自信的郑思美备感难堪、屈辱与愤恨。面相是天生的,她无从选择,后果却只能自己承担。
郑思美不愿意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但这场意外带来的阴影始终盘踞在她心头,挥之不去。面对老同学韦宗明的追求,她唯恐悲剧重演,最终忍痛放手。半年后,经人介绍,她嫁给了苍龙镇的韦志。
韦志是独子,城镇户口,初婚,但家境贫寒,住房局促,小两口只能在外租房生活。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结婚才两个多月,因厂里推行优化劳动组合政策,要实施“三班改两班”制度,韦志只得拿着《待岗协议书》返家待命。
为改善生计,郑思美辞去苍龙镇万盛服装厂的工作,与人合伙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她经营有方,生意日渐红火,小家庭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第二年,她生下了宝贝女儿韦苇。然而生活好转后,丈夫韦志的一些不良习性也逐渐显露:好吃懒做、赌博嫖娼、听信谗言、屡教不改。
忍无可忍之下,郑思美只能无奈地选择起诉离婚。
第一次离婚,郑思美是完全被动的;第二次离婚,则已带有她的主动选择。这种主动,是一种觉醒,也是独立自主的开端。此后,无论是在事业中还是婚姻中,她的主动性越来越强。她不再听天由命,而是要掌握生活的主动权。生活是自己创造的,形象是自己塑造的。正因为敢于主动,郑思美逐渐开启了往后精彩的人生……
郑思美这一小说形象,是继长篇小说《那些年,那些事》中那位“打不倒”的吴一平之后,高桂华老师在《离婚不是她的错》中塑造的又一个动人的女性角色。她们都是高桂华老师灵魂中的女性:勇敢去爱与被爱,坚韧地承担生活的责任与重担,将困难与厄运视为增强自身力量的挑战,而非不公的惩罚。她们都不被婚姻所定义。在她们看来,定义一个人的,应当是博爱、信念、自由、独立与勇气。如果要找出吴一平与郑思美有何不同,那便是在《那些年,那些事》中,高桂华老师着重描写了吴一平如何战胜生活中的种种“不平”;而在《离婚不是她的错》中,她让主人公更进一步,开始为自我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第二次离婚后,郑思美背井离乡来到长林县泉峰镇创业,打造了“佳美山庄”。在事业蒸蒸日上之时,她迎来了第三次婚姻。“这一天,穿越了时空,超出了想象,一切都还来不及考虑,思美就这样又糊里糊涂地、绮梦般地做了一回新娘。”在初恋韦宗明的热烈追求下,郑思美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新婚仅二十多天,她便不幸得知“真相”——她以为的真爱韦宗明,竟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既想得到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自己,又和被欺骗的前妻庞娟保持着联系,利用庞娟对他的感情骗取庞家庞大的家业。
第三次离婚后,她“对婚姻已彻底失望,决意将全部心力投向事业”。
正所谓“情场失意,商场得意”,郑思美的佳美山庄“从单一的餐饮逐步发展为集餐饮、住宿、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乡村大酒店”。在闺蜜李文文的极力撮合下,郑思美终于遇到如意郎君张友诚,迎来了第四次婚姻。
“对思美这门亲事,家人和亲友都十分看好,尤其是思美的母亲,更是满怀欣慰——女儿这次总算有了真正的依靠:女婿不仅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还是国家干部,算得上是整个郑家大院屈指可数的佳婿,给郑氏家族挣足了颜面。”婚后,夫妻恩爱,婚姻美满。然而婚姻的魔咒并未就此停止。张友诚误以为自己患上不治之症,怕拖累郑思美,便找借口执意离婚。
离婚后,郑思美“除了生意和女儿,其他什么都不想”,佳美山庄的业务进一步拓展至民宿、旅游服务等领域,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影响力与日俱增。比她年轻十多岁的助手王宇趁势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郑思美虽已“死了心,不再嫁人”,却禁不住王宇的四面围追,最终心动妥协。这段不折不扣的“姐弟恋”,依然未能摆脱离婚的结局。面对王宇的背叛,郑思美快刀斩乱麻:“这种人留下来早晚都是祸害,能花点钱打发走,也算烧高香了。”离婚一周后,“思美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现在闺蜜李文文面前——她不再为情所困,要彻底告别儿女情长,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未来。几年后,真爱张友诚发现所谓的不治之症竟是误诊,她便迎来第六次婚姻,与如意郎君老张破镜重圆。
五次离婚,六次结婚。除了第一次婚姻深受“面相”的影响之外,随着郑思美事业的成功,面相给她带来的精神困扰也越来越小。后面四次结婚,她都是奔着爱情而去,哪怕这“爱情”曾被包装、掺有虚假。
可一旦婚姻中出现背叛,她便当机立断离婚,绝不拖泥带水。郑思美的六次结婚,正象征着女性的自我觉醒与成长。
在郑思美身上,与其说存在一个“婚姻魔咒”,不如说有一个“生活魔咒”;与其说她执着于追求美满婚姻,不如说她始终渴望并追寻着爱、真情与美好。在这条路上,她有过失望与痛苦,也有希望与快乐,但始终活在对自强不息的幸福生活的追求之中。她的第一次结婚对象是国企员工张强,第二次是城镇青年韦志,第三次是初恋,第四次是工作中有交集的“伙伴”,第五次是她的助手。不同的结婚对象的背后,隐伏的是时代浪潮的变迁与人们思想观念的演变。从这个角度看,郑思美代表的已不仅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普通的群体。她的变化与成长,既是一个普通人的变化与成长,也是一个时代的变化与成长。
郑思美是平凡的,又是特别的。因一些意外和巧合,她不明不白地陷入婚姻的波折之中,要么遇人不淑,要么阴差阳错,幸福美满的婚姻总是可望而不可即。但她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识与勇气,终究为她赢得了社会地位与尊重,也赢得了真正的爱情。郑思美既有传统女性的美德,又具备敢闯敢拼、独立自主的现代女性意识。婚姻的不顺并未让她放弃对真情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对困厄挫折,郑思美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是不断重振旗鼓、奋勇向前,与命运抗争。
郑思美这一人物之所以吸引我,关键在于她并非被金钱与技术异化的“单向度的人”,不是作家强行塞进小说的安置户,不是美颜滤镜中的人形生物,不是 AI 生成的非碳基生命,也不是木偶、雕像、模糊的影子或摄影棚里的演员……这或许得益于高桂华老师并非专业作家,也不属于某些过于“聪明”的作家之列。她没有通过写作追求功名利禄的企图,也没有那么多超现实的写作技巧。读她的小说,我甚至没有将她视为作家,而是觉得她更像一次聚会的召集人——一群小说人物的聚会召集人。
她召集的这些人,仿佛都是她熟悉的朋友。平日吃饭喝茶时,高桂华老师曾多次向我绘声绘色地介绍他们;读着读着,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倘若请他们吃饭喝茶,他们定会欣然赴约。
在《离婚不是她的错》中,高桂华老师以郑思美为主线,串起社会万象,勾勒出普通人的社会群像。书中五十多个人物,有些仅出场一次,有些仅以寥寥数笔勾勒,却能让人联想到生活中的具体形象:每个农村、每个社区,几乎都有几位“百事通”郑大娘;在机关单位,也总能找出一两位像“刘局长”那样的人。
高桂华老师一直秉持“平铺直叙”的写作理念,正如她的为人,毫不狡黠。但在她娓娓道来的叙述中,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沉浸于她所营造的故事氛围里。她想虚构,结果却似非虚构;她想非虚构,结果却像虚构。她的小说模糊了虚实之间的界限。她写人叙事,完全采用客观再现的手法,如同白描简笔,画面感十足,语言简洁而意味深长。她的写作是一种被动的写作——被热情、爱好与表达的欲望所驱使;她的写作也是一种积极的写作——她将自身的激情赋予小说人物,使故事性强、生活气息浓郁、人物形象丰满,极具影视改编的潜力。
被称为“灶台作家”的杨本芬老师,八十岁后连续出版了三本书,获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她的写作从厨房开始,在做家务的间隙随时坐下写几行字。高桂华老师则是从七十岁开始写作的。写作让她的每一天都成为新的开始。写作是她送给自己的珍贵礼物。她已经送给自己两份礼物了——《那些年,那些事》和《离婚不是她的错》。我期待她送自己的礼物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