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晚饭吃得特别早。才下班十五分钟,我的晚饭已经吃下去好几口了。
饭是从家里带来的,用单位的微波炉一热,在办公室里就吃起来了。
微波炉放在更衣室。我只要从走廊的东头,走到走廊的西头,就可以了。今天天气晴朗,太阳从西头的玻璃窗透进来。玻璃窗又高又大,阳光会透进来很远,把好大一片地方照得又红又亮。白瓷砖又把光反射出去,这样,走廊的一半都会亮堂堂的。
迎着这么美好的夕阳去热晚饭,心里很是快活。
何况我的晚饭好的很:牛肉炒饭,里面放了甜玉米。
我还有一个菜,红烧面筋塞肉,吃掉了六个,还有三个。我直接倒在了饭上。这样,饭里面又多了面筋塞肉的汤汁。
我妈以前老拿老顾说事。
老顾是我的朋友。他弟弟是厨师,他也烧得一手好菜。我妈显然认为老顾是个卖珠宝的厨师(老顾很神奇地在我家占据了很高的地位,我妈和我爸什么事情都要参考一下老顾是怎么做的,起码要听听他的意见)。出于对专业的本能崇拜,老顾关于烧菜的观点就会当然地成为标准和方向。于是,很多年来,我们家就有这样一个共识——当几样食材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味道就会变得更好。因为老顾曾经教导我妈:烧汤,里面起码要放三样东西,这样的汤才好喝。
老顾说的对,我妈说的也对。我的牛肉炒饭里多了一个肉汤,确实更好吃。
我现在很是懊悔,昨天就没想起来老顾对我妈的教导,以至于我白白损失了一个享受的机会。眼下,我得好好品尝现在的晚饭,把昨天的遗憾补回来。
炒饭里居然还有萝卜干。萝卜干切得很碎,混在饭里根本看不出来。突然咬到了它,咯吱咯吱响,很像一个走路的人无意中在路上发现了钱那样喜出望外。
炒饭咸咸的,忽然就吃到了萝卜干和玉米粒的甜味,甜味又会转化为鲜味,真是神奇又迷人。
我挖上一大勺饭,慢悠悠地嚼着,一边在网上看着刘亮程的散文。我发现,一边吃饭,一边看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饭吃起来就越发有滋味。
同事们都已经走了,整个楼层,就我一个。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归我所有了,由我支配。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与满足。这饭的味道也随之也变得更加复杂,更有层次。
我姐总是怕我吃不饱,仿佛我来自埃塞俄比亚。这么大的塑料饭,不知道她从哪里找来的。当我端起来扒饭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脸在饭盒里消失了,我对着饭盒底部的黄灿灿的油认真地做了一个鬼脸。
肚子一点点大了起来,饭一点点地少了下去,但还有许多,好像总也吃不完。
我怀疑我可能有两个大脑,分别控制着我的嘴巴和胃,它们看着像是一个系统,实际上是用食管连起来的两个独立的器官,在各做各的事。胃已经要炸了,嘴巴还在欢快地吧唧着。
我最终成功地把饭全吃了下去。又用舌头把嘴唇舔了一遍,满意地啊了一声。又拍了拍肚皮,砰砰作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