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听了个稀奇事儿,听说市里有堂公开庭审,我寻思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想着去凑凑热闹。只是通往法院的路有些坑洼破烂,一路堵得厉害,险些让我没赶上,还好我向来运气不错,踩了个点儿,虽然只坐了个最后一排离审判席隔着八丈远的位置。
已是初冬,气温还不到十五摄氏度,空气冷,声音传不远,许多话音还没落到我耳朵里,便已经消散。我使劲竖起耳朵,也只能捕捉到双方律师断断续续、模模糊糊的辩词。我事先并未打听案情,只晓得是一桩很普通的案子,具体前因后果一概不知。
我是近视眼,出门忘了戴眼镜,没有眼镜,便落得个看也看不清,听也听不真切。
幸而有一大束太阳光,从法庭侧面的窗户斜斜闯进来,听不清、看不见,但还能晒晒太阳,也是不错。斜闯进来的阳光略过麦穗、华表、齿轮与天平把整个法庭切作两半,一半光亮落向被告席,另一半原告席隐在阴影之中,而我这边恰好是常人都觉得不吉利的被告席那一半。
冬天能晒到太阳,是件难得的事。暖意融融裹住身上,看不见,听不清,我便看着阳光开始发起了呆。我记不清光的定义,只知道这束光来自太阳,它的传播速度是299792458m/s,听上去迅疾无比,可转念一想,此刻落在我身上的光亮,已是八分钟之前从太阳出发的,又觉得它来得格外迟缓。
不知过了多久,前面一个男人猛地站起身,哦,原来是开始宣判了,他长得有些高大,我的光,被他完全挡住了。
看不见,听不清,连仅有的一点暖意也被剥夺,我心里暗自懊恼,我什么也没听清。片刻后又坐了下来。我觉得我可能化身成了日晷,因为我认证了天文学中冬天太阳在天空中的视运动速度比夏天要快的理论,毕竟刚刚的阳光短短片刻已经不再落在我身上,它挪到了最前方,一对跪着的夫妇身上。视力不济的我,只看得一对模糊的影。我伸长了脖子,想往前看,到底是惹了人厌,前面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高个子不耐烦地勉强开口告诉我,跪在地上的是被告人的父母。
我想向他借眼镜一用,好好看一看眼前的景象,毕竟我来这一趟,总不能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听不见吧?他却淡淡告诉我没什么好看的,毕竟那对夫妻实在普通,相貌普通,衣着也普通,看着也脏,指甲缝里嵌着厚厚的泥垢,估计无论怎么刷洗,都洗不干净,他们在对着被告席哭求,苍老如树皮的脸,面目狰狞,那张开的嘴露出满口发黄的牙齿,隔着距离,都能嗅到一股浊气。脚上沾着厚厚的泥土,一路带进法庭,细碎的泥粒簌簌落在光洁的地板上,本就已是难以清理,偏偏泪水不断从他们脸上滚落,混在地上的泥土里,泥土遇水化开,成了一滩滩泥浆,四处漫开,让地面越发难收拾。
我好奇那原告是什么模样,那高个子却摇头说他也看不清,太阳没照到那边,光线太暗。
唉,我这看又看不清,听又听不见,这一趟旁听,终究是白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