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生活在一片地方,情感是清谈的。你看惯这地方,生活惯了这一隅天地,未觉新意,心里自然不会掀起什么风浪,总想要逃离,去点陌生地方找些新鲜,这想必是大多数青年人的看法罢。
可与家乡距离远些,时间间隔长些,又生出点别样心境,熟悉的地域带来些渺茫而陌生的情感,自此,故乡一词在脑海里来回踱步,厚重了些。
从心理学上说,这属于时间滤镜效应。人之大脑筛选温暖记忆,淡化了平常琐碎,形成了美化回忆之偏差。这概念未免刻板了些,真正加深我对故乡印象的却是吃席。
在小地方里,红白喜事都叫做“吃席”。这词朴拙些,却也贴切,一切悲欢离合,人情往来,仿佛都浓缩于这一桌桌菜,一席席的饭菜和人声里。
乡里的宴席比不上城里的体面,不像市里人定些高档饭店,陈设些山珍海味。乡下的宴席多设于自家小屋里里外外,摆满铺有红色塑料桌布的小圆桌。另在一空地搭起油布棚子,燃起柴火,架起大锅,便是一个临时的充满热气的江湖。再请附近有名的“大厨”,挺着圆圆的大肚腩,站在巨大的铁锅前,如同军帐里从容指挥的将军。火苗欢快地舔着锅底,油刺啦一声,葱姜蒜的香气沿四处散开,横冲直撞,这是城市里文化慢炖的儒雅菜系里所不含有的。饭菜都是些当地特色,味道丝毫不比大饭店差。实在说,单从摆席上说,不管是城是乡,大家确也以体面、热闹为目的,这是中国饮食文化之底蕴。
最牵动我目光的,不是“一把勺”,而是穿梭席间的人们。他们并非跑堂的伙计,是隔壁的张三,是本村的王五。端菜倒酒,添饭补菜,忙得不亦乐乎。那些我们自小叫着叔叔伯伯,姑姑阿姨的人,再忙再没时间,都要从四面八方赶回来,
都在践行“生于斯,长于斯”的使命。
我看到了自小带我玩的小舅。常年在外经营酒店,一身看着板正的西装,提着一个银壶,挨桌给人倒酒,边倒边催促:“哎呀,赶紧喝完,有的是。”他的脸上带着些微微的属于异乡的疲惫,但眼神却是明亮的,常用乡音吆喝:“满上,满上!这酒自家酿的,没什么度数。”动作笨拙些,远不如城里的侍者优雅,却始终有种掏心的真诚。
我又看到嫁去昆明的姑姑,端着一大盘油亮的红烧肉,稳稳地走着,盘子太烫,她就用指尖飞快地轮换抵住盘底,嘴里嘘嘘地喘着气,脸上笑得像秋天的菊花。有人会打趣道:“小云,在城里过好日子,这端盘子的功夫倒没丢掉。”
她扬声回道:“唉,你说什么呢,我就是嫁到天宫也不会忘,忘不了呐。”话语里,全是自豪。
我静静坐着,看着这一切,心里那空洞的平淡被鲜活的人情一点点填满。故乡之于我们心底,该是是什么?名誉,金钱,或爱情,存在也可不存在。有一颗知道何时归来的心,就很够了。
试看故乡的宴席,故乡的一切事物,轻柔而静寂,
温厚而又慰藉。故乡是故乡,故乡还是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