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城到我村的路程很短。三十来里地,中间隔着六个村庄,八个山头,和一条已经干涸了的小河。路的两边是高大耸直的杨树,每隔几棵就有一个硕大的老鸹窝顶在靠近顶端的树枝上。杨树以外,是成片的庄稼地或山坡。220国道把山们踩在脚下或中间劈开, 好似一根曲曲弯弯的绳子,向着我村的方向够了过去。
但凡“国”当字头的道路,必然是众多道路中的“大哥”。它伸向我村的方向,大概是应了某种巧合,根本不是有意去亲近这个乏善可陈的小地方。我村只不过是结在它藤蔓上的一只吊瓜,是它与众多村庄擦身而过的其中一个。它似乎没有终点,根本不做任何停留,向着不知名的远方呼啸而去。
我村并不在国道的旁边。在本镇驻地滦湾村,东西向的国道又向北伸出一条细弱的藤蔓,这是一条村与村之间的乡道,土质结构,上面粗撒了些粗粝的石子,以防止雨天泥土横流而阻碍通行。经这条土路六里之遥,才能到达我村。
我正式踏上这条国道的时候,是去县城的高中就读。我在收容父母和祖先的村庄读了八年的书后,作为村里为数不多的考入高中的一员,搁以前,那可是“秀才”,而我打心里依然是雾蒙蒙的一片。那个时候,我还不太明白“前途”这个东西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考上县城最高学府,于家里和自己来说,毕竟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去学校报道的第一天,母亲郑重其事地把包满干粮的包袱挂在一辆破旧的“大金鹿”车把上。在她看来,自己这十几年没有白在庄稼地里摸爬滚打,一个即将去往县城就读的儿子,承载着她的希望,要奔向光明的“前程”去了。当我骑着浑身哐当作响的自行车,颠颠簸簸地碾过六里乡路,即将踏上那截国道的时候,这就意味着,我离心心念念的县城越来越近。
从我村到县城的路也很长,以至于让我走了十五年才踏上它。中考完在家等待通知的日子,我心里没底,根本没有多少把握能去县城上学。父母养育三个孩子的负担,已经成为家庭不堪承受之重。我甚至已经做好了继承父辈衣钵的打算,准备在自家那一亩三分地里了此一生。我的皮肤打小就跟着父母劳作的时候,已经晒成了古铜色,背上晶亮的汗珠滚落下来,一个标准的小农夫形象和庄稼地对应成相同的颜色。
对于种田,我觉得自己是烙在骨子里的无师自通。那时,我已经高举起父老传下来的故旧的锄头,在农田里挥舞。种瓜种豆,籴入粜出,我都已经摸得一清二楚。比如,我已经会为瓜秧打叉理蔓,已经能熟练地用一朵谎花去对可以结出果实的雌花。在乡间,当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我其实具备了应有的条件。
县城,那时候对于我来说,只是遥远的海市蜃楼。它只属于那些骑着坤车,穿着干净的衣服,在宽敞的马路上,“叮铃铃”去工厂上班的漂亮姑娘,我跟父亲进城卖瓜时看到过。它只属于六队的“二逮住”,他是接他父亲的班去化肥厂上班的。我不止一次地在割草的山坡上,看到他骑着一辆“嘉陵”,突突突一溜冒烟,沿着那条土路回家的潇洒劲儿。它还属于初中毕业就考上小中专的“三迷糊”,他考上中专后,在等待开学的日子里,我在村里在见到过,他已经穿上了城里人才有的煞白的运动鞋。
我那时心里也有一种叫做“远方”的情绪悸动着。人生的道路并非像庄稼的路一样自由选择。地瓜秧可以向着阳光可劲地走,豇豆可以抓住一根玉米杆或者什么杆子顺势爬上去,一粒种子即使化为人畜的粪便,也会循着内心的呼唤回归到土地里去——它们都有各自的路要走,而最终到达它们想要到达的地方。
我得承认,是那截国道吸引着我。村里的道路就那么几条,不是从家里到水井就是从家里到田里,祖先们已经把它们走得滚瓜烂熟,已盛不下我多余的脚印。余下的路就是野兔、蛇和植物们的路,它们把这些路隐藏在人看不见的地方,根本不愿让我插足。无从选择,我只好去求助于那条没有终点的国道。我将让它承载着,去往我自己的终点。
路上各色各样的车辆,有轿子,有卡车,有拖车。它们相向而行或者并向而驰,不知来自何方或者去往何方。我知道,每一辆车都有各自不同的终点。他们追逐着阳光,跑着跑着就好像钻入时光隧道里去。他们追逐着飞鸟,跑着跑着就好像就加入了鸟阵飞向高空。我知道,我即将成为他们的一员,在这条被母亲诩为“阳关道”的一截“绳子”上渐行渐远。
车轮沾上国道的一刹那,那辆承载着我体重的破旧自行车突然安静了,就像一条颠簸在风浪中的小船,突然间风平浪静,平稳得像婴儿的摇篮。作为沥青披挂,路基为盾的国道,根本不屑于和牵着它衣襟的乡道称兄道弟。它平整、通畅、路面如镜,富有弹性。我的自行车行走在如此体贴的路面上,早已不再呻吟。
那时,我青春的身体里蓄满了力量,心气儿就像这条路一样高。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只听到车轮碾压沥青路面嗤嗤嗤的声音。车轮随着路面的小坡一会儿点头,一会儿仰头,我的身体也一会儿仰起,一会儿落下。路起伏,我的车子也起伏。我的车子起伏,我的心也起伏。路两旁的杨树与我背道而驰,也飞快地向后跑起来。更远处,一望无垠的庄稼绿毯,托着路,托着路上的我,旋转着,如同把我卷入一个吸力极强的漩涡。
我把一个个行人甩在后面,把一辆辆自行车落在后面。刚刚越过一辆载着小孩的自行车,那个年轻力壮的爸爸,可能后座上坐着他血脉的延续,让他看到生活的某种希望,把自行车骑得虎虎生威。他好像逗孩子开心一样,吩咐一声“坐好了”,然后猛蹬一阵,后座的孩子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
我被他们的欢乐所感染,有意要比赛一下,也攒足气力猛蹬,车子就像飞了起来。回头再看,他们已经远远地落在我的后面。窃喜之余,等我再回过头来的时候,猛然又发现,前面亦有一辆载人的自行车。是一个中年人载着一个老人。他慢慢地蹬着,生怕后座上的老人有半点闪失。老人满脸风霜,骑车的中年人稳健持重。我那时突然感觉,这是不是被我落在后面的那对父子?他们走在了时光的前面赶上了我,走着走着就走老了。走着走着,父子已经交换了位置,换成了长大了的儿子载着变老的父亲。父子两个好像在商量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的事情,也不时听到他们微微的叹息。人,不都是这样吗?父与子,你携我一程,我伴你一程。在一条各自行走的道路上,总有一些各自的故事在发生。
当行至一处上坡,我翻身下车推车而行。远处吹来的风夹杂着杂草和庄稼特有的植物气息,带着一些野性。往北又伸出一段乡道,那段乡道的尽头又是一个村落,名唤“望口山”。此村原名“望狗山”,在本村最为秀挺的那座山上,葬着一条狗。那本是一条和它的主人相依为命的狗,它跟着作为商贩的主人四处跋山涉水,游走经商,寸步不离地守护。他们走了 很长的路程,实在太累了,走到望口山这个地界的时候,商贩昏昏地睡去。不知道商贩是不是脑子一时短路,醒来竟然起身独自走了。他走过乡道,沿着当今这条国道的旧址,向着家乡的方向走去。他忘记了随身的布褡子和他的狗,布褡子里还有二两碎银。
狗记千里路,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狗的主人也是这样想的,他知道,过不了几天,狗会自己跑回来。可是,主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遗落的布褡子让狗误以为它的主人出去办事,还会回来。于是,狗这个无限忠诚的家伙就在那里守护着主人的物件等待着他归来。一直过去了三年,狗还没有回家,主人也许忘记了狗,而狗却始终没有忘记主人。它生怕主人回来后找不到它们,一直守护着布褡子而无法出去觅食。三年后,等商贩再次路过此地的时候,还是在原地,他发现他的狗已经化为一张皮,它的身下还压着他的布褡子,二两碎银还在。山上的草依然枯荣有季,而狗、布褡子和主人早已物是人非了。
以后的很多年,我在这条国道上来来去去,在县城和家之间奔跑。它一头系着我的妻儿,一头连着我的父母。它一头是起点的时候,另一头就是终点。走着走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截国道废弃了。由于国道要避开村庄,从县城边缘又新开了一段,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拐了一个弯,修成更为宽阔的六车道,从另一个地段接上了轨。于是,这段国道完成了它本来的使命,沦为一截乡道。它终于和我村那段乡道平起平坐了。甚至它如今还赶不上那段乡道,近年,乡村的道路都修整成平坦顺畅的水泥路,它虽然也享受着这样的待遇,但地位已大不如从前。特别是夏秋两季,被临近的村民当成晒粮食的场子。我每每骑车经过的时候,要驾着十二分的小心,生怕被粮食粒滑倒。
我总以为,是我把这截道路走老了。曾经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他们都在这里走向了自己的终点。随着它的没落,陪伴它的人越来越少,人们都走另外那条阔绰的新路去了。而我还在这条路上常年地归去来兮。我不知道它能记住多少人,但我敢肯定它记住了我,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它不离不弃。我还是走出来了,不然呢,我在自家那一亩三分地里能走多远?这么多年来,家乡的人走一波,又来一波。种起新坟,又有了婴儿的啼哭。每次回家,都有一些旧面孔的消失,新面孔的出现。虽然从那里走出来,而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条看守褡裢的狗,心里始藏着这截道路尽头的老家。
如今,我村和望口山也迁入新址,并入一个社区。国道旁边的滦湾镇也被撤销而并入其它乡镇。旧时的商店、学校、邮局、银行标示着它曾经身份的旧址,也披上了岁月的痕迹。乡亲们当初和我一样心心念念的城里生活,已经在时代的变迁中得以实现。他们现在总是说,就我们住的这地儿,比城里差不哪里去。是呀,就像这段老国道,一种事物的退出,必然会有另一种更有生命力的新事物诞生。
然而,这段道路两旁的树还在,树上的老鸹窝依然一个挨着一个。鸟儿们飞去又归来,这是它们的家。杨树以外,成片的庄稼更绿了,它们尸从于镰刀,第二年又春风吹又生。远处吹来的风依然带着野性的气息。望口山上那条狗在坚挺的泥土上,望向更远的地方。人来来去去,能守住啥呢,到头来,它们才是这段道路的真正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