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这个词于我来说,确实有着不小的诱惑力。它时常闪烁在我的眼前,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名词的状态,像晴空的夜里亮晶晶的星星,有好多次站在高楼,想把它摘下来,可一伸手,它却还是那么遥远。而当它是一枚跃跃欲试的动词的时候,又不时地在我脑海里蠢蠢欲动,那些大而空,毫无边际的设想,在糟糕的结局还未到来之前,蚂蚁一般,拱拥着我这个百无一用的人的内心。事实上,有很多时候,我的假大空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时常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
有一样我谁也不服,那就是爱书。我拥有一大柜子的书。书们几经流浪,终于遇到一个爱惜它们的人,从而有了一席安身之地,就像被女娲遗漏的补天之石,找到了自己的宿主。它们被整齐地排列在柜子里,在我的书房发出异彩之光。应该说,有它们的陪伴,我心里还是踏实的。博尔赫斯说,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而对于我来说,这架书柜,也应该是一方小小的天堂哩。
站在书柜前,面对它们,就恰似面对一个梦想。可是,我得承认,虽然我爱书如命,这几年,却几曾好好地看过一本书?生活就像一个颓废的梦,除了一地鸡毛,为稻粮谋,还有工作上杂乱无序的忙碌。这些书好久地被搁置在柜子里未见天日,沉默不语。
不过,梦想还是时不时地跳出来戳我一下。它每戳我一回,我的心里就会溢出一滴滴叫做“虚荣”的血液。如果给虚荣安上一对翅膀呢?我想,这一柜子的书,是不是那对欲让虚荣腾飞的翅膀,也未曾可知。
在好几年前我就做出了一个惊人的设想,我要“吃掉”这些书,然后像它们的缔造者一样,也缔造出属于我一本书的王国,我要借着它们的力量,成为一个大作家。其实,在刚生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我被自己吓了一跳。可有些事物就是如此,你越觉得它不可能,它越像面团一样在内心发酵。
因此,我制定了一个非常完美的阅读计划,每当想起这个计划,心里就会涌起一股万丈豪情。仿佛那一柜子的知识一下子就灌进了我的大脑,让我变成了马尔克斯、卡夫卡、雨果。仿佛,那些充满哲理的语言像泉水一样在我笔下喷涌而出。又仿佛,我读完这些书,受到它们的启发,在孤独的灯光下,写出了像《巴黎圣母院》、《甲壳虫》、《百年孤独》一样的鸿篇巨著。有那么一霎时,我被自己的伟大梦想感动得热泪盈眶。
沉浸在这个宏伟计划里,好像整个身体,甚至指甲缝里都塞满了知识。在我跃跃欲试的手指上,文学锐利的触角已经探出了一半,戳破我简单的皮囊散落在键盘上,形成一篇篇绝美的文章。
等俄罗斯的白银时代,拉美的魔幻主义以及中国的经、史、子、集尽收脑中的时候,那时的我又是怎样的行云流水呢?我洋洋自得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自己啃完这一柜子书以后,文思泉涌,犹如神助,手指在键盘上翻飞,敲出惊世骇俗的巨作的样子。
为了计划的顺利实施,我给夫人约法三章,在我看书的时候,请不要指使一个未来的文学巨匠干那些琐碎繁杂的家务活。文学巨匠的手是用来拿笔的,而不是刷碗的。如果因此耽误一个大文豪的诞生,谁能负起这个责任?你可能不知道,在看书这一点上,夫人还是对我优待有加的。只要坐在书桌前,我那些让她讨厌的毛病,诸如吃饭吧唧嘴,叨菜(夹菜)乱拨拉,说话大嗓门儿,走路爱低头等等都成了不值一提的小菜一碟。 她说,只有我坐在那里看书的样子,才让她觉得我像个大先生。
周末,我开始实施阅读计划。吃罢早饭,郑重其事地把书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书桌擦得一尘不染,光线调得明暗适中。我这个人,做事特别讲究仪式感,不然总会有美中不足的缺憾。遵照计划的安排,我从书柜里抽出第一本书,端坐在桌前翻开了首页。为了增强这种仪式感的庄重性,我需要先调整一下心态,安定一下情绪。是的,阅读是神圣的,读一本书,绝不能冒然行之,姿态要做足嘛。虽不能效仿古人沐浴斋戒,但也要在心里保持敬畏之心。这种对文学的虔诚态度,我对自己还是相当满意的。
夫人贴心地奉上一杯香茶,以助我的雅兴。啊,红袖添香,又多了一层惬意。我以一个未来大文豪的倨傲,端着极其斯文的架势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受之。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明白,如果不是以读书为由,哪能享受到如此良好的优待?夫人肯定指使我擦地刷碗,买菜晾衣,逗猫铲屎,没完没了。想到这里,心里不由窃喜。刚刚用完早餐,需要先让胃里消化一下,以达到最好的阅读状态。我决定在开始阅读半个小时之前,先玩会儿手机。
一打开手机气就不打一处来,在我崇拜的某个明星直播间里,又有黑粉儿挑事儿。当然,我那哥们儿也不是善茬儿,三言两语就把黑粉儿怼得哑口无言。直播间里还是真正的粉丝居多,这个我是放心的,黑粉儿们的水军根本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在里面我说了几句打气助威的话就退了出来。按照当前发展势头,这哥们儿再红个三年五载不成问题。那不正好是我计划实现的时候吗?越来越觉得,这个星我算追对了,这家伙能给我带来好运。
手指头漫无目的地在机屏上滑动,那些毫无头绪,搏引流量的花边新闻、搞笑视频已经让我失去了兴趣。最终,在一个短剧上停了下来。这些肥皂滥剧,无非又是重生和反转糊弄幼儿园的情节。在将要划走的一瞬间,只因多看了那么一眼,在我的嘴角还没有撇到腮帮子之前,居然被它给吸引住了。看完了第一集又滑到第二集,看完第二集,又忍不住滑了下去。就这么一直滑到十来集,隐藏身份的亿万富豪还没有亮明他至高无上、齐天富贵的真实身份。还在玩装作一个小职员的梗,依然忍受着不明真相的人们的嘲笑和欺凌。不,那不是忍受,是在看一个个势利小人的丑态并以此为乐。连我都恨不得钻进手机里啪啪啪地扇那些小人俩耳光。
等看到六十多集,那些欺负他的小人们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后,人们才恍然大悟,他们被这个无聊的大富豪给玩惨了。摸摸脸上,我的眼睛竟然有了点湿润,竟然被主人公的反转莫名其妙地感动了一把。仔细想了想,在沉浸于这部无聊短剧的时候,我可能把自己当成了主人公。想想自己在生活中的诸多不顺,想想默默舔舐自己伤口的过往,真想这是我自己作为世外高人而玩的一个梗啊。可事实是,它除了赚取了我廉价的眼泪,浪费了我宝贵的阅读时间以外,的确毫无用处。
直到夫人来续水,我还沉浸在剧里。当看到她愠怒的眼神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接近两个小时。我连连举手保证,赌咒发誓,再也不玩手机了。等夫人走后,又悄悄地拿起手机,浏览了一下淘宝上的在途邮件。真的不能再玩了,我赶紧把手机扔到一边。眼看就要中午,那本书依然乖乖地敞开着首页,眼巴巴地期盼着一双眼睛的临幸。
这真是一本好书。读完了第一页,立刻被里面的情节和优美的语言深深地吸引。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早早地读到它,而让它在书柜里沉寂了那么久?读到一些精彩章节时,我忍不住仰天长叹——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语言都让这个作者给包圆了!是谁能让他写出这远古的呼唤,是谁能让他写出千年的期盼......呀啦索,难道说这是有神仙相助?(借用“青藏高原”歌词)合上书本,不忍卒读。世界上的好语言都让他用了,我用啥呢?我恨啊,为什么自己写不出那些石破天惊的“天人”之语呢?这么好的文章,真不想就这么一次读完,就像吃面条一样,总是把窝在碗里的荷包蛋留在最后吃,好饭不怕晚嘛。
因此,我决定把它留在以后慢慢读,细细读,把它吃干抹净,把它变成肚子里的知识。然后,把柜子里的书一本一本地攻陷,以我恁大的决心和信心,肯定会把这一柜子的知识变成助我成功的翅膀。到那时,嘿嘿,媳妇儿,你就等着瞧好吧媳妇儿!到那时,你再对一个大文豪甩个冷脸试试,你再说你面前的大文豪百无一用试试!等拿到诺贝尔,做面条时你不给窝俩荷包蛋再找你算账!
”哒哒”就像轻轻敲打两声木鱼,然后间隔三分之一秒,嗡——嗡响两下,那是微信的信息。如果无间隔地嗡嗡两声呢,那是QQ。即使我把手机调到静音模式,它还是以这种方式不停地诱惑我,催得心里痒痒。这个长方形的家伙,一嗡嗡,指示灯像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亮晶晶。那魅色的光点,磁铁般勾引着我的眼睛,拉扯着我的小心脏。我最终还是没有禁得住它的诱惑,推开书本,拿起了心心念念的手机。
打开屏幕,果不其然,微信里好几个信息已经等了半个小时。老同学希军说,干嘛呢信息也不回。我赶紧回信说,刚才小读片刻,有事吗哥?那里回信说,中午有空没,周末啦,要不喝点?我有些犹豫,这刚刚想看点书,又拿喝酒来诱惑我,不由得暗暗责怪希军哥。可是,我的手指却不听话地打出了几个字:“好啊,去哪里?我收拾一下一会儿下楼!”
出门的时候,我无意间回了一下头,那本书无精打采地摊在那里,掀开的书页,正一页一页地,慢慢地随着重力的作用,完完全全地合上了。犹如一个瞌睡的人,沉重地合上了眼皮。
下午,已是两三点钟。等我回来,带着醉意再次看到那本书的时候,它还在那里无声地躺着。我想起自己那个实施了好几次都半途而废的计划,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一个周末,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去了。我的梦想啊,我的文学之梦!我醉醺醺地,摇摇晃晃地,将书本放回到它该有的归处,那时,我无颜再去谈什么梦想。梦想,只能去梦里对着苍天表一番了。
梦中之人何时才能醒。就像我,拿一柜子的书装点门面,经常给自己虚荣浮躁的内心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暧昧,让我心比天高。我像阿Q一样麻醉着自己的神经,总是给自己的失败找一个牵强的理由。我总是说,下次,下次一定改!可实际上呢,我都做了些什么呀!无数个下次,我荒废了无数的时光。我为自己的所谓的梦想付出过多少,只有天知道。天上的那颗星星,我又怎能把它够下来?
那些豪情,那些激情,那些美好的愿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被我消耗得几乎殆尽。在网络、手机的时代,我们时常幻想在自己设置的童话世界里。什么时候才能静下心来,好好地去阅读一本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