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我拖着行李箱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城市,我才发现时间是从指缝间溜走的,记忆是破碎的,拼凑着的向前,不知不觉间我已成为曾经远望的似曾相识的青年。灰色,是这个城市的主基调。是煎熬的、拖沓与勤快矛盾着,看不到光线的人生。
为什么写这篇给自己呢?我想把自己从自我失衡中快速拉回来,以此这篇文章给我的心中烙印下红色、热血、滚烫的疤痕,铭记自己懂的道理,我不想让自己像一支吸饱了血的蚊子,慵懒着趴在洁白的墙上,像是污点、麻烦,被从天而降的横祸定格下死亡,下一个冬季,我的尸体还在那里,没警醒、没意义,干枯后我仅剩的与墙之间的粘性也被剥离,掉落在灰蒙蒙的地砖上。
到这后,我很珍惜这种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像是幸运女神与我热吻的片刻温热,时刻降临,我早已闻到女人独有的雌性气息,张大鼻孔,贪婪的吸食,指尖去触摸她的玉肌,我抛下所有的身份与伦理,肿胀的相拥的那一刻。我是一个长满粗犷长毛的野兽,那份暗黄的味道弥漫,伴随钟表的滴答,划过。让我有充分的时间找到自己,做回自己,独自一人去思考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思考心胸的狭隘和十分偶尔的宽阔。
给自己,我丢掉理想了吗?是的,我丢到了,但是也不是没有好处吧,在丢掉理想的这段时间,我的写作更能向读者展示我自己,我不再怕,当我丢到的那一刻,我发觉人没有什么不同,我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如直面来的痛快,什么性压抑,什么链接,通通的来吧,表达让我舒服,让我酣畅淋漓的痛快,我想说,我还有好多话想说。我想说:捡回自己的本就卑贱的一生吧,把藏起来的那把钥匙找到,打开自己童年的门看看,看一看自己说的过话,再问问自己值不值得,曾经我的厌恶,我的讨厌全部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淋尽致,他娘的,理论我明白啊,咋就不能做回自己呢,勇气真是值得被歌颂的伟大的人类本源。那把吉他搁置好久了,她的孤单不差于一个寡妇的十年,对不起她。她原本要伴随着我高歌,现在只能做哑巴了,再光鲜,我也给她封存在琴包里面了,她想不想看见阳光,这都得看我,看另一个我何时再来。少年的梦不会破碎,更不会消逝,他在蛰伏,等待一个时间,等待着调节,会回来的,不要心急,更不要迷茫,一切自有定数。钱换的来时间。自由往往使人向往,犹如人们仰望太阳,但是弯腰就注定着无法抬头,注定要默默的、安静的活着,不是热烈与激昂,这里没有赞美春天的小号,只有呻吟与喧嚣,粗糙的双手,细小的汗珠在被脑门上的纹路挤出来,夹杂着双脚的丝丝异味气息。
生活以沉重的方式叩击着我的额头,我必须佝偻着身躯,蜷缩在角落。粗糙的毛发与我明亮深邃的双眸形成鲜明的对比,努力洞察着时代的每一个动作,倾听着是何处传来的风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