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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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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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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烛夜话

冬日的太阳很暖和,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难得有这么一个闲遐的时刻,众人能坐在一起聊天,而且还是在户外。钻工各自从自己的野营房里搬出椅子或板凳,有人干脆背靠着野营房蹲起来。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到井队上班。我们井队三十个人里面,四十岁以上的人有二十个,剩下十个人是九零后,最年轻的一位钻工今年也有三十岁了。

阳光很好,天也很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十二月的毛乌素沙漠才展现出它难得的温柔。不过我们这些人虽然悠闲地晒太阳,但是我们知道,如果到了晚上,太阳一旦落山,沙漠就会露出可怖的牙齿,那时候北风肆虐,气温低至零下十几度,迎接我们的将是无情的寒夜。

对于即将到了漫漫寒夜,杜永亮心生恐惧,他不停地说:“我应该跟随上一辆搬家车到新井场去,我这个人最怕冷了。发电机已经搬到新井场,晚上我可怎么办?”

“行了。发电机搬到新井场也不一定能安装好发上电。”王超说。他是这伙人里年龄最大的,他是七零后,今年四十多岁了。可是在井队工作饱经风霜,怎么看着都比实际年龄大。

听到新井场不一定能顺利发电,我们这些留守在老井场的人,心里莫名地平衡了些。趁着搬家的间隙,我们还能找个向阳的暖和地方歇一歇,而新井场的人恐怕就没这福分了。

队长早已奔赴新井场,此刻想必正不停地督促钻工们卸车、安装设备。他就算不说话,光是站在那儿,就让人心里发怵。他的眼神就像一根鞭子,谁被他扫到,都会后背发紧、头皮发麻。想到这儿,我们这些晒太阳的人,不禁会心地笑了起来。

可是黑夜终究会到来,如果地球此刻停止转动,时间永远停在这个午后,我相信我会在毛乌素沙漠待一辈子的。

沙漠里的夜晚可真冷呀,四个常年高强度劳动的壮汉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寒冷。为了抵御寒冷,我们四个人翻箱倒柜找出六瓶不同牌子的酒,还有四袋花生米,两袋鸡爪子,一包榨菜,另外还有今天从新井场送过来没有吃完的三个馒头。

有了这些酒和吃食,我们决定用它们来扛过漫漫寒夜。不过此刻我们觉得最有用的东西还是魏小辉不知哪年哪月藏起来的一根蜡烛。这个东西可真稀罕呀,现在都可以当作古董了。在众人的调侃声中,魏小辉点燃了蜡烛。

微弱的烛光照耀,野营房里有了光亮。回看窗外黑沉沉的夜,大家自觉感到身子暖和了一些,仿佛白天挂在天上的太阳移入了野营房一样。

吃着这些零散的食物,我们一轮一轮碰着杯。喝酒时自然胡乱说着话,可是白天已经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此刻再也找不到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了。

魏小辉提意说:“我们聊聊精神需求吧。就聊聊那些听过的歌曲吧。大家都说说记忆里印象比较深的一首歌。”

魏小辉的这个提议好,我们都觉得有聊头。可是王超说:“好多年不听歌曲了,我就不参与了。”

“好多年是多少年?”

“自从过了三十岁再没有好好听过歌。我记得当时听歌还是用随声听。那时候随声听可真贵呀。一台索尼的或者是爱华的随声听要上千块钱呢。”

杜永亮说:“你这不是听过歌吗?怎么就不参与了呢。要说我们都是同龄人,听的也是同一时代的歌。魏小辉说的意思,你年轻时听过的歌,有哪首对你印象比较深。”

王超说:“照你这么说,我年轻时最迷恋童安格了,我最喜欢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之所以喜欢这首歌,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

一、童安格《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1994年,那年我16岁,刚上高二。有一天,我从校园广播里听到这首歌,如同听到天籁一般,一股电流从头皮穿过,瞬间头皮发麻。听到童安格深情款款的声音,我就像看到了一位饱受情伤的浪子抱着一把吉他对着情人在唱歌。后来我才得知这首歌发行于1989年,距我听到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五年。可就是这样一首老歌依然让我热泪盈眶。有句老话怎么形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十六岁正是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年龄。也是奇怪,在此之前,我非常讨厌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年少的我很疑惑,这个世界上难道没有什么正事可干了吗?怎么流行歌曲全是爱过来爱过去。

我之所以能被这首歌打动,是由于爱情种子发芽了。

隔壁班新转来的一个黄衣女孩,每当看到她的时候,我都会怦然心动。我常常装作看风景,站在教室门外,其实心里盼望着能看到她的身影。

每次她走近时,我又紧张得不敢看她,生怕她看穿我的心思。等她走过去后,我才敢偷偷地望着她的背影。她脑后的马尾辫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跳动,让我彻底陷入了爱情的漩涡。

我托人打听到了她的名字,还得知她是个学霸。我的内心开始矛盾起来,一边告诉自己要努力学习,变得和她一样优秀,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这样才有资格和她谈恋爱;另一边却又忍不住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再加上学校禁止谈恋爱,最终,自卑心理占了上风,我只好把这份感情深深埋在心底。

那天我听到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俨然就是我内心的写照。我觉得眼前出现了那个女孩,她那双明亮的大眼晴,轻轻对着我笑,眉毛都笑弯了。我看着这诱人的笑容,整个人都融化了。

“后来怎么样了?” 杜永亮急切地问。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王超说。

“你这是什么故事,有头没有尾。”魏小辉说。

“但是这首歌从此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中。我为此学会了这首歌的吉他弹奏。”王超说。接着他继续讲述。

上了大学后,在舍友的怂恿下,我和他一起报了吉他培训班。舍友学了一周就没了兴趣,而我却坚持了下来。促使我坚持的,正是老师第一节课上弹奏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高中校园,看到了那个穿着黄衣、马尾辫跳动的女孩。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这首歌。

那个吉他培训班最后只有十个学生坚持到了最后,我是其中之一。学会弹吉他后,我却只爱弹这一首歌。因为这个,我还被同学们列入了“学校八怪”之一,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吉他怪”,还编了个有趣的判词:黄昏时分,学校操场旁,吉他怪定会出现,他只弹一首老掉牙的曲子,反复弹奏,那曲子便是八十年代初红极一时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在他的琴声中,这首原本就伤感缠绵的歌曲,越发显得忧伤深沉,让人不禁猜测,这里面或许藏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吧,毕竟只有有故事的人,才能演绎出这般深情。

魏小辉说:“想不到超哥深藏不露,还有个吉他怪的诨名,可是我也没有见过你弹吉他呀。”

杜永亮说:“超哥连吉他都没有,还弹什么吉他?”

王超笑了笑,像揭开谜底一样说:“后来我遇到了我老婆,结婚生子,过上了平凡的生活,就再也没摸过吉他,那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也渐渐不会弹了。”

“嘁!”魏小辉对这个结局有些失望,觉得故事太过平淡。

王超的讲述,就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也点燃了大家讲故事的热情。杜永亮跃跃欲试:“超哥的故事真假难辨,不过倒让我想起了那个华语音乐百花齐放的年代。那时候,有太多让人难以忘怀的歌曲了,我也讲一个印象深刻的。”

二、刘德华《缠绵》

我可是刘德华的铁杆歌迷,他的每一首歌我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要说印象最深的,还得是这首《缠绵》。

这无疑是一首情歌,不过让我记忆深刻的,并非歌曲里描述的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是因为一部电影。

那部电影同样是刘德华主演的,名叫《天与地》,是一部年代剧,讲述了民国时期禁毒专员张一鹏与黑暗势力斗争的故事。

其实,当时我看的不是电影,而是录像带。九十年代,电影院正处于低潮期,设施陈旧,体验感差,无人去影院看电影。最重要的是,那时正是香港电影的黄金时期,大陆拍摄的电影根本无法与香港电影抗衡。而香港电影又很少被引进到院线,要看香港电影,只能通过录像带、VCD和DVD碟片。这也让录像厅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占领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我高中是在县城读的,当时录像厅的热潮也蔓延到了我们这个内陆小县城,县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录像厅。

我们都是住校生,平时没什么时间看录像。但一到周末,就像脱缰的野马,偷偷溜出学校,钻进大街小巷的录像厅。花上两块钱,就能看三部片子,那感觉,别提多过瘾了。

在录像厅里,我看了许多香港电影。那些曲折离奇的故事、红红绿绿的人物、流光溢彩的世界,就像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我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憧憬。

也就是在那时,我观看了刘德华主演的《天与地》。二十多年过去了,电影里的很多情节我都记不太清了,但有一个画面却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刘德华饰演的男主人公抱着死去的妻子在街上行走,他满脸绝望与悲痛,背景音乐《缠绵》适时响起,那悲伤的旋律与画面完美契合,深深触动了我的内心。那一刻,我仿佛能感受到男主人公对命运的无力感,那种深深的绝望,与这首歌一起,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这么多年,从未忘记。

杜永亮讲完,声音有些哽咽,看得出,即便时隔多年,回忆起电影里的场景,他依然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魏小辉也感慨道:“好的音乐与电影场景相结合,确实能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杜永亮慢慢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继续讲述:“这首《缠绵》虽然是首情歌,但用在电影的那个场景里,唱的不再是爱情,而是生死离别之情,是对命运不公的倾诉和抗争。这么多年,我经历了许多起起落落,每当我处于人生低谷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哼起这首歌。这时就有一股神奇的力量,让我重新振作起来,恢复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王超插话说:“没想到你把这首歌当成了励志歌曲。”

杜永亮解释说:“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它总能触碰到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如果有智商、情商的说法,我觉得可以把这种感觉叫做‘触商’,就是某个看似平常的瞬间,突然引发了你内心深处的情绪波动。”

魏小辉打断他:“你说得太复杂了,我们都听不懂。”

杜永亮急得用手在空中比划着,试图寻找一个恰当的例子:“怎么给你们形容呢……”想了半天,他突然一拍脑袋,终于想到了一个,“你们读过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吗?里面有个故事,有位教书先生的女儿,才五岁,却是男孩子性格,特别淘气,整天招猫逗狗、骑驴驾马,很不讨教书先生喜欢,没少挨打骂。后来,女儿因为淘气掉进一口水缸里淹死了。刚开始,教书先生还没觉得有多伤心,直到有一天,他看到窗台上有一小块女儿吃剩下的月饼,上面还留着女儿浅浅的牙印,那一刻,他突然伤心了。”

魏小辉说:“这就是你说的‘触商’吧?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王超和杜永亮分享完后,把目光投向魏小辉:“该轮到你了,是你发起的这个话题,快说说,哪首歌让你印象最深。”

魏小辉神秘一笑:“我要分享的歌,和你们的有些不同。”

杜永亮好奇地问:“有什么不同?”

魏小辉卖了个关子:“我分享的这首歌比你们的新。你们说的是九十年代的歌,我要说的是零零年代的。”

王超有些不耐烦了:“别卖关子了,快说是什么歌。”

三、五月天《知足》

从听流行歌的年代来看,我和你们确实有代沟。你们上中学的时候,正是四大天王、四大天后、任贤齐、张信哲、周华健这些歌坛巨星称霸的时代。等我上初中的时候,歌坛早已焕然一新,真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我们那时候,听的大多是五月天。说来也怪,好像每个年代都有各自独特的音乐喜好。就像你们喜欢的九十年代流行歌曲,我不讨厌,但也谈不上多喜欢。那些歌大多是情歌,编曲有固定套路,节奏舒缓,旋律简单,有主歌和副歌之分。主歌节奏平稳,主要用来叙事;副歌则节奏强烈,用高音来凸显歌曲主旨。而到了新世纪,华语流行音乐融合了更加多元化的曲风,R&B、Hip - Hop、摇滚乐、电子音乐等纷纷涌现,使得流行音乐的风格更加丰富多样,乐迷群体也更加细分。

五月天就是在这个时期,以流行摇滚的风格出道,他们可以说是我们九零后专属的青春记忆。当时我正上初三,我们全班同学都痴迷五月天。那个时候,听歌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你们听流行歌常用随身听、CD机、Mp3播放器,而到了我们这一代,几乎都用手机听歌了。

有一天,我从同学那里得知五月天要来我们城市开演唱会,当时我兴奋得不得了。我迫不及待地上网搜索演唱会门票,却发现普通票价都要三百多元。对于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初中生来说,这简直是一笔天文数字。我思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向父母要钱。

可我心里清楚,父母肯定希望我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不用问,我都能猜到他们会说什么:“你都上初三了,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要是我再提看五月天演唱会的事,肯定会犯他们的大忌,说不定还会被教育一番:“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追星。现在你得收收心,以学业为重。等你考上高中,再考上大学,那时候我们不拦着你,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现在,你想这些就是白日做梦。”

向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我又想到了一个办法,把父母给的零花钱攒起来,积少成多,说不定也能凑够门票钱。可才攒了几天,我就发现这个方法太慢了。五月天的演唱会一个月后就要开场了,就凭我的攒钱进度,到时根本凑不够三百元。

渐渐地,我的心思从单纯地想听演唱会,变成了一门心思琢磨怎么攒够这三百元钱。我每天绞尽脑汁,从捡水瓶、捡纸板卖钱,到甚至荒唐地想过去卖血,有一天,我居然还冒出了抢银行这种危险又不切实际的念头。每天都在空想这些,巨大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随着演唱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却只攒到了区区二百块钱,离目标还差一大截。

我开始变得焦虑,满脑子都是怎么弄到剩下的一百块钱。这种恍惚走神的状态,终于引起了班主任的注意。

班主任兼任我们班的语文老师。那次是在语文课上,班主任讲课有个习惯,讲到精彩之处,会随机叫起一个同学提问。回答对了答错了都没关系,他会借着同学的回答继续推进讲课。那天,班主任点了我的名,可我当时正沉浸在怎么凑钱的思绪里,班主任连着叫了我几声,我都毫无反应。班主任气得用力拍了下讲桌,大声喊道:“魏小辉,站起来!”我这才猛地回过神,赶紧站起身。班主任质问道:“你在想什么?”我哪敢说出看五月天演唱会的事,毕业班的班主任和家长一样,都希望学生把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要是让他们知道我还有别的心思,那还得了。我咬紧牙关,坚持说昨晚失眠没睡好。这下可好,班主任又追问是什么原因失眠。我说:“可能是复习课本太晚,太兴奋了,或者是听歌听得太嗨,睡不着。”“听歌?”班主任重复了一遍,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心里直发虚,心想是不是说漏嘴了。不过听歌又不违反校规,下了晚自习,我们经常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写作业,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果然,班主任没再追问,继续上课。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放学后,班主任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人,气氛有些凝重。他又旧事重提,询问我上课走神的缘由,我仍坚称是因为没睡好。班主任紧盯着我,目光锐利,仿佛要穿透我的内心,说道:“你看着我的眼睛,再重复一遍。”

我心里一慌,眼神开始游移,根本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能低下头,用极小的声音重复着之前的说辞 。班主任立刻断定:“你在撒谎。是不是听歌听了一晚上?”我连忙否认:“我没有听歌。”班主任放缓了语气:“听歌又不是什么过错,我也喜欢听歌。我喜欢听邓丽君和罗大佑,承认这点并不丢人。我叫你来,是想和你好好聊聊,初三这关键的最后一学期,必须抛开一切杂念,轻装上阵。”我低着头,沉默不语,心里却在纠结要不要说出实情。

班主任见我不说话,继续循循善诱:“跟我说说吧,到底是什么让你上课思想抛锚?”我盯着自己的脚尖,犹豫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用细若蚊蝇的声音说:“五月天要来我们城市开演唱会了,我特别喜欢他们,想去听演唱会,可还差一百块钱的门票钱,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办法凑钱,所以上课才走神了。”说完,我心里七上八下,既害怕班主任的斥责,又期待他能理解我。

出乎意料的是,班主任听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来了兴趣:“五月天是最近很火的那个乐队组合吧,我也听过他们的歌,尤其喜欢那首《知足》。”说着,他轻声哼起了《知足》的旋律。那熟悉的旋律在办公室里缓缓流淌,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班主任居然也听五月天!刹那间,我感觉找到了知音,内心的勇气也增添了几分。我鼓起勇气说:“老师,我真的很想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您能不能借我一百元钱?”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惊呆了,以前想都不敢想会向班主任借钱,可此刻,这个念头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班主任微微一愣,随即问我:“这就是你上课走神的原因?”我连忙点头。班主任“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旋即又板起脸,严肃地说:“这样可不行,上课老走神,就没办法认真听讲;不能认真听讲,就跟不上学习进度;跟不上进度,又怎么能考上高中呢?”班主任用层层递进的话语,苦口婆心地劝我要认真学习。我听着,心里却满是失望,他始终没提借钱的事。我勉强应了一声,准备离开。

当我走到办公室门口时,班主任突然叫住了我:“等等,我这儿正好有一百元钱,就借给你吧。”我惊喜万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转身,接过班主任递来的钱,连声道谢。班主任看着我,脸上露出了和蔼的笑容:“听演唱会的时候,记得帮我好好听那首《知足》,我还挺喜欢这首歌的。”

“你分享的这个故事确实很有意义。”王超说,“如果我年少时也能遇到这样的班主任,肯定也会铭记一生。”

杜永亮也随声附和:“超哥说得对,你太幸运了,遇到了这么一位负责任、有耐心,还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好老师。”

我们的眼前同时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个瘦弱的少年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上,挥舞着荧光棒,和着主唱的声音,大声唱着《知足》。

他们三人讲完故事后,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我。我说:“我脸上又没东西,你们盯着我看干嘛?”

他们说:“我们都分享完了记忆中印象深刻的歌曲,轮到你了,也说说你印象最深的是哪首歌。”

我说:“我还真没有特别印象深刻的歌曲。我听歌就像狗熊掰棒子,听一首忘一首。一段时间喜欢这首,过段时间又喜欢那首。如果非要我说,那就只能是我最近这段时间常听的歌曲了。”

“这样也行,说说看,最近常听什么歌?”魏小辉催促道。

“我最近喜欢听摇滚乐。”我说,“但我听的这个摇滚乐队很有特点,乐迷把他们归类为‘土摇’。”

四、布衣乐队《丢》

说来有些惭愧,我听歌并没有特别固定的喜好,只要觉得旋律动听、歌词有内涵,不管什么风格我都愿意去听,所以这么多年来,还真没有哪一首歌能让我记忆深刻。那我是怎么和布衣乐队结缘的呢?这还得从《乐队的夏天第三季》说起。

《乐队的夏天》很火,等我关注它的时候,它已经播过了两季,据说收拾率很高。恕我孤陋寡闻,我此前并没有听过这个节目,要归结原因嘛,人到中年,自然与流行文化绝缘了,什么好看的节目、好听的音乐,流行文化好像天生与年轻人有关,年轻人有活力有时间没有家庭压力,仿佛就是追逐流行文化的天然人群。你要问我们这些中年人喜好什么,闲暇之余刷短视频就是我们的娱乐了。而第三季《乐队的夏天》正是我刷短视频刷出来的。

那天刚吃完晚饭,我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刷着短视频,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突然,手机推送了一个乐队演出的视频,我随意点进去看了一眼,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舞台上的乐器不多,只有吉他、贝斯和鼓,可它们配合默契,演奏出的音乐却极具吸引力,层次丰富,相得益彰。主唱一开嗓,我就察觉到他们的演唱和我平时听的流行歌曲截然不同。流行歌曲往往以歌手为核心,乐器主要起伴奏陪衬作用,听众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歌手的演唱水平、技巧、情感投入以及辨识度上。而乐队表演中,乐器和人声的地位同等重要,乐手和歌手相互协作,没有明显的主次之分,词曲与演奏完美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又把视频拉回到开头,仔细看了看,发现词曲都是乐队成员自己创作的,这更加印证了我的想法。乐队自己创作并表演,能更好地将歌曲的内涵和情感原汁原味地展现出来。可以说,流行音乐更侧重歌曲本身的传唱度,而乐队演出则更注重音乐性和整体表现力。

看完这个乐队的演出后,我仿佛发现了一个新大陆,这种类型的音乐风格我之前也听过,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惊艳到。

我注意到这个视频背后的Logo,后面写着《乐队的夏天第三季》。我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是一档音乐综艺节目,而且正在播放,我大喜过往,立刻追起了这档音综。

每个周五的晚上,我都会看两小时的《乐队的夏天》。我算是大开眼界了,看完了这档综艺节目,我终于见识到了摇滚乐的魅力。

而在这季亮相的三十多个乐队里,布衣乐队从音乐性上来说,并不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乐队。我不得不承认,他们身上 “土摇”的标签,的确贴切。他们的音乐简单,用主唱的话说,他写歌只有AB两个旋律。但是他们却有一种特质深深地吸引我,那就是自由。也许他们的乐队阅历较长,具有故事性吧,那期节目播放了他们的访谈,

当主唱说起他们九十年代因为喜爱摇滚乐奔赴北京学习音乐,他说是摇滚改变了他的命运。如果不是这样,依照他游手好闲的个性最终会成为一个“街溜子”的。他们组建摇滚乐队,反而将无处安放的青春找到了一个安放的地方。他们在北京过着清贫的生活,却乐在其中。乐队成员租住在城郊的大院里,每日以音乐为伴,除此再不作他想。听到他们洒脱率性地讲起过往的故事时,我不禁有些羡慕。一个人一辈子能坚持自己喜欢做的事,该是多幸福的事情。再看看我们这些每天为了生活奔波忙碌的上班族,感觉一辈子都在为生计操劳,就像被生活牵着鼻子走的牛马。

看完他们的这场访谈后,我对他们好感大增。我这个已经多年不听歌的人,打开手机上的听歌软件,立刻搜索起布衣乐队的歌。布衣乐队成立有二十多年,听歌软件密密麻麻列了许多首歌,我开始一首一首听下去。

虽然他们的歌曲旋律简单,歌词直白,主唱的嗓音条件也不优秀,并不具有打动人的歌喉,我却听了进去,而且就如同着魔一般。那段时间每天都听他们的歌,一遍一遍的听。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丢》,开头的告他独奏就吸引到我,再辅以古筝,将听歌人的情绪瞬间带入到美好的回忆之中。这时主唱高声唱出“嗨~”与乐音非常相契。

这首歌的歌词简单,分为三段,全都以“妈妈说的那些话是否丢散在风中”为主题,兼带回忆与追述。它有着淡淡的忧伤,好似乡愁的东西夹在其中,在明确强烈的滚点声中反复循环,一咏三叹。结尾通过一段吉他Solo,来强化这种情感,最后在高音的吟唱中全曲结束。

这真是一首奇妙的歌曲,简单的词曲却让我有了不同的听感,这也是最大化突现乐队丰富性的一首歌,乐器和人声在整首歌融合的很到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是一个整体,又各自把各自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整首歌借鉴民谣和抒情,让听歌人的情绪自然落到“丢”上,而这个丢其实是愁。

我分享完后,魏小辉眼睛一亮,说:“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听吗?听完你的讲述,我现在就想听听看。”杜永亮更是行动派,立刻拿起手机,打开听歌软件,搜索起这首歌。幸运的是,尽管我们身处荒郊野外,但手机信号依然覆盖。很快,杜永亮的手机里传出了《丢》的旋律,野营房里瞬间安静了下来。我们四个人都静静地听着歌,在蜡烛的照耀下,我们似乎忘了寒冷,整个心都暖烘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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