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就贫血气虚,那时穷,唯一的滋补办法就是跟着母亲去坐酒席时,瞅准炸肝多吃几块。说是多吃,也超不过三块,生怕人家笑话没出息。
好多人不喜食肝,说湿黏,吃在嘴里不利索。我却独喜欢那种咽在喉头微噎的感觉。炸肝挂浆薄,所以在油锅里就得快炸快出,若像炸肉一般用火,肝就柴瘦,无味了。
人说来很怪,有些吃食,从小爱吃,长大了不一定再爱;有些小时不喜,长大后莫名喜欢;有些则是终身爱食。终身爱食的,除了食材自身味道的吸引,好多是有别样情愫在里面。
读小学时,去赵庄的堂舅家串门。堂舅住单位宿舍楼,其实套内面积也不大,可我看着表弟单独一个房间就羡慕不已。厨房,卫生间也是独立的,不像娘家住在平房,下雨时做饭都得打着伞跑进跑出,相比之下,看着堂舅家的每一个角落都觉得可爱。
到了饭点,堂舅留我们吃饭,说家里有鲜猪肝,炸着吃。没玩够的我一听炸肝便故意扭捏起来,母亲和堂舅本来就亲,也就不再推辞。记得堂舅从橱柜里拿出一只小耳锅,拎起油桶“咕咚咕咚”倒水一般倒了半锅油。不一会儿,一盘上尖又香气四溢的炸肝就上了桌。堂舅是响当当的二级厨师,他做的菜绝对色香味俱全,奇怪的是,那天在他家吃的别的菜,印象全无。但他倒油时的豪迈、炸肝时的谈笑风生,还有头一回敞开肚子吃肝的情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那时没电话、手机,我与母亲突然登门,堂舅竟用炸肝招待我们,若是换成了我家,就是提前打招呼来做客,也未见得能奉上炸肝。
从那,炸肝于我来说,成了一种象征、一个仪式。现在虽说吃个炸肝稀松平常,我却不敢暴殄天珍,每每吃都是自己下厨,吃的时候斯斯文文,细嚼慢品,仿佛在与炸肝闲聊漫谈。
那天从肉食店购得一块新鲜猪肝,回家切六分厚的薄片,切好的肝片,一头尖尖,一头弯弯。尖,也就二三十度的锐角,弯却弧成半个圆,像个写意的逗号。一遍一遍淘洗干净猪肝自身的血水,平铺在箅子上,晾干表面水分,炸的时候,溅油就差点,这也是堂舅告诉我的秘诀。
把晾好的猪肝收入汤碗里打入一只蛋清,淀粉、面粉,按1:1的比例加入碗中,盐适量,酱油少许,反复抓匀,挂浆稀薄而又粘手时,入五成油温快炸,再入七成热油复炸,盛出撒上五香粉、花椒面就可上桌了。吃炸肝非酱香酒不可。酱香酒的醇,更能激发肝的鲜嫩。酒从口中咽入肚里,舌尖、食道都暖暖的,肝在上下牙的咬合下,那种特有的颗粒感便引燃整个口腔,身心的愉悦度也就达到了顶点。
十六岁那年考技校,考点在原市劳技校内,就在赵庄。考试两天吃住都在堂舅家,堂舅故意打发表弟去了姥姥家,腾出房间让我休息。
吃饭时,堂舅不问我考的咋样,却说些我儿时的趣事,有些连我都忘了,他还记的。70后的同龄人应该有印象,八十年代家家户户的堂屋里几乎都挂着“马恩列斯毛”的伟人相片。堂舅深眼、高鼻梁,圆嘟嘟的脸庞,配上浓密的八字胡,便有几分外国人的味道。一次,我一见他就说,俺舅长得像镜框里的斯大林。堂舅哈哈大笑,还用大胡子扎我。那次技校考试是愉快的,我也被顺利录取,毕业后分配进厂,安安稳稳工作了三十一年。
有时自命不凡的我也后悔考了技校,在工厂里与漆包线、各种卡尺、量具纠缠了一辈子。每每这时,心里的另一个“我”便跳出来说,厂里效益不错,生活稳定,21岁在单位里认识了夫君,组建了幸福的家庭,过着有滋有味的日子,还想啥呢。也许,这一切都是缘分、都是最好的安排。
常常在想,小时候堂舅的亲切、炸肝的余香,考试时寄居堂舅家,宛如自己家一般踏实,考试也就顺顺当当,工作也就水到渠成。这些看似不相干的每一个点,各自独立却又悄悄成就了生活的轨迹、情感的河流和一个个寻常的日子。
今天,我仍对炸肝情有独钟。每每吃虽咸淡、焦湿、色泽有所差异,但个中滋味,从未改变。
